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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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高尔基曾经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知足是一件幸福的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读书,所以在我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了一本书——《知足是一件幸福的事》,它是一本励志儿童文学类的书籍。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贪婪的老太婆》,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老爷爷在海边网鱼,撒了几次网,却网到的都只是一些海草。最后一次撒网却网到了一条会说话的'金鱼,金鱼让老爷爷放了自己,什么都答应他。老爷爷吃了一惊,什么报酬也没要,就把它放回海里。老爷爷回家后,告诉老太婆天大的奇事。可是老太婆指着老爷爷就骂:“你个傻瓜,真是个老糊涂。不敢拿金鱼的报酬,哪怕是木盆也好,我们已经破的不成样了。”

  于是老爷爷来到海边告诉金鱼老太婆的愿望,金鱼答应了他,可是回到家后老太婆却骂的更厉害了,又要一座木房子,有了木房老太婆还不知足,又要做世袭贵妇人,老爷爷只好又告诉金鱼,老太婆的愿望,实现了老太婆的愿望,可是老太婆又指着老爷爷破口大骂,说她要做自由自在的女皇,金鱼答应了,老爷爷回到家里吓了一跳,连忙对老太婆行礼叩头,说道:“您好,威严的女皇。好了,这回您该心满意足了吧。”老太婆瞧都不瞧他一眼,吩咐把他赶走。

  过了一星期,老太婆胡闹的更加不像话。她派使臣去找他的丈夫让他去找金鱼说她要做海上的女霸王,叫金鱼来侍候她,叫她随便使唤。

  老爷爷不敢顶嘴,就去找金鱼告诉老太婆的愿望,这次金鱼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把尾巴在水里一划,游到大海里去了。老爷爷找了很久金鱼也没有回来,他只能硬着头皮去找老太婆,回家一看一切都恢复了原样。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一个道理:人们追求好的生活没有错,但关键是要适度,过度贪婪的结果必定一无所获。我们想要过的更好,应该依靠自己的劳动,总是想着不劳而获,最终得到的东西也会失去。只有靠自己劳动换来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所以,想要得到什么,就自己努力去争取。

  所以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所以我以后要多读像这样有意义的书,开阔视野,丰富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那一次,我懂得了爱鲜花的美丽,是因为它得到了阳光的爱;小树的茁壮,是因为它得到了了雨露的爱;我们的健康成长,是因为在生命的每一天里,得到了母亲博大的爱……

  有一首歌叫做《母亲》,可是现实中的母爱是那么浓,即便是用数百首的歌,又怎能表达出它的伟大呢?

  每当回忆我的过去,我总是太关注自己,太在乎自己,却没有看到母亲一直在我的背后默默地关心我、抚育我:她为我做可口的饭菜,为我买最新的参考书,为我熬苦得呛人的中药……可是这么多年,我又何曾为她做过什么?我没有为她做过一顿饭,没有为她洗过一件衣服,我不知道她的生日,我甚至都没有为她倒过一杯水……

  那一次,一个五月明媚的春光里,我突然得到了母亲因肿瘤要做手术的消息,而肿瘤是良性还是恶性要等到手术后才能知道。

  知道消息的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的母爱正行走在悬崖上,随时会掉下去,我的心也悬空了……

  等我赶到医院时,母亲已经去往手术室了。

  手术室在医院的十九楼,早上八点正是人流高峰,电梯里的人一直是满员,于是我从楼梯一口气爬到了十九楼,等我到了十九楼,手术室的门紧闭着,手术已经开始了。

  一道并不厚重的.门,在那一刻却承载了太多的思念与无助。

  手术做了差不多四个小时,而在我那是胜似四个世纪的煎熬,在那段时间里,我倚在墙上,想了很多很多……

  我在想母亲为我熬中药时,为了达到最好的药效,她不时看表,容不得自己有丝毫的时间误差;我在想母亲每晚陪着我做作业,有一次做完习题,我才发现母亲已经倚在床头睡着了……

  回想起母亲的好,回想起母亲的爱,我惭愧自己的回报少之又少。

  从小到大,母亲的每一个微笑是她对我的鼓励,每一顿可口的早餐是她为精心的付出……可十几年来,我只知道接受,从来没有想到过母爱的辛劳的付出……

  那一次,我懂了,我懂得了只有接受的人生苍白无力,只会接受的人懦弱无能。

  我去了花店,我要让母亲看到最艳丽的玫瑰。

  从此,我要用自己的心来感恩,用自己的爱来回报……这是我该付出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北猫先生写的《米小圈上学记》。

  书中的主人公叫米小圈,他上了秋实小学后,认识了很多朋友。比如米小圈的同桌丽丽,她虽然是个学霸,却不怎么讲道理。还有幽默的姜小牙,米小圈常常盯着他的牙齿想:姜小牙的`牙齿那么大,为什么不叫姜大牙呢?后来才知道,原来姜小牙的爸爸叫姜大牙。有一天,米小圈在幼儿园的好朋友邢铁也来了,他从原来的学校转到了秋实小学,米小圈经常亲昵地唤他“铁头”。

  书里的老师们也性格各异。班主任魏老师总是板着一张脸,发起火来非常恐怖,所以米小圈他们都不敢惹他生气。体育老师的肌肉很发达,米小圈还偷偷给他取了个搞笑的外号——肌肉老师。数学老师是一名大学生,很有亲和力,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

  除了个性鲜明的人物,书里还有精彩的情节。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都想看肌肉老师展示体育技能。肌肉老师为了满足大家的心愿,就跟着大家一起跑步。他像一支箭一般,一下子就跑到了终点,同学们都不禁欢呼起来。接着,肌肉老师又兴冲冲地拿起了篮球,想给大家示范投篮。只见他举高了篮球,身子向后一仰,球就飞了出去。“不好!”米小圈看着飞向远处的球,心里十分不安。果然,“砰”的一声,校长室的玻璃被球撞碎了,玻璃渣碎了一地。大家一看闯祸了,都慌慌张张地躲了起来,生怕被兴师问罪。校长气急败坏地说:“是谁把我的玻璃弄碎了?”这时,肌肉老师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满怀愧疚地道着歉:“校长,对……对不起……”肌肉老师积极的认错态度安抚了校长的情绪。就这样,大家又手舞足蹈地出来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本书不仅读来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震撼了世人,也震撼了我。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文中讲述了老人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鱼,而在第八十五天时,他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却不幸遭到一群鲨鱼的袭击,他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击退了一只又一只鲨鱼,最终拖回了一副大鱼的骨架。

  我被老人顽强的精神感动了,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海明威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写出来的,文中海明威把老人比作自己,把来吃大鱼的鲨鱼比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男孩就是重重磨难中的一丝希望。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战胜困难,走向胜利。

  记得老人曾在书中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

  上小学一年级时,老师说要举行一场组长比赛,看哪个组长能把自己的四人小组管理得最好,获胜者可获得"优秀组长"的称号,小组也会被评为"棒棒组"。当时我也是组长,一接到这个任务,就立刻行动起来。对于我们组来说,首先要解决交作业拖拉的坏习惯,可无论我怎样苦口婆心地讲道理,他们都当成耳旁风,听都不听。但我毫不气馁,因为我要采取措施了。我来到他们面前,压低嗓子说道:"你们就不希望我们整个小组积极向上吗?"作为组长,我首先以身作则,带头快速完成并及时上交作业,而且我还带动平时交作业最慢的王亚按时交作业,其他同学一看,都不好意思了,纷纷表示要听组长的话,为小组争光。就这样,我战胜了第一步困难。慢慢地,我和组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我们组终于取得了"棒棒组"的称号,我也光荣地被评为"优秀组长"。

  结合《老人与海》的故事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就一定能战胜黑暗,走向光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很多人都喜欢读书,但每个人喜欢的书都不一样。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

  我最喜欢的书是《米小圈上学记》。书中,有很多人物。主角儿是米小圈儿,配角是姜小牙、邢铁。可米小圈不会叫他邢铁,而叫他铁头,因为他的头很硬。还有李黎是米小圈儿的死对头。有一次他们语文小测试,米小圈什么都不会。他想看李黎的卷子,可是李丽把卷子挡的严严实实的。米小圈儿的头摆来摆去还是看不到,到了交卷儿的时候,米小圈依然没有动笔。莫老师就给他以打了一个零分。就是那次他们成为了死对头。

  故事中还有许多人物,潘美多、郝静、小圈妈、小圈爸、大牛、魏老师、李黎妈等、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米小圈已经四年级了。《米小圈上学记》中,有《我的同桌是卧底》,里面是这样以米小圈的语气写的。

  元旦,魏老师给他们放了三天假。放假的这三天。李黎每天都来帮我补习功课。并对我实施了“地狱魔鬼式”学习法。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当我错一个单词,他就会弹我的'头;错一道数学题,就会让我做俯卧撑;错一句古诗,就要我倒立。我的房间变成了地狱。而李黎变成了魔鬼老师。三天的时间终于过去了,今天是期末考试了,我早早的来到考场,可发现李黎没来。魏老师拿着卷子走进来,考的是数学。

  魏老师说:“李黎还没有来,再等两分钟。”

  两分钟过去了,她还是没来,魏老师就开始发卷子了。

  老师给她妈妈打了电话,她妈说她生病了来不了。

  我拿到卷子里面都是李黎帮我补习过的,我就开始做了。

  考试过去十分钟,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老师惊讶的发现竟然是李黎,李黎说:“吃点儿药,我已经没事了。”李黎回到座位上,拿起笔开始写了起来。考完我和李黎说:”谢谢你!那些题都是你帮我补习过的,我检查了两遍没有错误。”

  但李黎不说话,我就问到:“李黎你怎么不说话?”“阿嚏”——李黎打了一个大喷嚏。鼻涕、喝口水都喷了我一脸。她说道:“米小圈儿,你站在我面前干什么?你看不出来吗?”我真没有看出来,否则我早就躲到远远的了。说完我和李黎都笑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杨苏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书,那就会变得灰暗无比。

  在众多书中,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凯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为海伦女士感到怜惜。这本书出自马克·吐温的笔下。在海伦年幼的时候就拥有不同寻常的本领,她在出生以后几个月,就学会了站立,在一两岁就发出“茶、茶、茶”的声音,在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时候,但还有一个“水”字令她记忆犹新,想想这些一定会让你感叹万千。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好日子里,年幼的海伦女士突然高烧不退。家里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最后医生诊断后宣布没救了,她感到万分沮丧,一个灰暗漫长的夜晚终于过了,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早晨缓缓来到我们身边,海伦女士的高烧竟然奇迹般的复原了,这件不知来龙去脉的离奇事件,让海伦家人欣喜若狂,可这已经夺走了海伦的双目、双耳。

  在这以后的日子,海伦·凯勒只能坎坎坷坷过完这一生,大家想想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吗?能过好吗?这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沉痛的打击。最后海伦女士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拥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女士不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所以第一个目标是看人,从容貌看出他们善良、淳朴,看出他们的友谊,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国的`美好景色,人类的飞速进步的奇观,看那变化万端的万古千年;而这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经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了海伦女士的目标。海伦女士只想拥有三天光明,而我们呢?每天都成长在阳光下,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么坚强。纯粹是身残志坚。而我们呢?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虚度每一寸光阴,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只要花到海伦女士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能成为栋梁之才,大家千万不要虚度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冰心奶奶曾写过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每天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畅游在书的海洋里,读书让我心情愉悦。

  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这本书是《青铜葵花》,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每当我读曹文轩的作品时,总让我感受颇深。这本《青铜葵花》也不例外。

  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一个是哑巴,向往正常人的生活。一个是孤儿,渴望得到家的温暖。他们各有各的不幸。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两个人生活在一个家庭里,青铜是哥哥,葵花是妹妹。他们一起经历了虫灾、水灾、贫困等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折磨,在风雨中顽强生活的故事。

  葵花是孤儿,从小就很懂事,来到这个家后,她刻苦读书照顾家人。她为了给家里省下烧油的钱,跑去同学家写作业;贫困的家庭条件连照一张照片都算一笔大支出,她努力抑制住心中的渴望;奶奶生病了,她瞒着家人自己坐船去江南捡银杏挣钱,希望能给奶奶治病。她是一个多么懂事又让人怜爱的小姑娘啊!

  青铜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严冬,他守在镇上卖芦花鞋,为了给家里添一份收入,把自己穿的芦花鞋也卖出去,最后光着脚踏着雪回去;他处处让着葵花,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学,他耍小把戏把机会给了妹妹;他不让葵花受欺负,每天赶牛接葵花上下学;葵花失踪的那些天,他提灯整夜整夜的守在她失踪的桥上。

  苦难虽然折磨人,但是也能使人成长,青铜和葵花在相处的过程,心灵也受到了洗涤,读者们也一样。

  青铜葵花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成长,我也受到了感触,我觉得,我可以帮家里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可以孝敬长辈,在爸爸下班后给他倒一杯水,在妈妈休息时为他捶背……我想类似的行动有很多。

  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是一次次被震撼、被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

  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太空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经常拿着它,忘记吃饭,总想一下子把它看完。这本书的作者是洪在彻,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书中讲的是三个小学生—玛鲁、秀智、沙沙作为少年宇航员候选人,去俄罗斯的加加林航天中心参加训练的故事。

  玛鲁是一个脑子里充满稀奇古怪念头的淘气包,但他有超强的体力。秀智是个很聪明的女孩,性格刚强,掌握了各种科学知识。沙沙是战斗机驾驶员的儿子,他非常了解战斗机和火箭的知识。

  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少年航天员,不仅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训练,还要学习各种航天知识。在他们三个参加的训练中我最感兴趣的有降落伞训练、海上生存训练和太空行走训练。降落伞训练很刺激,他们要从3500米高空跳下,这需要有很大的勇气。海上生存训练十分惊险,要在海上漂24个小时,因此需要他们有好的体力和耐力。太空行走训练非常奇怪,不能真的到太空上训练,而是在水里训练,因为水的浮力可以托起身体,使人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所以可以得到和失重状态下相似的体验。最终玛鲁通过了各种考验,被选中了,他搭乘着“联盟号”火箭飞向太空。当他走入太空的时候,看见地球是一个蓝色的星球,非常漂亮,还看见了月亮上的'火山口,他感到太空非常壮观。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跟着三位少年宇航员候选人一同经历了各种训练,而且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飞机和火箭的飞行原理,降落伞的原理和使用方法,还掌握了不少在严寒地带、大海等地方遇到危险时的生存知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类第一个航天员是俄罗斯人尤里。加加林,第一个登月的是美国人内尔。阿姆斯特朗,还知道目前只有俄罗斯、美国和中国的航天员是乘坐自己国家的宇宙飞船。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和自豪!

  读这本书时正好是我国载人火箭—神舟九号上天与天宫一号实现自动和手动对接的时候,我每天都期待着新的那些航天员叔叔阿姨的好消息。通过这本书我更好地了解了很多航天知识。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锻炼身体,长大以后也能象杨利伟叔叔和刘洋阿姨那样当一名合格、优秀的航天员,去探索太空,为国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