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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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精选13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精选13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1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朝花夕拾》是鲁见唯一一本散文小说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夕拾》中有温馨、甜蜜的童年回忆,也有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它记载了作者曲折的往事。

  《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长妈妈的性格。其中长妈妈给鲁迅吃福橘并说新年好,让我感受到一位社会底层女人的朴实。同时也体会到长妈妈的某些封建思想。当看到可爱的小隐鼠被长妈妈一脚踩死的时候我又很生气,直到后来看到她送鲁迅《山海经》时我又很感动,因为那时没有人关心小鲁迅想要什么,只有长妈妈记得。

  《琐记》中的珩太太是人物塑造十分丰满的的的角色,她怂恿孩子们吃冰,事后却佯装好人。她见不得别人家的孩子好却对自己孩子十分严厉。她还给年少天真的小鲁迅看一些下流书籍同时鼓动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变卖,喜欢到处散布谣言。但珩太太同时也有好的一面,她会在小鲁迅和伙伴们因调皮玩耍而受伤时,为孩子们上药。

  在《父亲的病中》,我认识了庸医陈莲河;在读《藤野先生》时我又为鲁迅先生能遇到那样热诚、善良,不具有民族偏见的老师而高兴;《五昌会》中我看到了小鲁迅因为要背书最后丧失兴致的场面,我又真的好为他难过,《朝花夕拾》可以说记录了鲁讯先生从无忧无虑的少年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男人过程中的一些琐事。

  鲁迅本来是学医的,但后来他明白身体的健硕,并不能完全医好中国人,必须从他们已经腐朽的精神上,心灵上下手。鲁记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他选择了以笔杆子代替手术刀,他的文章深深鼓舞了那时正处于压迫中的国人,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唤醒沉睡中的魂魄。

  我喜欢鲁讯的文章,不仅仅是因为它富有超然的民族精神,还因为它充满了甜蜜、温暖的回忆,以及那些一个个鲜活质朴真诚的书中人物。

  或许有人说鲁迅的文章读起来晦涩难懂,食之无味。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记得老师刚刚让读《朝花夕拾》时,我是比较排斥的,我侧躺在床上随手翻着《朝花夕拾》不一会就没了耐心,随手扔在了桌上。太没有意思了,我这么想着。突然,一双手拍上了我的背上,我吓了一跳,是妈妈,她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饶有兴趣得翻看了一遍,说:这本书多好啊,这可是我上学时最喜欢一部作品了。像是在诱惑我啊,妈妈眯眼对我微笑道:它可有意思了。

  我开始有点好奇,但又不想让妈妈知道:我才不想看,你,你快走。妈妈笑了笑没说什么,走出房间时为我轻轻地关上了门。我重新拿起了它,开始认真阅读。看到《无常》时,我已经完全沉浸其中了,双手捧着书。一个活灵活现的无常仿佛就在书页上跳舞,看到有人情味的无常因误了时间而被打骂时,我生气极了,甚至用拳头捶起了床板。在看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我简直把自己代入了那个时候的鲁迅,本来逍遥自在的人儿却进入了课堂,简直像初入中学的我自己。同时,我又十分喜欢书中的寿镜吾老师,他对学生严而不历,教学工作做得十分认真,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老师。

  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鲁迅的作品,不仅因为鲁迅是中国文学坛上挺立的巨人,他也是用笔头带领中国人走向光明伟大先驱。

  我可以郑重、骄傲的告诉你,鲁迅是我喜欢的作者,他是值得我们大家喜欢的作家。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2

  谈起鲁迅,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着,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隶书的“一”字。毛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

  鲁迅先生于1881年出生在浙江绍兴一个官僚地主的家庭里,13岁那年,他原来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科举舞弊案入狱,此后他的父亲又长期患病,终至死亡,家境败落下来也因此卖了房子。家庭的变故对少年鲁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是家庭的长子,上有孤弱的母亲,下有幼弱的弟妹,他不得不同母亲一起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他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情的冷暖。他经常拿着医生为父亲开的药方到药店去取药,拿着东西到当铺去变卖。在家境好的时候,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他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自他家变穷了,周围人的态度就都变了:话语是凉凉的,眼光是冷冷的,好朋友也不和他说话了,脸上带着鄙夷的神情。周围人这种态度的变化,在鲁迅心灵中留下的深刻的印象,对他的心灵的打击很大,这使他感到在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人们是用“势利眼”看人待物的。多年以后,鲁迅还非常沉痛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家庭的变故和变故后的人生体验,也使鲁迅从少年时候起就亲近下层人民。他的外祖母家住在农村,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农民的生活。特别是在他祖父入狱的前后,他不得不到农村的亲戚家避难,长时期住在农村。在那里,他与农村的孩子们成了朋友,与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划船,一起看戏,有时也一起到他们家的地里“偷”豆子煮了吃。在他们之间,没有相互的歧视和仇视,而是相互关心,相互友爱。鲁迅一生都把他与农村小朋友这种朴素真诚的关系当作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而怀念着,描写着。

  1918年,鲁迅先生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这是他第一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文章,《狂人日记》也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这篇小说,凝聚了鲁迅从童年时起到那时为止的全部痛苦的人生体验和对于中华民族现代命运的全部痛苦思索。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就有了这样的壮志豪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们也要学习鲁迅先生这样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为人民服务!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3

  有一位大文豪,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总喜欢穿一件中式长衫,长面浓密的胡须成隶体“一”字,他就是鲁迅,我国近代最伟大的文学家。

  鲁迅先生是一位非常卓越的学者,他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创作了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他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与散文诗集《野草》等也非常有名。我读过他的小说《故乡》,小说塑造了一个机灵聪明,见多识广的闰土,闰土刺猹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鲁迅不仅写了很多著名的作品,还翻译了很多外国作品:包括苏联文学作品《表》《毁灭》,荷兰作品《小约翰》。鲁迅真是一位很有才华的学者啊!

  鲁迅还是一位慈祥的长者,他不像有些作家一副自命清高,冷冰冰的,他对每一个人都很关心:他关心在寒冷天气还要拉黄包车的车夫,车夫的脚被碎玻璃扎破了,他会细心为他包扎上药,并给车夫钱让他在家休养几日。他关心生活窘迫的青年,萧红从东北流浪到举目无亲的上海,内心凄凉,生活无着落,是鲁迅无条件地关怀她,处处照顾她,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使她在文坛上健步奔跑,最终成为了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女作家。他关心侄女周晔,周晔没有好好读《水浒传》时,他用委婉幽默的语言劝诫她,读任何书都不能囫囵吞枣。鲁迅先生真是一位慈祥,和蔼可亲的人。

  鲁迅一生勤于创作,不管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在身体状况多不好的情况下,他一直用笔作武器,去和黑暗的社会斗争,他是一位坚强的斗士。到了晚年,他把时间抓得更紧了,总是夜以继日,不知疲惫地工作,白天要为生计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写到天亮,有时一天都只是靠在椅子上休息一下看书就算睡觉了。他病逝前不久,一直发高烧,体重也越来越轻了,但他还是没有停下来,一直忙于写作,用笔作武器与黑暗的社会战斗。他一直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从不浪费自己的时间,也不浪费他人的时间。他曾说过:“节约时间,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的确,他就是一个越老越顽强的斗士。

  鲁迅先生曾说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而这句诗恰好也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面对真理,他不怕社会上不同声音的指责。对人民,他是全心全力,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正因如此,他才广受人民的喜爱。海燕剧社给他写了一幅挽联:“在大众心目中是永生的。”我也这么认为,虽然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但我对他的尊敬仰慕之情是一样的。他这位有才华有气节的战士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4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英雄,有“中国大地上第一个举起社会主义大旗”的李大钊,有“面壁十年图破壁”的周恩来,有愈挫愈勇一生研究杂交水稻的袁隆平,还有机智勇敢的抗日小英雄雨来……而我心中也有这样一个英雄,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他就是大文豪鲁迅。

  我心中的英雄是鲁迅,因为他是一个有着救国之心的文人。他在日本留学时,老师给学生们看了一张照片,他在照片上看见了中国人,其中一个被绑着似乎马上要被斩首,而令他更惊讶的是旁边围着的那一群中国人,脸上没有一丝怒意,只是在一旁看热闹。从那以后,他明白了,医学不能救国,从此他弃医从文,积极参加新青年运动。这位大作家开始用不同的笔名写了很多文章,用文字唤醒并鼓舞青年们,让他们有勇气推翻旧思想,建设新中国。

  我心中的英雄是鲁迅,看完他的生平,我坚信他是一个用笔杆子做武器的民族战士。那个战乱纷飞的年代,鲁迅很清楚青年们迷茫的原因,他先后写了《故乡》、《药》和《孔乙己》等短篇小说,每个故事都承载着底层人民的血泪与无奈,但他又在故事结尾里都提到了“希望”,他把这些小说结集起来,取名《呐喊》。他让青年们看到了一面旗帜,忍不住都想站起来呐喊几声,但也正是因为犀利的文风使他遭受到了迫害。1926年他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被国民党反动派通缉,只好南下辗转于厦门、广州任教,结果等来了"四一二"事变的镇压和杀戮,他失去了很多,也变成了特务暗杀的目标,可反动派的凶残没能让这位战士停笔,反而坚定了他要改变中国的决心。“他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与媚骨”,他是我们民族的脊梁。

  我心中的英雄是鲁迅,生性骄傲的他却自称是人民大众的“孺子牛”。弃医从文的他,以笔代伐,笔下是动荡的国家和悲剧的人物,讨伐的是卑劣的人性和万恶的旧社会。他毅然放弃了自己远赴他国的志向,成为了一名救人心的医者;面对正在觉醒中的青年,劳苦的黄包车车夫和女佣阿三,他都热情对待,关怀备至。为了革命斗争,他成为了一头“牛”,他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他呕心沥血,带病笔耕,成为了中国四万万人民的斗争精神的化身,成了万众瞩目的民族魂。你瞧,这就是我心中的英雄,一头躬耕不辍、埋头苦干的“孺子牛”,一个在敌人面前骄傲到绝不低头却在人民面前温润俯首的大英雄。

  于是,革命者瑜儿的坟头多了一簇红白的花圈;侄子宏儿与闰土的儿子水生交了朋友;这世上一定还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鲁迅先生写得真好,他只是一个文人,却拥有最勇猛的革命斗争精神。他是我心中真正的英雄。我们是中国少年,也会如他一般,纵有千难万险,也要不顾一切放飞属于我们自己的美好理想!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5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陆游在诗中如是说。

  烟雨朦胧,细雨如丝。清明总是使人感到忧伤,已故的前辈,你在那个世界是否安好?那一张张冥币寄托着我们的思念,愿风儿可以将它们送到你的国度。一杯浊酒,洒向地面,期盼着你可以在尝尝当年的味道,或是辛辣?亦或是苦涩?一抔黄土,隔却几代人的相思;一张冥纸,寄托一个世纪的情缘;一杯浊酒,承载我们对你的敬仰。我虽未与你见过,但,透过你的作品,却让我读懂了你。

  一部《狂人日记》,凝聚了你从童年时起到那时为止的全部痛苦的人生体验和对于中华民族现代命运的全部痛苦思索。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你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了解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你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你关注孔乙己、阿Q、杨二嫂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鲁迅爱他们,但希望他们觉悟,希望他们能够自立、自主、自强,拥有做人原则。“冷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成为你一生的写照,你爱憎分明。一支笔杆屠尽旧中国的奸佞;你为劳苦大众,甘心抛头颅,洒热血,满腔热忱为人民!“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正不是你无怨无悔的付出,不求回报的最好表达吗?你亲眼目睹了许多人麻木不仁,也曾想学医救人,但后来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体魄如何强健,没有灵魂,依旧是“行尸走肉”,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所有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弃医从文,你的慷慨激昂的文字拯救了千千万万人的灵魂,唤醒了中国人民奋起保家为国。多么希望近距离的看看你,看看那亲切而又严谨的面庞下,隐藏着的,到底是怎样一个高尚的灵魂啊!

  感受着你对中华民族的忧虑,感受着你对中国前途的担忧,感受着你对青年人的期盼。鲁迅先生,请您放心,我们这一代人一定挑起历史的重担,我们一定不负众望,担当责任,振兴中国!清风拂起,细雨未息,清明时节,忆起往昔。我想用您怀念阿长的话表达对您的敬意:“愿仁慈的地母啊,永安他的灵魂!”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6

  在读小学时,老师就告诉我们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我第一次接触鲁迅的文章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选自《朝花夕拾》,他开创了现代白话文的回忆性散文创作的先河。从题目中可以看出文章主体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在百草园;二是在三味书屋。从文章第一部分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也很淘气,他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站在石井栏上跳了下来……鲁迅笔锋一转就到了三味书屋,虽说是城里最严厉的书塾,但也无法抹杀幼时孩子们天性爱玩的性格。但字里行间也可以看出鲁迅的聪明,去园里玩时,先生急了便“一个一个陆续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从中可以看出鲁迅比较爱学习。这在《阿长与〈山海经〉》中有更好地体现。

  《阿长与〈山海经〉》中有一位远方的叔祖,鲁迅在他的书斋里,看见过路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名目很生的《花镜》因他给鲁迅讲了绘图的《山海经》,鲁迅记忆犹深,所以连阿长也来问我山海经是什么?我便都告诉她了,在她告假回来时就给我带回了“三哼经”鲁迅因为这件事而开始喜欢读书,开始搜集绘图的书。鲁迅从一个小孩成长为了一个大孩子。也正因为鲁迅努力学习才有机会到国外读书,才会发生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与离别。

  《藤野先生》讲明了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文中经典语句有很多,例如: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写出了作者对人们精神麻木的极其深痛的情感。中国人看到侵略者刺杀自己的国人竟无动于衷,跟着一起喝彩,鲁迅对此深感不满认为自己德国人也已到了精神麻木的程度,并且意识到只去救治他们的肉体已无用,所以鲁迅决定弃医从文,去“医治”他们精神上的疾病。这只是看电影事件中的一个部分,另外促使鲁迅弃医从文的另一件事是匿名信事件。它讲述的是有一群同学给鲁迅写信,说老师给他透露考试的答案,因为以中国人的水平不可能不落第。这两件事和在一起就是促使鲁迅弃医从文的事件。鲁迅弃医从文,放弃了这个有地位的职业,而宁愿让人家追着过躲躲藏藏的日子。这正是一位爱国志士的表现。

  我们小时与鲁迅一样淘气,不爱学习,只对好玩的事有兴趣,但我们长大会不会像鲁迅一样呢?我想不一定。许多我们所熟知的文学家,都经历过这样的事,例如:郭沫若也是一位文坛巨匠,他也经历过“弃医从文”与鲁迅一样的事件一样的人生,他们都是爱国志士,我们的成长不一定也要经历弃医从文但最后的结果也应是一样的。爱国并不表现在口头而真正在于我们的.实际行动。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一个属于我们的理想“世界”!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7

  同学们,你知道伟大的鲁迅吗?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第一次用鲁迅作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一生创作了许许多多的作品,如《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拾夕》,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节选自他的小说,《故乡》。你知道鲁迅的长相吗》?他长着黄里带白的脸,瘦的教人担心;头上直竖着寸把长的头发;常常穿着一件牙黄羽纱的长衫,隶体“一”字似的胡须。鲁迅——为人和蔼可亲,对需要帮助的人他一定会尽心尽力的帮助他人。

  在萧红写的《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写道,“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什么可笑的事,鲁迅先生笑的连烟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的咳嗽起来。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使我记得清楚地,是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不顾一切地走去。”而周晔写的《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中的鲁迅,却是个关心和帮助他人的人。

  鲁迅是个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而且关于写鲁迅的文章,在我们语文书上册的第五单元中,除了第一篇《少年闰土》是鲁迅写的以外,后面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写鲁迅的。其中有一篇是现代诗。诗中写了鲁迅的伟大,诗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给人民当牛马。”的意思,说的就是鲁迅默默无闻地一直帮着人民。《有的人》这首现代诗也充分说明了,人民一直铭记着鲁迅,想念着鲁迅的意思。

  我们都知道鲁迅先生非常珍惜时间。鲁迅从小就知道珍惜时间,而且一生都在与时间赛跑,努力做到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鲁迅惜时的故事吧:鲁迅先生小的时候常常要利用清早地时间为生病的父亲买药,而有一次等他帮父亲买回药再去学堂时,老师已经开始讲课了。看到鲁迅迟到了,老师就语重深长地告诉鲁迅:“时间非常珍贵,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迟到,那还不如不用上学了。下次可不要迟到了。”鲁迅点点头,回到座位上。于是第二天鲁迅早早地就来到学堂,在他的木桌上刻了个“早”字。这就是鲁迅刻早的故事。同学们,鲁迅先生崇高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学习他助人为乐的精神;要学习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要学习他惜时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就能够成为一个像鲁迅先生一样伟大的人。

  这就是我国的一位大文豪,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短短的头发刷子似的直竖着,浓密的胡须成一个隶书“一”字,他就是——伟人鲁迅。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8

  鲁迅无疑是近百年中国文坛中最具份量的作家,然而对我们而言,却象是一个“戴着面具的陌生人”。

  怎么会这样呢?中学课本中鲁迅的文章是所有作家中最多的,选修中又有萧红详细写鲁迅先生生活状态的文章,“陌生”又从何谈起呢?

  首先看对鲁迅的评价。我们所熟知的评价无外乎“尖锐”、“批判黑暗”,剩下的就是一些溢美之词。这些评价固然很准确,可千篇一律的评价并不能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何况对于文学作品而言,思想远重于内容,这些对内容的评价只触及血肉而无法深入骨髓。而作品的思想性又可分为时代性和永恒性。时代性并不是重点,因为相隔几十年,毕竟不同。只有那些体现人性中种种善恶的文字才会永远闪耀。“作品完成的时候,作者就死了”。我们看文字作品不应该仅局限于那个时代的背景,也不能仅仅探索作者写作时是怎么想的。伟大的作品会使不同的读者产生各种各样的细微感受。说白了,这些评价,成了鲁迅作品的一张厚厚的面具,阻挡我们的视线。

  其次看课本中所选的文章。几篇文章中只有《祝福》是小说。各种文学体裁中,我认为最能体现思想的是小说。对于散文,可能更多地抒发什么情感,或说明什么道理。而小说可以在一个半架空的世界里使作者更自由地设置重重“机关”,蕴含深意,进而造就不朽的杰作。所以我觉得理解小说对理解一位作者尤为重要。而课本选文也许是为了降低难度,只有一篇小说。

  最后要看读者。无论你爱或不爱,作品毕竟就在那里,而读一遍与读十遍的效果肯定大相径庭。除了读者主观的原因外,客观因素也不容忽视。毕竟每个人的经历、志趣、爱好不同,再加上读几十年前的文章,自然会感到生疏,不适应,没多大兴趣。(这点朱自清的《背影》更突出,很多学生都认为文章并不很好)

  我一开始读鲁迅也是如此,不仅觉得他的文字晦涩,而且出于一种反抗权威的心理,认为他只是徒具虚名。相比于鲁迅,徐志摩那样的文字显得更亲切,更容易抓住初次见面的读者的心。后来知道鲁迅与徐志摩、梁实秋等人均有“交锋”,语文课本甚至不录梁实秋的文章,这令我又平添了几分厌恶,当然那时并不知道他们因何而交锋,也不了解文字与政治、阶级、立场挂钩。后来看了《狂人日记》,课本中学了《藤野先生》,又看了《朝花夕拾》,逐渐认可了鲁迅的文字。然而真正的转折却在《祝福》。

  《祝福》里冷冷的笔调,祥林嫂凄惨的经历,“我”优柔而纠结的内心。这篇小说是可以真正让不同的读者从自己内心产生不同共鸣的文章,昭示出的人性善恶才是可以不朽的东西。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许我们与鲁迅相距太远,经历相差太多,又隔着迷雾与面具。用心读,总会读出与他人不同的感受。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9

  在骄阳似火的日子里,我和宁波晚报的小记者们怀着对鲁迅先生无限崇敬的心情参观鲁迅故里。

  我们沿着窄窄的石板路来到了位于东昌坊口西侧的周家新台门。鲁迅在周家新台门内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给人们留下了耐人寻味的踪迹。新台门坐北朝南,青瓦粉墙。从鲁迅故居临街两扇黑油油的石库台门进去,穿过小天井,是一间泥地的台门间,系鲁迅家当年用来安放交通工具的地方。那里陈列着轿和橹。

  从台门斗侧门进去,有一口水井。那水井里的水多么清澈,多么清凉。把手一伸进井里,你就会感到浑身十分凉爽,仿佛来到了冰凉的世界。井边有棵小树,像是一顶撑开的绿伞为井遮风挡雨。

  穿过长廊,就来到了桂花明堂。这里原种着两株茂盛的金桂,所以得名为“桂花明堂”。桂花树下有一张大圆桌,据说鲁迅小时候,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经常躺在桂花树下的桌子上乘凉,听继祖母给他讲故事……过了桂花明堂,便来到了鲁迅卧室兼书房。里面有铁梨木床、桌子、椅子……据说鲁迅从日本留学归国后,在绍兴任教期间,常在这里备课、写作。

  穿过天井,迎面就是保存完好的鲁迅故居两楼两底。那儿有间会客室,鲁迅常在那儿接待朋友、同学。会客室里除了桌椅外,还陈列着一张皮躺椅,听说是鲁迅的父亲在生病的时候用来休息的原物。除了会客厅外,那儿还有他母亲的卧室、夫人的卧室……

  忽然我想起鲁迅的《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中有段描述: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子,相传叫作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我多么想一睹为快,于是漫步来到百草园。百草园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菜园,那里种着各种各样的瓜和菜还有清香扑鼻的桂花树……导游姐姐介绍道:“鲁迅小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们到百草园里玩耍嬉戏,他们在这片小天地里捉蛐蛐,看蚂蚁背苍蝇……冬天还常常在雪地里捕鸟呢!”听了介绍,我仿佛看到鲁迅在此玩耍的情景,听到了他的欢声笑语。

  经过百草园,我们又来到了三味书屋。这是鲁迅曾经读书过的地方。我发现鲁迅书桌右下角有一个“早”字,觉得奇怪。后来听了导游姐姐的讲述才知道:原来鲁迅在一次上学时因故迟到,受到塾师的严厉批评,于是就悄悄地用小刀在书桌右下角刻下了这个“早”字,用以自勉。我深深地佩服鲁迅的这种精神。瞻仰鲁迅故里,更激起对这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的崇敬之情。

  稽山常青,镜水长绿。鲁迅浩然正气,高风亮节永留人间,将激励我们发奋学习,长大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不懈的努力。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10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又显露出鲁迅先生对黑暗社会的无奈。

  1928年,鲁迅收录了关于自己童年和青年的文章,命名为《旧事重提》,而后更名为现在的《朝花夕拾》。然而它只是一本在老境下怀着悲伤之情写下的一本小说吗?全然不如此。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清晨的落花在夕阳时捡起来。蓦然低头,于是平静地俯下身去,伸出手,捡起。这个原本简单平和,而又带一丝伤感的过程被鲁迅先生赋予了新的含义。

  令我向往的是那童年,那片鲁迅先生心中的圣洁之地,提起这个,我仿佛看见了追赶花猫的他,在水边与小伙伴吃冰的他,在百草园中与鸟兽木石为友的他;仿佛听见油蛉的清脆的低唱,蟋蟀不间断的琴声;仿佛闻见了那豆麦与水汽的蕴藻之香……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浓郁的乡土文化与深厚的民间文化熏陶着他,深深地影响着他的一生。

  忘不了在《社戏》中,迅哥儿的快乐纯真,在朦胧的月色下,飘着豆麦的清香,划着小白船去赵庄看戏,回来时肚子饿了又“偷”豆子吃。在“百草园”中,探索大自然的无穷趣味,在土下挖掘人形的何首乌,听阿长讲“美女蛇”的故事,正是这样的快乐而自由的生活令我向往。

  童年的生活免不了陈腐味,“三味书屋”是一个例子,学生对孔子像行礼,拜先生,在课上只能读死书,不得过问,三言、五言、七言,还有打人的戒尺和跪罚。这一些无不体现了当时教育思想的闭塞。

  虽然如此,但鲁迅先生也并没有写这些,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即使是“极方正,质朴,博学”的寿镜吾老先生,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即使是“最严的书屋”,“我”在花坛上折腊梅花,用荆川纸去描绣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心世界。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使人怀念啊。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11

  这是一个温和的下午,淡白色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射进来,夹杂一点金色,这是最适合午睡的时间。

  鲁迅是被一种湿滑微痒的感觉惊醒的。睡了太久使他的眼皮略显干涩,他慢慢地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件东西是一颗高高翘起的油亮的青春痘。这使鲁迅想起了在日本看到的清朝留学生头顶油光可鉴的发辫。他想抬头看看。可是,就像教科书中其他静默的图片一样,这位伟大的战士如今也只能稍微动一下眼睛。透过淡淡的油墨,他看到了青春痘的主人,一个男孩。男孩手里拿着支笔,正在给他画上胡子。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就在这样一个下午,被惊醒了。

  鲁迅在“青春痘”的书包里,和其他的书本挤在一起,万分感慨地看着外面的世界。街道不复破败,生活不复拮据,人们不复辛劳,马路上也不复长衫与短褂。鲁迅忽然很想写点什么——写给他的闰土,写给他的祥林嫂,甚至还想写点什么给阿Q,想告诉他们终于有一个光明的日子来了。如果他现在能动的话那该多好,鲁迅开心地想着。他待在书包里,随着“青春痘”走过了城市中的大街小巷,默默而欣喜地看着周遭天翻地覆的一切。

  但是,他看见了五花八门的店铺,也看见了店铺门前的浓痰废纸;他看见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也看见了展示窗中的象牙、皮草;他看见了风景如画的街区,也看见了垃圾桶旁的流浪猫狗;他看见了川流不息的马路,也看见了跌倒老人的求助目光……鲁迅很想皱一下他那又浓又粗的眉,可是就像书中其他的图片一样,他在挣扎中动弹不得。他忽地想念起他的少年闰土来,想念起可爱可敬的藤野先生来,他甚至想念起阿Q来……如果可能的话,鲁迅想,他想写点什么。这个世界的人衣食无忧,却少了点什么——自信力?不。他信力?也不。他们看上去是如此的满足,却又如此的贫穷,就如同他曾经所在的那个淹没着人们的呐喊与彷徨的社会一样。他们到底缺失了什么呢?他思考着。

  他一直都在思考,在“青春痘”课堂上的呼噜声中思考,在“青春痘”球场边的呐喊声中思考,在“青春痘”书箱中的鼻涕纸旁思考,在“青春痘”书包里的游戏机旁思考……直到有一天,“青春痘”拎着他来到火盆前——高考已经结束了。

  鲁迅望着眼前跳跃的火光仍在想,他有写点什么的必要了。写什么呢?鲁迅思考着,一直都在思考,看着越来越近的火光,一直都在思考……终于,在随着一股青烟飞升的片刻,他想到了:原来,尽管社会变了,人们还是如此的麻木,一种掩盖在物质丰富之下的麻木,一种更加可怕的麻木。

  鲁迅渐渐飘散开去,但他还是尽力挣扎着在已经破碎的心中呐喊着:救救孩子!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12

  提起偶像,也许有的人会眉飞色舞地谈起在绿茵场上驰骋的梅西、卡卡、C罗,也许有的人会眉飞色舞地谈起在篮球场上主宰比赛的科比、詹姆斯、加索尔,也许有的人会充满热爱地说起成龙、周润发、周星驰,也许有的人会赵薇、周迅、章子怡……但我要说,我的偶像并不是那些文体明星,而是鲁迅先生。

  我的心目中,先生是位于古今中外文人骚客之首的。

  崇拜先生,首先崇拜他那“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精神。

  鲁迅是勇敢的。在我看来,在那样黑暗的年代,敢于抒发愤慨之情的能有几人?先生的勇于斗争是其他人无与伦比的。在白色恐怖中,能够“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的又能有几人?

  崇拜先生,更崇拜他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

  仙台学医,本想让国民拥有健全的体魄,可面对清国留学生的麻木不仁,他意识到国民如果没有健全的灵魂,那么即使拥有强健的体魄,也只能是行尸走肉。这样的民族是毫无希望的。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致力于批判改造国民的灵魂。《狂人日记》借狂人独特的视角,揭示了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希望人们觉醒“掀翻这吃人的筵席”。《阿Q正传》表现了农民面对革命时的落后、不觉悟,竟然同室操戈,认敌为友。面对侮辱,竟然总能找到精神安慰的“济世良方”,真是十足的“东方不败”!《药》则表现了国民的愚昧:华老栓竟然把人血馒头当成治痨病的良药!众茶客竟然以烈士的壮烈牺牲为饭后谈资!甚而至于,连夏瑜的母亲——夏四奶奶也不理解儿子!《祝福》中祥林嫂在封建礼教的迫害之下一步步走向绝路,最后在一片祝福声中凄惨地死去。而鲁镇的人们竟然在她流血的伤口上撒了一把又一把的盐。而且在这些作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极其冷漠,从而构成了一幅幅畸形而又令人触目惊心的社会风情画。所有这些,无不昭示着一个麻木不仁、愚昧落后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没有出路的。先生在诸多的作品中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希望“引起疗救的注意”,表现出了先生忧国忧民的深切情怀。

  然而,先生又是孤独的。不是吗?如今满屋子贴的都是苏有朋、林志穎的图片,周迅、章子怡的写真,又有谁能把先生的遗像挂在房间最显眼的位置呢?如果说,先生依然活着的话,他一定会为在角落里尘封已久的《鲁迅全集》而发出沉重的叹息。

  中国需要鲁迅,哪怕来一千个,一万个也不会嫌多!

  收起赵薇、林心如的漂亮图片吧,多看几遍《鲁迅全集》吧,那样你会受益匪浅。

  如果有人问我,我的偶像是谁,我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他:鲁迅!因为中国确实需要千万个敢于直言、针砭时弊的人,需要千万个心系苍生、忧国忧民的人!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作文1100字 篇13

  记得曾有人说过,鲁迅先生是中国第一位“文体家”。何为“文体家”?我想,“文体家”们的一个标志就是他们在抒发自己所思所感之时,不会忽视自己的表达技巧:用何体裁承载?如何遣词造句?怎样铺排情节?而当一个“文体家”老练如鲁迅,他的这些技巧却是无形而有形了——书这头,你正为跌宕的情节、精妙的比喻而按自己长——书那头,鲁迅老先生的小胡子下也为这一安排染了一层笑意。一个常常被我们忽略的问题,是鲁迅选择叙事的角度——也许这一方面的用心已太深地融入了作品了。

  虽然鲁迅那庞大的作品系统里所选用的叙事者,即文章中的“我”,千种万样:有主人公、有亲历者、有叙述者、有的甚至通篇无“我”,但我觉得只需分为两类则好:一类是记忆中温情的“我”;另一类是现实中尖锐的“我”。

  先说前者,典型的例子便是《社戏》、《故乡》,再往前溯还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这些文章中,鲁迅的题材往往是自己童年在农村的生活经历,因此这“我”也大多是诚实可考的自己。近年来常有人说要“还原鲁迅”,那个脾气有点倔却不难相处的鲁迅;那个快乐时会“打个旋儿”朋友满天下的鲁迅;那个闲来时翻翻美学对女人衣饰评头论足的鲁迅——我觉得可以从读这些文章开始。这样的文章里,鲁迅是鲜活、热乎乎地存在在那里的,在那片愚昧而淳朴的农村土地上:在那儿的水里划船,在那儿的夏夜看戏,在那儿顽皮也在那儿淡淡惆怅。一方面,这文章中温情的“我”摘掉了鲁迅头上那顶“反封战士”一类的大帽子,给我们看一张浅笑着回忆往昔的脸,让读者由病态的“敬怕”鲁迅转而爱戴鲁迅;另一方面,我想,也只有这温情的鲁迅中的“爱”,才是他斗争的动力源泉——为了这土地和土地上的父老乡亲。

  而另一种“我”却是使鲁迅终究成为鲁迅了——否则他不过是乱世中文字了得的好隐士。这一种“我”来自鲁迅天生的敏感、洞察,使其有一种冷嘲热讽于故事之上的才能。譬如《孔乙己》,虽说叙事者是小伙计,但字里行间仿佛还有另一个“我”——作者自己:这个“我”不仅仅看老板的白眼、看孔乙己的窘态、看众生的丑相,甚而看小伙计如何一步步地加入取笑、厌恶孔乙己的行列,加入世上的恶俗。另有一篇《示众》,如朦胧诗句,没有小说中常有的那个“我”,只有散点透视成的片段——但这“我”却又无处不在——或者解开一片虚伪给读者看看,或者轻笑两声众生的愚昧,或者苦痛于敏锐的作者捕捉到的绝望。

  若这要懂鲁迅,我想首先得懂他笔下之两种“我”:一种如每个凡人温情而眷恋,叫我们爱;另一种有他的伟大,高瞻远瞩于时代之上,叫我们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