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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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关于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1中华女子学院:  你院《关于贤良祠维修工程(文物本体)方案评价的函》、专家评审意见及修缮方案收悉。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贤良祠文物建筑的本体修缮方案,修缮应坚……

关于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关于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1

中华女子学院:

  你院《关于贤良祠维修工程(文物本体)方案评价的函》、专家评审意见及修缮方案收悉。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贤良祠文物建筑的本体修缮方案,修缮应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正殿及后殿等主体建筑的油饰彩画不宜全部新做,应编制油饰、彩画专项保护方案,另行报批。正殿修缮应补充编制藻井的专项保护方案。后期拆改的非文物建筑不在本次审批范围。进一步校核图纸,如补充现状排水等,并改正错字。

  二、贤良祠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承担修缮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文物部门认定的相应资质。

  三、文物建筑内部装修应遵守《北京市文物建筑装修暂行标准及管理规定》。

  四、请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如遇方案变更,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文物、人员安全。

  七、请你院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致我局。

  你院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相 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xx年11月10日

关于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2

xx市市政工程维护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xx市中桥维修工程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xx市人民政府《xx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x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x5〕35号)、《xx市x6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x6〕31号)及《xx市x6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株政办函〔x6〕1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xx市市政工程维护处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xx市中桥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芦淞区东环线中桥。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补桥梁混凝土破损、裂缝及露筋处,更换桥梁支座、伸缩缝止水带及泄水管,防撞护栏和护栏金属栏杆刷漆等。

  四、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5万元,预备费0.7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七、项目投资控制。项目总投资应按照本批复的投资额进行控制,项目的最终控制价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价格为依据并按预算价格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八、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xx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x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x5〕35号)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概算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财政评审等程序须依规办理。项目招投标须财政依规评审合格后才允许执行并依法依规组织。

  2.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建设内容不得突破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项目业主应科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批复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施工,及时交付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6.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九、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6年7月27日

关于维修工程项目的批复3

xx市xx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第二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预安排x5年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省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惠财教〔x5〕131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第二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主要翻新运动场基础及面层,翻新面积155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3.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6万元、基本预备费0.2万元。所需资金由x5年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省专项奖励资金统筹解决。

  四、如达到政府采购要求,请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请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控制项目规模,以便项目顺利实施。

  此复

  xx区发展和改革局

  x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