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委托协议书1 人才流……
委托协议书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协议书1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名称(甲方): 法 人 代 表: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高校名称(乙方): 法 人 代 表 : 职改部门联系电话: 地 址:
年 月 日
甲方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为人事代理人员档案存放机构。 乙方高校为人事代理人员所聘高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
第一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委托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受托承接组织甲方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 老师为甲方人事代理机构人员,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要求,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根据乙方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按质提供乙方所需材料。
2.甲方代理机构人员按标准向乙方缴纳评审费用;
3.甲方代理机构人员须对所有提交给乙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其他事项。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须按委托期限按时完成委托内容所规定的任务;
2.乙方须对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3.乙方有向委托方报告评审结果的义务;
4.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其他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通过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如出现某一方违约情况,按签订的高校教师职务委托参评协议书妥善处理。
甲方人事代理机构(签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护照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护照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本人参加编号为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宗地公开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协议书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甲方进行第号“”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引证甲方注册的号“”商标,对消费者护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第号“”商标提出争议申请,并通过此争议案的审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认定甲方号“”商标为驰名商标的申请,通过双方配合,保证第号“”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第二条目标
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使甲方第号“”商标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争议裁定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认定时限:自甲方委托乙方提交“”争议申请之日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驰名商标两批次内(一年六个月时间左右)。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
1)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及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项所需的有关证据材料;
2)根据乙方的建议委托乙方或其它第三方做申请进程所必需的其它事项,如相关社会调查、法律诉求、证据搜集、加急程序申请等;
3)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2、乙方:
1)负责制定甲方第号“”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策划及运作方案,在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后,负责整套方案的实施;
2)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整理、规范为符合认定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提前送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部门;
3)根据认定工作的进度需要及时通知甲方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4)负责运作进程中理顺渠道、疏通关系等公关活动;
5)负责策划认定过程中必要的其它事项;
6)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工作的进程,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7)负责运作进程中策划方案实施情况的及时反馈和调整;
8)如果因其他原因(非乙方主观原因)而致使认定结果不利,乙方应继续负责为甲方代理,在不增加费用的基础上保证甲方在下一步程序中申请认定通过。
第四条委托事项处理进展情况的报告办法
对委托代理事项的进展,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本协议委托事项代理费总额为壹佰万元。具体付款方式为:甲方第号“”商标被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书面裁定下发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代理费元。
2、违约责任:如甲方在第号“”商标被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书面裁定下发后三十日内未能讲本协议合同款支付给乙方,则认定为甲方违约,应在本协议合同款之外,另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争议裁定中认定第号“”商标为驰名商标。
2、由于不可抗力情形出现,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3、甲乙双方协议终止。
第七条保密事项
1、本合同内容保密,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2、相关申报材料、甲方提供的其它材料及乙方从甲方获取的企业的其它商业信息,除为甲方申请驰名商标所需外,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委托协议书4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者):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电话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查询、设置和变更分红方式、密码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电话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立了基金交易帐户的投资者。
三、本协议项下电话交易通过电话语音系统实现。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转人工座席咨询。
四、乙方通过电话下达的交易指令,均通过电脑系统记录的资料进行自动识别,乙方对其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任。
五、乙方申请开立电话交易时,须设立密码。甲方根据乙方输入的交易账号和密码作为判认电话交易对方的依据。
六、乙方务必注意电话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在将足额资金汇入甲方基金销售专户后通过电话提交认购、申购申请,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将足额认(申)购款项汇入上述直销专户,将导致其申请无效。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到达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八、乙方赎回申请,应在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提出,否则电话系统无法接收该申请,申请无效。赎回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到达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九、乙方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100份基金单位,甲方有权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十、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当日有效。乙方于每基金开放日9:30至15:00开通,15:00以后的电话申请均归属于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电话系统故障、天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无法接收、无法处理、延迟接收或迟延处理乙方的申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5
一、普通住宅:
1.60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2.45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3.复式结构:70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4.60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5.别墅住宅:80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6.70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7.房地产样板间设计:300元/平米(赠送宣传海报版面设计)。
8.售楼处设计:室内200元/平米,建筑外观设计37000元。
9.小型工程装饰设计:按工程总造价6%收取。
二、设计工作流程:
1.甲乙双方签定《委托设计协议书》,并交纳40%设计定金后,乙方委派设计师对现场进行勘测以及与甲方沟通交流设计风格等问题。
2.乙方根据勘测尺寸和对甲方的风格定位进行设计,绘图工作。
3.设计初稿完成后,乙方与甲方再次交流并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4.根据甲方意见和要求乙方对图纸进行修改,与乙方进行再次交流,如有异议乙方继续修改。
5.甲方对设计方案认可后向乙方提出绘制全部图纸要求并交纳40%中期设计费。
6.乙方将图纸全部绘制完毕并一次提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交纳剩余20%设计费。
7.选用我公司推荐施工队伍,设计完成后甲乙双方签定施工协议书,甲方交纳的设计定金全部转入工程款。
8.甲方施工过程中乙方提供配饰选择,主材推荐服务。
委托协议书6
编号:
第号
甲方:
乙方:
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甲方)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方式,自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时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书7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团队、商务会议、散客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肇庆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将酒店名称、用餐标准、行程具体内容、接待价格等书面确认给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将接待导游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游客的接待任务,保证接待质量。具体接待标准:
导游服务标准:
a、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应佩戴有效的导游证上岗。具有责任心、素质高、专业知识精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提供满意贴心的导游服务。
b、导游员接团后应主动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c、导游员应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举乙方接站牌接团,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得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得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得欺骗或歧视甲方全陪及客人。
d、团队抵达酒店,客人取得钥匙进入房间后,导游员须留待酒店前台半小时,如客人房间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酒店方协调解决。
e、导游员必须在团队返回前两天对游客的返程机、车、船的班次、车次及船次的起航时间及地点进行再确认,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公司计调,并协助甲方做好补救工作。
f、导游员送团时,须按民航、铁路或相关的.规定提前抵达站点时间,将游客送至火车站或机场。飞机团要协助游客、全陪办理登机手续,等游客通过安检方可离开。火车团将游客送至等候返程车次的候车位方可离开。
车辆标准:
a、乙方安排的车辆须具有当地交通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及旅游运营证件,旅游车为空调车(特殊情况按注明的计划执行,特种旅游团除外),车况符合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若乙方安排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而导致团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乙方保证按旅游者人数安排相应座位的车辆,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对无行李箱的车辆,要留有适当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挂组团社标准牌的,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
d、司机要熟悉路况,保证空调运转正常。
e、旅游车的右前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内容贴车头牌,便于游客认找车辆。
用餐标准:
a、早餐原则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内用餐,不能安排的,则在同级或以上的餐厅用餐,并事前通知甲方计调。正餐安排在旅游定点餐厅(特殊情况除外),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证按合同(附件)约定标准向客人提供,保证正餐8菜1汤(4个主菜,4个副菜),特殊情况除外,风味餐及特殊约定团队的用餐标准按甲方接待计划执行。
c、每次正餐期间,导游应前往客人餐桌巡视,随时留意客人用餐情况。注意饭菜的质量和份量,如有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
住宿标准:
a、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提供相应星级、标准、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间设施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电话,如遇地区差异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计调。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说明酒店的真实情况。
c、节假日或是旅游旺季,乙方不得降低双方已确认的用房标准。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
旅游行程、购物和计划外增加游览项目:
a、游客参观游览期间,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游览。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游览项目,杜绝压缩正常游览行程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含增减游览项目)旅游计划安排,须取得甲方全陪、领队和全体客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后方可调整行程。
b、购物点只能按照双方确认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导游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换其他购物店,且进店时间不超过1小时/店(点)。不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商店购物(自由活动除外)。甲方领队(全陪)对乙方安排的购物、加点或导游讲解工作如有劝阻,乙方导游应积极配合。
交通及保险: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旅游团队机、车、船票,乙方应保证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中的票务供应。因故改变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征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决团队机(车、船)票,团队滞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团队滞留(天气、塌方、堵车、机械故障、航班延误、政策性景点关闭等)。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收集并保留各种证据,以备日后查证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变团队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d、旅行社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由旅游者自行购买。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需垫付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为原则,并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委托协议书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6、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甲方保证在xx年xx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于xx年xx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7、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接驳位置,并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8、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人民币25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设备等均为个人投入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享有按合作经营期间的全部收益。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第五条款项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工作日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设立共管帐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款项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可依协议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管理,对与产生的收益,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相关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联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 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委托协议书10
受托评审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委托 单位: 地址: 电话: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各方就评审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评审项目概况编制的项目
二、委托评审范围和要求
对项目中披露项目信息是否完整、评估方法是否恰当、风险等级是否准确、风险防控措施是否
合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要求出具的评审意见必须使满足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相关需要,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2492号)。
三、评审时限前完成评审。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 项目委托评审收费金额为: 元(大写:)。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 元给受托方,受托方组织专家评审交付评审意见,经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并出具相关意见后,委托方在一周内将剩余报酬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受托方。
五、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被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
2、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评审工作进展情况;
3、协调乙方与丙方在评审项目过程中有关的业务关系;
4、丙方对评审结论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复审;
5、乙方评审工作结束,丙方对评审结论无异议,甲方认定评审结论正确,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评审费用。
(二)乙方
1、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向丙方索取该项目详细资料,严格按照甲方委托评审的范围进行工作;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3、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初审报告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4、对评审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丙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可供评审的一切资料;
2、对现场取证工作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支持;
3、丙方应对评审结论进行意见反馈,接到反馈意见书3个工作日内不回复,视为同意;
4、丙方若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复审。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补充或修改。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公章)
受托评审单位:(公章)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协议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委托方代表:
受托方代表:
建设方代表:
委托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向 清收欠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向 追收欠款总额为 元。甲方同意按实际收回欠款 %的比例提成给乙方作为报酬;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的即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前期调查取证费用。甲方负担的前期调查费用,以该¥ 元为限,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自主安排追收欠款的具体工作,包括追款时间、人员等。甲方应尽己所能,全力配合乙方的追款活动,包括提供详细的'债权凭证、债务人的相关线索等;
4、除本协议第1、2条所示的费用负担外,乙方追收款过程中的其他所有支出费用(如佳通工具费用、人员差旅费用等等),均由乙方承担;
5、在整项追款过程中,甲方不对乙方任何行为负责。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追款工作。否则,因乙方的行为而引起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6、追收回的款项,应由债务人直接交付给甲方。若债务人将款交给乙方,不视为甲方已经收款;
7、若债务人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等)或电汇方式付款,则自款到甲方银行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当次实际收款金额提成的报酬支付给乙方(按本协议第1条所示比例);若债务人以现金付款,则甲方应及时抵达乙方办公地点,按本协议第1条所示比例,将实际收款金额提成的报酬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取债务人支付的欠款或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报酬,都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付款一方;
8、若因乙方能力局限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收款工作失败,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则视乙方已经圆满完成本项委托追款工作,甲方应该按本协议第1 条约定的比例支付报酬给乙方;
9、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将本协议的收款事宜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视为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第8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10、甲乙双方都负有严格保守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若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线索有误,又无法补充新的线索,使乙方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则乙方也无权终结本协议,但必须给以甲方正式通知,已收取的前面调查费用不予退还,当然也无权再向甲方要求其他费用。
1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故意私下串通,造成本协议执行的改变,否则是甲方首先违约,乙方有权停止后期工作,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13、甲方不得私下给乙方工作人员任何款项或委托其承办他案,否则视为无效付款,(或无效委托)。甲方为此造成任何损失后果自负,乙方也有权停止工作并不退任何费用。
14、甲方应为乙方工作的便利,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追款完成后,乙方应将相关手续文件的原件归还给甲方。双方通过本协议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一切合法权益,甲方也有责任维护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15、本协议有效期限至收回全部款项为止;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本协议复议无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7、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金色田园养殖事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甲方投资购买狮子头小猪(20只左右),各类鱼种苗500斤、小鸡500只委托乙方管理养殖,管理养殖期限四年(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底),年支付养殖劳务费2万元,支付方式以每年十二月底支付当年的养殖劳务费。
二。甲方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周边关系,提供管理养殖人员(1-2人)住房、饲料仓库以及养殖基地和养殖设施,并负责技术指导、养殖饲料、防疫、销售。
三。甲方提供的养殖基地、房屋,设施及养殖产品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转让和变卖,如改变性质,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在养猪、养鸡期间所有猪、鸡粪肥料由养殖人员负责挑往鱼池作为鱼料供养。并利用园内蔬菜等种植收集青饲料喂猪。
五。金色田园是甲方的形象工程,乙方养殖人员要做到养殖基地环境美化、卫生净化、并加强人员和财产安全管理,对不安全因素造成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六。养殖人员在养殖中,养猪成活率90%,养鱼成活率80%,养鸡成活率70%,未达到该项指标,扣除养殖人员劳务费,并随时终止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管理费从狮子头猪进场之日起开始计时,估计在_______年_______月左右。
甲方:
乙方:
委托协议书13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围内的房屋及其乙方办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乙方的`工作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将清除拆迁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_______元,余款在拆迁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拘束力。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拆迁事务所
日期:
委托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所购房屋:大溪谷·华斯汀公寓 号,选择 装修标准( 风格)。 【客户签字确认: 】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该装修公司可用其他不低于约定标准的同类装修装饰材料和设备代替。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样板间仅作为示意,不视为精确表示,对双方无约束力,具体以交付现状为准。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方案等),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七、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或类似文件)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直接追究该装修公司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2.装修中的相关设备,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之次日起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装修合格的房屋。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修标准》 附件二:《家电家私配置清单》
甲 方: 乙 方: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装修委托协议合同书的全部内容。
委托协议书15
委托持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 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 年 月 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