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绩传原文及翻译 王绩虽爱好广泛,但其最突出的成就还是在诗歌。下面是小编搜集的王绩传原文及翻译,欢迎查看! 原文 王绩字无功,绛州龙门人。性简放,不喜拜揖。兄通,隋末大儒也,聚徒河、汾间,仿古作六经,又为中说以拟论语。不为诸儒称道,故书不显,惟中说独……
王绩传原文及翻译
王绩虽爱好广泛,但其最突出的成就还是在诗歌。下面是小编搜集的王绩传原文及翻译,欢迎查看!
原文
王绩字无功,绛州龙门人。性简放,不喜拜揖。兄通,隋末大儒也,聚徒河、汾间,仿古作六经,又为中说以拟论语。不为诸儒称道,故书不显,惟中说独传。通知绩诞纵,不婴以家事,乡族庆吊冠昏,不与也。与李播、吕才善。
大业中,举孝悌廉洁,授秘书省正字。不乐在朝,求为六合丞,以嗜酒不任事,时天下亦乱,因劾,遂解去。叹曰:“网罗在天,吾且安之!”乃还乡里。有田十六顷在河渚间。仲长子光者,亦隐者也,无妻子,结庐北渚,凡三十年,非其力不食。绩爱其真,徙与相近。子光喑,未尝交语,与对酌酒欢甚。绩有奴婢数人,种黍,春秋酿酒,养凫雁,莳药草自供。以周易、老子、庄子置床头,佗书罕读也。欲见兄弟,辄度河还家。游北山东皋,着书自号东皋子。乘牛经酒肆,留或数日。
高祖武德初,以前官待诏门下省。故事,官给酒日三升,或问:“待诏何乐邪?”答曰:“良酝可恋耳!”侍中陈叔达闻之,日给一斗,时称“斗酒学士”。贞观初,以疾罢。复调有司,时太乐署史焦革家善酿,绩求为丞,吏部以非流不许,绩固请曰:“有深意。”竟除之。革死,妻送酒不绝,岁余,又死。绩曰:“天不使我酣美酒邪?”弃官去。自是太乐丞为清职。追述革酒法为经,又采杜康、仪狄以来善酒者为谱。李淳风曰:“君,酒家南、董也。”
所居东南有盘石,立杜康祠祭之,尊为师,以革配。着醉乡记以次刘伶酒德颂。其饮至五斗不乱,人有以酒邀者,无贵贱辄往,着五斗先生传。刺史崔喜悦之,请相见,答曰:“奈何坐召严君平邪?”卒不诣。杜之松,故人也,为刺史,请绩讲礼,答曰:“吾不能揖让邦君门,谈糟粕,弃醇醪也。”之松岁时赠以酒脯。初,兄凝为隋着作郎,撰隋书未成死,绩续余功,亦不能成。豫知终日,命薄葬,自志其墓。
翻译
王绩字无功,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性情简易放纵,不喜欢交接宾客。王绩的兄长王通,是隋末的大儒。王通和志趣相同的人聚在黄河和汾水一带,仿古写作《六经》,又比拟《论语》写作《中说》,但不被儒生们称道,所以他写的书总不闻名,惟有《中说》单独流传。王通知道王绩放涎,就不拿家事烦扰他,对于同乡家族的喜庆、丧事、子女成人礼及婚礼等,从不要求他参与。只允许他和李播、吕才善结交。
大业年间,王绩被授官为秘书省正字。王绩不喜欢在朝廷做官,请求担任六合县县丞,因为嗜好饮酒而不管公务,加之天下也动乱,因为被弹劾,于是就解官去职。王绩感叹说:“如同陷入天罗地网一样,处处都是束缚,我将能到哪里去呢!”于是就回到了家乡。王绩在黄河的洲上有十六顷水田。仲长子光,也是一位隐士,没有妻子儿女,在黄河北岸边建了简陋的房屋,三十年来,不是自己生产的东西就不肯食用。王绩喜爱他的真诚,移居为邻与他交往。子光缄默,不曾与王绩对话,但很喜欢与他对酌饮酒。王绩有几个奴仆,他们种小米,春秋季节酿酒,养鹅鸭,栽种药草等用于自己的生活。王绩把《周易》、《老子》、《庄子》等书放在床头,其他书很少读。想看望兄弟,就渡过河去回家。王绩在北山和东皋闲游,为自己的著作题名叫《东皋子》。王绩乘牛车经过酒店,有时就在那停住几天。
唐高祖武德初年,王绩凭在前朝所任的官职被授官为门下省待诏。按照旧例,官府每日供给三升酒,有人问:“担任待诏有什么乐趣呀?”王绩回答说:“是美酒让人留恋啊!”侍中陈叔达听说了这件事,每天供给王绩一斗酒,当时人称王绩为“斗酒学士”。贞观初年,因患疾病而免职。后又被主管官员调任当时任太乐署使的焦革家善于酿造美酒,王绩就请求担任太乐丞,吏部认为这不合品级不同意,王绩坚决请求说:“这是我深切的愿望。”吏部最终按照王绩的请求任命了他。焦革去世后,他的妻子还一直给王绩送酒。一年多以后,焦革的妻子又去世了。王绩说:“这是苍天不许我畅饮美酒吗?”就弃官离去了。从此以后太乐丞被人们认为是清高的职务。王绩追随遵循焦革家酿酒法为经典,又采用杜康、仪狄以后善于酿酒的方法编为系统的书,就是酒谱。李淳风说:“王君,您是酒家南董。”
他所住的地方东南有座盘石,在其上建筑杜康祠用以祭祀,并以焦革相配。王绩著《醉乡记》仅在刘伶《酒德颂》之后。他饮酒到五斗不醉。有人以酒相邀,无论地位高低,总是前往,著有《五斗先生传》。刺史崔喜对此很高兴,请他相见,王绩回答说:“为什么徒然邀请严平君呢?”终于没有前往。杜之松是王绩的老朋友,他担任刺史,请王绩去讲授礼法,王绩回答说:“我不能到本郡刺史的官府去应酬,谈论糟粕,抛弃美酒啊。”杜之松年节赠送给他酒和干肉。当初,王绩的长兄长王凝任隋朝的著作郎,撰写《隋书》未能完成,就去世了。王绩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也未能完成。王绩预料自己去世的日子,嘱咐薄葬自己,给自己写了墓志。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一隐逸》)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
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
《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这是中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
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书》”。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同时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其为二十四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