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多年前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管理局及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推行的一种做法,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生产经营、财务、外汇、进出口等方面……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多年前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管理局及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推行的一种做法,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生产经营、财务、外汇、进出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联合年度检查。实行联合年检,是为了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管力度。从总体看,效果还是不错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合同》、《章程》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章程》是约束投资各方履行权利义务的法律文本,投资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章程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按期出资,规范经营。此次年检中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总的较好,但仍有部分注册资本到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超过章程约定时间,甚至多次延长出资时间仍然未完全到位。二是注册资本到位后未及时验资或验资后未在规定时间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三是有少数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首期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投资方履约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合同》签定后长期不履行各自的职责,资金逾期不到位,甚至虚假出资,致使企业成为“空壳”,严重影响了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率。
2、外商投资企业质量不高,持续发展能力不足。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情况来看,多数企业处于连年亏损的状态,现有的13家企业中,盈利的企业只有6家,再发展能力不足,招商引资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网上联合年检操作系统存在缺陷。在具体的审核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操作系统有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对各项登记证号码的录入没有设置自检功能。二是在审核过程中,对审核的意见未能全面保留。如,对某企业审核,初次是因为数据不准确,打回修改,企业修改正确后,审核通过。此时系统只保留了最后审核通过的信息,而没有打回修改时的信息。三是生成报表的过程中,不能按“审核通过、待审核、待重新审核(包括打回修改)、不予通过”等几种状态的企业分别列明。四是对录入中易出现的逻辑错误问题没有纠错提示功能。五是数据查询模块查询功能单一。六是未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库。七是未建立互动平台,不利于与联合年检各方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交流。
4、网上申报年检存在一定的不足,审查部门只能对网上年检报告书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但无法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主要是没有相关的年检资料进行核对。因此即使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将网上通过后下载的表及相关资料交到外管支局进行审查核对时,可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需要修改,可能造成企业不理解,因此,对网上年检的利弊要多加宣传,加以不断改进和完善,为明年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年检积累经验。
5、许多企业对参加年检态度不积极、不重视,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或不认真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的相关内容,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资金到位情况和经营管理现状。
6、依据《行政许可法》和《企业年检办法》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法律依据明显不足,实施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存在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工作。为防止无资本企业进入及中方企业上当受骗,杜绝或减少由此给我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职能部门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过程中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加强信息传递,严防虚假外资企业的成立。
2、完善网上联合年检操作系统。一是建议对各项登记证号码的录入设置自检功能,如果对不按规定字符录入相关号码的增设一个错误提示,这样就可避免不完整号码的录入。二是建议对打回修改的信息也予以保留,以便审核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复审,减少时间上的浪费。三是在生成报表的过程中,建议对审核通过、待审核、待重新审核(包括打回修改)、不予通过等几种状态的企业分别列明。四是建议对录入中易出现的逻辑错误问题增设纠错提示功能。五是建议在数据查询模块中设置分县区、分国别、分产业等查找功能。六是着手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库,在以后的联合年检过程中,对基础资料如登记日期、出资情况、各类登记号等不变数据的录入可简化,并且可以在审核过程中减少人工核对,企业录入数据直接与库存信息比对,简化联合年检的录入和审核工作。七是建立互动平台,如在网上联合年检系统上设置论坛等,便于联合年检各方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交流。
3、加强宣传,使企业深刻认识联合年检工作的重要性,各职能部门还可联合制定有关规定,对不参加联合年检的企业在日常工作中给予限制。
4、建议制定相关法律,使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