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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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居间合同,欢迎大家分享。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转让居间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2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20 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20 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160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仍愿意购买的,双方另行约定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25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地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 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4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肈XX___区(该土地权属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亩。

  土地用途:。

  第二条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账号:)。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fae1578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5

  委托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____年 ____月 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___________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______年__ 月 ____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______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________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______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应付款项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不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________%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的_____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受让位于:

  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

  (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

  甲方与转让方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依照转让方的要求,提供该公司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2、甲方应承诺该地块由乙方促成土地转让成功,应付居间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转让方就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转让方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确定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谈定)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达成转让协议成功, 甲方按3.2条款付乙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约定

  甲乙双方友好洽谈该土地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成立之后,甲方认可乙方所应得的劳务费用。甲方给土地转让方作为第一笔交付定金款项的同时,必须将乙方的居间报酬人民币 万元(共计 元)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约定条款

  8.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8.2、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光石二队公路前边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种植绿化树木,土地面积为( )公顷。 承包条件:

  1. 甲方每年以每亩伍佰元转让给乙方,合同期限为壹拾年(20 年 20 年),第一年缴俩年租赁费元,抵押一年租赁金,20 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土地租赁费根据当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赁费上下进行浮动。

  3. 如果合同期未满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赔偿损失100万元/公顷。所剩土地转让年限由甲方来支配,与乙方无关,土地租用合同终止。

  4. 如果乙方所租赁土地在租赁期间被政府或开发商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土地征用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土地地表面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无权干涉。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解决、协调赔偿事宜。在租赁期内土地被征用,甲方退还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赁费,到时双方的合同终止。

  5. 另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村民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姓名: )。

  5.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9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

  (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0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乙方(居间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面积确定为。(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 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 元/㎡,大写: 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大写: 。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大写: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大写: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 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肈庆高新区(该土地权属人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土地面积: 亩。

  土地用途: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2份:

  1. 本协议指定土地相关情况说明;

  2. 指定土地相关规划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2

  公司地址:

  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版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土地转让居间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帮权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帮富地为界;北至彭帮富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20 00.00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 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