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体育教学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抓紧抓好,而学校体育器材管理与使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课外体育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以下是关于体育器材管理制度,欢迎查看~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 学校各项……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体育教学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抓紧抓好,而学校体育器材管理与使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课外体育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以下是关于体育器材管理制度,欢迎查看~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 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 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 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 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 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 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 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体育器材借取制度
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训练和课余活动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活跃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根据学院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
1、学院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院师生不得借用学院体育器材。
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院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
4、学院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
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
在学院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委员,文体委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
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
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
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
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
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大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
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为止”的数量控制借用原则。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借取器材:
(1)、借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归还时间: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个人借取器材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借取(两证缺一不可);
(2)、单位借取器材时,因开展活动需要较长时间、较大数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条,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和体育部负责人签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体育器材借取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亡事件,由借取单位和个人自行责任。
(2)危险及特殊器材只向集体提供。
4、归还和管理
(1)、对于未按时归还器材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取消其借取权利。
(2)、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因故意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购置价赔偿。
(3)、赔偿流程:
管理员出具赔偿单→财务处交赔款→管理员处换取证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权。
小学体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二、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五、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六、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