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尊敬的法鉴定中心鉴定专家: 因原告与被告医院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原告申请并由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贵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方认为,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被告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在对诊疗中……
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
尊敬的法鉴定中心鉴定专家:
因原告与被告医院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原告申请并由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贵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方认为,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被告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在对诊疗中存在诸多明显医疗过错,相应过错是导致原告伤残的根本因素,被告理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完全责任。现原告方根据贵中心的安排,发表如下陈述意见,恳请鉴定人予以采纳:
一、诊疗经过及过错
20xx年3月24日下午4点左右,在上班工作期间,在梯子上站着开线槽的时候,突然梯子歪了从上面掉落下来,摔伤。之后厂领导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潍坊附属医院120来车接走。于20xx年3月25日11时入潍坊高新尊一骨科医院治疗。转院过程中遵义医院的医生向我们介绍说,他们这里还有祖传的膏药,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还可以帮助我们尽快的恢复,没有后遗症;医生还告诉我们说你看我们墙上挂着的那些锦旗,那些不都是患者对我们的肯定吗,要是我们技术不过关谁会送我们锦旗啊,叫你你也不送是吧,而且那还只是一部分。
1、尊一医院未及时为进行必要的检查
住院之后,主治医生崔主任就让护士来给抽血做化验,抽血的时候看到我们胳膊上有过抽血的针眼就问是不是抽过了,我们告诉他我们在附属医院的时候抽过,他说抽过应该用那个也行,我说不知道化验的什么,他说化验都是一样的,让问问医生要是行就不用抽了,之后我问主治医院可不可以用附属医院的抽血结果,他说可以。之后护士又来给做了个心电图。主治医生崔主任问我们要了片子看了看,说我们就是脚踝胫骨腓骨粉碎性骨折,没别的问题,放心吧,没事。我说我们还照过一个CT片子,但是还没到时间没有拿出来就来我们尊一医院了,需要的话我们就去取回来,他说不需要有这一个片子就行,问他还需要别的什么资料吧,比如病例什么的,到时候跟化验血的单子一并取回来,他说不需要,到时在这现弄就行。
2、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未合理治疗,只给贴膏药
26号下午的时候,主治医生崔主任说是明天不行先去4楼去拍个片看看骨头复位的怎么样,没事就先贴上膏药让他快点长。结果27号一早主治医生崔主任就带了2盒膏药说是要给贴上,我说你不是说今天要先拍片看看吗,他说,没事,不用拍片也行。之后崔主任说贴上膏药就没什么事了,就是让他慢慢长就行了,要过清明节了,这几天呢我要回家一趟,回家需要待3天,有什么事呢你可以提前说,每天要打什么药及口服的药呢我也都会跟护士说好,你有事就去找护士。那我们有什么注意事项啊?他说按摩你还是要每天给他继续,同样辅助他做脚趾的运动,再者就是给这个脚继续保温,不是太凉的情况下就只盖个毛巾就行,晚上睡觉要是冷了就盖上被或者厚点的衣服就行,再就是千万别感冒了,注意事项就这些。那他现在不冷敷了是不是需要热敷?暂时不需要,需要热敷的时候就告诉你了。
3、在家属及时提请医生存在问题时,医生依然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继续为适用膏药
下午的时候贴膏药的地方感觉比原来肿胀的厉害,之后让主治医生崔主任来看是不是又肿了,膏药在上面紧了啊要不要拿下来啊,他说不是,应该是膏药起了作用,再等等就没有这种感觉了。结果晚上休息的时候这种感觉也是时不时的出现,去找护士问,护士说没事,不放心等明天你们主治医生来上班的时候让他给看看。所以第二天崔主任上班的时候就告诉了他我们这个情况一直有,他看后说,紧是不可能的,应该是膏药粘的皮疼或是药物刺激的事。既然医生说没事那就继续好好养着吧,之后主治医生休班我们有事的时候就去找护士,护士来了还是那一套说法,只要血运正常就没有别的事,有时候我们疼的厉害了也给我们找来王院长或是别的医生,都说没事肿没消,疼是必然现象,有时候牵引实在是拉的受不了的时候王院长就把牵引给拿下来放在一边说20-30分钟后再让护士给放下。后来有时候我帮他做脚趾按摩的时候发现他的血流速度比以前慢了,都问过医生护士这种情况有没有事他们都说没事,说只要血运流通不变色就没事。我还问护士是不是需要热敷下啊,她说他现在还没有消肿呢,你给他热敷不是让他脚部冲血吗,那样不就肿的更厉害了,你主治医生走的时候不是和你说了吗,你就先按照他告诉你的注意事项做就行。
等主治医生崔主任回来上班的时候,我马上就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他知道了,并告诉他有时候这些脚趾会出现一些像雪花似的那样的现象,但是捏捏呢就会回去没有了,但是有时候回去的会慢点,他看过之后说应该没事,他老是躺着不活动造成血流慢,也有可能是温度低,给他用热毛巾上上热敷,但是别太热了,你只要试着温乎不烫手就行,他现在皮太嫩别太热了,之后我就用热毛巾给他上着热敷。
4、家属继续提醒医生存在的问题,医生只安排烤灯持续照射,延误治疗
等到第二天早上主治医生崔主任来查房的时候问怎么样了,我说还是那样,而且第三趾和第四趾这两个脚趾头有时候会很长时间才变过来,不如别的指头变的快,灵敏度也不行,这些脚趾在动的时候都不如原来灵活了。然后主治医生崔主任说先弄个电烤灯烤一下,之后护士就拿了一个烤电的机器。但是这个机器还不太好用,崔主任说最好是用个60瓦的灯泡那样的,正好院里那个坏了,就先用这个吧,说只要能受了烤的不疼试着热乎就行,烤了一上午崔主任来看看效果也不行,说下午再换个试试。下午又换了一个烤灯,这个烤灯烤了一下午也不行,并且第三趾已经变黑了,主治医生崔主任就用东西摁、扎什么的,问他都有没有反应,那时候脚趾基本都没反映了,第三趾都没有任何感觉了,后来用针头扎第三趾,没有知觉也不出血。这时候崔主任说这个脚趾不通血了,也就是所谓的血栓。还把他脚背上的张力性水泡给挑破了,说那样也可减轻一下脚背上的压力。
5、在医院延误治疗后,其无法继续治疗,要求家属转院
后来崔主任一看这样,说向你们这种情况啊我们建议你们转院治疗,因为我们对这方面不专业,药物也不全,转八九医院吧,他们在这方面是权威,回附属医院也行,所以你现在赶紧联系吧,她同意了你就打120叫车来接就行了。
我问他转院你们不送吗?他说不送,转院都是你们自己打120就行,然后说你们要转到哪家医院,他们就来车接。我就打120了,120接听以后说马上联系八九那边,让他们派车接。
6、在家属慌乱的时候要求家属补签相关签字
这时候崔主任来了,问电话打了吗,要转院吗,我说打了,转八九,120那边也说通知八九医院来接,嗯那就好。那你现在先给我补签个字吧,我由于这时候心里不安慌乱,没看是什么就签了,签完之后才想起问问刚才让我签的什么,他说是今天的治疗跟病情,我一会就下班了,怕你们转院了,护士忘了让你们签。
尊一医院在给诊疗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没有安排合理的检查,只给贴膏药、烤灯照射、骨骼牵引等方式治疗其所患的胫骨粉碎性骨折累及踝关节等症,导致严重延误治疗,产生严重的损害后果,尊一医院应承担全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