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手机打卡考勤……
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2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3
第1章总则
第1.1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第1.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公司副总经理;
第2章考勤细则
第2.3条出勤
第2.3.1条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
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时间调整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第2.3.2条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劝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
第2.3.3条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的,未登记的视为矿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第2.3.4条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公室签到,8:00以后算迟到,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到办公室的列为旷职(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职(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2.3.5条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到办公室签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为早退。
第2.4条请假:
第2.4.1条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8:30前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2条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同时报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
第2.4.3条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第2.4.4条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所在主管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办公室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5条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请假的申请、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公司《休假请假条例》。
第2.5条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第2.5.1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第2.5.2条迟到:以每5分钟为计算单位,不足时视为5分钟,按每计算单位5元扣减工资;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第2.5.3条早退: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第2.5.4条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2.6条加班:
第2.6.1条公司在节假日将安排有关人员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员享有相当其二倍日工资额的加班费。
第2.6.2条员工加班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加班人员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章同意其加班,并报考核部门核准的;或上级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
②加班费以半日计算,按岗位工资发放。
③每月加班次数不能超过15次(不包括15次)。
第2.6.3条以下情况不以加班论:
①上级主管下达的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工作的
②公司在节假日举行的培训及公益活动
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加班的
第2.7条考勤统计
第2.7.1条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第2.7.2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3次者(包括3次)
②全月累计请假1天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第2.7.3条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办公室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专栏的记录、各部门的记录、每日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第3章附则:
第3.9条本考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公司考勤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第3.10条本考勤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5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二、迟到和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三、旷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五、事假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手机打卡考勤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范围及方式: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在职及试用期员工,考勤方式为xx。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xx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在考勤管理系统内进行假期设置、流程设置等运行维护;
(二)负责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查询,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三)不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出勤打卡、监督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时审批请假、出差、外勤申请。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
第五条
工作时间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条
公司考勤设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迟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或工作地点);
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无故缺勤;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无正当理由早退30分钟以上;
请假: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调休等;
出差:因工作离开工作常驻地。
外勤:全天或不间断在公司办公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办事。
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扣款规定:
(二)早退扣款规定:
(三)旷工扣款规定:
(四)下列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事先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
2.在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4.打架斗殴、酗酒等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谢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条
员工未出勤,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员工外勤
员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批。未假外出,根据外出的时间按迟到或旷工计算。
(二)员工出差
须事前报批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时间打外勤卡。
(三)员工请假
1、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报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休病假两天及以上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扣款标准为:扣款额=当月薪资÷21.75×请假天数×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或非因工负伤的,需停工进行治疗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后,根据患病员工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医疗期)
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在病假(医疗期)
期间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开展营业性活动,一经查实,由公司责令其改正,并通知员工在3日内返回公司工作,员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2、事假
1.员工有事不能出勤,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数考核扣减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3.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规定天数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试用期顺延,累计超过(含)10天的,结束试用期。
3、婚假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享受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3天,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享受x天婚假(根据各地标准实施)。
2.婚假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则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领证的,婚假须在1年内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领证的,视为已经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计发,按婚假天数考核扣减绩效薪酬;
6.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4、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配偶的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予丧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丧假、路程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发放,按请假天数扣减绩效薪酬;途中产生的车船费等其他费用,由员工自理;
4.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5、产假、陪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休假,女员工生育享受x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男员工陪护假x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x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x天产假。
3.产假、陪产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产假休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生育津贴核发到公司后,根据生育期间已发放的基础薪酬和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核发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发放的薪酬数额大于生育津贴的不再进行补扣;男员工陪产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
4.公司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5.计生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产假、陪护假、计生假,均需提交申请并提交准生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
7.未尽事宜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国家和地方有最新调整意见的,执行国家和地方最新规定。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公负伤、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薪酬。
2.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3.其他未尽事宜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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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
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习,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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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时间
办公部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产部门:以临时通知为准,确保正常生产。
二、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公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形,依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六、七条)
三、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对本部门的员工记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签名后,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总经理签名,再送财务部,财务部按考勤表执行计发工资及奖金。
四、凡请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或诊病发票等有效凭据,在看病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级主管核实。凡请事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为半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请假天数超过一天(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核实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请假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以上人员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当周不休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享有调休的权利,未经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给予补休,超出8小时属加班时间(以考勤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给予补休或调休。冲抵后工时累计统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时给予加班工资。
六、迟到、早退(离岗4小时以内的)一次扣20元,离岗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计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50元。
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处理。
八、休息休假
(1)员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连续生产时,按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轮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3日)三天
d、国庆节(10月1—3日)三天
e、妇女节(只限于女员工)(3月8日)一天按国家规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除外。
(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a、事假:事假期间不得计算相应薪资。
b、病假:须提供公立医院医生证明给予请假,不计薪资和奖金。
c、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3天(须提供结婚证)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d、产假:女员工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给予90天产假(请产假时须附准生证明)计发底薪。
e、丧假:遇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者,给予带薪丧假3天(须提供死亡证明资料)。
f、工伤假:因工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经公立医院医生证明须请病假的计发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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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
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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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前,须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依据安环考核执行。
六、员工考勤,应由主任进行统计,并在月底由指纹、门禁进行核对。如员工出勤,未进行指纹打卡,但存在门禁打卡,不予处罚;如存在指纹打卡,但无门禁打卡的,应进行每天20元处罚;如既无门禁打卡,也无指纹打卡的,按当日无出勤处理(记为日工的,扣除日工;记为产量出勤的,扣除当日产量工资)
七、员工考勤,进行双份考勤,缺一不可,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一旦发生错漏的,依据第六条进行处罚。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高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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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班组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之内到班者为迟到,处以15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处以十五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个人专用请假卡,按人事权限逐级审核,专用请假卡由考勤员保管,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加点考勤管理
4.1加班加点的条件
4.1.1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公用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况下,必须要求加班加点的。
4.1.5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属工作范围的事因没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点的审批
4.2.1加班报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领班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由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总经理核准。
4.2.3加班单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员将部门上月加班单汇总报送总经办。
4.3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3.1病假:
4.3.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务室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3.2事假
4.3.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3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副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3.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3.3.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3.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3.4.3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产假
4.3.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工会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对避孕失败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3.5.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产假或护产假。
4.3.6丧假
4.3.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卡,交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丧假。
4.3.7工伤假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字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3.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4考勤查询: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到部门考勤员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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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