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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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

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1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定于7月29日进行,时长为2小时。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场地址将在打印准考证中告知。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试共一个科目,分为金融、制造业、农业、人力资源和建筑行业等5个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相近程度,选择其中1个类别报考。

  考试题型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由考生在计算机上做出判断、选择或文字输入主观答案。

  考试考哪些经济业务能力,可参阅通知附件中的《考试大纲》。

  三、报考条件

  经济人员遵纪守法符合基本要求的,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考试:

  (一)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经济相关职业资格,并聘任在经济专业技术岗位上。

  相关职业资格是指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经纪人、价格鉴证师、管理咨询师、招标采购师、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广告师。

  (二)未取得经济师资格,但取得其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四、考试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考生除了进入考场考试外,无须为了报考条件审查和证书领取再“跑腿”。

  (一)本次考试采取个人承诺在先,考后审查的.方式。个人承诺的报考条件信息,将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时一并审查。

  (二)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以“电子证书”形式授予。届时,合格人员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五、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本次考试,属于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一个环节,侧重对经济实务人员的能力测试,因此没有、也不必设置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主观题也属于人机对话考试范围,考生应掌握常用的计算机文字输入法,提前熟悉必要的文字输入。

  考试成绩3年内用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时有效,考生应了解高级经济师的相关资历条件,选择合适的报考年度。

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2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

  (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

  (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