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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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格式实施意见格式1  为了切实减轻医疗机构临床护士的书写护理文件的负担,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做到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就我省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件的目的和意……

实施意见格式

实施意见格式1

  为了切实减轻医疗机构临床护士的书写护理文件的负担,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做到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就我省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改革现有护理文件的形式,简化护士书写的.内容和数量,以保证护士有足够的时间承担临床护理工作,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努力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

  二、表格式护理文件的适用范围

  与临床护理工作相关的各种文字记录,尤其是护理记录,都可根据专科特点设计采用表格的形式。

  三、表格式护理文件的设计原则

  (一)表格式护理文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本要求。

  (二)表格式护理文件应以数字和符号取代文字描述,力求客观、简明、易懂、节时。

  (三)表格式护理文件应与其它病历资料保持一致性,避免矛盾、重复及错误。

  (四)表格式护理文件应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护士签名等一般项目,病情观察情况、护理措施和效果等内容可根据专科特点细化具体项目。

  (五)如有特殊专科不适合采用表格的记录形式,可延用文字描述,或采用表格、文字描述相结合的形式,总之,以简化实用为原则。

  (六)长期医嘱的执行,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采取相应的记录形式。

  四、护理文件的执行与管理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护理文件的种类并设计表格式护理文件的样版。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设立归档护理文件以外的其他护理相关表单。

  (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二级医院的护理文件经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三级医院的护理文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医疗机构新增、删减或修改护理文件,须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护理文件设计、书写和规范的指导服务工作。

  (四)该实施意见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五、实施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切实有效改善护理服务。各级护理管理人员要深入临床充分调查研究,周密安排部署,要认真听取一线护士、临床医师、其他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适合本单位实际的表格式护理文件,切实减轻临床护士书写负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简化护理文件书写作为工作抓手,切实履行审核、指导的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稳步推进表格式护理文件的实施,注意收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要通过简化护理文件书写工作,进一步突出护理管理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各三级医院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并正式实施,各二级医院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申报工作并正式实施。

实施意见格式2

  (一)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奖励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级地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设计评价标识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汇总上报至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两部”),两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报告、工程建设审批文件、性能效果分析报告等进行程序性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绿色建筑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竣工验收后,其中大型公共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两部组织能效测评机构对项目的实施量、工程量、实际性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符合申请预期目标的绿色建筑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xx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规范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拨至相关省市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单位,对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各地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

实施意见格式3

  (一)鼓励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各地要切实提高公租房、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强调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时,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二)在公益性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各地在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建设中,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公益性建筑中开展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试点,从20xx年起,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三)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达到高星级奖励标准的优先奖励,保障性住房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将优先给予定额补助。

实施意见格式4

  (一)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鼓励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充分体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申请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应具备以下条件:新区已按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市政、能源等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二)支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上述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及城区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能效测评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