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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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实施方案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

【精华】实施方案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做好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根据《长乐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xx]12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按照“政府统领、部门参与、齐抓共治、多措并举”的原则,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以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实现总量控制为目标,以淘汰高排放黄标车为重点,加大执法监管,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通过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生态城镇建设、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在用车污染控制为目的,以采取环保标志限制通行(以下简称限行)管理措施为手段,严格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不断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实现“蓝天工程”战略目标。20xx年5月20日年前,完成市政府分配我镇的36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5日)。层层成立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机构,制订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动员会议。

  (二)治理淘汰阶段(3月5日至5月20日)。采取合理利用拆解、“黄改绿”等方式,集中进行治理淘汰,确保按时完成治理淘汰任务。3月31日前应完成相应淘汰任务的50%;4月30日前应完成相应淘汰任务的80%;5月20日前应全面完成淘汰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排名靠后的村进行约谈,做好迎接市政府考核验收的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全镇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依托“蓝剑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古政[20xx]23号>),负责全镇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治理淘汰任务分解到村,以村为单位开展治理淘汰工作,辖区企业黄标车由有关村负责落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全镇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方案制订、法律依据解释、工作进度调度,指导、督查各单位开展治理淘汰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和交警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数据信息,进行入户核查,确定每辆黄标车的下落。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逐车见人建档,确保注销一辆、淘汰一辆,杜绝“真注销、假报废”等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报道有关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使“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对黄标车车主,要通过“面对面”和“一对一”的宣传,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严格督导调度。对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半月一通报制度,镇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治理淘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实施方案 篇2

  一、“六打六治”重点内容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业、涉煤气企业、涉粉尘企业、城市燃气、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

  1、打击涉粉尘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违反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行为。

  2、打击破坏损害城市燃气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职业卫生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充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问题;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和职业卫生等方面违反规程标准等突出问题。

  4、整治、高温金属运输车、校车无证经营等违规行驶问题。

  5、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涉粉尘领域,重点打击整治粉尘企业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厂房违规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粉尘防治、车间粉尘浓度检测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按照国家规程标准要求配齐通风、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灭火器材和独立除尘装置;产尘点没有装设吸尘罩;没有建立清洁制度;作业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教育培训;未采取有效措施在涉粉尘领域实施检维修及交叉作业;没有制订针对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违反规范要求实施八项危险作业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未依法取得许可,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建筑物、公路、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及非法占压的。重点治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装置未装备或不完善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相关生产、储存装置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不足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执行安全规范不严格,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过程监督等不到位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的;化工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发生变化未纳入变更管理的,未制订变更管理制度、严格申请、审批、实施和验收的,变更前、变更过程中和变更后的.各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不严格,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施工过程安全监督不到位,外来施工队伍未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要求、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运行的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管道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敷设在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未采取强化措施的;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七项具体要求落实不到位的。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禁在开发区内设置零售点,严禁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冶金有色和涉氨、涉煤气领域,一是冶金有色企业:整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没有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高温液态金属运输环节没有使用有专门资质的运输车辆;生产吊运铁水等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的制造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生产、使用企业未对起重吊具进行检验检测;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制定、落实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设置和运行情况等。二是涉氨制冷企业:集中整治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设计不规范,违规设计、违章建设;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没有形成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制冷方式;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控措施;未按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使用(储存)装置和各类压力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并登记备案;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安全出口、疏散标示、应急通道不畅通,应急装备配备不足等行为。三是涉煤气企业:整治不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维修作业;没有按规定装设安全安全保护装置、自动控制调节装置、安全连锁装置、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等问题。

  城市燃气,重点抓好管线违章占压、高压管线违规穿城、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液化石油气瓶组、燃气违规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燃气管线违规占压清理力度,能拆除的要拆除,难以拆除的可采取改线等办法解决。对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的燃气管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公安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职业卫生领域,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深入开展冶金有色企业和水泥、石材加工企业粉尘治理,对不具备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进行关闭。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曾经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行业领域,重点查处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没有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非法检测评价行为,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机构质量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开发区安监站要对本辖区和所管行业“三非”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下发各相关部门及各企业动员部署。

  2、开发区安监站对辖区内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建立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3、企业要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政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11月底)

  1、开发区安监站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开发区内重点区域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实施约谈警示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企业,将对辖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警示。

  (三)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分工。

  1、涉粉尘、涉氨、涉煤气、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烟花爆竹经营、职业卫生等领域由开发区安监站负责。

  2、消防、烟花爆竹打非等领域由开发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3、城市燃气及燃气管道领域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管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4、校车安全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1、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2、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领先,推动广大教师树立全面育人理念,尊重教育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中学教职工全员岗位育人新机制,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促进广大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根据薛城区教育局全员岗位育人推进会精神,结合枣庄市第二十中学的实际,特制订枣庄市第二十中学全员岗位育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总体要求,坚持“人本关爱,因材施教”,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教育资源,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整体成长,狠抓细节管理,发挥情感教育的力量,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做到思想教育与知识传授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严格管理与言传身教相结合,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总的目标是全面落实新课程要求,建立全员育人新机制,逐步形成“和学生一起成长,做幸福教师”的长效育人机制,促进学校良性与可持续发展。

  (一)创新规范养成管理机制,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二)建构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课堂教学模式,教会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学业成绩的不断进步。

  (三)建立学校、导师、家长多位一体的育人体系,促进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三、实施步骤:

  学校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全校育人导师制工作的实施、评估工作。德育处和少先队大队部具体负责实施的日常工作,做到分工负责,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组 长:吕传坡

  副组长:钟让武、禇衍广 孙晋国

  成 员:胡同友 张正蛟 王 兵 张 闯 各班班主任

  2、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分析当今学生弱势的根本原因,提高认识,说明活动意义。要求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全员育人导师制对学校科学管理、促进学生主动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3、摸底调查。

  (1)调查并确定能够胜任导师的教师。

  (2)以班级为单位,调查需要受导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受导学生名单由各班主任提供并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主要针对行为有偏差、家庭教育不良、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个性发展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为“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实验对象。

  四、具体办法

  第一、每学年教导处向各年级组提供各年级课任教师名单,由年级组长统一协调,征求班主任意见,各任课教师根据各班实际及本人任教班级,按照年级统一安排,分别选定1名困难学生,进行“学习扶贫”、“思想扶贫”;选定4名优秀学生,进行“学习排雷”、“心理解惑”。

  第二、每名导师带3名学生,两周至少与学生谈心一次,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学习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

  第三、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点,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第四、每月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建立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支持。

  第五、学校成立了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导师组,在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导师与班主任要及时沟通、汇报,以便班主任全面了解情况。导师遇到特殊案例、问题可要求年级组长在本年级进行“会诊”,制定教育方案,建立特殊案例、问题“会诊”制度。

  第七、各年级组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的全过程。

  五、工作职责

  育人导师是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引路人,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培育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是学生全面发展的辅导员。因此,每位导师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行为习惯。

  3、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4、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生理、心理上的困惑,做学生心理上的医生,生活中的益友。

  5、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方面的支持。

  六、工作制度

  1、档案制度。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等,建立受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

  2、家访联系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系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3、谈心和汇报制度。导师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方法、生活、行为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

  七、奖励制度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每学年评出若干名“校级优秀学生导师”,并享受校级综合荣誉。

  2、学校根据对导师的考核情况记入教师考核和教师业务档案。

  枣庄二十中学

  20xx年3月18日

实施方案 篇4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0-6岁儿童提供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新生儿访视率≥95%;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 95%;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85%。

  二、服务范围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和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从事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定期参加县级或市级举办的至少一期儿童保健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并负责本辖区内从事儿童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二)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免费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1岁以内4次健康体检、1-3

  岁每年2次健康体检、4~6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1.确定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全镇11家村卫生所室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定点机构。在定点机构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儿童健康管理的,给予免费服务。不在定点机构检查的`儿童,不能享受免费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2.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由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实际情况向各助产机构免费发放《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卫生院在新生儿出院前填写发放,并根据该新生儿居住所在地,在《广西儿童保健手册》注明定点机构。儿童家长携带手册、孩子就近到定点服务机构免费接受保健服务,服务完成后,保健医生登记服务情况及结果,儿童家长在《广西儿童保健手册》上签字确认。《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工本费统一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出。

  3.新生儿第一次家庭访视。卫生院在新生儿出院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把新生儿信息(随同产妇的信息)发至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在24小时内将新生儿信息分发到产妇所在地的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进行第一次家庭访视服务(对地处偏远的产妇可由村卫生室进行随访)。

  在访视中如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要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要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发现有异常的应及时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保健治疗。并将定点机构和检查时间告知儿童家长。

  4.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应在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定点机构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

  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发现有异常的应及时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保健治疗。

  5.婴幼儿健康管理。在定点机构进行(对地处偏远地区可由村卫生室进行婴幼儿健康管理),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婴幼儿喂养及患病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8、18、30 月龄时血常规检测,6、12、24、36 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一次听力筛查。

  6.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在4~6 岁时进行,每年1 次,共3 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儿童膳食、患病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7.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高危儿,营养不良、贫血等体弱儿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腭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下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因高危而增加的检查项目和次数,费用由监护人自理。

  8.信息收集和上报。统一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管理,履行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信息上报义务。卫生院在进行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体检后,要及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化信息管理网络。

  三、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我院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为X院长,副组长为分

  管X副院长,成员为XXX,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技术指导。

  (二)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所室进行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承担镇内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并提供儿童保健服务。

  (三)卫生院配备至少2 名以上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从事新生儿访视、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服务,负责辖区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定期召开例会,督促、指导村级卫生服务站开展儿童保健工作,进行高危儿管理,实行双向转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托幼机构集居儿童保健服务由县妇幼保健院或镇卫生院承担,每年入托或入园进行体检。

  (四)各村卫生室负责督促辖区儿童接受保健服务,配备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掌握辖区儿童系统保健信息,及时登记上报,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二)主要评价指标。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居民满意度。

  XXX镇卫生院

  20xx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