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爱情诗的特点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诗经爱情诗的特点,欢迎阅读! 诗经爱情诗的特点 1 一、款款深情的爱情诗 古代的女子,社会地位低下,足不出户,长期生活在闭塞、狭小的范围里。虽然她们也有着纯真的感……
诗经爱情诗的特点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诗经爱情诗的特点,欢迎阅读!
诗经爱情诗的特点 1
一、款款深情的爱情诗
古代的女子,社会地位低下,足不出户,长期生活在闭塞、狭小的范围里。虽然她们也有着纯真的感情,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但是她们受着“三从四德”的制约,婚姻是建立在“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基础之上的,根本谈不上自由结合,即使情有所钟,也只能私自相会,偷偷相见。这种女性的心理压抑感表现在诗中:一方面,她们真情流露,勇敢地追求,希望得到幸福的爱情;另一方面由于受各种压力的影响,又只能隐埋感情,偷偷地约会,担心遭到他人的议论。如《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写的就是一个少女与情人私会时惊喜、恐惧与忧虑的情景。这个年轻女子爱上了名叫仲子的青年,却劝仲子不要上她家来,因为怕引起父母、兄长和他人的议论。所以一再叮嘱他,私会时要特别谨慎小心,不要攀爬围墙而来,这并不是吝惜那些树,而是怕“家长”知道了而遭非议。“这种复杂的初恋情怀以及对男方的厚望、喜爱和思念,即使是在封建礼教束缚森严的时代,也是无法阻挡的,足见自由恋爱的魅力。但也可看出其纯真的爱情已经与家长制和传统势力的约束形成了一种带有悲剧性的冲突。”
二、忠贞不渝的爱情诗
真正的爱情是彼此心灵的契合,是终生相守、生死不渝。这种高尚的爱情观亦非今日才见,而是古已有之的。《邶风·击鼓》即为例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朱熹注:“契阔,隔远之意。成说,谓成其约誓之言。”(《诗集传》)这是一对夫妻的山盟海誓,生生死死永不分离!再看《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男女互赠定情信物,木瓜也好,佩玉也好,礼物的轻重无所谓,要的是“永以为好也!”对比当今一些“宁当小三,不嫁穷人”的靓女,孰雅孰俗,真有云泥之别!
忠贞的爱情需要经受考验。一是人生别离时,能否心无旁骛、坚守如一?《邶风·雄雉》中的女子做到了:“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雄雉于飞,上下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夫君像野鸡展翅飞向远方,妻子在家牵肠挂肚,一刻也不忘怀,多么痴心多情的女子!二是碰到了“第三者”,能否抵御诱惑、断绝邪念?《郑风·出其东门》中的男子做到了:“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东门外虽然美女如云,这位男子却没有想入非非,心中念念不忘的还是家中粗布素服、相亲相爱的糟糠之妻。正是基于这种情分,这份忠贞,才会有《王风·大车》中的爱情誓言:“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我心我言,可由太阳作证,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后世那些为爱情献身的男男女女,或许从中受到感染和鼓舞吧?
三、婚姻破裂的弃妇诗
在《诗经》时代,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早已形成,宗法礼教虽不及封建社会中、后期那么严密,但妇女在当时的社会是没有地位的,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虽然她们勤劳能干,处处为家而操劳,但她们的命运仍是掌握在男性的手里。在婚姻中,一旦夫妻间感情出现破裂,受伤害、遭遗弃的往往是女子,由此产生以写妇女申诉自己失败婚姻和悲惨遭遇的诗即弃妇诗。《诗经》中的弃妇诗主要有以下6。
《邶风·日月》、《召南·江有汜》、《王风·中谷有蓷》、《小雅·我行其野》这4首诗,幅都比较小,而且它们都采用复沓的形式,反复抒发对负心汉的幽怨以及被遗弃的痛苦心情,使感情更加强烈。《召南·江有汜》是一位被遗弃的女子对丈夫的诅咒,“不要我,你将来一定后悔。”《邶风·日月》是一位弃妇对变心丈夫的指责和哀怨。《王风·中谷有蓷》诗人用山谷中枯萎的益母草作意象,比喻色衰的弃妇,遇人不淑遭人弃,被遗弃后独自哀伤、幽怨、自悔。《小雅·我行其野》写一个远嫁他乡的女子诉说她被丈夫遗弃之后的悲愤和痛伤。
《邶风·谷风》、《卫风·氓》这两首诗,幅较长,对于事情的叙述较详细。这两首诗的女主人公性格迥异,但都勤劳善良,持家有方,却同样遭遇被丈夫遗弃的命运。《谷风》中的女子较优柔寡断,面对丈夫的另结新欢并将自己遗弃,她只是怨而不怒,让人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受。《氓》中的女子则坚决的`多,从“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就表现了她要与那男子割断感情的决心。这首诗叙述了她和丈夫恋爱、结婚、受辱、被弃的全过程,表达了她的悔恨和决绝。
《诗经》中的爱情诗,是古老的华夏民族在有了文字记载后,用诗歌表达的对所爱之人的爱慕,思念,情真意切,让自我的情感与周围美好的景物融为一体的典范,《诗经》里的爱情则更是我喜欢的爱情。古人有“朝吟风雅颂,暮唱赋比兴;秋看鱼虫乐,春观草木情。”跨过了历史的长河,这些托物言志的诗句,一直广为流传。《诗经》中这些真实质朴的情感诗能静化物欲横流中的心灵, 使人之性灵的本原的自然流露,把握好自己幸福的爱情。我们通过《诗经》,可以体会古代青年男女的欢乐与痛苦,可以从他们大胆的追求自由幸福的领悟出人生的道理,那就是爱情在相知中,幸福在劳动中,永恒的爱情来自纯结和忠贞。两千年后的我们,再次重温这些诗歌时,那些鲜活的灵魂仿佛又出现在我们面前。 值得我们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诗经的价值影响:
一、社会功用
《诗经》的编集本身在春秋时代,其实主要是为了应用:
其一,作为学乐、诵诗的教本;其二,作为宴享、祭祀时的仪礼歌辞;其三,在外交场合或言谈应对时作为称引的工具,以此表情达意。
通过赋诗来进行外交上的来往,在春秋时期十分广泛,这使《诗经》在当时成了十分重要的工具。《左传》中有关这方面情况记载较多,有赋诗挖苦对方的(《襄公二十七年》),听不懂对方赋诗之意而遭耻笑的(《昭公二十年》),小国有难请大国援助的(《文公十三年》)等等。这些引用《诗》的地方,或劝谏、或评论、或辨析、或抒慨,各有其作用,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凡所称引之诗,均“断章取义”——取其一二而不顾及全之义。这种现象,在春秋时期堪称“蔚成风气”。这就是说,其时《诗经》的功用,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赋诗言志”。想言什么志,则引什么诗,诗为志服务,不在乎诗本意是什么,而在乎称引的内容是否能说明所言的志。这是《诗经》在春秋时代一个实在的,却是被曲解了其文学功能的应用。
赋诗言志的另一方面功用表现,切合了《诗经》的文学功能,是真正的“诗言志”——反映与表现了对文学作用与社会意义的认识,是中国文学批评在早期阶段的雏形。如《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大雅·民劳》:“王欲玉女,是用大谏”等。诗歌作者是认识到了其作诗的目的与态度的,以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表达自己对社会、人生的态度,从而达到歌颂、赞美、劝谏、讽刺的目的。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赋诗言志,也是使赋诗言志真正切合《诗经》的文学功能及其文学批评作用。
《诗经》社会功用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包括士大夫与朝廷统治者)利用它来宣扬和实行修身养性、治国经邦——这是《诗经》编集的宗旨之一,也是《诗经》产生其时及其后一些士大夫们所极力主张和宣扬的内容。
孔子十分重视《诗经》,曾多次向其弟子及儿子训诫要学《诗》。孔子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阳货》)这是孔子对《诗经》所作出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兴、观、群、怨”说,也是他认为《诗经》之所以会产生较大社会功用的原因所在。孔子的“兴、观、群、怨”说阐明了《诗经》的社会功用,既点出了《诗经》的文学特征——以形象感染人,引发读者的想像与联想,又切合了社会与人生,达到了实用功效。
《毛诗序》在继承孔孟的说教基础上,特别强调了《诗》的自上而下的教化作用,其中尤其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强调了统治者应通过《诗》来向百姓作潜移默化的伦理道德教育,使之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从而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统治的巩固。《毛诗序》的这一有关《诗经》教化的理论,无疑大大强化了《诗经》的社会功用,也大大提高了《诗经》的地位,使之成了统治者行使统治的必备工具,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
二、历史与民俗价值
从历史价值角度言,《诗经》实际上全面反映了西周、春秋历史,全方位、多侧面、多角度地记录了从西周到春秋的历史发展与现实状况,其涉及面之广,几乎包括了社会的全部方面——政治、经济、军事、民俗、文化、文学、艺术等。后世史学家的史书叙述这一历史阶段状况时,相当部分依据了《诗经》的记载。如《大雅》的《生民》等史诗,本是歌颂祖先的颂歌,属祭祖诗,记录了周民族自母系氏族社会后期到周灭商建国的历史,歌颂了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王、武王等的辉煌功绩。这些诗的历史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们记录了周民族的产生、发展及灭商建周统一天下的历史过程,记载了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大迁徙、大战争等重要历史条件,反映了周民族的政治、经济、民俗、军事等多方面情况,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史料。虽然这些史料中掺杂着神话内容,却无可否认地有着可以置信的史实。
《诗经》的民俗价值也显而易见,包括恋爱、婚姻、祭祀等多个方面。如《邶风·静女》写了贵族男女青年的相悦相爱;《邶风·终风》是男女打情骂俏的民谣;《郑风·出其东门》反映了男子对爱情的专一。这些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表现各种婚姻情状的诗,综合地体现了西周春秋时期各地的民俗状况,是了解中国古代婚姻史很好的材料,从中也能了解到古代男女对待婚姻的不同态度和婚姻观。
《诗经》中不少描述祭祀场面或景象的诗,以及直接记述宗庙祭祀的颂歌,为后世留下了有关祭祀方面的民俗材料。如《邶风·简兮》中写到“万舞”,以及跳“万舞”伶人的动作、舞态,告诉人们这种类似巫舞而用之于宗庙祭祀或朝廷的舞蹈的具体状况。更多更正规的记录祭祀内容的诗,主要集中于《颂》诗中。如《天作》记成王祭祀岐山,《昊天有成命》为郊祀天地时所歌。这些诗章充分表现了周人对先祖、先公、上帝、天地的恭敬虔诚,以祭祀歌颂形式,作讴歌祈祷,反映了其时人民对帝王与祖先的一种良好祈愿和敬天畏命感情,从中折射出上古时代人们的心态和民俗状况,是宝贵的民俗材料。
三、礼乐文化及其它价值
周代文化的鲜明特征之一,产生了不同于前代而又深刻影响后代的礼乐文化。其中的礼,融汇了周代的思想与制度,乐则具有教化功能。《诗经》在相当程度上反映、表现了周代的这种礼乐文化,成了保存周礼有价值的文献之一。
例如,《小雅》的《南有嘉鱼》《南山有台》,均为燕飨乐章,它们或燕乐嘉宾,或臣工祝颂天子;而《寥萧》则为燕远国之君的乐歌。从中可知周朝对于四邻远国,已采取睦邻友好之礼仪政策,反映了周代礼乐应用的广泛。又如《小雅·彤弓》,记叙了天子赐有功诸侯以彤弓,说明周初以来,对于有功于国家的诸侯,周天子均要赐以弓矢,甚而以大典形式予以颁发。相比之下,《小雅·鹿鸣》的代表性更大些,此诗是王者宴群臣嘉宾之作。“周公制礼,以《鹿鸣》列于升歌之诗。”朱熹更以为它是“燕飨通用之乐歌”诗中所写,不光宴享嘉宾,还涉及了道(“示我周行”)、德(“德音孔昭”),从而显示了“周公作乐以歌文王之道,为后世法”。
除燕飨之礼外,《诗经》反映的礼乐文化内容还有:《召南·驺虞》描写春日田猎的“春蒐之礼”;《小雅·车攻》、《小雅·吉日》描写周宣王会同诸侯田猎;《小雅·楚茨》、《小雅·甫田》、《小雅·大田》等描写祭祀先祖,祭上帝及四方、后土、先农等诸神;《周颂》中多写祀文王、祀天地,可从中了解祭礼;《小雅·鸳鸯》颂祝贵族君子新婚,《小雅·瞻彼洛矣》展示周王会诸侯检阅六军,可分别从中了解婚礼、军礼等。
诗经爱情诗的特点 2
一、《诗经》中婚姻爱情诗的特点——朴实直接,简明真诚
《诗经》中的婚姻爱情诗具有自己明确的特征。朴实直接、简明真诚是《诗经》爱情诗的主要特点之一,这也是《诗经》中婚姻爱情诗能够流传至今的重要因素[1]。比如《国风·召南·关雎》中的“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这首诗的写作风格朴实直接,没有过多的言语修饰。诗句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于“窈窕淑女”的爱慕也正反映出了大部分处于暗恋中的人的情感状态。在这首诗中的“辗转反侧”更是将暗恋者的心理活动直接地展现了出来。在当时社会的背景之下,朴实直接的写作方式受到人们的欢迎。
二、 《诗经》中婚姻爱情诗的特点——充满热情,大胆奔放
热情大胆是《诗经》中婚姻爱情诗的主要特点之一。比如《诗经》中的《郑风·狡童》所描写的就是一对恋人之间产生了误会,男子对女子冷淡,导致女子说出了“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因为对男子的想念,使得女子寝食难安。女子的这种行为将《诗经》中婚姻爱情诗热情大胆的特点展现得淋漓尽致。
三、 《诗经》中婚姻爱情诗的特点——痴情专一,坚贞忠诚
在《诗经》的众多作品中,对于爱情的坚贞执着是婚姻爱情诗的主要特点之一,其痴情专一的精神也代表着当时人们对于爱情的追求[2]。《郑风·出其东门》所描写的也是男子的痴情与专一。在诗歌中男子不贪图女子的钱财、不迷恋女子的容貌,一心只系于那个衣着朴素的普通姑娘。其中“虽则如云,匪我思存”“虽则如茶,匪我思且”将男子对待爱情坚贞执着的态度展现得淋漓尽致。
比如《国风·邶风·击鼓》中所提到的“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这首诗的语言平淡,在平淡中渗透出的执着专一的爱情观念又对当时的人们的婚姻情感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其中“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经典的名句,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人们的爱情观念。
四、 《诗经》中婚姻爱情诗的特点——生动鲜明, 感染力强
《周南·桃夭》是祝贺新婚的诗。其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是对新娘美丽样貌的描写,“之子于归,宜其家室”“之子于归,宜其家人”是对新婚夫妇的祝愿。全诗虽短,但各个语句之间却存在着较大的递进关系。这也就使得整首诗的描写更加的生动鲜明,富有感染力,使得读者在对诗进行阅读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诗中的喜庆氛围。
五、 《诗经》中婚姻爱情诗的特点——君子淑女
孔子曾经说过:“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由此可见,文雅是君子与淑女的典型特征。在《诗经》的作品之中,君子与淑女是婚姻爱情诗中人物形象的主要代表。比如《国风·召南·关雎》中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国风·郑风·有女同车》中的“颜如舜华”“颜如舜英”等。这些都是描写淑女和君子的经典内容。君子与淑女已经成为当时社会人们爱情观念的主要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