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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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精选15篇),欢迎阅读参考!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突出解决全县教育系统少数教师身上存在的“慵、懒、散、慢、差、乱”师德修养不高,执业纪律涣散,专业素质不精,从教风气不正,师表形象不佳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践行师德,创新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目前我县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师能不精等损害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风气突出问题,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

  四、活动范围

  全县中小学(园)全体教职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艳武

  副组长:赵凯

  成员:戴琪波燕影侯广维李波江影邓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凯同志兼任副主任。

  活动内容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目前我县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差、乱”等方面及其他损害教师形象和教育形象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增强师能,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各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做到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整改,对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将及时研究处理,本校处理不了的,报乡镇纪委协作区或上报县教育纪工委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活动方法步骤

  专项活动自2021年5月份开始,2021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学习动员。(5月6日--31日)

  1.动员部署。学校成立“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落实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2.专题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亳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亳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意识,规范职业行为。

  在集中学习阶段,每位教师参加专项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每次学习一般应做好学习笔记。学校要结合警示教育通过举办师德师风学习培训班、召开师德师风学习交流研讨会、组织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撰写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提交一份师德师风个人自查整改报告、开展教师进村入户家访等活动,深刻汲取耿文超、栗磊、宋效斌案教训,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第二阶段深入检视问题,自查自纠。(6月—7月)

  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发放社会调查表等形式,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要对照《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文件,认真查摆个人师德师风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一下方面进行: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以下7个方面进行剖析:

  (1)学校教学质量不高,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办学思想不明确,社会满意度较差。

  (2)学校管理无章法,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

  (3)主要精力没有用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上,忽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教育和教师业务教学能力的培养提高。

  (4)违反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学校开支不合理,对学校内部的乱收费行为处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

  (5)学校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差,不能以身作则,不敢坚持原则,对各种不正之风抵制不力,对错误的人或事放任不管,班子闹不团结,学校正气不足,人心涣散。

  (6)不学习、不思考,决策水平低、有失误。

  (7)对教师的评价和使用不够客观、公正、合理,不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员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学校教师要重点围绕以下10个方面进行剖析:

  (1)有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有损教育和学校形象、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行为。

  (2)目无组织、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行为,工作时间内饮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3)教学成绩低下,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够强,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提高,组织观念不强,纪律性差。

  (4)有无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

  (5)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教育管理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故意刁难学生和家长。

  (6)为教不廉,主要表现为,向学生乱收费、乱补课,强制学生订购书报教辅材料,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以调整座位、安排班干部、课堂关照等为由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7)工作中迟到早退、无故旷课;长期请假,擅自离岗、坐着上课的行为。

  (8)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随意性大。不能严格遵守课堂常规进行上课、辅导。

  (9)有无侮辱学生、歧视后进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以谈话、辅导为名,带异性学生单独到教师办公室或宿舍的行为。

  (10)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民主评议:

  1.由学校牵头组织,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计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学校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要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报告认真分析评议。评议重点是对师德师风认识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措施实不实等,形成自查自纠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提炼总结。(8月—9月)

  1.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学风的好转。

  2.选树典型,模范引领。学校要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对有突出表现的师德模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3.惩处后进,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作仍无起色,我行我素,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校将按照师德师风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师德评议结果处于末位不合格的教师,实行待岗、转岗和分流。对在专项活动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师,视不同情节采取告诫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解聘、党政纪处理、直至依法惩处。

  4.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专项活动结束后,学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要成立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2.各校(园)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师德师风建设不重视、工作作风不实、效果不好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校长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3.各校(园)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师德师风月报表及开展情况材料,对重大、引起社会关注的师德师范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市教育局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警示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从教人员,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整治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管理、教学的;

  2.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

  3.针对个别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补课现象;

  4.体罚学生或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5.索要、骗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APP、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的;

  7.猥亵、骚扰学生的;

  8.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9.在工作时间着奇装异服、戴夸张饰物,穿拖鞋、背心进教室的;

  10.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时间为2021年1月起至2021年8月底,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主要任务是“教育、排查、自纠”。一要迅速安排部署。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坚持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要重点针对寒、暑假期间师德师风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并于1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局教师科。二要加强宣传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师德教育活动。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三要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学校和教师两个层面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和汇总群众投诉投访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帐消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也要加强自查,坚决斩断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的各种利益链条,杜绝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3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经学区(分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局教师科。

  (二)督查整改。主要任务是“督导、检查、规范”。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地各校进行专项督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检查学校在职教师校内外收费办班、有偿补课、上课不讲补课讲等行为。对不听招呼、性质恶劣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查到底、从严惩处;对专项治理工作马虎应付、失职失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学区主任(分局局长)、学校校长等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印发宣传单、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自查发现以及信访受理的问题线索,紧盯重要节点、关键时段,组织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排查,重点查处是否聘任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提供、出租场地给在职教师使用等问题,从滋生社会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主要场地入手,有效遏制教师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21年8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局教师科。

  (三)巩固提高。主要任务是“总结、提升、建制”。各地各校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强化正面典型引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制度和考核与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建成“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闭环治理体系。

  四、处理办法

  对在专项整治中查实的违纪问题,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省委政法委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鄂检会〔2020〕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下列情形的,从重处理: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存在违规组织学生聚集补课的,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索要、骗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材料等情形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从重处理直至开除。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的,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要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

  (三)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经查实后仍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教师猥亵、性侵学生的,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

  (五)学校主要负责人敷衍塞责,在师德师风整治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一个年度内发生3起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局的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措施、发现问题查处、政策要求落实“四到位”,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要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师队伍的变化,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二)完善监督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各地各校要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箱。要加大明察暗访查处力度,要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坚决查处一批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持续的震慑。要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每学期进行评定并统一填写师德评定结果和受表彰、处罚情况。

  (三)坚持正面引导。各地各校要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积极宣传正面引导,要积极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展示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优秀成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召开现场展示会、举行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对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发挥师德师风典型人物的榜样引领作用。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3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扎实推进“强师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类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教师师德养成,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师思政素质提升和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

  二、目标任务

  全面梳理和动态整治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对各类师德师风问题开展整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纠正师德失范和师风不正,严惩负面典型,形成震慑效应,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工。

  四、专项整治具体内容

  (一)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教职工是否存在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发表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楷模以及诋毁、丑化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

  (二)教职工性侵害问题专项整治。持续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扎实有效推进校园性侵害防治,保护广大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严把“入口关”,加强对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和背景审查,是否聘用因违纪违法曾受严重党政纪律处分或者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工。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性侵害学生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处罚。对发生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人实行“一案双查”,对涉事学校的校长和有关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倒查问责。

  (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突出问题。在职教师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推荐、诱导学生或自己参与任何形式包括课后服务时间内的有偿补课,或者协助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教育教学设施。

  (四)教师体罚和欺凌学生问题专项整治。教师要有仁爱之心,时刻关爱关注学生。教职工是否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谩骂、歧视、虐待、伤害学生;要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规范处置程序,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

  (五)教师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是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要效遏制在职教师“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突出问题,治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教职工是否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是否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六)教师学术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是否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是否在招生、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人才计划和项目申报、教研科研、享受政府给予个人的专项资助或补贴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七)教师乱订教辅资料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在职教师是否违规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电子产品等商品,是否向学生及家长乱收教辅资料费,谋取利益。

  (八)教师违背公序良俗和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是否违规进入相关娱乐场所和参与吸毒贩毒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参与低俗婚闹等违背公序良俗活动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严肃查处问题,整治失范行为

  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对照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加大查处力度。受到处分的教师,按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情况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和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对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影响恶劣者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全面梳理问题,畅通举报渠道

  全面梳理各类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问题,及时办理上级转办师德师风问题交办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信箱或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台账,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整治销号。

  (三)建立师德档案,签订师德承诺

  将师德要求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管理全过程,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自查自纠,填报个人师德情况报告、签订师德承诺书,连同师德师风考评情况纳入教师师德诚信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依法依规取消教师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四)加强专题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进一步通过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师德大讲堂、师德师风宣讲团专题宣讲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师德专题教育。要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要积极挖掘师德师风方面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选树有坚定教育信念、满怀教育理想、执着教育情怀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执行师德违规分级通报制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营建严肃师德师风氛围,形成崇尚师德师风的良好风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和教育改革发展。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详细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有计划安排、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时间节点、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覆盖全体教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到人,强化督导问责。严格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学校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落实监管督导责任,县教体局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履责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问责。

  (三)认真总结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积极选树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主动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宣扬。要坚持正面引导,直面存在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积极互动、同心协力的良好教育环境。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分别于6月10日前上报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告要围绕八个方面的整治内容逐项回应,以镇(街)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单位汇总上报。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4

  根据怀教通(2020)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师德师风大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学习反思、触及灵魂,聚焦问题、铁腕整治,社会监督、严格评估,分类指导、分片负责”要求,对全县广大教职工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从严整治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推动教育行风明显好转,竭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参加范围

  全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职业教育总校、幼儿园全体在职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至11月

  四、整治重点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调课、缺课、停课,经常性迟到、早退、中途离岗,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的;

  5.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含从事微商等)的;租赁服装、道具从中谋利的;

  6.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造成身心伤害的;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的;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行为的;

  7.在教学时间内出现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

  8.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9.在招生、招聘、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他人的;侵占、剽窃、抄袭他人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的;

  10.随意剥夺学生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的;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强迫、诱导、替代学生填报志愿或故意屏蔽阳光招生信息的;在中职招生、高中招生、高校单招,以及其他社会类学校招生过程中买卖生源收取推荐费的;

  11.酒后驾驶、吸食毒品、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网络赌博、涉黄、涉黑涉恶活动的;不按规定程序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

  12.在职教职工上班期间饮酒、炒股、看电影、玩游戏,上课时擅离岗位等做与教学无关事情的;

  13.习惯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按照名次安排座位,产生不良后果的;

  14.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每阶段须通过评估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

  1.学习教育阶段(9月底前完成)。9月初结合开学工作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安排,拟订方案,层层发动,集中开展“四个一”活动,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触及灵魂。一是组织开展一次师德规范专题学习。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预防中小学生遭受侵害的指导意见》(湘教工委发〔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二是开展一次师德警示专题教育。收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法律底线,不触师德红线。三是开展一次以德育德“师德讲堂”活动。大力组织学习全国、全省以及市、县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先进典型事迹,评选一批师德标兵,组织师德巡回讲堂,引导广大教师崇德修身、潜心教书育人。四是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以“铸师德、守师道、立师表”为主题,以学科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围绕新时代师德要求进行讨论,把自身摆进去。每一位教职工在学习教育阶段结束前应撰写一份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或发言材料交学校存档。每位教职工须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底前完成)。要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一是建立问题线索收集平台。县教育局、各学校均要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要在各学校大门外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组织教师对照自查。组织教师逐条对照整治重点和《行为准则》,通过“自己找、学生和家长提、同事互相评”等方式,认真查摆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填写《教师师德师风自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1),2020年10月15日前送交学校存档。三是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各学校根据教师自查情况,结合学生、家长和群众反映或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对近年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再梳理、再排查,摸清找准存在的普遍问题、突出问题,建立《靖州县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台账》(附件2),各学校要在10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坚持边查边纠。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对账销号,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五是注重发挥问责震慑作用。坚持自查自纠与组织调查处理相结合,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为导向,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整纲肃纪,从严治教的作用;对自纠不到位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并严肃追责。

  3.整改落实阶段(11月底前完成)。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该追责的没追责不放过、建章立制达不到久久为功不放过。并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社会监督等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二是整章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评估验收,确保整治效果。要采取学生家长、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方式,对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评估,以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检验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侯平拥任组长,邓交红、林道芳、陶德云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全县师德师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股,由丁天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专干。各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全责,要带头组织推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包学校,学校班子成员包年级、包班级,层层传导压力。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制定本学校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加强结果运用。本次整治行动评估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对各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学校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行动不积极、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监管不落实,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根据举报线索,依据党纪法规,实行倒查问责,严肃追究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责任。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严肃处理,视情形按程序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纪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纪委监委依法处理。对担任学校行政领导职务教师的处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有关单位作出决定。坚决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

  3.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表彰一批典型,树立一批榜样,开展师德巡回讲堂,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学校要积极宣传正面引导,积极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展示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优秀成果,发挥师德师风典型人物的榜样引领作用。

  各学校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分阶段部署安排、分阶段调度推进、分阶段报告情况。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例随时报告,并且做到内容实、数字准、情况明。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州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省、州、县作风建设系列规定落地生根,切实提高全县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结全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解决教师队伍中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规范从教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争做“四有”好老师,促使广大教师坚定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职业信念,增强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的法制观念。

  三、整治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四、整治内容

  执行《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和县委及州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禁令的情况。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26日前)

  1.召开动员会。各学校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动员会。

  2.开展学习教育。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要当“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和做学生“四个引路人”(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组织学习全国、全省以及巴东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4.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搜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5.开展公开“师德师风承诺”活动。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师风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在承诺中要公开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举报电话。

  6.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师德师风建设上的错误认识,扭转师德失范行为查处不力,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县教育局与中心学校、学校与老师层层签定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严肃承诺践诺,严格责任追究。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7日—4月15日)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通过自查和完善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汇总群众投诉投访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号销账。

  (三)督查整改阶段(4月16日—12月15日)

  县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建整治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组,深入乡镇及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检查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各个阶段的落实情况。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从管理的最薄弱环节入手,组织力量定期围绕整治内容进行专项督查,立查立改,有效遏制教师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正风肃纪、从严治教的作用。对专项整治不认真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学校,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完善制度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各学校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将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教育讨论活动及学校教育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强化考评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20日)

  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制度落实要坚决,查处力度要加大,巩固前几阶段的成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清正廉洁的教育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陈世友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及高中校长为成员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教育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校长为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上报材料。每月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或学校例会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整治“回头看”。 每学期结束组织一次师德师风整治工作履职情况述职。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县教育局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178)4335901,举报邮箱:1012039055@qq.com。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箱。县教育局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将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当事人所在教育单位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学校要为每位教师设立师德档案,每学期评定填写一份,记载师德评定结果和受表彰处罚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宣传正面引导,每年教师节前要评比一批“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的表彰活动,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积极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展示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优秀成果,通过拍摄电视专题片、召开现场展示会、举行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对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发挥师德师风典型人物的榜样引领作用。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6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的永恒主题。为解决当前我县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促进教育系统行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教育科技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在师资建设工作中突出师德原则,围绕“明师德、铸师魂、正教风、树形象”这一主题,积极开展整治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让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强迫学生乱补课”、“乱订资料”等突出问题;解决部分教师态度不认真、作风不严谨、工作不负责问题;解决部分教师借故请长假、没病装病、小病大养等问题;解决全县校长队伍、教师队伍当中存在的得过且过、疲软懒散问题。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通过综合整治,全面营造风清气正、谋事创业、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和教育业态,培育爱教乐业、奋发进取的校园文化。

  三、整治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拖拉涣散、不负责任问题,具体表现为:

  1.校长方面:不重视、不配合上级布置的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中思路少、行动缓、无长远打算;不深入课堂一线、不关注教学工作、不关心师生生活,对学校采取放养式管理,校内的考核检查流于形式。学校管理松懈,教职工存在借故请长假办私事问题。本人不能按时守岗,不能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不想担责惹人,放任不正之风。

  2.教师方面:思想漂浮不稳,无意专心从教。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资料、补课补作业。存在“打短工”思想,不钻研教学,不认真备课,上课无教案或抄袭教案。上课时不面向全体学生施教,疲沓松软,只教书不育人,课堂秩序不良。不认真不按时批改作业,让学生和家长代批作业。布置作业“一刀切”,中午布置家庭作业,家庭作业超量超时。

  四、组织领导

  此次整治行动,由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参与行动,教育科技局有关科室、各包联组跟进督导。教育科技局成立“静乐县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吕文杰(教育系统工委书记、教育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梁俊青(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李宏(教育科技局专职副书记)

  高峰(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高富英(教育科技局正科干部)

  李富魁(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张双科(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成员:潘爱军(教育科技局监察室主任)

  李旭奎(教育科技局人事科科长)

  武跃鹏(教育科技局成人科科长)

  各包联组组长。

  领导组下设公办室,办公室主任李宏(兼)。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园长、活动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五、整治措施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5月15日开始,到暑假前结束。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5月15日——5月18日):宣传学习,组织动员。召开局、校两级动员大会,抓好宣传发动,部署师德师风整治工作。组织全体教师深入领会“明师德、铸师魂、正教风、树形象”这一活动主题的深刻含义。“明师德”,即让教师进一步明确师德规范;“铸师魂”,即将高尚的职业信念植根于教师的灵魂深处;“正教风”,即通过整治,匡正教风作风;“树形象”,即重塑教育行业新形象。要深入学习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静乐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静乐县教育科技局关于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乱补课乱订资料的通知》《静乐县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凝聚逆势而上、扭颓为进的发展共识。局机关和学校要持续通过各类现代媒体渠道,深入宣传造势,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5月19日——5月28日):典型带动,宣讲教育。要把师德教育贯穿始终并常抓不懈。一是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二是选树模范班主任典型,从“如何当好一名班主任”做起,上好师德教育培训第一课。选派好“模范班主任”典型,在全县中小学组织典型事迹巡回报告,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印发教师誓言,各校组织好教师集体宣誓,重温入职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四是组织全体职工开展“静乐教育要振兴,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凝聚发展共识,激发发展智慧。五是提前安排,组织好暑期班主任培训;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教育专题活动,以宣传学习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彭堃墀院士,时代楷模、2020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张桂梅等教育界英模事迹为主要内容,组织好暑期师德师风教育全员培训。

  第三阶段(5月28日——6月8日):查摆问题,列出清单。各校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教师深入查找思想、作风、纪律问题,并深入剖析,撰写深刻的剖析材料;要深入家长和学生当中,针对“整治目标”中提到的问题,逐一比照,认真调查摸底,详细查找校长和教师当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要随时深入课堂,经常检查学生书包“重量”,发现是否有乱订资料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各校校长要向社会公布电话,学校要在校门前设置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监督,随时听取意见、了解情况。要通过多种渠道,发现并了解本校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及时整理,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作为重点整治的目标。

  第四阶段(6月8日——7月1日):集中整治,兑现奖惩。针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逐项整改。对于一般问题,即查即改,保证成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补课乱订资料等问题,各校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写出承诺书;对于拒不改正、明知故犯、累教不改者,及时采取组织措施,严肃处理,年终绩效考核和人事考核评为不合格,必要时给予校内纪律处分,直至上报教育科技局处理;各校包联组要跟进督导,第六纪检监察组要开展整治效能监察,对举报线索进行跟踪查证,处理责任人员。对整治不力的校长,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阶段(7月2日——暑假期间):完善机制,长效管控。必须强化法治思维,靠制度管人管事。教育科技局要着重完善和修订几种制度机制:

  ①修订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考核细则,加大师德考核权重,突出师德考核的可量化;严格考核结果应用,真正让师德失范者付出代价。

  ②修订《中小学常规教学规范》和《教师行为十要十不准》,与教师绩效考核对接起来。

  ③研究出台《静乐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规定》,统一管理尺度。

  ④正式出台教师宣誓制度。各校要完善校内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各科各类教师岗位职责、学校一日常规检查制度、常规教学检查办法、教师请假代岗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教师在坚守师德红线的问题上,形成“不能碰、不敢碰、不愿碰”的长效约束机制。

  第六阶段(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形成氛围。各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内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学期初都要列出上学期的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扎扎实实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要在全县挖掘先进师德典型,加强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标杆作用。要开展好“身边的好老师”推介活动,在校内形成“学有榜样、比有方向、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师德为先”的工作导向,在评模评优、职称评聘时,首先进行师德考查,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坚决一票否决。要坚持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制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针对一些倾向性问题,随时提醒,警钟长鸣。

  六、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要把师德师风整治和建设,放在关乎静乐教育兴衰和前途的高度,作为当前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之一,放在心中,拿在手上,明晰工作思路,拿出有效措施,亲自部署、亲自参战、亲自明察暗访,迅速掀起专项整治的磅礴态势,确保抓出实效。

  2.坚持以上率下。局机关全体干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危机感和责任意识,凝聚共识,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严谨勤奋的工作作风、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务实高效的工作姿态,畜足底气、增强硬气,以身作则,认真履责,搞好管理和服务,做好全县教职工的表率,引领和推动全县师德师风建设。

  3.扎实推进工作。各校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步骤压茬推进,在工作中见人、见事、见效果,决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在查找问题上,坚决避免遮遮掩掩、惜情护面;在整改落实上,坚决不能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在违规惩处上,坚决克服轻描淡写、避重就轻。要通过整治,收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4.严肃问责追责。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以壮志断腕的决心、猛药治疴的方法推进。对于在整治中推进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显的学校,将对学校一把手进行严肃问责,对于再次出现乱补课、乱订资料的学校,将对学校一把手严肃追责,严肃处理涉事教师。整治期间,各校包联组、第六纪检监察组要跟进督查,压实每一阶段工作。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市教育局决定对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特制定方案。

  一、督查范围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在职教师。

  二、督查内容

  (一)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学习贯彻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情况;

  2.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3.师德师风建设采取的主要工作举措;

  4.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等问题治理情况。

  (二)教师师德失范现象

  1.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推优等事项及节假日收受家长礼品礼金;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和利用教师身份、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4.骚扰或猥亵学生行为;

  5.向学生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辱骂、侮辱学生人格;

  7.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8.纪律涣散,言行失当,行为不检点,工作日饮酒,课堂上吸烟,带手机进课堂,上班炒股、玩游戏等;

  9.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督查方式

  (一)实地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督查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情况,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背对背座谈和不记名问卷调查。

  (二)受理举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各学校在校内外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市教育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接受监督举报。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督查组将进行实地调查。

  (三)暗访督查。深入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书店、街道社区等场所进行暗访督查,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四)在开学前后重点督查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情况;寒暑假重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主要节假日重点督查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情况。

  四、督查结果应用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的相关学校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及其实施细则、《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和问责,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信息外漏。

  2.务求实效,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3.对投诉举报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号消账。

  六、组织机构

  根据《金昌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师德师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8

  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黑教师函〔2017〕435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促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围绕“四有”好老师标准,依法依规执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

  针对个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存在的乱办班、乱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努力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治理范围

  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主要内容

  (一)治理教师违规收受财物等行为。包括: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以“调排换坐”“选班干”“评优模”等名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利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礼品礼金的。

  (二)治理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或变相组织、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校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其他社会人员等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三)治理教师其他失德失范等行为。包括: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升学宴、学子宴或可能影响学生考试、考核评价等宴请活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9月份。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要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工作会,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2018年10月份。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教育法规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地毯式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自纠工作要深入基层单位,踏实开展,杜绝走形式、摆样子。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份。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要针对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要求整改要扎实细致,针对自查出的师德师风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管辖区域内的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严厉查处。对核实查处的违规违纪教师,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负责人责任。

  第四阶段:2018年12月份。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要针对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梳理。总结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下步工作打算。在12月25日前上交专项治理总结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一把手挂帅,“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师德师风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专兼职人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督查各地专项治理推进情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检查所辖学校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对所辖学校的主体主责,制定具体可行的落实方案和实施办法,学校要与主管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要与牡丹江市教育局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地要召开专题会议把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的要求传达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位教师;各学校要召开全体教师大会,与全体教师逐一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建立教师师德负面清单,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履约践诺、依法从教。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自上而下层层排查、自下而上自查自纠活动,按照“两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采取“不通知检查时间,不通知检查路线,不安排接待”等方式,对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过程督查和随机抽查,并第一时间通报情况。要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责任督学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暗访和督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或联系方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凡是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的,教育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对不履行师德承诺和严重失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党纪、政纪、法纪“上限”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曝光,始终保持对教师违规收受财物、有偿补课行为高压严处态势。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中小学校是师德管理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师德承诺、考核和相关问责机制,对教师失德失范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坚持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要把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与“向党保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等主题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统一推进。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推进师德建设常态化,建立并不断完善师德问题查处报告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有效防止和约束失德失范等行为的发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各学校务必于每月25日按照工作要求将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上报,每月上报材料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牡丹江市教育局,在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9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 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猥亵学生;

  5.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7.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8.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16年4月—2016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15〕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10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阶段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近年来师德师风事件频发的严峻形势,结合深化农村思想政治进校园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加强全县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清查处理一批违德败德教职工,震慑和教育一批道德涣散、作风不良的教职工,继续加大师德培训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全县教职工对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自省、自警、自律的能力,最大限度杜绝教职工刑事犯罪、恶性败德事件,进一步维护和提升纳雍教师队伍形象。

  二、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全县所有教职员工。

  三、活动内容

  重点整治性侵学生、刑事犯罪,在课堂内外发表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生活作风糜烂堕落、网络造谣传谣等事件及苗头,加强教职工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问题的清查、整治、培训、教育,兼顾教职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提升,以“整风”的态度抓专项整治,确保实效。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阶段

  1.时间:8月31日前

  2.活动内容:

  (1)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学校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

  (2)强化学习,提高师德师风活动的知晓度。深化对《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毕党办发〔2014〕10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等三个制度的通知》(毕教发〔2015〕9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毕教办师〔2014〕28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毕教办〔2014〕147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教育管理的通知》(毕教办发〔2015〕238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中小学预防学生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的通知》(毕教办〔2014〕81号)、《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师德师风建设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纳雍县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纳雍县师德师风建设问责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

  (3)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和学校要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教师进行互查和学校点查,让师德不良行为无藏身之处。要突出易导致学生身心受伤害环节、行为的排查,特别是突出对特定教职工的重点核查,发现个别教师存在心理、人格、教学行为规范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要采取个别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互查、校查情况要做好资料记录。

  (4)狠抓整治

  ——收集线索: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学校要通过公开张贴、当地报刊媒体、教育网络等面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公告,公开举报渠道(电话、邮箱、举报箱等),收集本地、本校教职员工违德违纪违法线索。乡镇(街道)要将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公告粘贴到乡镇街道和所辖村;县直各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公告张贴到县城街道和学校周边;乡镇学校也要在学校周边进行公告。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校要指派思想政治端正、作风过硬的人员负责收集、记录、建立台账。

  ——积极核查: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校要高度重视和核查各类举报,不论举报人是否实名,只要举报事实表述清楚,线索证据有效,一律组织专人核查,并一查到底,收齐相关佐证资料。

  ——整治处理:对各类反映师德师风问题、教师违德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的核查情况,分情况区别对待和处理。对于一般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警示谈话、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公开道歉等;并将情况送教育局备案。对于违反纪律规定、达到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处理相关规定的,据情节予以相应的人事处分。对于存在刑事犯罪嫌疑的,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提请立案侦查。

  (5)兑现承诺

  启动2017年度师德教育周活动,结合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对照检查、公开承诺等三个环节的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学习。组织广大教职工进一步集中重温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强化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分组讨论等方式,提高教师师德认识。

  2.自查反思。在全体教师大会上通报近期已查处的教师违德违纪违法案件及调查处理情况,组织所有教职员工分析案例,进一步对照查找自身问题,开展反思反省活动,开展教师之间、教师与分管校长之间、校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找准自身在思想上、道德素养上存在的问题,拟写简要自查材料。

  3.公开承诺。以学校为单位,所有教职员工统一签署公开承诺书,并层层落实师德师风责任制:乡镇(街道)领导与教管中心、学校校长与全体教职工、教管中心主任与各学校校长、县教育局与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县直学校校长签订责任书。教师承诺以户外写真喷绘方式在校园内公开,与设置的师德师风举报箱一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第二阶段:借助县党校培训平台,开展学校校级领导培训

  1.时间:9月1日—9月30日及寒假、暑假期间。

  2.培训对象:全县教管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副园长。

  3.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2)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及文件;(3)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4)农村思想政治教育。(5)先进事迹、人物等。

  4.每期培训2天。

  (三)第三阶段:师德师风巡回报告

  1.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

  2.形式:

  (1)乡镇(街道)组成师德教育报告团,对所辖学校进行师德教育巡回报告。

  (2)县直学校组织报告团在本校进行师德教育报告。

  3.报告内容:

  (1)法律法规宣传;

  (2)师德师风建设文件解读;

  (3)师德优秀教师事迹报告。

  4.资料收集:将一份活动方案、活动简报、10张活动图片送教育局。

  (四)第四阶段:农村思想政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1.时间:11月1日—30日。

  2.内容:

  (1)宣传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宣传学习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等。

  3.形式:以乡镇(街道)和县直各校为单位组织实施。

  4.资料收集:将一份活动方案、活动简报、10张活动图片送教育局。

  (四)第五阶段:整改落实

  1.时间:12月1日——31日

  2.内容:

  (1)对师德师风建设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中不到位之处进行查缺补漏,全面落实整改。

  (2)对在本次行动中工作无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事关教育系统根本形象,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县直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必须具体抓。为确保领导协调到位,县成立纳雍县2017年师德师风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晓鹏(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坤(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马 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习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阮 琼(县政府副县长)

  张 伟(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 燕(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高建强(县督办督查局常务副局长)

  陈祥海(县教育局局长)

  李景峰(县教科培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直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陈祥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景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督查推进。县领导将带队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校的专项整治工作和今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定期进行暗访式督查;督办督查局对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督查;教育局班子成员对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进行包片暗访督查。督查情况作为考核乡镇(街道)领导、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具体督查安排根据各阶段重点进行。

  (三)强化台账管理。各乡镇(街道)、县教育局、县直各校及乡镇各类学校,要建立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对收集到的师德师风问题要及时入账,制定核查处理计划并明确时限。

  (四)强化信息报送。所有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一上午10时前完成上周进度(含问题台账及核查进度)和本周计划报送教育局。不按时报送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一把手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教育局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在自己分管业务工作内承担相应的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在暗访督查中发现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或者出现教师违德违纪甚至违法事件的,将严格按照《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毕节市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纳雍县师德师风建设问责细则(试行)》等严格问责。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11

  根据《娄底市201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娄教发〔2011〕13号)的要求,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决定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督查转作风、以督查促规范、以督查强责任、以督查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督促全市各地各学校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整治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使我市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详见附件。

  1、各地各学校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并上报工作方案等;

  2、各学校开展“校长进课堂,教师进家庭”活动及组织教职工讨论、交流,及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征集座右铭等;

  3、各学校教职工制定学习计划、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师德师风大讨论;教职工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等;

  4、各学校自查是否有不规范办学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自评总结和分析并撰写自查报告;

  5、各地各学校做好召开师德师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和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报告会等有关准备情况。

  三、工作人员

  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督查工作实行局领导挂点联系包县(市区)负责制度:封旺洲负总责,黎吾松具体负责;李铁林联系冷水江市,成员孙新鹤、姚旭阳;王道君联系双峰县,成员赵合民、刘东胜;张大宇联系开发区,成员刘镁文、吴风光;张怡南联系娄星区,成员罗凤初、谢平升;李龙如联系涟源市,成员贺亦红、谢名权;高静联系市直学校,成员周良、曾腾飞;姜永红联系新化县,成员曾昭富、袁愈雄。

  集中督查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刘成军,成员孙新鹤、袁愈雄、曾腾飞、聂映红、梁亮迎,督查新化、冷江、涟源、市直公办学校;

  第二组:组长李玉贤,成员曾昭富、谢名权、吴风光、何立新、贺宁辉,督查双峰、娄星、开发区、市直民办学校。

  四、工作方法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组织师生座谈等方式进行。通过听取各地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查看相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宣传资料,了解校园文化环境,走访教师、学生、家长,抽听教师上课情况,查看教师备课情况,抽查学校领导按时到岗率,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等,全面了解全市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督查要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督查不走过场,不留边角,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2、保质保量完成督查任务。201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共分五个阶段,原则上每个阶段都要开展督查。对县市区的督查分为局机关和下属学校两大块。应抽查城区中小学校至少2所;抽查乡镇至少2个,每个乡镇抽查学校2所。对市直学校的督查要逐校进行。

  3、做好督查总结。要认真总结各地各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重点查找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找出症结所在;要督促各地各学校每阶段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及《简报》稿件;要负责收集并推荐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及时将督查情况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在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师德修养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教师队伍。

  一、督查查范围

  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抽查比例为10%。

  二、督查查时间

  11月1日-12月31日

  三、督查内容

  1.师德建设考核工作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宣传教育方面。(师德师风责任状、承诺书签订情况;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情况;师德师风问题研判月报落实情况)(查看档案)

  2.教师培训考核工作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培训管理、活动开展、培训绩效等方面 。(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备案落实情况;二次培训开展情况;教师继续教育参训;教师执证上岗、定期注册问题;信息技术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工作)(查看档案)

  3.其他师教管理工作。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13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清流县教育局委员会清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清教委〔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师德规范,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自觉成为新时代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新时代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新时代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二、工作目标

  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业务精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拒绝有偿家教、有偿托管、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教师十项准则等行为,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中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和社会监督员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全过程;校长(书记)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认真组织执行、检查、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

  1.加强思想教育。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常态化,树牢理想信念,争做“四有”好教师。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内在要求,以教书育人楷模特别是以身边师德典型为榜样,主动对标对表,检视不足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增强教书育人自觉性。

  2.强化师德培训。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县进修学校举办的各类教师培训,要有一定比例的师德师风专题内容,各校师德师风校本培训每人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把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身份认知”教育、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教师管理的全过程。

  3.开展日常学习和专题教育。学校教工例会要安排思想学习或师德师风学习内容。开展禁止有偿补课、酒后驾车、思想生活作风等专题教育。采取实践反思、典型案例剖析、将教书育人楷模请进学校、走进课堂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解读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育法规文件。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不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10月-11月)

  各校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精心部署工作。

  通过校报校刊、橱窗专栏、宣传标语等各种方式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教师中掀起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勤于教学的热潮。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十准则,体悟新时代师德要求,促进教师师德和实际有效结合,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幸福观。

  (二)思想引领,做到应知应会(2021年12月-2022年2月)

  1.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共清流县教育局委员会清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清教委〔2019〕20号)等系列文件。

  2.学期初,各学校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组织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附件4),向社会和家长、学生公开作出师德承诺,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课堂建设,突出课堂育德。通过德育课程建设、德育课例展示等活动,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避免重教书、轻育人的倾向。

  4.加强教师德育意识能力的教育,重视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强带弱、老带新等形式提升教师的课堂育德水平。

  5.学校要为每一位教师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对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尤其是教师在管理班级、教书育人等方面有优秀师德师风表现的要适时记录,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要在其档案中记录并进行谈话提醒。

  (三)党建引领,行动践行深化(2022年3月-5月)

  1.加强党建引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等开展专题教育。

  2.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到学校主题党日活动中。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作用,以党风带动教风学风,促进优良校风。

  3.全面开展一次“树师德、正师风”师德教育专项活动。各学校要制定相应活动方案,加强思想教育、警示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四)典型示范,开展考核评估(2022年6月-8月)

  1.开展新教师岗前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教师暑期全员培训,将师德培训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

  2.评选、宣传师德典型和爱岗敬业优秀教师。通过开办师德师风大讲堂、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师德演讲等形式引导教师学习先进典型,提升师德修养。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支持教师和教育的社会氛围,支持鼓励各地推行优师政策,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

  3.学校按《清流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奖惩办法》(清教〔2020〕41号)文件,做好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评价相关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考评检查之前,教师要向学校上交个人师德总结,学校要将本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活动照片、典型经验等材料)上报、归档。

  4.完善师德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多元化师德师风监督网络,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各学校要在明显的位置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及网上举报平台,畅通渠道,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五.工作督查

  1.开展师德师风督导考核。每学年教育局成立督查小组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学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指标中“师德师风”部分的评价结果。学校责任督学开展日常督导,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和指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师股对学校重要师德师风法律政策落实,有偿补课热点重点问题,重大师德失范行为等不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导。对学校监管不力,出现教师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进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和师德失范行为通报。对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逐级报告;对参与有偿家教或托管、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学术不端、、酒后驾车、作风败坏等典型的师德违规案例进行定期通报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14

  为落实全区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推动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现就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着力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二、整治内容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

  4.参与赌博、酗酒、非法借贷等有违教师身份的行为。

  5.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6.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工作期间从事与教学无关的行为,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8.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孤立、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9.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骚扰行为。

  10.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办事不公。

  11.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12.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3.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午托机构等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4.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违背教育规律或违反“双减”政策,产生负面影响。

  15.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有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16.在幼儿保教活动中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17.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18.其他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

  组织教师学习《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师德警示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

  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本次专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师德承诺。通过学校和教师两个层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区教体局和学校、学校与老师层层签定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严肃承诺践诺,严格责任追究。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至10月)

  区教体局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对师德师风问题频发的学校,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敷衍应付、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重点突出师德教育开展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师德制度完善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区教体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长虹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教体局相关股室、各中心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

  (二)强化责任落实

  区教体局将通过电话、信件、信箱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对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快查快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每个问题倒排工期,动态清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搞好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将师德表现融入教师资格准入、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等各项工作,真正把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好、把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落实好。

  (四)明确节点进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节点,把握进度,及时做好总结:

  4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方案包含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至局人事股;4月30日前报送开展的各类阶段性活动小结(含图片);5月30日前将教师自查报告及台账进行归档,报送本单位自查报告;11月15日前报送活动的总结报告。

  以上报送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局人事股,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整治方案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13〕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15〕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15〕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13〕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15〕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15〕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15〕60号)落实情况;

  2. 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18年5月15日—2018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