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范文(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简报,简报的种类尽管很多,但其结构却不无共同之处,一般都包括报头、标题、正文和报尾四个部分。我们该怎么拟定简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范文(精选6篇),希望……
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范文(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简报,简报的种类尽管很多,但其结构却不无共同之处,一般都包括报头、标题、正文和报尾四个部分。我们该怎么拟定简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范文(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1
今年以来,先锋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部署,通过试点示范、政策支持、激励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增强农民撂荒土地整治复耕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压紧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动员会、专题会、推进会形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及时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制定印发了《先锋镇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形成网格化、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到位。先锋镇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撂荒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因村制宜,分类施策。一方面鼓励和引导有耕种能力的群众复耕复种,另一方面动员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代耕代种,解决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的撂荒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仪陇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恢复荒地耕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自觉性,激发农民群众种地热情,引导群众有序复耕复种。
发挥榜样作用。在翻身村建立面积百余亩的示范点,为全镇撂荒土地整治树立了标杆样板,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充分调动了村民整治撂荒地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为实现“荒地变良田”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有效基础。
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2
为有效改善农村土地撂荒现状,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段时间以来,魏岭乡扎实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进一步遏止土地撂荒势头,提高土地利用率,让闲置土地“重获新生”,为乡村振兴助力。
来到魏岭乡沈家岭村撂荒地整治现场,平整荒地的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以前杂草丛生的荒地,在旋耕机等农业机械的作用下变成平整的良田。一些已经平整好的土地被一片片绿油油的农作物苗覆盖,郁郁葱葱,长势喜人,与蓝天、白云、绿树等交相辉映,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近年来,魏岭乡以农村撂荒地整治为抓手,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沈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汪崇贵说:“今年撂荒地整治工作启动以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指导整治工作。同时,村党支部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微信群等载体,大力宣传惠农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撂荒地整治的积极性。”
魏岭乡结合实际,对全乡8个行政村撂荒地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摸工作。乡村干部对照“三调”未耕种图斑,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精准登记撂荒耕地信息,全面掌握辖区内土地撂荒情况,为集中整治撂荒地打牢了坚实的基础。并采取“一月统计一次进度,每周对账销号”的方式,统筹推进整治工作,针对各类撂荒地块提出整改建议,助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目前,魏玲乡已累计整治撂荒地200余亩。
魏岭乡将进一步巩固耕地撂荒整治成果,在产业培育中统筹谋划,为有效衔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而努力奋斗、真正让“撂荒地”变成“致富田”。
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3
为坚决扼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连日来,临夏市各镇扎实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以南龙镇高邓家村为重点,加快恢复撂荒地生产步伐,让荒地真正“活”起来。
4月6日,记者在高邓家村撂荒地整治现场看到,撂荒弃耕的田地上农机轰鸣,正在清理荒草、深耕土地、疏松土壤,一旁的`山坡上,机器正在修复道路,一派繁忙复耕的景象。
临夏市南龙镇高邓家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扎实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他们前期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户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并积极摸排,了解弃耕原因,全力解决问题。目前,全村的撂荒地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临夏市南龙镇高邓家村党支部书记张东升:连日来,我村对反馈的斑点进行逐点摸排,对有地的群众入户动员,鼓励群众自耕。斑点反馈我村土地面积为89亩,我村雇佣大型机械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完成整治65亩。
下一步,临夏市南龙镇高邓家村将持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宣传动员,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与春耕生产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4
4月8日,我局召开了惠东县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区)分管领导、农办主任等参加会议,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小明同志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罗永茂同志通报各镇(含街道、区,下同)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目前完成情况,并对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申报方法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迎检台账编制方法进行培训指导。
会上,根据当前各镇政府(含街道办、管委会,下同)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完成情况(据统计,截至4月8日,全县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备耕面积已达10996.13亩),对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且完成任务进度快的高潭镇、宝口镇、吉隆镇,给予通报表扬;九龙峰、安墩、多祝、白盆珠镇任务重,完成进度较慢,给予通报批评。
会议强调,一是耕地撂荒问题是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查反馈意见中一项重要的急需整改的问题,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参会的`各镇分管领导会后要迅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会议内容,接下来县政府还将对进度偏慢的几个镇召开“小灶会”推动工作;二是各镇要建立挂图作战图,采取强有力措施,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全面完成县下达各镇的复耕复种任务;三是各镇要加强交流学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经验,通过印发简报、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以点带面,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5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华池县多措并举,统筹谋划,积极开展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压责任,促落实。为全面掌握全县撂荒地基本情况,确保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上及时召开了撂荒地专项整治推进会,并按照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华池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同时,下发了《华池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乡镇、村组和农户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整治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精摸排,清底数。为扎实有效清理整治撂荒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逐村逐户、逐地逐块摸清底数,区分地块性质,查清撂荒原因,厘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耕种现状等情况,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对已整治的注明整治途径和种植作物,把数字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头,做到数实相符、底数清楚。经实地核查,全县实际未耕种面积为24.55万亩(自然资源局“三调”数据),2020年至2021年已整治5.01万亩,实际相差19.54万亩,其中:图斑显示未耕种,实际种植作物的是141726.62亩,退耕还林8472.39亩,林草地16566.98亩,林区174.78亩,油田、光伏、自来水厂征用地2114.1亩,养殖场所用地1.5亩,外省地界61.1亩,其他(荒坡烂洼、地埂、庄基、公路、坟墓)12152.53亩,目前未整治的撂荒地14130亩。
广宣传,齐参与。坚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撂荒地整治和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以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复耕工作推进到哪里、政策宣传就跟进到哪里”,竖起撂荒地整治“风向标”,充分调动承包农户自主复垦复耕的积极性。至目前,共播放遏制耕地撂荒消息1.4万余条、发放告知书2.1万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
户施策,保复耕。对摸排出的撂荒地,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合作社土地流转”的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力的农户在自行复耕的基础上,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动员农户将土地交由亲友托管代耕、动员农户将土地入股合作社等方式,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确保粮食供应。
社区开展撂荒地整治简报6
近日,兴化乡积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确保现有耕地应种尽种,为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实现粮食增产稳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稳住农业基本盘,切实担负起粮食安全责任,有效解决土地撂荒突出问题。兴化乡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撂荒土地整治工作,不断在全乡掀起撂荒土地整治热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撂荒地复耕。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分类指导落实措施。对在家农户按“谁的.`撂荒地,谁认领”的原则,自己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对因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的农户,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委托其他村民代耕代种。
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面消灭撂荒地。由包村领导、驻村工作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村两委分片包干落实撂荒地复耕。包片领导、乡纪委组成督查组对撂荒地复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落实情况进行每周一通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