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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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精选25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精选25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社区居民区域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创“五星服务,幸福家园”,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x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

  公民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 所有片区、楼栋、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第五条 所有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第六条 门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未经批准不得临时设置销售网店;经批准临时设置销售的网店,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第七条 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居民区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对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

  第八条 小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型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第九条 每年的春、秋两季对社区进行除“四害”工作,统一购药,发药到位,以灭鼠、蟑螂等为重点,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第十条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把“戒烟、控酒、限盐”作为社区宣传重点,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每月更换一期卫生宣传专栏内容。

  第十一条 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定期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 对居民反响强烈的重大卫生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第三章 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四条 社区职责:

  (一)具体组织并负责社区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社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制度;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小区检查评比,开展爱卫竞赛活动;

  (五)在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五条 小区清扫保洁人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所管理地段的“一天一扫,全体保洁”制度,使小区卫生达到“四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道沿墙根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及树根净;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痰迹、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砂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

  (二)积极完成社区组织的卫生整治任务;

  (三)对违反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劝导、教育。

  第十六条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 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一月一整治,一月一评比制度。

  2、 动员群众疏通水沟,使污水流入水道。

  3、 动员群众搞好室内卫生,定期清扫房屋蜘蛛网和灰尘,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4、 搞好室外环境卫生整洁。设立垃圾桶,做到定期焚烧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定点填埋垃圾。

  5、 整治户外环境,不乱堆放,不乱涂乱画设广告,不摆摊设点,做到整齐有序。

  6、 定期消除路障,污垢和垃圾。

  第十七条 卫生收费标准及管理使用

  收取的资金,由小组、社区统筹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保障设施设备建设、转运、处理,集体出资和筹资主要用于保洁,包括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及运输集中堆放点的费用。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2

  为深入推进社区管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环境卫生基础,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社区居民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居住舒适的环境,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积极向广大居民宣传政府的法律政策,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在社区内形成一个以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文明卫生新风尚。

  二、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洁工人及车辆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社区主管领导每天深入辖区进行检查,做到工作有制度、检查有记载、情况有总结,活动经常化。

  三、清洁工作要做到社区卫生保洁到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保洁率达100%。

  四、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保证居民安定、清洁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

  五、带领社区成员认真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美化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开展卫生劳动日活动,消灭卫生死角。

  七、任何人都应尊重清扫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准随地乱扔皮果壳、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每位居民应把袋装垃圾投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袋,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

  八、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标语,禁止在任何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管理单位责任:

  (一)各社区、物业等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二)管理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

  (三)管理单位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管理单位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保洁工作制度:

  (一)工作责任: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同时也要对违规投放垃圾、随处丢弃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劝导,讲解保洁制度,以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二)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三)工作时间(可随季节作适当调整):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0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四)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

  三、垃圾清运制度

  (一)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上路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四、监督管理

  (一)社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单位及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二)巡查、检查结果作为社区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五、本制度自下发起执行。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4

  为了全面推进“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订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制度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制度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

  2、共建活动遵循“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原则,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制度、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各项共建活动情况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6)共建工作大事记

  (7)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8)其它资料

  3、共建档案整理成册,注意保存和利用。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5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6

  一、着装上岗制度,除因特殊情况不需着装外责任区民警下社区工作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

  二、责任区民警每周到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或30个小时制度。

  三、警务室开门、民警定时接待制度,每周一周四下午为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

  四、警情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宣传栏”的阵地宣传作用,每周向居民群众通报辖区警情,适时张贴破案公告,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和建议。

  五、六个必须上门制度,即居民入住迁移时,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证时,居民家庭成员受法律处罚时,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居民遇有困难时,季节性和区域性案件多发时。

  六、季节报告工作制度,责任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居民干部、内保人员、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坚持警务公开,通报治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7

  一、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审核、承办的各类事宜的程序和内容,要通过揭示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二、服务承诺制度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定期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向社区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和评议,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四、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议事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投反对票的居委会班子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调查。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进行罢免和撤换。

  五、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出席,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

  2、社区联席会议,每双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社区主任、驻地单位代表、社工人员参加,通报近期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3、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每周二、四下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

  4、社区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5、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二次。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8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9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0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一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由主任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一下午为理论知识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上级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具体指导。

  2、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上级,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居财镇管、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核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书记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2

  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3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不办违规酒宴,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4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小区包组干部审核、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党委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居民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5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党总支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干部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6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7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8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杜绝违规酒宴,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19

  一、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四、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五、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消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的防盗设施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置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的事件发生;

  十、加大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三、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十四、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的事件的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20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居民对妇女和计生工作的认识;

  二、协助计生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内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指导社区内的育龄夫妇选择科学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四、引导广大育龄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六、组织妇女代表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待业女青年、闲散女劳动力、下岗女职工和离退休妇女,积极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解除失业、待业妇女的后顾之忧;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并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九、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21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食品安全协管小组

  1、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组长,社区3-5名两委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社区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协管小组成员各尽其责。

  3、食品安全协管小组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办事处食安委上报,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社区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22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书记、各职能办负责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监督制度

  成立社区及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23

  1、在上级领导下承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

  2、承担本社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等年度计划、工作方案、总结汇报等资料的起草;

  3、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社区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检查,认真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普及;

  4、做好全社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与归档;

  5、督促、指导社区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做好信息员业务培训;

  6、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事件(故)的上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7、完成社区和区食安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24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街道和本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区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主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或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6、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7、及时举报,发现本社区范围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8、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动态监管。

  9、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互相交流信息,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 篇25

  一、大洼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由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参加,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二、大洼镇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五)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大洼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大洼镇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大洼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大洼镇食品安全信息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村(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大洼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组织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组织或者举报人。

  四、大洼镇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条: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