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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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招生条件  深圳大学,简称“深大”,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大学招生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大学招生条件  1、深圳大学普通类招生条件:……

深圳大学招生条件

  深圳大学,简称“深大”,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大学招生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大学招生条件

  1、深圳大学普通类招生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体检标准;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学生或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

  已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资格;

  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试,并取得成绩,符合学校的招生录取控制线。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普通类(高考改革省份)、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深圳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普通文理类,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原始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原始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如招生省(区、市)有相关录取排序(投档排序)规则,则按该省(区、市)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则的省(区、市)则按考生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在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深圳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体检标准,乒乓球项目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低于17周岁(20xx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如若小于17周岁,应确保录取后就读期间能够代表深圳大学参加4个学年度相应等级的大学生比赛。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已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资格。

  (四)广东省生源必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它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到时要求提供秩序册、成绩册、证书,并且成绩已在主办方官方网站公布,可现场查证。

  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条件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学校代码:10590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证书颁发: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20xx年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40名(含优秀运动员免试生)。各项目招生人数暂定为:

  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项目需求及上线生源情况而定。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和技能,胜任运动训练实践、管理和科学研究的竞技体育人才。

  (二)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生物学等;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概论、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管理学。

  (三)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课程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专业学费为2150元/年。

  (二)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xx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考生必须具备招生所列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其中围棋、帆船(帆板)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高尔夫球、游泳项目必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截止20xx年2月29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

  3.广东省生源必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它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xx〕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请慎重报考;色弱不予录取。

  5.篮球(男子)、田径项目不接收目前属于或曾经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注册的职业运动员。

  (二)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1)考生须于20xx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排好所报院校的先后志愿顺序,录取依据报名填报志愿顺序执行;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报名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但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xx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在20xx年3月15日12:00前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需考生本人亲自手写签名,请留有效手机号码)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发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经我校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通过后进行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

  (1)考生在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缴费事宜,费用包括:体育术科考试费200元/人;文化考试费按生源所在省份标准执行,其中广东省标准为25元/科/人,共计100元/人。缴费日期:20xx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不接受现场缴费。

  (2)逾期未缴费考生我校审核将不予以通过;考务费用一经缴交概不退回,请考生报名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于20xx年3月22日8∶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16联系电话:0755-26733353联系人:林老师E-mail: )

  4.交验报名材料

  时间:20xx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地点: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20室)

  交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身份证与户口簿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

  (3)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4)广东省生源及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的外省生源,需提交本人“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单”复印件;

  (5)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结果”(附肝功能化验单)(一律采用《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表》正反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要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6)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五、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生于20xx年4月15—23日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时间:20xx年4月23—24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

  3.20xx年5月16日12:00后可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专项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xx版)》(相关项目见附件3)。

  2.高尔夫球、围棋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全国统一专项考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考试。请报考高尔夫球、围棋项目的考生留意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考试通知。

  3.其他项目的体育专项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xx年4月9日(周六);各项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赴考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六、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排序,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同一项目综合排名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20xx年6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七、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xx﹞163号)的文件精神,符合我校运动训练招生项目及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一)免试条件

  1.符合20xx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符合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4.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指定赛事详见附件4);

  (2)获得篮球、排球和田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免试入学办理程序

  1.初审:有意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学习的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在20xx年3月1日前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取得学校同意。咨询电话:联系人:陈老师。

  2.报送材料:已经我校初审通过,并得到所在单位同意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批的优秀运动员,须在20xx年3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5楼体育系陈老师收(联系电话:,务必注明运动训练免试生报名材料),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20xx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见附件5,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2份;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

  (4)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2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6)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2份;

  (7)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结果”(附肝功能化验单)(一律采用《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表》正反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要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8)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0xx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必须由体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局章。

  3.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经我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被录取为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三)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