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计划有关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计划 要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能否顺利实施是非常关键的。而乡镇站所的改革是这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人员身份置换和安置又是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
有关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计划
有关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计划
要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能否顺利实施是非常关键的。而乡镇站所的改革是这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人员身份置换和安置又是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是人员的身份置换,而人员身份置换的核心问题是两点:钱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在改革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没有固定模式可引用情况下,必须积极探索乡镇站所改革的方式方法,把改革和发展同步考虑,通过改革促进发展,通过发展实施改革,从而全面实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在统一政策、明确责任、强化宣传和思想疏导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采取多种形式“钱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的难题。
1、在现有资产上做文章,把人员分流同盘活国有资产结合起来,通过资产盘活带走一批人。如果借此次改革的良机,引入民营、股份等方式,为国有集体资产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既解决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盘活问题,又为人员分流置换身份解决部分资金来源问题,必将有利于在经济发展中抢住先机,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变“财政养人”为“财政养事”,把人员分流同推动基层结合起来,通过项目招标带走一批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养人”变为“养事”是这次改革的预期目标之一。通过组建新的经济实体,吸纳部分站所和乡镇机关人员,使他们找到用武之地和个人发展的新领域,从而实现人员分流身份置换的目的。
3、创造就业环境,把分流同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再就业结合起来,通过自谋职业带走一批人。分流人员自谋职业的,统一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分流人员到各类企业尤其是招商引资的新企业找。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分流人员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再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4、积极招商引资,把分流同激活民间资本结合起来,通过资本向生产流动带走一批人。把分流同招商引资和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结合起来,鼓励分流人员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资金,鼓励分流人员自主投资、合伙投资,创办各种实体、实业,尤其是各类生产型企业。在吸引外来资金的同时,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一些经济能人、经营大户和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人员,投资创业,发挥领头人作用,吸纳一些社会闲散资金,带动一批分流人员,走创业求发展之路。
5、坚持放宽搞活,把分流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通过中介组织带走一批人。比如原来的农机站、文化站、房产所、司法所、经管站等站所的部分,就可以交由中介组织或服务组织来承担,实行有偿服务。
6、变“养人”为“养岗”,把人员分流同改革用人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合同制带走一批人。除国家正式定编的公务员岗位以外的一些岗位,需要人员的可以定为聘任岗位,实行只养岗位不养人的政策,可以面向全社会招聘临时合同制人员,现阶段买断人员可以优先受聘,严格实行合同制,比如乡镇工勤人员岗位等就可以采取这种解决办法。对这一部分身份置换人员,补偿金可以采取分期支付或作为保职金在解聘时再支付,适当缓解当前改革的压力。
在深化站所改革过程中,要按照上述办法解决人的出路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和研究一些配套问题。一是尽快建立分流人员“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构筑改革顺利进行的“平台”,解决原站所干部职工“五保合一”问题。二是统一出台分流改革有关规定,在身份置换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和要求,如在买断工龄金额上在一定范围内各乡镇要统一标准。再如对改革后因人员退休、调动退出的有些岗位,明确今后不再进人,如人手不够,可临时面向社会招聘,实行合同制。三是有些站所的改革应由县(市、区)直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按经济区域,不一定按乡镇成立相关中介组织和服务中心。四是有条件的县(市、区)直企业改革要同步进行,显示公平原则。五是中央省市县财政可按一定比例配套或借出安置补偿资金,并实行根据进度优先借支等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