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汇报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生态环境 汇报

管理员

摘要:

生态环境汇报  在学习、工作中,需要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以某个具体项目为单位进行汇报,也可以以某个阶段的工作为单位进行汇报,不过,你会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态环境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生态环境汇报1  治河渡镇毗邻县城东南部……

生态环境汇报

  在学习、工作中,需要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以某个具体项目为单位进行汇报,也可以以某个阶段的工作为单位进行汇报,不过,你会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态环境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态环境汇报1

  治河渡镇毗邻县城东南部,全镇辖14个村,2个居委会,2个渔场,176个村(居)民小组,有人口2.8万,集雨面积45.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36万亩。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我镇生产生活垃圾以及周边的工业污染已严重影响了人居环境,制约了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统一思想,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当做我镇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近两年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一)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工作。并从机关站所抽调了4名精干的专职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查、检查。明确各村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实行分组(片)包干,组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做到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位。

  (二)抓宣传教育。

  广播宣传。镇村两级在晴天每周至少两次广播宣传,雨后晴天不定期开广播进行宣传,督促、指导农户进行垃圾的清理、分类减量、焚烧。

  短信宣传。年内,镇指挥所根据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阶段性的任务要求,利用短信平台向群众发短信近6万条次,向群众宣传搞好环境卫生的意义,指导群众搞好家庭环境卫生。

  宣传窗宣传。镇村两级投入资金近10万元,制作高标准的不锈钢宣传牌76个,喷绘宣传牌53个,用于宣传环境卫生。

  资料宣传。自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印发公开信、三包责任书等宣传资料近1.2万份,向农户宣传环境卫生的目的和要求。

  “小手牵大手”宣传。8月份,各村场组织了300多名中小学生参与义务大扫除、卫生劝导和卫生评比等宣传活动。

  (三)抓检查评比。

  年内,镇整治办组织了两次全镇所有村场干部之间家庭和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在全镇村组干部大会进行通报和奖罚。

  各村场、居委会每月组织一次组与组之间的评比、组长、党员之间家庭环境卫生的评比和农户之间家庭环境卫生的评比。评比结果在村广播中宣布和在村组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实行奖优罚劣。对环境卫生较差的'家庭还要重点监控,帮助整改。

  通过检查评比提高了村组干部、党员搞好环境卫生的责任意识,有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抓督查考评。

  为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运行,镇整治办每月对各村场居委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与不定期的督查检查,一季一考评。

  考评结果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并且镇财政预算18万元资金,从村场转移支付资金中提留18万元(村平1万元),共36万元分季度用于以奖代投,根据考评结果实行“重奖重罚”,有力促进村场搞好环境卫生的积极性。

  (五)抓保洁员队伍建设。

  根据保洁任务,我镇共配备了62名保洁员,明确了保洁员的职责、报酬、责任区。保洁员由村场聘用、管理,镇指挥所负责对村场保洁员的考核、监督与工资发放。农村保洁员的报酬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预算,由基本薪酬每月400元和奖金每月100元组成,按季打卡发放每月400元基本薪酬;对保洁员按月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金。对工作责任心差,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重新招聘。

生态环境汇报2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意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我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进展

  截至2020年4月底,我省49个整改任务均达到整改要求。其中,2019年的15个任务,已完成14个,1个专项督察发现的“武汉市修造船厂项目占用长江岸线”问题整改任务基本完成,除3艘新修造船舶因水位下降搁浅,需待水位上涨后脱离外,其它侵占长江岸线的构筑物和设施设备正在拆除,岸线复绿正在实施。2020年及以后的`34个任务,细化为355个具体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关于5个责任追究问题,细化为6个具体问题,共问责115人,涉及厅局级17人、县处级 67人、乡科级以下31人。其中党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72人、政务处分14人、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4人、不问责2人(已去世1人,已判刑1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良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要求,要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双十工程”。11位省级领导干部领衔督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主持整改交账专题会并实地检查整改情况。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整改问题。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整改攻坚指挥部,省直相关部门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形成党政同责、聚力整改的工作氛围。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设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鄂东、鄂南、鄂西、鄂北、鄂中五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构建“1+1+N”整改体系和“五个一”责任体系。出台《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建立整改、销号结账、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落实三级“一台一报一网”要求,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力防控疫情。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党组多次作出具体指导,并派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现场帮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医疗废物和废水安全处置作为疫情阻隔的重要环节,出台7个关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范性文件。省生态环境厅召开6次会议,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主动为企业服务。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95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隔离点、28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持续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监控。

  三、工作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19年度,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16次;整治散乱污企业2702家;实施大气治理项目402个;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2.14万辆(台);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89%。

  (二)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6%,劣V类比例1.8%。完成909个“千吨万人”规模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457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4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1010.32公里。完成河道清淤1190.07万立方米。整治排污口208个。建成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150座,新、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35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12个。

  (三)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全省调查土壤点位17935个、农产品点位5922个;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32家;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28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优化,禁养区数量由1767个调减为1524个;完成1021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四)长江生态修复明显加快。全省持续推进“双十”工程,大力开展长江保护修复八大攻坚行动;351个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项目储备库,总投资718.4亿元;深入推进长江湖北段全流域系统治理修复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功创建1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26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05个省级生态乡镇和4764个省级生态村。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省将统筹谋划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坚守目标再加力。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底结账的硬目标,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树牢初心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补短板,强弱项,再严措施,再加力度,全力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问题再提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检视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凝神聚气,全力提速整改,做到谋划安排到位、推进落实到位、检查督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创新方法再提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加强工作体制常态化建设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整改结果评价制度,实行暗查暗访制度,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提升整改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汇报3

  目前,全县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政协组织召开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协商会议恰如其时。县政协选题准确,通过精心组织,安排委员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质量较高的的协商建议,具体措施精准到位,操作性较强。为我们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也为县委、政府找准问题、查清短板、制定方案提供了有益参考,促进了各单位在提升能力,强化认识,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为全面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下面,就本次专题协商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加强生态保护的现实意义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这是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此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关系到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

  一是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助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好坏决定着经济发展的程度,生态环境改善的越快,地区经济发展才会越有后劲,生产力才会越发得以解放,如果生态环境恶化后且得不到有效治理和改善,必然导致生态失衡,气侯失调,土地沙化,随之而来的便是干旱、洪涝、风沙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经济发展必然失去依托,丧失发展基础。只有保护好、利用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生产生活方式,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二是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正像人们总结的那样: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 希望生活的环境优美宜居,能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我们必须下大气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所以只有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才能创造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才能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能造福子孙后代。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关系民生福祉,也关系民族未来。“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我们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把资源利用好、环境治理好、生态保护好,切实维护大自然对人类的永续供养能力,让大自然能够更好地休养生息,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大的发展空间。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这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只有搞好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为子孙后代繁衍生息,过上幸福生活打下良好基础,才能为构建幸福美丽清原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攻坚战

  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着眼于增强环境的承载能力,致力于解决影响社会民生发展的环境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美丽幸福清原,认真制定相关举措,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产业化道路,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道路,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要针对我县环保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把整治各类污染源落到实处。一是严控企业污染。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要严把产业政策关、布局关、环境容量关、监督关,从严控制污染源,要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保措施,定期加强督查。二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切入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污染的整治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积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森林植被的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三是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要积极推进休闲、渡假、养生旅游县城建设,着力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加强浑、清、柴、柳四河的综合治理。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治理上下功夫。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唤起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监督和参与,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环境违法及不文明现象,对存在的问题盯住不放,跟踪报道,直至解决。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环保事业的'发展,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全县上下都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齐心协力推进我县环保工作。

  (一)落实责任,奖罚分明。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建立实施环保工作奖惩、问责制度等,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和污染业主、损害生态环境人员的违法、渎职、失职行为。

  (二)完善体制,建好队伍。生态保护及环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要逐步完善生态保护及环保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各方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想方设法加大生态保护各项投入,千方百计保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到位。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支持环保工作,按职责要求扎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农、林、水、动监、旅游等部门要协调一致,依法监管,坚决防止因资源开发导致的重大人为生态破坏,各乡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生态、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认真履职,做好监管。县政协要在适当时机对今天各相关部门所做的表态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好功夫。

  同志们,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根本利益,事关我县健康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全县各级党政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力打造活力清原、魅力清原、和谐清原、美丽幸福清原作出最大的贡献。

生态环境汇报4

  省、市主要领导对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做出批示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区委书记孔维民同志多次进行了批示,区政府赵东升区长和卯金涛副区长也作了重要指示。区畜牧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和领会领导批示精神。我们认为,这是区委区政府领导对畜牧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更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怀。我们将区领导的批示及时向市局领导进行了汇报,以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对我区养殖业的支持。并以此为契机在我区掀起了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的高潮。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养猪技术推广的重大意义

  (一)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技术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我区北部是旱作物区,以小麦、玉米为主,有丰富的作物秸秆,南部稻区以小麦、水稻为主,有丰富的小麦秸秆和稻壳资源。作物秸秆和稻壳是自然养猪法发酵床垫料的主要原料,可以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为发展生态环保养殖技术提供充足的生产原料,也为农作物秸秆再利用提供了生物环保途径。

  (二)成立了生态环保养殖技术推广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这一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抓好生态环保养殖技术的推广工作。并抽调局业务骨干具体搞好技术服务。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分阶段、分步骤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从猪舍建造、菌种采集、垫料制作、生产管理等环节进行技术指导。

  二、加大措施,促进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又好又快发展

  生态环保养猪技术是探索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生态和环保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养猪技术。为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组织召开了各镇(街道)兽医站长、规模养殖场户会议,认真学习贯彻领导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全面把握精神实质。

  (二)编印资料,搞好宣传发动。组织技术人员编印了《自然养猪法技术指南》,详细介绍自然养猪法的技术原理、规划设计、饲养管理等技术。通过利用媒体、明白纸等形式,对全区规模养殖场(户)搞好宣传。

  (三)聘请专家,进行技术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在济宁农校对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畜牧兽医站长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生态环保养猪技术培训,并在区畜牧局会议室对规模养殖场户进行自然养猪法的系统培训,使其掌握技术原理、饲养要求等技术。

  (四)组织参观,增强发展的后劲。组织辖区内的规模养猪场近60人到济宁南阳湖农场猪场、金乡县李堂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示范场、唐口镇大唐养殖有限公司参观学习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示范场。听取了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的情况介绍,观摩了示范场,观看了有关技术录像。在唐口镇大唐养殖有限公司,现场制作生态环保养猪发酵床垫料,并详细讲解了有关注意事项,对养殖户们的咨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参观学习,提高了养殖户对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的认识,增强了发展的'信心。

  (五)以点带面,搞好示范场建设。在全区选出济宁原种猪场、唐口镇大唐养猪场、济宁嘉鸣养殖场、济宁南阳湖农场猪场等10处规模猪场率先实施自然养猪法养殖技术作为示范场。目前,济宁原种猪场、唐口镇大唐养猪场、济宁嘉鸣养殖场、济宁南阳湖农场猪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与传统养猪技术相比较,提高了生长速度,节约了饲养成本。

  (六)开展研讨,总结经验。通过参观学习,借鉴外地成熟技术,总结自身开展的工作经验,组织技术专家、业务人员、规模养殖场户开展了“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技术”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会,针对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开展技术交流,破解技术难题,总结适合我区发展推广中的经验,促进这项技术的大力推广。

  (七)强化责任,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镇(街道),局业务人员包保场户的责任制。对实施自然养猪法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蹲点服务、靠上帮扶,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

  (八)落实政策,促进发展。为更好地落实区政府关于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的惠农政策,区政府决定在技术推广初期给予部分资金扶持,下发了《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的意见》,对20xx年6月30日之前建成并实施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的新建养猪场按照猪舍内建筑面积(水泥平台、发酵池)给予4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对改建的养殖按照猪舍内建筑面积(水泥平台、发酵池)给予25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区畜牧局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考核验收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严格考核,做好生态环保养猪技术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宣传发动、参观学习以及唐口嘉鸣养殖公司、大唐养殖公司、南阳湖农场猪场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已我区建成安居史海村史衍东、安居唐庄唐庆锁、长沟南韩边国朋、长沟天宝寺张胜发、长沟天宝寺张新连、长沟城崖朱宁刚、长沟城崖朱宁喜、唐口嘉鸣、唐口大唐猪场二期工程,9处生态环保养猪场,面积近10000㎡。

生态环境汇报5

  为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学习江苏南通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先进经验,5月25日至27日,我局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科学学会、中能检测等共计10人,对江苏省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及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现报告如下:

  一、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介绍

  南通市于20xx年10月主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原则,磋商索赔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在环境污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领域积极开展案例实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该市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议254份,缴纳赔偿(修复保证)金1.4亿元,案例实践数全国地级市最高,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理念得以充分体现。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动处置、修复土壤16.9万平方米(含绿植覆盖14.15万平方米)、地表水0.6万平方米、固体废物6.35万吨。南通五山地区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新增森林面积约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超过80%,有效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建成国家森林公园,成为长江生态损害修复典范。

  南通市在细化案件办理范围、扩大赔偿实施主体、创新损害评估方法、拓展修复执行方式、完善资金管理模式、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做法。20xx年3月,江苏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在南通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20xx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文确定南通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基层联系点。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连续两年在南通召开现场会,南通“不等不靠、自我加压、主动探索、先行先试”的精神和“系统化推进、制度化落实、常态化实施”经验受到高度肯定和广泛关注。具体做法如下:

  (一)建章立制,确保生态损害赔偿有据可依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南通实际,率先出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磋商办法等文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内容,建立健全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和案例实践,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尽职履责,会商解决改革难题、推广试点经验,形成改革强大合力。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三是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公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件,强化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推动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坚持主动出击、大胆探索,密切司法联动,强化信息互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案件查办同步推进。

  (二)优化方法,破解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困局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在固废处置、水气土污染防治等领域推进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磋商流程上同步实施损害评估与磋商索赔,在磋商内容上明确损害事实不协商、修复方案可商议,进一步提升生态损害赔偿时效性,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二是实施联动推进。适度拓展磋商谈判的主体范围,鼓励基层部门开展磋商索赔,充分调动发挥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市级部门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和见证,抓住有利时机推动案件尽快进入程序。三是创新评估方式。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损害明显的小额案件,邀请专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出具评估意见,有效解决部分案件鉴定评估与损害赔偿费用倒挂、鉴定机构不足、案件办理周期长等难题。

  (三)规范管理,强化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落实

  一是严肃责任追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推动协议尽快达成。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予以责任追究。二是规范资金管理。考虑当事人赔偿能力,允许实施分期赔付,同时引入第三方担保、司法确认,保障赔偿资金落实到位。明确赔偿资金由损害结果发生地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执收,财政部门加强监督,规范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三是加强修复监督。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者的`主体责任,鼓励生态环境损害者以评估报告、修复方案为基础,实施“自行修复”或者 “自行委托第三方修复”。设置履约保证金,由索赔部门负责对修复进程、实效等进行监督,确保修复取得实效。

  二、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设想

  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部分地区和领域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机制不完善、推进不均衡等问题。为有效解决问题、弥补不足,根据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部署,结合南通调研情况,我市按照之前的工作计划,加快出台《关于落实20xx年广东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及配套办法《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另外,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我市《简易磋商程序规定(试行)》及组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库、《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二是同步推进民、刑案件,民、行案件。各承办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发现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认真筛查,对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属于我市管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时启动索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推动协议尽快达成。探索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行政处罚对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将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共同推进。

  三是探索简易磋商程序。计划在全市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类行政处罚案件中,开展简易磋商案件。我局尝试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损害明显的小额案件,承办部门与赔偿义务人协商一致,以出具简易鉴定评估报告或委托专家评估的方式,按照相关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出具专家意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磋商,加快案件办理速度,修改我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并调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模板。

  四是压实各部门、各镇街责任。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我市20xx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完成相关考核指标,暂时以加分为主,调动镇街的办案积极性。

生态环境汇报6

  要在政治上认识我们的责任,建设生态文明、解决环境问题是党的宗旨的一部分,是我们不容推卸的职责所在;要从大局上找准我们的定位,落实环境监管这一首要职责,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以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向中央的大政方针看齐,向看齐,并落实到每一件环保工作上。

  20xx年环境保护任务异常繁重,工作量大面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抓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布置环境保护工作;抓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企业的排污守法责任;抓落实,对重点工作实施清单管理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抓底线,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应对环境风险;抓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取得了以下具体工作进展。

  20xx年具体工作进展为:

  第一,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x万辆,完成全年淘汰任务的x加强区域联防联控。20xx年,x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x个百分点。全面推动落实《水十条》,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启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组织排查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x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减少2.3个百分点。组织实施《土十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技术指南及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启动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以及第二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启动详查工作;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初步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深入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国家层面对11个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970亿元。完善政策和标准技术体系。健全环境信用体系,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布5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标准达1732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 x家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全部完成脱钩。

  第三,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在环境保护督察方面,完成河北省试点及第一批对内蒙古等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刚刚结束第二批对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督察进驻,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x亿多元,立案侦查x余件、拘留x人,约谈x人,问责x人。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面,河北、重庆率先启动改革实施工作,在环境监察体系、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生态环保委员会、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在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方面,已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初步构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在京津冀部分城市开展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在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开展流域试点,海南石化行业试点已经启动。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全面完成x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任务;建成由x个监测断面组成的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网,完成x个基础点位布设,建成约x个风险监控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方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等技术规范,在吉林等7省(市)开展改革试点。

  第四,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完成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修改,配合“两高”修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对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7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974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962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x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x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x件,同比分别上升x%。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动基层执法人员依法、严格、规范执法;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

  第五,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对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开展遥感监测,对贺兰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开约谈,对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督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命名x个国家生态市县,浙江建设首个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

  第六,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国家核安全政策,建立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并有效运转;我国35台运行核电机组、x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业绩,21台在建机组建造质量受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第七,积极应对环境风险。

  开展环境领域引发的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地方依法推进项目建设;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60起,有力维护了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第八,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机构调整到位,实现按环境要素设司。全面推进科技支撑、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开通“环保部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改善环境宣传工作方式。

  第九,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组书记到处长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任务再深化,制定整改落实清单,立行立改、逐项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活力有所增强。

生态环境汇报7

  公司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公司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公司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周的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完善环保管理网络,加强责任制建设

  周初,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和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xx周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环保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员工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强化从采购、储运、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环保局备案。公司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了《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同时逐项制定了控制措施。

  三、在线监测仪

  1、公司废水排放口已按滨江区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即废水流量计和COD自动监测仪。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在线COD检测仪、流量计、数据采集系统由滨江区环保局采集。公司现有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定期进行检修。

  2、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及公司环保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环境管理程序》规定,不断强化环保检查力度,巩固以岗位班组、部门、公司三级环保排查治理网络,对已发现的不符合项坚决进行治理,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持续做好生产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本周的问题整改率为100%。

  四、“三废”处置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危险废弃物。公司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全部交由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并已得到滨江区环保局办理专项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实施,防治流失产生污染。废水均达标排放,本周未发生违规现象。

生态环境汇报8

  践行“两山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愿景。十几年来,全党全国人民积极践行“两山论”,锚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天更蓝了。中国的生态环境不断向好,成为全世界的绿色奇迹。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阿奇姆·施泰纳曾指出,“中国在生态文明这个领域中,不仅是给自己,而且也给世界一个机会,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朝着绿色经济的转型。”我国环境建设较之过去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人们还必须看到,当前个别地方在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短板,有些地方缺乏长远规划,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这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必须予以摒弃。要让“两山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国人的自觉行动和社会遵循,而不是漠然置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必由路径。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启航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就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下好生态文明建设这盘棋,把环境改善作为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意;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系列重大部署,宣示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十四五”规划纲要中,设专篇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要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就是我们党奋斗的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关乎第二个百年目标建设的质量,容不得丝毫的马虎与懈怠。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需要。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当下,世界环境格局可谓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游离于世界之外,必须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世界普遍共识和行动。一方面,世界各国人民要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共同治理的`路径,合作则共赢,奉行单边主义,唯我独尊,将个人意志强加于他人此路不通。另一方面,同在地球村,大家有事商量着办,发达国家要履行更多的国际主义义务,对全球环境治理做出自己贡献。同时,发展中国家要积极改变粗放型经营思维,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世界各国人民只有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世界才会有美好未来。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xx年前碳达峰、20xx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环境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定会有新的作为与担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实现美丽中国的社会愿景!

生态环境汇报9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生态效益为重点,建设好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保护好东江源的天然森林资源,发挥天然林的天然生态屏障作用,我县以牺牲经济效益为代价,经济、社会效益服从于生态效益,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初开始,对东江源头所在乡(镇)、场全面实施天然林禁伐措施,禁伐天然林面积达120多万亩。由此给林业部门带来巨大的损失,每年林木采伐量从7万多立方米下降至不足3万立方米,每年减少林业规费480万元。同时,县财政和林业部门每年还挤出不少于200万元的专门资金用于天然林保护的实施。二是建立了50万亩的/自然保护区和10万亩的/植被类型生态保护区,使天然林的保护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三是加强东江源头区护林队伍建设,强化资源保护,在原有8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和3个国有林场的基础上,还设立了/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护林队伍密度比其它重点林区增加了一倍。四是加大林政资源管理执法力度,推进源头区的依法治林,分别在/、乡设立了森林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源头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开源节流,改燃节能”工作,以源头8个乡(镇)为治理重点,全面关闭柴炭市场,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改燃节能,推广以煤代柴、以气代柴、以电代柴等无污染燃料,在东江源区内建立了以沼气池带动生猪、果业发展的“猪—沼—果”生态农业,建立沼气池2。4万个,有效缓解了能源性消耗对森林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减轻了环境污染,对东江源头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二)以社会造林为主体,建设东江源头防护林工程。为加快东江源头的生态环境建设,我县在上级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多方筹集资金,组织力量,自我启动东江源头防护林工程建设,在东江源头所在乡(镇)、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荒山荒坡活动。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捐资赠资,大力开展“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植树造林活动。另一方面加快林业经营机制改革,按照“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加快“五荒”和疏林地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股份制林场和生态林业庄园,有效调动社会造林积极性,带动公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共绿化荒山荒坡10。5万亩,建立水源涵养林12万亩,固堤护岸林4。5万亩,水土保持林9万亩,建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

  (三)以林政管理为主题,保护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为巩固东江源头绿化成果,更有效地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我县狠抓林政资源管理。一是大力开展封山育林工作,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封山育林措施和乡规民约,强化制度管理,严格实施“定山场、定面积、定目标、定报酬、定奖惩”的五定管理办法,对难点和重点地区,实行领导挂点,公、检、法、司协助,林业部门分片包干的封山育林制度,每年新增封山育林面积达3万亩,从而有效地保护和发展了森林资源。二是强化企业的管理,严格审批、办证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上马加盖“绿色印章”的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凡消耗、浪费森林资源大,以及会给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林业项目,都不予审批立项。同时,加大污染源清理力度,对在东江源上游开设的任何有污染的工厂坚决要求转产或给予停产、取缔处理,共关闭松焦油厂15家、活性炭厂5家、木材加工厂20家。对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生态环保型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和保护,并提供大量的优惠政策扶持和技术服务。三是加强林地管理,东江源头区域内虽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特别是有极其丰富的稀土资源,如果进行开采利用,不仅会给县财政增加收入,还会直接给林业部门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为了保护东江源头区这块净土,林业部门强化保护措施,严禁征占用林地开采,取缔了稀土开采等矿点10家,避免了因开采矿产资源出现的水土流失,为净化东江水质起到了关键性的保护作用。

  (四)以重点工程为纽带,加快健全东江源头森林生态体系。为丰富东江源头树种种类,增加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护堤固岸的能力,实现东江源头“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生态佳境,重点对东江源头区域进行规划设计,落实三大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一是于20xx年、20xx年在东江流域实施了珠防林工程建设,完成造林1。35万亩,封山育林1。95万亩。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东江源头区的天然林,于20xx年重点在该区域内的8个乡(镇)、3个林场安排实施了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国家生态公益林面积37。3万亩,占全县国家生态公益林总面积的56%。三是为了进一步改善东江源头的生态环境,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于20xx年在东江源头区内重点规划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全县3。5万亩的退耕还林任务中有1。54万亩落实在东江源头区内。特别是为了更好地净化美化东江水,按照“户有一蔸竹,村有一个点,乡有一条线”的规划要求,重点以三百山河和镇岗河沿河两岸为主营造黄竹林基地,在美化绿化村庄环境的同时,护堤固岸、净化东江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历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东江源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东江源区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与东江源所赋与的重大历史使命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东江源区内农民生活水平较低,生产力还不发达,农村面源污染特别是农药、化肥、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呈加重趋势;二是农民整体素质较差,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还不高,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时有发生;三是个别乡镇水土流失仍较为严重,有土壤酸化的现象发生;四是经济发展与源头保护之间的矛盾远未解决,特别是全面禁伐森林资源、全面关停稀土和其他采矿业,不仅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每要减少县财政收入近千万元,而且造成农村能源紧张,农民生活费用大幅度增加,生活困难;五是由于县财政困难,源头保护与建设投入资金不足,许多基础建设工程特别是防护林工程、防火基础设施、农村新源开发、污水治理、防洪

  工程等基础建设无法实施。

  三、今后工作打算

  围绕“让东江源更加绿化美化,让东江水更清、更净、更甜”的目标,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生态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生态讲座、送戏下乡等宣传媒体,多形式、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国家林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保护建设东江源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和措施,全面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爱护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为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社会条件。

  (二)加强护林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发展壮大护林队伍,切实做好护林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落实护林责任制,加强巡山护林工作;三是加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各乡(镇)专业扑火队伍和兼职扑火队伍,加强防、扑火知识培训,提高防扑火能力,全面提升东江源森林生态体系保护、防火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三)推进封山育林工程。把封山育林工作作为东江源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在全面施行禁伐天然阔叶林,保护完好东江源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的要求,把封山育林区域不断向东江源区外围延伸,逐年增加封山育林面积。通过搞好规划设计、资源评估、落实政策措施,逐年逐级上报,争取把东江源头/和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更有效地保护东江源头的自然森林资源,增加林木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四)突出林政资源管理。首先,重点抓好森林资源监测站建设,加强源头区内森林资源管理的动态监测,随时掌握资源的增长情况,随时按监测结果调整培育、保护战略。其次,抓住国家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力度的有利时机,按照省、市建立地方性生态公益林的要求,推行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加速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天然林资源。第三,继续实施企业上马先加盖“绿色印章”的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抓好污染源的清理整顿工作,严禁创办有污染或耗资源型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低消耗、无污染、促进生态建设的生态环保型企业的引进和保护、扶持力度,全面降低森林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污染。第四,按照“谁开发,谁绿化,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抓好果园戴帽山的造林绿化管理,严禁“剃光头”式开发,营造良好的果园生态环境。第五,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用地管理审批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借产业建设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东江源的林地资源。

  四、几点建议和要求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工程、一项事业,单靠一方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东江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工程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公共事业,希望上级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大的关心和扶持。

  (一)要求把东江源头/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充分利用国家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政策、资金上的扶持,切实保护好/的原始生态系统。同时把九龙嶂列入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该区域的森林生态体系的保护,增加源头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

  (二)由于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财政十分困难,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资金投入的制约。为此,建议上级把东江源头区建设列入国家、省、市环保重点建设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如在防护林工程、森林防火、污水治理及资源监测系统等基础工程建设上给予更多的资金投入。

  (三)经过多年来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已经全面消灭荒山,但现有森林资源的林分结构不合理,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我县地处江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森林自然恢复能力强,只要加强改造和管理,就能改善林分结构,达到提高质量的目标。为此,建议上级在低产(效)林改造和封山育林项目建设上给予更大的扶持。

  建设和保护东江源,绿化东江水,是林业的光荣使命。我们虽然为东江源头的森林生态建设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森林资源的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永恒的话题。我们坚信,有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有人民的无私奉献,东江源头的山将更绿,水会更清。

生态环境汇报10

  额尔和办事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自20xx年开展工作以来一直紧紧围绕着旗委、旗政府的指导精神扎实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主要是退耕还林工作。

  额尔和办事处20xx年共退耕林地7497.9亩、退耕草地2294.7亩,强制恢复生态2411.3亩。20xx年额尔和办事处造林总任务4570亩,春季已造林574亩,剩余造林任务已对外发包,承包商正在积极筹措中。20xx年额尔和办事处20xx年—20xx年退耕任务7308亩,至今已经退耕 亩。并且在每村成立20亩退耕地作为贫困户生产使用。

  为加快额尔和办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的开展与顺利进行。额尔和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开会研究力争对此项工作进行多角度扩展、立体化覆盖。

  一、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宣传退耕还林政策,例如宣传单、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提高村民对退耕还林政策的认识、理解,打消了村民的顾虑。加大了村民对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促使我办事处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退耕成果的巩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保证造林施工工作能够在最佳时间内进行,办事处领导研究实行分片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造林施工的顺利进行。并把退耕还林、还草结合。扩大退耕后地块的中草药种植面积。有力的保障了退耕后地块的管护。

  三、督促造林工作进度,额尔和办事处成立造林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旗、乡、村三级人力成立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造林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广泛发动群众,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秋季造林工作中。

  四、严把造林质量关,额尔和办事处坚持做到数量与质量、栽植与管理并重,做到植树造林与保护管理“两手抓”。避免出现“边造边毁”的现象。积极的建立林木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提高数量的同时严把质量关,把质量标准作为造林的重要指标,做到切实提高造林植树的存活率。

  五、存在问题,退耕还林、造林是政策性、专业性的一项工作。额尔和办事处退耕还林、造林专业人员过少,专项资金缺口较大,退耕面积分散,导致造林工作进度缓慢。

  额尔和办事处一直以来坚持把保护退耕成果、扩大造林面积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工作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努力把额尔和办事处打造成“生态之乡”。

生态环境汇报11

  20xx年,我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生态治理跃升战,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满意度排名保持全市前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生态环境基本状况

  (一)水环境状况。县控以上断面Ⅲ类水及以上比例保持100%,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优秀。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四年保持100%,年度均值首次达到Ⅱ类水标准。南北湖连续七年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水体。

  (二)空气环境状况。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6,空气质量优良率91.5%,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

  (三)固体废物处置状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6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环境安全状况。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二、特色亮点

  (一)三个全市唯一。全市唯一连续四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全市唯一同时荣获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三等功、xx市“十三五”期间生态治理工作集体二等功荣誉;南北湖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连续七年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水体。

  (二)三个全市领先。空气质量连续六年保持全市前列;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六年保持全市前二;一街道两村(社)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低(零)碳试点创建单位,入选数量全省最多。

  (三)三个全市率先。全市率先整治提升紧固件行业企业392家,完成率100%;全市率先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均值首次达到Ⅱ类水标准。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围绕全域美丽,推进新时代美丽xx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突出,将生态治理跃升战作为全县十大跃升战之一,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规划体系,制定《xx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高水平推进美丽xx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等。持续深化绿色创建,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年度自评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年复核工作,创建绿色生态家庭100户、绿色学校4所,配合做好拆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40户拆迁任务。连续七年发布生态环境状况白皮书,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探访等活动,推动光大环保能源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22位,全市排名第二。

  (二)围绕绿色发展,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转变。完成紧固件、印染、印刷三大行业绿色提升,全年整治提升紧固件行业企业392家,完成率100%。开展“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全年共完成高排放企业整治提升35家。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成2家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的预分配。推进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完成44家企业补助71。7万元。优化环评审批,严守“三线一单”,审批或备案项目283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4个、国家排污许可证28个。深入开展企业“三服务”活动,累计出动3125人次,服务企业1103家次。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完成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平台和数字政府生态文明板块的搭运,加快智慧环保建设,积极谋划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和智能企业电力工况两个应用。

  (三)围绕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生态治理跃升战。治水上,完成3个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完成10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提档升级,组织完成1次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实施碧水河道建设,推进“碧水绕城”“碧水绕镇”建设。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行动。治气上,制定《xx县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xx-2023年)》,完成39家企业源头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加强扬尘治理,新增雾炮车、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等9辆。检测运营货车522辆,完成400台非道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工作,划定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治废上,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成功创建无废细胞50余个。全面应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危废企业注册1019家,一般固废企业注册1311家。全县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入网率100%,9个镇(街道)完成“一镇(街道)一册”编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围绕风险防范,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推进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二轮央督35件信访件、2个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完成20xx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工作。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全年通过市“三大十招”智慧平台上报整改问题21257个。受理各类环境信访361件,同比下降5%。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等,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614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1件,罚款金额1147.8万元。

  (五)围绕和谐共生,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20xx年我县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金额700万元,为全市最高。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守牢生态红线。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起,赔偿金额14.1万元。开展“绿盾20xx”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对南北湖风景区和钱江潮源省级湿地公园两个自然保护地开展检查。20xx年我县被省厅确定为xx市唯一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重点区域,今年调查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黄胸鹀,同时发现二级重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鹅掌楸种群。

  (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深入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抓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7次全局干部职工能力培训会,组织22名年轻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增强执法队伍力量。提高监测能力,完成11人128项次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参加全市技术比武获团体一等奖。积极扩充人才队伍,新提拔中层干部2人,引进参公和事业编人员5名。周忠伟、顾擎峰获县优秀共产党员,徐浩锋被评为xx市勇猛精进担当作为好干部。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一五四”目标要求,即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核心,以绿色发展、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执法监管、数字赋能为“五大抓手”,力争实现“四大提升”,公众满意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升、数字化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保持全市前列,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优秀;PM2.5平均浓度保持2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2%以上。创建省级“无废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守住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等生态底线。

  (三)重要举措

  1、突出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全面落实“三线一单”,严格执行约束性指标。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环评审批,力争高质量发展项目早日落地,聚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城市。持续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开展“低散乱污”、“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突出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重拳治水,落实好河(湖)长、湾滩长等制度,深化“美丽河湖”创建,严格“污水零直排区”建管,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坚持铁腕治气,注重科学治理、协同治理相结合,加强细微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推动空气优良率持续向好。坚持强力治废,深化危废专项整治,积极创建“无废城市”。

  3、突出问题整改,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深化“三大十招”问题发现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严格问题整改闭环及责任落实机制,全力落实上级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和回头看,加快推进二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强化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

  4、突出执法监管,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开展非现场监管,以“不姑息”“零容忍”的态度,敢于动真碰硬,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典型案例被上级曝光事件。

  5、突出数字赋能,推动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推动智慧环保推广应用,大力推行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数字化管理、智能企业电力工况两个上线应用。牵头做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应用和“七张问题清单”中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应用。高效对接省级“一本账S1”中生态环境重大应用,争取将核事故场外应急指挥应用作为xx试点。

生态环境汇报12

  按照长江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xx年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xx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动各项污染治理工程,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20xx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xx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xx年降低6.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各地区各部门始终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各项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来抓,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取得重要进展。

  (一)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一是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xx—20xx年)》,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试点,构建差别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是制定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流域19省(区、市)编制印发“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本建成信息共享系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技术审核。三是强化综合管控机制。建立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产业发展、区域开发、岸线利用等方面管控要求。四是开展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行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明确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完成消劣。

  (二)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

  一是完成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累计退捕渔船11万艘、渔民22.8万人。建立退捕渔船渔民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名制动态帮扶系统,出台9项安置保障措施,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30亿元,引导各地安排资金123.68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二是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20xx年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4万艘、违规网具26.7万张(顶),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579起、涉案人员8361人。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洞庭湖、鄱阳湖非法矮围,清除围堤120余公里。三是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等568.22万家(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64.49万个次,推动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66万条。禁捕后,长江江豚等旗舰物种的出现频率增加。在20xx年率先全面禁捕的赤水河,特有鱼类种类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资源量达到禁捕前的1.95倍,生物多样性水平逐渐提升。

  (三)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一是全面启动长江干流、九条主要支流及太湖入河排污口底数摸排,徒步排查岸线2.4万公里,首次实现“无人机航测+实地核查”高精度全覆盖,共发现入河排污口60292个,比之前掌握的数量增加约30倍。二是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安徽省通过在工业企业安装自动监控、每月手工监测相关水系、建设入江口微型水站,初步建成综合监测体系。三是探索建立一整套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体系和长效机制。江苏泰州市和重庆渝北区、两江新区等试点地区累计实施治理示范工程100余个,完成监测、溯源和80%整治任务,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6000余个。

  (四)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完成长江经济带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558家,完成率97.2%。完成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228家,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全部淘汰。制定《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推动化工园区规范发展和合理布局。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浙江省264个重点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三是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存在问题的281家“三磷”企业(矿、库)均已完成整治。四是深入开展“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点位3252个,整改完成3221个,完成率99.0%。五是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1641座尾矿库全部完成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其中1618座完成污染治理,完成率98.6%。六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989个涉农县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七是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川渝云贵等长江上游地区、江浙沪皖等长三角地区分别建立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机制。

  (五)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8%,基本完成983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二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长江经济带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8亿亩,化肥施用量逐步减少,肥料利用率大幅提高。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3.19亿亩,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37.54%。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8省53个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初步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和机制。开展污染负荷评估,探索建立种植业污染负荷和治理绩效评估方法体系,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发布《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支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一是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长江干流沿线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共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近2.4万个。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沿江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上海等28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四是加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4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16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91.1%,997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划定。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97.6%。优化沿江取水口和应急水源布局,地级及以上城市备用或应急水源建设基本完成。

  (七)加强航运污染治理,防范船舶港口环境风险

  一是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累计建设接收设施33872个。二是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禁航制度。推进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完成31323艘100总吨以上船舶改造。三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港口船舶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沿江港口岸电设施覆盖泊位4700余个,20xx年累计使用岸电约5000万度,较20xx年翻了一番。

  (八)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一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长江(含太湖)流域共完成69152个取水项目整改提升,完成率99.75%。批复赤水河、沱江等9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显著下降。二是清理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3500多座,完成整改2万多座。三是建立重点跨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体系,确定62个主要控制断面保障目标,编制完成保障实施方案。在运水电站均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并接入各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连续4年实施三峡等水库联合生态调度实验,改善鱼类自然繁殖生境。

  (九)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十三五”期间,长江流域累计完成造林2.2亿亩、森林抚育1.2亿亩、石漠化治理156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7.85万平方公里。完成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1.3万公顷。完成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长江流域国际重要湿地达40处。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80亿元,支持实施9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青海省创新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全新体制。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15.5万条问题线索,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2547个,建立台账,开展联合巡查,督促整改完成2315个。四是清理整治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7.8万个。开展采砂联合检查和清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得到控制。清理整治长江干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431个,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五是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20xx年度,纳入中央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名单的283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的有241个,“变好”的有24个。

  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建立健全法治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服务能力,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建立健全法治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江保护法,并做好宣传贯彻等工作。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需要制修订的抓紧推动落实。制定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司法解释。各地积极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推进相关地方配套立法,探索开展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二是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司法协作机制,各地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门审判机构1203个。三是发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地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赔偿资金超1.4亿元。

  (二)依法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共抓大保护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主体落实法律责任。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1+N”规划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专项规划。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印发相关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四是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在长江流域核发排污许可证11万余张,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五是推进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累计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80亿元。研究制定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六是健全价格、融资机制。在长江经济带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强化水污染防治。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支持沿线城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动员公共和私人部门资金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七是建立完善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水生态环境形势,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三)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

  一是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连续三年拍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每年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播放,以警示促重视、以警示促落实、以警示促整改。紧盯警示片披露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动整改。三年警示片披露的48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8个,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自查整改问题4137个。二是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畴。完成对上海、重庆、浙江三省(市)第二轮督察反馈,并紧盯地方整改进展。20xx年4月,对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6省(区)实施第二轮督察。

  (四)强化支撑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为长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污降碳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湖北省、上海市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在长江经济带布设1720个国控断面和91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省、市、县跨界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实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对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通报预警。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四是加强区域联动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指导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五是强化环境应急管控。完成长江经济带突发环境风险地图绘制,实现2万多家涉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94.1%的县级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河南省南阳市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形成“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南阳实践”。六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推进58个驻点城市跟踪研究和技术帮扶,推进水专项成果转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突出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一)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尚需加强

  各地区各部门对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学习把握不够,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区域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待完善。

  (二)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长江流域污染排放基数大,部分工业企业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地区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不少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已上升为主要矛盾。船舶含油废水等直排入江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口整治和管理难度大。

  (三)生态破坏仍然严重

  部分地区湿地、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水体自净能力减弱。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非法采砂案件仍有发生,监管执法存在较多挑战。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难度大、欠账多。

  (四)生态环境治理仍存短板

  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性、系统性尚需加强。清洁生产推行仍需深入。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管网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流域监测预警机制衔接不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经费、手段不足。流域内尾矿库存在环境风险。

  四、依法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第一年。我们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宣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宣贯实施,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法治体系,有序推进相关立改废释工作,把法律规定的责任体系落到实处。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扎实推动绿色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引导推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一致,加强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环评管控,切实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开展化工园区评价认定,指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和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工作。推动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布局,排放污水由园区集中处理。制订分区差别化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推进绿色航道建设,持续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舶上的应用。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持续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动沿江省(市)产业聚集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污染防治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沿江城市加大污水管网改造力度,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沿江城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力争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治久清。深入推动排污口整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整治方案落地见效。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以嘉陵江上游尾矿库为重点,统筹抓好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推进长江经济带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并支持绿色化提标改造。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强化船舶到港口、港口到城市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

  (四)持续开展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还草,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分区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和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管理措施常态化、可持续,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构建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加快建立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水量)控制指标,巩固和提升小水电清理整治成果,保障生态用水。深入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实践,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贵、濒危物种保护。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加强外来物种风险管控。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编制形成长江流域“十四五”规划体系。继续做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和应用,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高效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察重点范畴。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搞清楚症结在哪里、对策是什么、落实怎么办,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和解决机制。继续制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促进沿江省(市)深化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狠抓系统整改,紧盯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推动解决一批关联性、衍生性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健全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环境监测与科技支撑。完善基于水生态系统健康性的长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健全提升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监测网络与应急预警能力,全面组织开展长江水生态质量调查监测工作。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共建共享长江监测“一张网”。持续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在可持续条件下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长江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立法、法律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为指导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不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生态环境汇报13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汇报14

  为全面落实20xx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城区渣土车黄标车通行管理,深化噪声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根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任务分工,县公安局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环境整治,现将20xx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侦办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和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严抓工作基础。对全县范围内的涉污企业、经营户再次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相应台帐,逐步的建立涉污重点人员档案,为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深抓日常检查。联合环保部门,认真做好了重点涉污企业的环境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对非法企业坚决按照要求进行取缔,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决打击顶格处理。三是严查违法犯罪。结合“昆仑”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五上升一增强”的总体目标,把握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展开治污攻势。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后指导实践。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找准了当前我县影响环境安全的要点、难点问题,逐渐摸索建立健全了环境污染案件应急处置方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环境安全案件的侦办能力,通过严打严防,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力震慑作用。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机动车大气污染源头监管。

  一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做好辖区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及年内临界报废的老旧车、农用三轮车数量的摸底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同建设、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摸排辖区渣土运输企业、工地,对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柴油货车、渣土运输车源头管理工作台帐,并按规定检查落实进出城区的所有渣土车按要求加装盖板、安装GPS,实现挂牌标号管理。

  二是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严格对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与《公告》车型不一致的车辆,坚决不予注册登记。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登记新车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三是严把车辆检验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xx〕2号)要求,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审核,确保辖区执行规定统一到位。四是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继续开展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工作。认真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办理黄标车、老旧车注销登记。同时与环保部门加强联动,坚持上路查扣、源头追缴、交易监管、严格手续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

  严厉查处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各路面执勤中队要在辖区重点路口、重点卡口以及施工工地出入口加强警力部署,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日常巡控管理,严格落实盯人、盯车、盯路“三盯”措施,发现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要协调交通运管、环保、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驾驶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以及渣土车密闭不严、超载撒漏、随意倾倒、涉牌涉证、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城区中队制定农用三轮车城区禁行措施,严厉查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随意进入城区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外卖、快递运输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严查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各路面执勤中队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执勤点,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保监督抽测,加强对中重型货车、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工作,切实形成部门合力,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震慑。

  细化重点车辆区域限行禁行措施。

  一是科学设置限行禁行区域。实施城区主要路段大型运输车辆和渣土车限行措施,所有大型运输车原则上驶入环城路绕城通过,禁止在城区主要路段上快速行驶,减少尾气及扬尘污染。城区中队要结合城区交通实际,合理设置渣土车黄标车限行禁止行驶区域,并向社会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布渣土车黄标车限行道路和绕行线路。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勤务计划和全面完善的管控方案,坚持远端控制分流、外围卡口管理和城区流动巡查相结合,合理配置警力,明确岗位设置,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勤务制度,严控渣土车黄标车进入限行区域。

  二是严格执行限时通行规定。要严格执行渣土车大货车限行禁行规定,对于确需在限行禁行时段通行的重点工程车和特殊用途大型货车,运输其它重要物资,确需临时进入城区通行的,提前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报备,经城区中队民警确认同意后,准许绕开高峰期按规定路线临时通行,并逐车登记。

  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管控水平。进一步完善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区域限行提醒标志和禁令标志,增设交通安全防范设施,增强交通安全基础保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渣土车、黄标车24小时监控,有效防范渣土车、黄标车随意进入限行禁行区域,稳步提高管控防范效能。要加强同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反馈制度,对查处的'违规企业及违规车辆,要定期向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和抄告,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大力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交通组织提升、交通建设优化、交通结构优化等工程,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更加有序畅通、绿色高效。认真组织开展治乱疏堵行动,科学组织城市交通,推动优化交通结构、出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出行,减少私人机动车使用强度。精细组织城市道路交通,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积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交通信号控制水平和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车辆怠速行驶和尾气排放。

  (三)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一是加强危化物品安全检查。我局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化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于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日常工作中,围绕硝酸铵、硝化棉等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等环节,逐领域、逐部位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督促从业单位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和销售、购买流向登记制度,同时以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二是严格审批核发剧毒化学及放射性物品购买许可证。在审批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查验购买、经营单位的资质证明,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及放射性物品购买许可证。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一是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四必进、七必查”要求,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资质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无资质人员驾驶、押运运输车辆,严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变相挂靠经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二是全面摸排清理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并集中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驾驶人今年以来合计有两次以上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建议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暂停其从业并调离工作岗位。要向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驾驶人和押运人通报近年来危化品运输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一次以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三是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查验登记,认真落实车辆查验规范标准。要集中摸排清零辖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要配合交通运输、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清查辖区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和维修厂,清查改装、维修记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抓实路检路查,严查重点违法行为。认真分析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通行特点和近3年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明确查控重点。在国道227线加大警力投入,重点增加对12时至15时、23时至次日6时的巡查频次,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落实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要求的每日0时至5时限行规定。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普通国省道路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大对辖区平交路口、急弯陡坡及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适度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安全警示装置,压车速、控车距、靠右行,防疲劳、防追尾、防翻坠,净化通行秩序。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固定证据,通过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滚动提示,依托执法站、临时检查点拦截处罚,提高现场执法的威慑力。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托交警执法站、治超检测站,加强对途经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要落实“四看、三核、两查”要求,查看车辆是否安装或悬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完整、无遮挡,是否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对比行驶证是否存在明显改装;核查驾驶人是否有运输许可证件,车辆载重是否超过核载质量,押运员有无资质证明文件;查询行驶证、驾驶证是否逾期未检验、未审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落实处罚措施。

  整改道路隐患,科学调整限行措施。一是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桥梁、急弯、长下坡等重点路段,特别是转弯半径过小易导致大型车辆侧翻的匝道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督促限期整改;短期难以完成的,采取加装减速垄、增设警示标志等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发生交通事故。对易发生侧翻事故的弯道、长下坡等路段,要研究论证限速管理等措施,切实消除违法致祸诱因。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和道路,根据安全优先原则,适度调整或扩大限制通行范围;要结合货运需求,依规科学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辖区道路通行的时间、速度。对相关交通标志缺失、毁损的,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立即整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

  强化动态监管,落实源头管控措施。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企业履行动态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实时监控,分析处理动态信息,确保车辆实时在线、驾驶人守法驾驶。对未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的运输企业,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推动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业整顿。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抽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提醒记录和处罚记录,确保动态监控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确保监控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得到警告、纠正。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未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信息,符合证据形式要求的,可按程序依法提取、依法处罚。

  (五)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县交通局落实重型柴油车限行绕行措施。宣传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场站、批发市场以及建筑工地、采砂企业、建材企业,广泛宣传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限行规定、限行路线和处罚措施等,有效提升驾驶人自觉遵守限行规定的文明交通意识。

  深入危化品企业对驾驶人、押运人、企业安全负责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督促驾驶人、押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发放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六)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及噪声污染治理。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我局严格落实《xx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律实施治安处罚,有效遏制了城区随意、随时、随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突出的问题。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周边等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欲燃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其收回全部烟花爆竹,对现场制止不听劝阻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获取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资料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理。同时利用移动警务舱在城区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七)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群众或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我局根据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部署,全面摸排线索,下狠手、出重拳,依法依规严厉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八)依法打击捕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联系工作实际,强化宣传教育。结合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发案特点和林区群众受教育程度,采取以案释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口杯、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大对野生动物制品专卖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监管和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的意识,鼓励和引导群众勇于揭发盗猎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重点区域巡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先后组织警力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等易发案的场所和部位高频率多频次出动警力,全方位巡护检查,确保案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发现、严厉打击,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季节性违法犯罪特点和林区治安状况,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了林区重点部位的巡护和相关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城区及乡镇的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昆仑20xx”和全市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各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固体废弃物的整治和机动车污染防治还不彻底,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企业单位的安全意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不够,对突出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强;三是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植物资源的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联合各部门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监管工作。结合辖区车辆实际情况积极与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交警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综合治理用车超标排放问题,严查严管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重中型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柴油货车管控,依法科学实施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二)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坚持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充分运用人力情报和信息化手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设新媒体举报交互平台,制定奖励措施等方式深入摸排各类线索,全面开展线索梳理、情报研判工作,严厉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切实筑牢环保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及道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全方位、全覆盖做好宣传,提高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树牢环保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汇报15

  今年以来,牢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嘱托和“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工作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定力,按照省州工作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达到了省州规定时序要求。

  一、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一)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始终把抓好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深刻践行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实际行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站在为全县人民谋幸福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高度,强化统筹协调,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全县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县政府常务会、环保督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等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赴乡镇、企业等实地督导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级级夯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整改、抓落实。县委副书记、县长丁瑞毅同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庆珊同志赴省生态环境厅,衔接汇报相关工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鼎力支持,助推打赢环保督察整改“歼灭战”。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协作、强化联动,紧盯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加快转变发展理念。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召开集中学习会,认真传达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刻吸取“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采煤”事件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树牢生态环境安全和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县委县政府将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作为重大事项,全面纳入党委政府研究议题范围。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的意见》《同德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同德县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系统部署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现实问题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培训专门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因受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态势影响暂停举办)。各级党组织、县委党校将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加快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发展理念,自觉摒弃传统粗放式发展理念,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资源开发与经济规模相适应、污染物排放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相匹配的绿色发展模式,绿色发展方式正在加快形成。

  (三)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奠定生态保护基础。认真配合落实省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三线一单”的决策部署要求,经与省州业务部门多轮次衔接,为科学制定同德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成果经省政府同意,与全省成果统一发布。制定出台《同德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考核制度》,修订完善《同德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发方案》,发布实施《青海同德石藏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初步形成《同德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思路,初步拟定《关于努力推动同德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实施意见》。同时,在客观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加快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同德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德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同德县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同德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同德县河湖保护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初稿,为明年“十四五”规划起始年开好局、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奠定了基础。

  (四)聚焦关键问题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始终以省州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根本遵循,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兼顾民生保障与改善需求,坚决制止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具体而言,在水电资源开发秩序问题整改方面,坚持以国家部委和我省出台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为依据,以各个小水电站核准立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审批等行政审批情况为排查线索,以水资源利用效率、社会经济效益、辐射带动就业范围、企业与周边群众关系融洽程度等为统筹考量因素,综合研判,结合对下游水生态造成的影响,审慎研究,较为合理的制定了《同德县小水电站退出方案》,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报请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在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方面,通过科学开展草地监测,准确评估核算本地区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精准实施维护草畜平衡举措。鼓励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人工种草,实施草原奖补机制,推动落实禁牧、休牧和轮牧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缓放牧和人类活动对天然草原生态环境影响;

  通过实施林业草原保护恢复工程,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和草原覆盖度,提升森林草原生态效益,巩固本地区水源涵养功能,共计实施林业草原工程11项,投资3101.28万元。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面,按照刘涛副省长批示精神,将北环路2台10蒸吨燃煤锅炉列入全省暂时允许保留运行待具备条件后淘汰清单,县住建局积极申报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县发展改革局积极落实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方案,加大向省州发展改革部门汇报衔接力度,加快同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在砂石资源开发问题整治方面,坚持以整合资源,加快恢复为重点举措,全面落实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批复的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要求,将原先分布在各乡镇及公路沿线的近15家砂石料场进行整合,仅保留4家砂石料采矿权。同时,积极推动已退出采矿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督促采矿权所有者落实恢复治理措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方面,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压茬推进项目申报,项目已经获得州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下达资金1656万元,完成初步设计并进入招标环节。在调整考核指标方面,按照省委组织部对全省2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取消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四项考核指标的总体部署,县委组织部同步按实行动态调整,进行差异化考核,初步建立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截止2020年11月上旬,第一轮督察反馈的5项共性问题已完成4项,申请销号4项,均得到州督察整改办确认,完成率为80%。经省政府同意待具备条件后整改的1项。第二轮督察反馈的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待销号的1项,正在整改的2项。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蓝天保卫战主要指标全面实现。认真落实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州政府实施方案,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经过2年努力,县城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重点任务落实方面,一是建立生态保护制度。配合省直部门,全面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同德相关成果纳入全省成果范围,经省政府同意发布实施。二是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最新产业政策,将3家砖瓦企业轮窑工艺淘汰首次提上重要日程。三是强化“散乱污”综合治理。以汽车修理行业整治为重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搬迁。以县城周边砖瓦企业、集中供热、建筑施工工地、道路交通扬尘和生活垃圾焚烧管控等为突破口,认真督促落实防扬散措施,及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规范运行环保设施,切实加强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排放管控;

  四是从严管控市场流通煤品质。加大燃煤市场抽样检测力度,完成2个批次抽测任务,严格控制高硫煤在本地区市场流通;

  五是加大县城周边绿化。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在同德牧场周边开展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栽植面积364.5亩,栽植各类苗木1.2万余株。六是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开展车用油品品质监督检查,对全县8座加油站开展例行监督,确保车用油品符合相应质量标准。

  (二)碧水攻坚战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不懈推动巴曲河地表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并促使向好转变。前三季度开展巴曲河断面水质监测8次,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5次,1次达到Ⅰ类水质,2次达到Ⅱ类水质,其余2次尚未录入系统进行达标率统计。具体而言,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加大项目实施和投资力度。续建总投资2800万元的同德县尕干河县城段水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项目,完成投资2040万元,建成植物缓冲带634米,整治高边坡915米,设置生态挡墙近7000平方米,全面完成南环路高边坡下生活垃圾清理任务;

  续建总投资350万元的同德县第二水源保护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近420万元(含征地补偿费),拉设水源保护围栏5公里,安装远程视频监控摄像7个,营造水源涵养林近197亩,栽植各类苗木3.3万株。落实黄河上游巴曲流域同德巴曲区段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项目资金5500万元,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落实同德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1203万元,落实同德县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300万元,均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查,即将报批组织实施;

  县财政继续投入130万元资金,实施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高效运转农村环境整治环卫设施,实现全县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小康社会目标,1至11月份,累计清运生活垃圾近9000吨。二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广泛动员各级河长,运用好巡河app软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深入开展巡河工作,及时以河长制办公室名义向相关单位反馈问题,压实责任。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对河道保护与管理范围内的垃圾、临时构筑物等全面清理,维护河道自然连通,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四是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初步拟定《同德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同德县河道保护与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同德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五是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进入招标阶段,预计2021年4月下旬开工建设。

  (三)净土保卫战扎实有效。一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详查成果,为下一步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奠定了基础。二是有序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环境状况调查。投资360万元启动同德县穆黑汞矿污染调查项目,完成场地调查报告,建成截排水沟1.1公里。三是全面加强重点单位管理。对同德县显龙沟金矿、汽车修理门店、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卫生等生产、使用、贮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上述单位产生且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重点加强了废机油、尾矿、生活垃圾渗滤液、医疗废物等的监管,并对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土壤按相应的技术规范开展了监测。四是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畜产品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根据不同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特性及肥料效应,积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全面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和农膜使用量,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肥力。有机肥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逐年增加,施用的.农药化肥量呈下降趋势。五是继续试点开展农村土壤环境监测,在河北乡和唐谷镇选了2个行政村,对其农用地土壤开展了监测,主要指标符合农用地主要土壤环境指标管控要求。六是鼓励畜禽养殖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对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年产2万吨有机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收集更多畜禽养殖废弃物,确保周边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实现综合利用,有效防范养殖业对地下水的污染,稳定发挥项目生态、经济和环境效益。

  三、“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采煤事件”省州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采煤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同德县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同德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方案》,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县级领导责任人”,实施清单式管理,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实现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企业“一矿一策”精准管理,为落实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40家,其中,正在开采的砂石矿、粘土矿及金属矿共9家(金属矿1家、粘土矿4家、砂石矿4家),已到期探矿权的7家,已关停采矿权的15家,历史遗留矿山3家,临时取料场6家。已停产整改9家(金属矿1家、粘土矿4家、砂石矿3家、搅拌站1家)、查封关停2家、处罚1家3万元、移送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家。

  四、存在的问题和2021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经过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区域生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但当前的工作与省州党委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相比较,与群众对良好公共生态产品的需求和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殷切期望相比较,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是群众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获得感还不多,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诉求还未完全得到解决。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办法还有欠缺。三是畜禽养殖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所有形成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合作社)环保设施建设均较滞后,影响农牧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四是县城地区有效降低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方面措施还比较乏力,落后砖瓦制造工艺淘汰工作尚未按国家发改委要求落实,渣土车运输管理、城镇主要道路湿法保洁还未完全实现,汽车修理行业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进展缓慢,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占比还不够大。五是城镇居民私有房屋建筑部分生活污水管网尚未全面接入市政管网,巴曲河水质改善难度较大。六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土壤改良等方面工作还比较薄弱。

  (二)2021年工作思路。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主要抓手,持续巩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试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考核制度,首次试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倒逼党政机关、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快构建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规划审查。加强县级规划与省州规划衔接,全速推进“十四五”生态环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国土空间等规划编制审查工作,试行“一河一策”等工作方案,力争上半年全部印发实施。二是推动系统治理。全面启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建设示范县工作,印发工作方案,按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三是促进生态文明。落实省上下达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工作任务,择时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四是构建保护体系。认真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相关任务分工,以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主,积极探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增加受保护区域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