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声乐美感的详细探讨 什么是声乐美感?声乐美感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CNFLA学习网的栏目! 声乐是表现美、创造美的艺术,它是以人声为乐器演唱出来的音乐。它的音乐对人类来说是最先听到、最先感受……
关于声乐美感的详细探讨
什么是声乐美感?声乐美感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CNFLA学习网的栏目!
声乐是表现美、创造美的艺术,它是以人声为乐器演唱出来的音乐。它的音乐对人类来说是最先听到、最先感受到的,交流思想信息、情感的声音。以人声的音乐打动人更直接更富于感染力,它用优美动人的歌声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把音乐、文学、语言融为一体,构建起一座绚丽多彩的艺术美的宫殿,使人得到美的愉悦和享受。
在人类的文化发展历程中,非常重视歌唱的审美作用。从本质上说,美感教育属于美学的范畴,美感是客观存在的美所引起的一种独特的心理反映,一般需经历知觉、想象、情感、思维四个阶段。它是人们从事艺术创造、艺术欣赏的一种方法论,从宏观上对人们研究艺术的各种规律予以指导。长期以来,许多歌者重视声乐技能技巧的训练,而忽视了审美的教育。歌唱家莫塞尔说,“声音训练不是简单地发展特殊的肌肉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其表达能力的训练”。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唱歌技术才能转化为歌唱艺术,才能淋漓尽致地表现作品,使心灵得到净化,情操得到陶冶,获得丰盈的审美愉悦和享受。
一 声乐作品的语言美
歌曲的美感除了以音乐的形式来表现以外,还通过文学语言(歌词)的形式来体现。词章的语言美是声乐的文学基础,它以精粹纯美的语言表现壮阔的社会生活,以诗化美的文学语言为声乐的歌词奠基。它反映了作者的生活态度以及丰富的情感,鲜明地表现了作者的立场、态度与爱憎。要表现好任何一个声乐作品,首先要对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文学内容理解透彻,在充分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表现作品。
比如,中外的歌曲、歌剧中可能涉及的体裁有诗、词、剧本、小说、神话等。从著名的声乐作品来讲,会涉及到古今的很多作者。如果歌者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就不能运用声音正确表现作品的内涵以及思想和文学内容的艺术境界。因此,更好地把握作品,增强艺术表现力,需要提高文化修养。
二 声乐作品的旋律美
优美动听的旋律给人赏心悦目的美感。作曲家将诗化的文学语言向音乐语言过渡,通过音调、节奏、和声等构成,达到文情与曲情的统一。
文情与声情的完美结合是声乐作品创作的重要依据。声情是不同诗词的具体反映,语言上的丰富正是曲调的旋律变化的必要前提。歌词的形式、内容、风格千变万化,有的豪放粗犷,有的婉约秀丽;有的雄浑刚劲,有的柔美纤弱;有的典雅内敛,有的时尚开放;有的悲壮高亢,有的愉悦欢快……总之,曲调的旋律中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只有恰如其分地表现歌词,给歌词以意境上的诠释和烘托,并能和歌词完美结合在一起的旋律最能打动听众。
另外,声乐节奏美的形式在于有机协调各构成因素的关系,通过节奏的艺术处理去创造各种类型的节奏性,以统筹与完成节奏美的创造。在曲调中,节奏常常是音乐的源泉,它是曲调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在声乐美学中,声乐曲的节奏美就明显的体现出来,同时,也显示出它独立存在的审美价值。在声乐作品中,把文情、声情、节奏完美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旋律美。
声乐作品是作曲家内心的情感体验。歌者还应了解曲作者以及歌曲产生的时代背景,正确把握歌曲的风格和流派,对歌曲的体裁、结构、调式、调性作必要的分析与思考。歌曲的体裁是与情感联系在一起的。如进行曲的情感是坚定有力勇往直前的;舞蹈歌曲的情感是欢快活泼的;摇篮曲的情感是慈祥、安稳、温柔的。歌曲的结构,大至整首歌曲,小到短句,都蕴涵着音乐的内容与美感。从具有浓郁地方特色至少数民族特色的音调;从山歌、劳动号子风格到说唱音乐、戏曲唱腔的风格;从短小精炼的分节歌到长篇的艺术歌曲,对作品仔细琢磨与研究,以完美的歌声、饱满的情绪展现出歌曲的内涵。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情感得到升华。
三 声乐演唱的声腔美
“声”,指歌唱中的技术。它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繁多,概括来讲,包括发声、咬字吐字和歌曲内容的表达等。科学的发声方法是获得优美动听的声音的前提。首先,要做到气息的舒畅美。张炎在《词源》中说:“忙中取气急不乱,停声待拍慢不断,好处大取气流连,拗则少入气转换。”这句话的意思是歌唱或吟诵时,吸气要稳当、从容不迫,不要慌慌张张、急急忙忙。吸气不能端肩,也不能抬胸,喉咙也不能发出丝丝声响,更不能吸气时面部狰狞,这一切不但会给喉咙造成紧张和僵硬,而且有损于吸气的美感。呼吸的真正美感,是要做到吸气轻松舒畅,换气要灵活巧妙、转换自然,以气带声、以气带情。有了好的呼吸,科学地协调声带、共鸣的关系,从而使我们用最少的气息,最小的声带振动,获得最大的音量,最美的音色,最佳的音质,最宽的音域,以及最持久的歌唱能力。
咬字吐字和发声是分不开的,歌唱是语言与音乐的有机结合。因而语言和字读得不美,歌唱就很难美。要做到读字美,主要是依字发声、依字造型、依字共鸣、依字行腔、依字收声。歌唱的美都来自于咬字和吐字美。字读得强弱、轻重、高低、长短、快慢、急缓、断连、曲直、抑扬、顿挫、松紧、疏密、精细等语言艺术充满了音乐美。字和声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正确处理字和声之间的关系,是以声传情的重要保证。歌唱是歌声和语言相结合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其目的是让听众从优美的歌声和清晰的语言中,明确歌曲的内容、思想和感情,从而获得美的享受。美的声音要透过清晰而富有感情的语言来表达,清晰而富有感情的语言要依靠美而有情的声音来润色和传达。音乐使语言升华,语言使音乐深化,两者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歌声美的另一因素是音色美。美声唱法要求声音“通”、“实”、“圆”、“亮”、“纯”、“松”、“活”、“柔”。歌声的音色是演唱者心理审美思维的外在反映,也是情绪和情感的外在表现。如《黄河怨》中的“哭诉我的愁和怨”这几个字音,可以用哭泣抽咽的音色来唱。更能表达女主角伤痛欲绝的心情。音色丰富多彩,各抒其情,各达其意。有什么样的情感,就必定有什么样的音色,当音色与情感相对应时,就充分显示出歌声的音色美。因此,演唱者不应该运用一种令人误解的音色,以致失去歌声的美感。
在演唱声乐作品中,还可以通过速度、语气、润腔来表现声乐作品。如《教我如何不想她》中的“微风吹动了我头发”,为了唱出动感,可以把前六个字速度加快,唱得紧迫一点,最后“头发”两个字再适度放慢拉宽,这样唱出了动感,也唱出了被风吹动的头发的形象。在演唱中,对语气的生动处理也是二度创作中重要的手法。如《再见了,大别山》最后一句“我要把你铭记在心头”的“把”字,包含了一种对自己战斗过的有着血肉般联系的老区人民的深厚情谊,这个“把”字就有了千钧的力量。
四 声乐情感表现美
仅仅有了美妙的声音是不够的,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歌唱是情感的产物”。情感表现审美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情感表现美价值。二是情感表现美的真实性。三是情感表现审美是表达心灵的语言。歌唱情感表现美是把内在情感呈现出来供给观众感受和认识,是直接表达心灵的语言,是艺术的灵魂。只有当声音和情感同样完美时,歌唱才能被称为艺术。“声情并茂”是衡量声乐艺术水平的基本标准。没有声之功,难传歌之情;没有情在胸,难显声之功。声与情缺一不可。所以,在歌唱时,既要注意声音完美的表现,又要讲究感情的表达,只要声与情有机结合在一起,歌唱才能声情并茂,有血有肉,感人肺腑,动人心弦。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情”,是歌唱的感情,是歌唱的灵魂。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情感表现美。
作为一个歌唱者,他不但是歌词的演绎者,更应该是音乐的解释者。已故德国著名歌唱家汉姆波尔说:“歌唱是感动听众的才能”,在这里指对歌唱内容、思想感情的理解、感受、想象和表达能力。歌唱者需提高自身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修养,首先要准确把握作品的风格,细致了解和分析作品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区风格以及个人风格,并恰当地运用自己的歌唱技巧来表现作品。对作品的理解越深刻,感受就越强烈。感受越强烈,想象力则越丰富。想象力越丰富,那么表达能力则越强、越生动、越完美。真实的.感情给歌声带来激情和色彩,其次,还需融入歌唱者有个性的歌唱和丰富的生活体验。歌曲要感染人,引起听众的共鸣,歌唱者需拓宽知识面和丰富自己的阅历,只有这样才能“以情带声”,使歌声更富有魅力,更能感染他人。歌唱者要做到“声情并茂”,还重在对作品的艺术再创造。即在演唱过程中,既要忠实于作者原本所要表达的内容和情感,又要在此基础上以自己独特的见解、感受和想象,使之升华。
对作品的再创造,应从培养自己的“内心听觉”入手。歌唱前脑子里仿佛听到了音乐在流动,由于歌唱前通过了无数次的练习,已设想好用什么样的速度、力度和风格来完美地表现歌曲的内容、思想和情感,从而逐渐形成完整而又清晰的音乐形象。因此,唱出来的音乐与自己头脑里所想象的音乐形象相一致,变看不见、摸不着的音乐形象为一幅幅立体画面,展示在自己和听众面前。这种内心歌唱对技术的发挥和对音乐的再创造是极为重要和有益的。“情动于衷而形于外”。只有我们有了较高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修养,高超的发声技巧,有了较高的对歌曲的解释能力,有了较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才能让听众感受到歌唱的魅力,才能创造出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
五 声乐的形体美
著名歌唱家亨利・费尔迪南・爱斯坦说:“表情是歌唱的灵魂”。声乐艺术是舞台的艺术,声乐的形体美也是不容忽视的。声乐演唱者应具有较好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是需要与灵魂和精神共存的。唱歌需要表演才能,需要与观众产生共鸣。一个演唱者的责任是把作品的思想、意义表现在听众眼前。声乐表演中的肢体语言不仅在于表演者在音乐中其身心协调的必然,同时也由于审美者感受音乐形象的需要。手势是感情表达的无声语言,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形体表演落落大方,准确塑造人物形象,在演唱时,面部表情和一定的形体动作会情不自禁地出现协调反应。那些富有真情实感的歌唱,必然会自然流露相应的表情,并获得由里及外的整体反应,一举手、一投足都要体现艺术的风度。美好的歌声与“神形兼备”的舞台艺术表演相结合,才会使歌声更加传神,使表演更加形象化,让观众感觉到艺术的美。
歌者不但要具备前面提到的几点要求,还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能构成幻想与环境,使作品复活,有力地在听众中传播自己的思想。这需要歌者将自己作为主人公,身临其境,投入到歌词的氛围和乐曲的意境中去。有了美的想象,你的歌声自然会打动每一位听众,会使听众陶醉。不需要太多的表情与动作,从内心涌动出来的真挚情感就是最好的音乐表情。
六 结语
歌唱,只有将技巧与表现完美地结合为一体,才能成为醉人的乐篇。因此,要获得优美的歌声,既要从技巧训练入手,又要从审美表现着眼,运用美感教育使二者有机地融为一体,声乐才能达到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