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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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书(汇编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的作用贵在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证明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身份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身份证明书1 ……

身份证明书(汇编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的作用贵在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证明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身份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身份证明书1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中央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注:在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应向本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

身份证明书2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期限:长期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法定负责人。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明书3

  _______,经(某单位任命或选举),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系该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自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身份证明书4

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委托张XX同志代表我单位来贵局办理我方与

  XXXXXXXX单位抵押物登记手续.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XX

  有限期限:XXXX年 XX月 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明书5

  方纪敏 同志,在我单位任总经理职务,是我洛阳市舜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二0一X年 月 日

  附: 该负责人住址:洛阳市廛河区旭升村

  电 话:0379---63582128

  注: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 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6

  本辖区公民XXX,女,汉族,住河南省XXXXXX政府家属院,原使用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重/错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法》的`规定及公民身份号码的编制原则,为确保公民身份证号码正确性和唯一性,自XXXX年X月X日起将原号码更正为:

  特此证明

  河南省XXXXXX派出所

  XXXX年X月X日

  注:请为申请人XXX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的相关事宜。

  此件为原件,如需要请留存复印件。

身份证明书7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今委托同志)全权代表本法人办理土地有关事宜。单位法人代表(盖章)单位(盖章)受委托人(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明书8

  法定代表人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在我公司任×××职务,

  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注意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兹委托 参加贵公司2广州市民防办公室进行移动

  办公应用平台(第一期)项目询价会议,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洽谈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粘贴此处)

身份证明书9

  【制作依据】

  共同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文书样式供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时使用。

  共同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共同诉讼案件中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推选的诉讼代表人证明身份的资格凭证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共同诉讼的代表人的推选,只是存在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中,何谓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只有在这种情况,当事人推选代表人才有实际意义,才能真正起到节省人力、物力、时间,简化诉讼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两便”原则,

  即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审结案件;同时,还可避免法院对同一或同类案件作出矛盾的判决。推选代表人分二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确定;二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不确定。无论何种情形,推选代表人可以在起诉前,也可以在诉讼中。

  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是根据当事人的推选或人民法院同当事人商定的;诉讼代表人既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又承担当事人的诉讼义务;诉讼代表人既是以当事人的名义,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既是为当事人的利益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进行诉讼;其诉讼行为的后果既及于被代表的当事人,也及于代表人自身。因此,诉讼代表人一经选举或商定而产生,便享有诉讼代表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全体当事人发生效力。诉讼代表人的权利包括两类:一类是诉讼代表人作为一般诉讼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另一类是代表人作为其他集团成员代表所特有的权利,即不经授权而代理其他集团成员为诉讼行为,该种诉讼行为不仅对代表人本身有效,而且其效力及于集团所有成员,甚至包括那些在起诉时尚未确定的人员。但是,共同诉讼代表人无权代替其他共同诉讼成员行使实体处分权,如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代表人如进行上述行为,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否则由代表人自己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

  诉讼代表人一经选举或商定而产生,就应当履行其作为代表人的职责,直到诉讼终结。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发生代表人的中途变更,如代表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死亡或不尽职责等。代表人发生更替、更换前的代表人所为的诉讼行为继续有效。

  【文书样式】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我等共同推选 为我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推选人(或单位)发生效力。

  特此证明。

  附:代表人住址:

  电话: 推选人(或单位)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首部

  标题,即文书名称,写明“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字样。

  二、正文

  说明共同推选的代表人以及代表人代表诉讼行为的效力。全文可表述为“我等共同推选

  为我方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推选人(或单位)发生效力。”其中的空白处写明共同推选的代表人的姓名。

  另行起写明“特此证明”。

  三、尾部及附项

  1.由全体共同推选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写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年月日)。

  2.附项。填写代表人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身份证明书10

  委 托 人 姓 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 □ 不同意 □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 日

身份证明书11

  (证件号码:)在我单位任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我授权委托 (证件号码: )等 让竞买手续。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事项:1、提交竞买申请; ( )

  2、领取竞买资格审核结果,选取竞价号牌; ( )

  3、填写报价单报价(仅适用于挂牌出让时竞买人授权的情形); ( )

  4、现场竞价; ( )

  5、签订成交确认书; ( )

  6、领取签订后的'成交确认书、在出让结果确认书上盖章 ( )

  7、签订出让合同; ( )

  8、签订其他有关文件; ( )

  9

  受托人 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订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文件适用于土地挂牌、拍卖出让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授权的情形,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 代理事项第1~8点,须在括号内填写“有”或“无”,有代理事项的,填写“有”;无代理事项的,填写“无”。

  2. 代理事项中第9点,有其他代理事项的,应据实填写;无其他代理事项的,应填写“无”。

  3. 本文件涂改无效。

  4 代理权限或代理期间发生变更的,委托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

身份证明书12

  (其他组织的'当事人用)

  在我任职务,是我单位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印章)

  年月日

  附:负责人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注:1、本件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登记字号的个人合伙证明主要负责人身份用;

  2、本件的年月日上方应定写明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济宁仲裁委员会,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明书13

农合办: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_性别___,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此照片同系一人,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若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村书记或村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明书14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先生/女士(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工作,现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司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明书15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证明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