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1
一、对上级调拨和学校自购的电教设备及时验收入库,认真记好实物总帐,明细帐、报损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科学合理地摆放好仪器橱中各种电教软、硬件。做到陈列整齐,取用方便,做好各种器材的分类、编号。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电教设备的发放、归还工作,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建立电教资料档案对上级主管机关各种文件、通知和本校电教实验资料、经验总结、电教论文、自制灯片、录音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管。
五、教学投影仪、录音机、投影片下发到班级后,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管理,学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学各人年级考核评估。
六、电教仪器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尘、防磁、防震。
七、每年认真进行一次盘点清查工作及时添制,维修有关电教设备。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子白板、教学一体机及其他IT设备等贵重物品。
二、管理方法:
1、各IT设备由各室管理员负责日常保管、维修、保养、使用的业务处理,需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程序借用,并建立借用登记、归还销账制度。
2、各部门领导、教师借用学校的照相机等设备,需填写《数码设备借用申请单》,经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后,由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经登记后方可借出。严管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天,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可延长至一周。
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签字方可办理,谁借出谁负责追回,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天。
3、领用人领用相机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设备型号是否相符、附件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正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员应在《IT设备借用记录单》中填写登记。
4、借用结束后,借用人应及时将IT设备交回管理员,当场检查设备型号是否相符、附件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正常等。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由管理员做销账处理。
5、如IT设备等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应及时报告,并说明情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酌情进行处理。
6、信息处耿老师作为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电教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适当扣考核分、罚款、赔偿。
三、注意事项
凡使用IT设备的.人员,都应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管理员做好使用记录,并及时收回器材。如果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
2、管理员变更必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由信息处耿老师和分管校长监交。
3、IT设备借用人要按照规定借用设备,借还要当面检查并记录其现状,同时应遵守使用规范操作,爱护设备。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3
为确保电教器材设备正常运转,积极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有限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配备与采购
1、学校配置电化教育器材,应遵照省市区装备所(站)电教设备配备标准执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配备达标。
2、选购电教器材应从实际出发,配置电教馆认可的质量好、经济实用、便于修配的定型产品。
3、学校电教机构管理人员,应于每学期开学前做好设备、材料及器具的购置计划和采购工作,以确保电化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4、凡配备购置单价二百元以上(含自购、调拨、价拨、馈赠、奖励等)的电教器材,必须先经总务部门入学校固定资产帐,再由电教管理人员借出,入校电教机构帐,进行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5、凡购置二百元以下电化教学用品、维修配件、低值损耗材料,应列入学校电教机构“低值损耗器材、材料进购领用”帐,方可配发、领用。
6、电教器材的采购和报销,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符合财会管理手续,并接受学校及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保管
1、学校一切电教器材均是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为己有或为私人私利所用。
2、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器材。
3、电教设备应统一规定编号、登记、造册;低值各类电教专用教学应损耗器材、配件应帐物清楚;贷架、橱柜应保持整洁,便于存放、查找。
自规定颁发起,电教设备、教材的登记编号,统一使用登记制度的目录代码。
4、电教器材在保管使用中必须做好防尘、防曝晒、防雨淋、防碰撞、防漏电、防火、防盗工作。
5、学校应设置专用电教器材保管室。保管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室内必须采取防晒、防雨淋、防火、防盗及通风措施和设备。
(2)应有存放相应硬件设备、软件教材、业务档案及教学用品、器具的货架、橱柜。
(3)每台电教设备均须配有防尘罩。
6、教职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必须清理、归还所借电教器材。教职人员无论借用与否,电教机构的签字、盖章,应是学校办理教师行政调动的必备手续之一。
7、学校贵重电教器材应参加保险。
三、使用
1、电教器材只能志用于电化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2、借用电教设备前,管理人员应对器材进行完全性检查,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3、借用电教器材,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检查、验收手续。
4、电教器材的使用者,必须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使用中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妥善保管,用毕按期归还;如保管不当,器材失窃或人为损坏,应视情节轻重斟情赔偿。
5、电教器材一般不得长期借用,谁用谁借,不得转借;外语借用的教学用机,或班级、年级组、教研组长期借用的设备,应固定机号,以便管理。
6、学期结束前,所有电教器材均应回收,由电教保管室统一维护、保管。
7、假期中,电教器材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8、严禁使用电教器材播放淫秽音像,或接收、转录国际敌对势力的反华政治宣传节目和制品,违专利号依法从严追究。
9、功能用室(含教室)电脑、电视机使用时,要在登记平台上进行使用登记。
四、维护、保养
1、电教器材管理人员应对电教器材进行定期清理、除尘、除湿、消磁、去污、更换零部件等维护性的保养。所有电教设备应随时保证能正常工作。
2、电教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器材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卸维修。
3、录音机、放像机,禁止使用劣质磁带。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禁止使用伪劣软件、盗版软件。
4、对不经常用的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风。通电,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5、贵重设备必须送专门维修部门进行修理。
6、学校领导应对器材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五、报废
1、电教器材因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配,或已有更新器材替补的早期淘汰产品,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2、电教器材的报废,应由电教管理人员填写《电教设备报废登记表》,说明报废理由,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3、报废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贵重器材,应经上级电教主管部门鉴定、签字、盖章方能认定。
4、报废后的电教器材,应报送电教主管部门处理。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4
一、学校的教学仪器要设专人保管。
二、教学仪器以实物流水帐、固定资产帐、明细分类帐分管,分别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员管理记帐。做到往来分明,手续完备,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教学仪器到校后,三日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四、教学仪器要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做到标志鲜明,按科分类编号,进柜上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
五、教学仪器要定期检查,做好防潮、防腐、防锈、防冻、防蛀、防尘等保养和维修工作,保持仪器完好。
六、化学药品要单室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柜,由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员负责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储运条例》严禁私用、严格遵守出入库制度。
七、教师演示实验需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验需提前一周,由任课教师填写实验通知单,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实验课后,教师要填写实验记录单并及时归还仪器库,做好记录。
八、对精密仪器和新产品,需掌握使用方法后方可启用。
九、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教学仪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
十、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十一、教学仪器不能修复需做报废处理时,由实验教师填写仪器报废报告单,低值易耗品的由校长批准,实验室备案;。
十二、注意安全,防火防盗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5
一、电教器材的购买
1.电教器材的购买,要以服务于教学为宗旨,一切为教学服务。
2.要以少花钱多办事为出发点,做到货比三家,购买物美价廉、实用的教学设备。
3.购买时要首先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出要购买的主要作用,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购买。
4.购买的电教器材要经负责人验收,签字,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入库。
5.购买电教器材的发票要经负责人验收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到财务结帐。
二、电教器材的保管
1.电教器材分新、旧、常用和非常用物品分两库保管。正在使用的设备应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地点”及“保管人”。
2.新物品出库,要由教学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登记在册,方可出库使用。
3.非常用物品要通风、晾晒,以免霉烂受损。
4.如果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能借用。
5.破旧的常用物品要一年维修一次。不能维修的,以后也无使用价值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6.新物品入库,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入新物品库保管。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6
一、学校体育器材总务处必须注册登记一式二份,总务处、体育室各存档一份。新添置的体育器材先入册登记后使用。
二、每学年学校体育器材必须清登一次,经修理仍不能作用的器材及时报废,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三、体育器材必须有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师生不能将体育器材归个人所有。
四、本校师生借用器材必须做好登记,按时归还外单位外系统借用器材,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或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出借,器材损失,照价赔偿。
五、所有器材必须按类别统一存放,除量重的器材外,一律存放在柜、架内,严禁器材露天过夜。
六、体操用垫、跳高用垫每学期统一晒整一次,平时受潮应及时翻晒,外壳破损及时修补调换。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7
为了合理利用体育器材,减少非正常损坏,特制定本制度忘师生共同遵守:
1、体育器材保管员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有求必应。
2、要维护场地不被破坏,要严格器材被盗及遗失,若因管理人员失职造成的财务损失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应给予处分。
3、保管室内财务均属公物,借用时应加以爱护,合理使用,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4、器材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使用安全,损毁的器材要及时维修。
5、体育课教学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或体育委员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单),保管员以此为据,当面核对品种数目出借,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6、年段班级课外体育活动所需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出借,出借器材必须(填写体育课外活动器材出借单)。课后及时收回,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7、运动队训练需要器材,应由带队老师统一办理出借手续,归还时应清理。
8、体育器材属消耗品,原则上不外借、私借,如确因特殊需要,须由学校分管领导或体育组长同意方可借出。
9、购置的器材应办理造册登记手续,严格入库出库制。
10、学生有意损坏器材,除按原价赔偿外,通报学校给予处分,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11、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12、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者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