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7篇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1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7篇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1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为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2、教育子女不要带火种上学,不要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控,严禁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共建富裕、美丽、幸福安吉!
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2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
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高温天气增多,全区火险等级偏高,我区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进山必须服从护林员的管理。
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精神病人、聋哑、智障等特殊人群、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3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根据河北省林业局、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冀林公字〔20xx〕26号关于《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通知要求以及昌黎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十里铺乡中心校安排部署,为更有效地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教育,争得贵家长的大力配合,我校特起草了这封《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众所周知,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火警,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根据《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凡"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违法野外用火的;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因违法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防患于未然,教育子女成才是每位家长的毕生心愿,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谢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4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2、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孔明灯,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育您的子女、朋友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居、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电话:
学生签字:班级:
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5
全省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省(江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省人民引以自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今年3月以来,我省森林火灾呈高发态势,较常年大幅增加,一些地方已发生因森林火灾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当前我省安全的最突出矛盾。对此,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但是,受前阶段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林区大量竹木断枝断梢,林木 植被 干枯 严重,林内可燃物大量增加,火灾隐患很大。同时,各地开始进入春耕备耕繁忙时节,今年又首次实行清明节休假制度,回乡祭祀的城市居民可能较往年大量增多,农事和民事用火都将急剧增加,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全省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省政府希望,全省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防止引发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一、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10日,全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进行制止;进入林区要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三、不要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等。
四、进山上坟祭扫不要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
五、禁止任何人炼山、烧荒、烧田埂、在山上烧断枝落叶。
六、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
七、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八、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或监护人的责任。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6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日益临近,随着农事用火的进一步频繁,随着春游、踏青等活动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将日趋严峻。清明节期间,人们有拜祭祖先的传统习俗,上坟祭祖时烧纸、烧香、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农事用火、春游等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不但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同时也会给家庭蒙上阴影。为了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保持生态平衡,学校敬请各位家长注意野外用火,并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参与森林灭火。同时,希望各位家长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须遵守“六不准”:没有经过审批(由镇乡政府或街道办审批)的不准用火,扑救人员没有组织好的不准用火,扑救工具没有准备好的不准用火,防火隔离带没有开设好的不准用火,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风力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
二、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春暖花开时节,到郊外春游、踏青会越来越多,进入林区,不准带任何火种,更不能在林区进行野炊等用火行为。
三、倡导文明的祭祖活动。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着祖先的心血,清明节到了,为了寄托我们的思念,开展一些祭祖活动是应该的,但表达的方式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比如献花、植树等,这样的方式既达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确保安全。我们每个思想先进的家长在传统祭祖活动中要带头改进祭祖方式,同时要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倡文明祭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级组织报告。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居)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等,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以确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7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我县境内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火警,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