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以下是……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精选17篇),欢迎阅读参考!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
为不折不扣把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森林防火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坚持用“脚步丈量”抓好监管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林业局决定成立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林业局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由易长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检查、指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防火宣传、防火物资储备管护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防火责任落实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对防火工作根据新形势修订完善防火预案,防火队伍是否健全,镇办与村(社区)、村(社区)与农户是否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防火宣传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制定了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方案落实情况,宣传效果情况,森林防火宣传牌设立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等;防火物资储备管护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物资管理是否规范,重要物资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会操作等内容。
(一)重点人群。对辖区内森林防火重点人群进行再摸排,及时建立台账做好监管,对已落实监管责任的重点人群要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要求,确保监管到位。
(二)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全县林区及周边供电设施、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爆材库、储油库、危化品库、卫星测控、矿山企业等重要设施的火灾隐患,防止因设施故障或管理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
(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城区森林公园、辖区内集中连片墓地、与森林紧密相连的集镇、林间村屯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四)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重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疫木处置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程。主要包括重点林区在建工程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12日至4月20日)。成立机构,制定印发贯彻《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动员部署,对标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全面做好排查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督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组织专人全方位全过程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建立“一台账”、“三清单”(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清单),做到所有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林业局将联合县安委办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7月21日至9月30日)。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梳理,重点看排查是否有遗漏,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用脚步丈量”,牵头领导要带头深入安全整治一线进行检查排查,积极配合检查督查。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森林防火整治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压实责任;要严格按照监管领域森林防火安全要求,对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所有森林防火隐患登记造册,按照隐患整改责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不流于形式,各项重大隐患全面排除。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林业局将实时组织人员对森林防火领域安全和环保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约谈、问责等制度,不断促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及时上报信息。林业局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专班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9月底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安委办。
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月17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书面报林业局7楼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为摸清底数,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汇总后上报本单位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联系电话4822380。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2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火”的理念,狠抓源头管理,以野外火源管理和宣传教育为重点,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在山火扑救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提供生态屏障。
二、研判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事关自然资源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由于“今冬明春”气候干燥,加之多年来实行封山造林后,山上灌木杂草茂盛,可燃物增多,导致火险因素上升;同时,随着乡村旅游不断盛行,进入林区游玩人员也随之增加,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并且烟花鞭炮、上坟烧纸等各种违章用火现象屡禁不止。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化解一切不利因素,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明确目标,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利用上户讲、广播、标语、发放宣传纸、微信等方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和紧急避险意思。一是中小学校负责每学期对中、小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法制课;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督促和劝导家长不要野外用火,加强学生监管。二是各村要在本辖区重要地段设置固定宣传牌,在进山路口两侧醒目处书写和更新规范性宣传标语,各自然村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三是高火险期(9月初至次年4月底)晴天,每天要安排人员上山巡逻,铭锣员进村入户铭锣,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防火常识、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
2、加强火源管控。在森林防火期间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经过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后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方可用火。
3、加强重点人员和重点地段管控和隐患排查。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和上山放牧以及思想不端正的木材贩子等人员,各村要逐一排查登记,实行严格监控;各村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特别是进山人员、高压线走廊、山体中及山体周边拉电线等等)乡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深入村、组、林区进行的防火宣传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各村要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山头和易发、多发火灾的山头要派人设卡设点,严看死守,并要开展“两清一开”活动,即:“清坟边、清林边、开设防火隔离带”。
四、健全组织,建立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1、各村必须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扑火应急小分队,准备3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2、乡、村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乡防火值班安排与党政办公室安排的干部值班表一致,防火期间全体乡、村干部、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
3、防火期内,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时向乡防火办报告防火情况,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
4、各村委会要随时督促检查组干部(组林长)和村监管员是否履职到位,防火重点时期的晴天每天巡山,并做好巡山日志,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要全天全路线巡护,确保辖区内防火安全,村委会对不能认真履职的及时向乡林长办报告并更换。
5、各村一旦知晓(包括发现、被通知等)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并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如遇特殊火情或遇占坊、展坪、祝岗、端溪等地发生大面积火情,各村务必组织不少于10人的扑火应急队在半小时赶赴山火现场参与扑火。
6、发生森林火灾时,未经批准所有人员不得乱发火灾视频,如因乱发火灾视频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领导,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1、各村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村书记(村负责人)任组长(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副书记、民兵营长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切实领导做好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成立不少于15人应急扑火小分队,队长由村书记担任,副队长由村民兵营长担任,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及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名单上报乡林长办)。
3、压实责任,乡、村、组三级干部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既“全员出动”,又“分区域包干”。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挂村班子和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负责的山头,护林员分片责任区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山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凡是村辖区内山林发生火灾,一律按照分工责任区域追究其责任,对于村村交界等责任不明确的,将实行连带责任。
六、严格考核,细化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奖惩
1、乡政府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责任制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2、对排查山林火灾隐患和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对村书记(负责人)、及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上级部门考核办法,列入村级工作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
3、各村在辖区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火点被区级通报,扣除挂组村干部2个月绩效工资;发生火点被市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2个月绩效工资、挂组村干部3个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挂组村干部责任;发生火点被省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3个月绩效和挂组村干部5个月绩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村书记和挂组村干部的责任。
4、乡、村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扑救等工作。乡、村储备物资包括:防火鼓风机、防火服、防火帽、打火把、镰刀、砍刀、手电等。
各村委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乡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森林防火宣传和监管。按照《连城乡2022-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全乡森林防火实施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底,如在森林防火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不坚守工作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确保我镇森林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和谐型灵空山,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村两级干部要做到“佩戴红袖章,开起大嗽叭”,形成“红色流动防火墙”,各村每天早、晚要利用广播进行一次防火宣传教育,重点要宣传县政府做出的实行“集中烧纸烧香,而后上坟填土”和镇政府关于进山作业单位和村民实行审批管理的规定。镇村两级要组织对牛羊工进行集中培训,各村要在醒目位置刷写两条固定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和悬挂一条横幅,机关单位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学习,教师、学生、家长之间要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镇林业工作站要经常出动“流动宣传车”,坚持深入到山庄窝铺、厂矿进行宣传,全面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监控,消除隐患
各村要求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设立“嘹望哨”,建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作业人员的审批和检查管理,严禁在集体林内割松油。要妥善组织处理秸秆、荒山、荒地及田间杂草,特别是林缘米内的杂草,严禁野外焚烧。对于“三种人”,实行重点监控,各村两委干部及党员要包保“三种人”,严格落实牛羊工防火抵押金制度。同时,各村、各林场要搞好护林防火的联防工作,严格执行定期巡山制度。保证“培训牛羊工,包保三种人,落实巡山制”等工作全面到位。
(三)完善机制,强化应急
森林防火“村为主、镇督查”工作机制,是我镇根据新的防火形势和要求,确立的新的机制和措施,各村要规范运作和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及镇党委、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组建“突击队”,成立由党员、干部、企事业职工、适龄青年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抢险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火情火险。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今年我镇护林防火工作继续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及支、村两委干部包山,普通党员包人、包坟的办法,将责任明确细化到坟头、山头,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各村、各学校、各单位要按照镇里“森林防火责任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制定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成立森林防火领导组,落实包山、包人人员,排出值班人员,全面启动全天值班制度,坚持“零”报告,保证联系畅通。
(三)抓好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要派出专人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1、所辖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在发生一起火情,达到无火情创建标准50分,发生一起火灾扣30分,发生一次火情扣20分,发生一次火警扣10分;
2、各项防火制度和规定落实到位10分,落实不到位缺一项扣2分;
3、有森林防火的组织工作机构、实施方案、处置预案,应急队员和防火工具10分,缺一项扣2分;
4、重点地段和重要路口要设立瞭望站、防火站,并做到有人员、有标志、有记录10分,检查一次不到位扣2分;
5、森林防火特险期要建立干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每日在喇叭宣传1—2次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做到有记录10分,检查一次不到位扣2分;
6、特险期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全村防火的专门会议,发放到户通知书,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10分,检查一次不到位扣1分。
(四)加强领导,严格追究
森林防火作为年度工作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将进行重点督查,对一切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追究。实行森林防火一票否决制,对因值班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和年度考核低于80分的村和单位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取消集体评模、干部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各村、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护林防火积极性,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形成“森林防火网”,确保我镇森林安全无事故。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4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全县综合防控能力,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更好地促进全县林业发展、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加大防范化解风险力度,着力消除重大隐患。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环节责任,全面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实现火案查处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森林防火由于受极端天气影响,冬春季干旱少雨,加之林下可燃物增加,农事用火频繁,踏青游玩,上坟祭祀等诸多因素,森林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大,形势更加严峻。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将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抓紧、抓牢、抓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森林防火工作要常抓不懈,全面推进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的转变,将工作重点下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预防措施,提高扑救能力,夯实防火基础,提升综合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森林防火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县、乡镇(街道)重要议事日程,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目标工作考核;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和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村、组、户和具体的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并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户等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职责,做到林区农户和单位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责任。
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林业工作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
2.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本方案的落实;
3.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4.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例会,研判森林防火形势,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负责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督促落实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3.培训森林防火专业队伍;
4.承办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林业局防火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镇宁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安排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森林防火项目。
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安排,重点督促各中小学落实“五个一”工程(每个学校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活动,每个班级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或手抄报,每个学生以“保护森林从我做起”为题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将开展情况以图片和简报形式反馈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纪委县监委:负责督促同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时期向广大群众公益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险等相关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维持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县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受灾、受伤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承办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因公牺牲、致残的人员评定,烈士的申报、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加强森林防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镇宁自治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镇宁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要求。并负责督促检查林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储备库、烟花爆竹厂等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执行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的车辆,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行优惠政策,在扑救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时,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民在森林防火期进入森林防火区烧秸杆、烧田埂地埂、烧灰积肥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进行处理,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的管理,当牧场、草场发生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并组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卫星遥感火点监测,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指定火灾现场附近气象台、站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气候条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进行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组织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警报和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制定森林火灾的新闻发布方案,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及网络媒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预防知识普及,加强舆情监测并正确引导舆论。
县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驻县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人做好森林防火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林区坟山、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库、烟花爆竹厂等重点部位的责任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管理部门合理设置防火隔离带。确保责任明确,宣传到户、隐患排查全面、预防措施到位,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物资保障和责任倒查工作。
(三)加强协作,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毗邻的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四、强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落实
(一)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林场、景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汽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库、烟花爆竹厂周边、坟山、学校等重点区域发布禁火公告(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城镇、公路沿线及周边山头地块内烧秸秆,烧灰积肥等一切野外用火。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牢牢把住野外火源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各乡镇(街道)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林场要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防火检查站(点),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公安、应急、交通、农业、环保、市场监管、民政、住建、旅游、公路、监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限期完成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对设在林区或林区边缘的炸药库、烟花爆竹厂、加油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重点部位,各乡镇(街道)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1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加强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节等各个重点时段,对油库、炸药库、火灾多发区、重点防火单位等重点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林区边缘有人巡,坟区有人看,瞭望台有人观察,必要时增加巡查次数、延长巡查时间。乡镇(街道)、村级要建立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县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预报天气实况,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互联网等媒体要及时播发或刊登森林火险公益广告。
(三)强化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立宣传牌、发宣传品、写防火标语、播防火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认识。加强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五一、国庆节等节日和时段的宣传教育,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各作业点、各村组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森林防火警示教育案例,广泛进行宣传,对一些典型火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
五、加强督办督查力度,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高火险时段和火源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未按要求报送火灾信息等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检察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强化扑救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要求,加强现有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培训管理。在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环翠中队、白马湖中队、江龙中队、乐纪中队、白马林场中队及各乡镇(街道)、村组建的半专业队伍必须集中待命,及时“打早、打小、打了”各类火情。
(二)及时修定扑火预案。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 1 次预案演练。
(三)搞好扑火安全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其他不适宜扑火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扑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安排能满足防火工作必需资金,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县、乡镇(街道)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需要,要充分利用林业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把涉及到的防火资金用好、用活、用足、用到位,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改善扑火装备不足、落后、设施薄弱的状况,不断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七、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处,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火情出现,森林公安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警、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特别是森林公安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八、严格防火值班,火情报告制度
各级防火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高森林火险时段,县森防办主要领导要每天了解火情动态,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要亲自坐镇指挥中心带班,各岗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各乡镇(街道)在第一次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实后10分钟内,必须向县森防办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迅速查明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等,及时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名胜区、重要危险源、水源保护地等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实行零报告制度。
九、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
随着林业建设步伐的加快,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保险的全面铺开,森林防火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过去防火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指导,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村规民约和管理模式,使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从“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要充分发挥村组信息灵、情况熟、行动早的作用,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降低灾害损失,使森林防火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十、管好用活护林员,筑牢第一防火墙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护林员管理,严格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对于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要落实奖励,充分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对于不认真履职的,要严格惩处,该退即退。严格防火期巡查管理,做到火患早排除、火情早报告、火灾早扑救;开展辖区重点火险区域调查,绘制分布图,为森林防火护林巡查优化打好基础,筑牢森林防火第一防火墙。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5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国家、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提升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能力,力争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森林火灾受案率100%,结案率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完善工作机构。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林业部门的职责,搞好协调配合,落实森林防火机构,配齐森林防火人员。全面落实各林业管理站、雪落寨林场主要负责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各林业管理站、雪落寨林场干部职工森林防火工作联村包片责任,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至村组。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出动宣传车、刷写宣传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势宣传。在重要地段设立防火标志、警示牌,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及生态护林员的作用,让防火宣传进林区、进乡村、进校园、进景区、进家庭。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树立依法治火、科学防火理念,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处置早期火情。因森林病虫害防治、重大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护林联防,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到岗到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火源巡查,强化火源管控,严查违规用火。要强化对旅游入山人员、老年人、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开展隐患大排查,消除隐患漏洞。要加大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地区、重点部位的火情监测力度和巡查密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火源管理不留盲区死角。要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高风险时段,加大巡护频度和密度。
(四)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完善鄂西南森林防火三期建设项目,建成防火物资仓库1座、嘹望塔2座、防火检查站3座、雪落寨林场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6658米229.1亩以及雪落寨林场路口监控系统4个,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定期维护和更新防火装备,及时补充防火物资储备。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火灾专业或群众扑救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森林防火兼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培养素质过硬、精通实战的参战队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演练,提升森林消防队伍的扑救能力。
(六)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每日森林火情归口上报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积极组织早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全力配合和服从应急管理部门的指挥,落实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打击防范结合,坚持依法治火。林业执法人员、森林公安要充分发挥对违法犯罪的打击职能,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快速破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触犯刑律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6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19—2020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规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程序,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野外用火的特点,大张旗鼓地开展防火宣传,大造声势,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让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森林防火,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加支持森林防火,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海子街镇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环保站,由黄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调度、督促、处理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1.各村(社区)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配齐配全森林防火扑救专业人员及各项扑火工具,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要做好巡逻,做到有烟就查,违章就罚,抓好防范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规划办:根据需要组织调动协勤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定期组织演练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财政所: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等有关问题,检查监督森林防火经费的执行情况。
各中小学: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护队伍、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民政办:协调处理森林火灾的灾民生活救济和由扑救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的抚恤工作。
供电所:平时认真做好电力线路走廊的维护,消除森林火灾的隐患。发现森林火灾或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外线专业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确实负责对火场输电线路的监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镇直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灾的扑救工作。
2.由黄剑同志牵头,各村(社区)配合,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检查点,并把设点情况上报考核办。检查点的设置必须做到标识要醒目,人员要到位,记录要清楚、劝阻要有力、处理要及时。
各村社区包保责任人:
(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落实
(一)各村、各片区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整治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田边、路边、村边、山边、果园边、坟区边等“六边”以及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垃圾堆放点、砖瓦碳窑等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林内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点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三)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的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森林防火的措施是否落实。
(四)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是否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察,严防死守,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决避免大的问题发生。
在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隐患必须责成各村、各片区或群众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安全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支书主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有关事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落实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生态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分工协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体和媒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1.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和禁火令等张贴到主要干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村林交界地带等地,并录制音频视频光盘,广泛开展语音广播、电视展播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2.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充分利用好中小学生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要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或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4.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中小学作为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的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期,
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
1.对在林区或林区边缘铲草烧灰、违规用火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坚决按规定查处,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火源监控,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增加临时护林员以及对坟山坟场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
3.针对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力量、重点设防、密集巡逻、密集督查,在进山入口设岗守卡,对所有入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登记,将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特别是在各景区、林区、林场等重点防火区域,除日常的巡查守护外,在特殊时段必须增派力量加强巡查管护,严格禁止入山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5.村(社区)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加强对辖区内痴、呆、聋、哑、盲、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和流浪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五)强化值班备勤。
1.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充实应急分队力量,确保在特殊情况时能拉得出、用得上。镇应急分队和各村(社区)要分别组建不少于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防火物资、工具等进行清点盘
存,统筹做好森林防火所需物资和工具的采购、储备、分发等工作,确保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告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857-8612180。
各村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按规定向镇党政办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起火地点、村的地名、方位;
2.火灾原因和起火的时间;
3.火场周围林木大小和地势情况及火灾蔓延方向、风力方向;
4.组织扑火情况,包括镇政府带队扑火的领导及其联系方式,镇村出去扑救人数;
5.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对行政村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及八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应按规定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科学组织扑救。在进行火灾扑救时,务必认真研判火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争取“打早、打小、打了”。
(三)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森林防火督查指导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森林防火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7
森林防火工作一直是我镇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如何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和火警、火灾的发生已成关键。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望各村、各单位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真抓实干的高度,认真、严格有效地进行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支村两委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创建文明生态太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防灭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李勇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组织、发动,周治国协助;刘俊良负责现场指挥、扑灭火,周治国协助。镇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支村两委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洲泉村、公平村、桐树村、华南村和周边边境地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秋冬和清明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老人、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宣传发动
(一)镇政府方面:
1、分发“森林防火公开信”3000份及回执。
2、喷绘防火宣传标语400份(每村30份)。
3、镇村村响每日滚动播出3次,重点节假日全天滚动播放。
4、移动公司给我乡境内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火短信。
5、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到边到角全天候进行防火宣传。
7、与各村、各机关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各村及有关单位方面:
1、每村张贴宣传标语,每组(自然村)不少于10张。
2、每户张贴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签好户主回执。
3、各村必须组建森林防火队伍,组成人员有各组组长、护路队员、生态护林员。并签好聘用合同和制定考核奖罚措施。
4、各村开好支村两委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明确村支书分管森林防火。
5、各村在9月20日前开好户主会,要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每个户主都要签)
6、每个班级每周必须上一堂以上森林防火宣传课,要有图片资料,有课件。
7、每所学校放学时必须开展一次加强森林防火意识的提醒。
8、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列队防火宣传,以图片资料发到镇农业中心为准。
9、各村除村级防火员巡查外,防火重点期间要安排至少一名鸣锣员进行全村鸣锣。
四、巡查工作
1、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
2、填写好巡查日志。(下雨天不用填写)
3、查处野外用火,发现野外用火及时扑灭并进行处理。野外用火视情节轻重处罚300至500元,并当场开具收据。对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情节特别恶劣的,由派出所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谈话笔录并办好拘留手续,执行拘留。
4、督查村级巡查人员及村干部在岗情况,一天一报告,两天一通报。
5、遇到火警及时扑灭,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扑救。
6、灵活组织好集中巡查和分散巡查。
8、各组选好一名记录日志事项人员。
五、督查工作
1、镇成立一支督查工作组,组长由陈彬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2、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督查表)
3、督查镇巡查队伍日常工作。(巡查人员到岗情况、巡查日志内容、巡查野外用火处理情况等)
4、对中学、中小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5、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排名前三位的村进行奖励。
6、每月督查一次,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每天督查一次。
六、扑救工作
(一)队伍建设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李平总指挥,刘小平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李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周治国、曾育峰、曾小兵。
3、各村成立一支10-15人的扑火队伍,由支书任队长、分管同志任副队长,并配齐基本装备。(拖把、砍刀、服装、手电筒、水壶等)
4、调查组由陈彬任组长,成员为镇纪委全体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负责查处失火原因和失火者。
5、后勤组由赵仕琛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室。负责打火物资的准备和运送。
(二)组织实施
1、接到火警火灾报警信号,指挥部在第一时间传达给二大支队长和所在村扑火队长、派出所、党政办公室。
2、火警火灾所在村村支书、主任1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3、镇防火办公室要在15分钟内准备好打火装备:拖把、水箱、砍刀、矿泉水、手套等。
4、镇二大支队必须在20分钟内集结完毕,由指挥部调度。半小时左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5、指挥部视情况向市森林防火办、消防支队请求支援。
(三)实施措施
1、扑救之前各支队应和当地有经验的人一起视察火情迅速研究扑火方案、队伍线路安排。
2、扑救过程中,各队员要听从队长指挥,不能盲目行事。
3、队长要从安全的角度带领队员有序处置火点。
4、各有关单位(由办公室通知)按应急预案随时作好准备工作。如卫生院要准备必备药品和车辆、派出所要准备好3人以上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
七、奖罚并举、绩效考核
1、驻片班子和驻村干部设立3000元目标管理奖(其中个人部分1500元),各村设立10000元作为目标管理奖(其中村级转移支付5000元)。
2、出现火灾一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不扣除目标管理;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领导15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班子30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元,驻村干部100元,驻片班子50元。
⑤发生火警,支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元,驻村干部150元,驻片领导80元。
3、出现火灾二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班子150元。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1000元,驻村干部300-600元,驻片班子150-30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2500元,驻村干部600-1500元,驻片班子300-75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300元,驻村干部100-150元,驻片班子50-80元。
⑤发生火警,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500元,驻村干部150-300元,驻片班子80-150元。
4、出现火灾三次及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
5、①出现森林火灾(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村领导1500元。
②出现森林火灾(面积15-100亩)的村,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1000元,驻片领导500元。
③森林火灾2小时以内扑灭的,按以上条款执行;2-8小时扑灭,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领导300元;超过8小时扑灭的扣完村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镇打火队和其他村支援的打火工资由该村支付。
6、扑火补助:
①凡上了山、到了火场打火的,扑火时间在8小时内的,每人每次100元;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次150元,每增加8小时加50元。
②到了现场,必须向现场指挥报道。没有上山的,不给以补偿。
③其他村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及调度,并享受同等待遇。
④扑救用车由现场指挥调度,原则上出车每次按100元补偿,其他村同样补偿。
7、村级护林员管理考核由各村自行制订。
八、严肃纪律、启动问责机制
1、镇督查组对每月一次的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对前三名的村给以500、300、100元的奖励,对排后两名的村,村支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镇属单位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表现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知情不报的,第一次乡纪委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及以上乡纪委组织调查。
3、在防火期间,巡查人员、扑救队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
4、在防火期间,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出差开会的以会议通知为准(重点防火期有会议通知的必须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有事请假1天以内的要向乡长请假,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5、火灾扑救期间:
①无故不参与扑救的,扣每人每次300元;
②有事不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的扣每人每次100元;
③多次无故不参加扑救的报镇纪委或市纪委处理。
6、对发生火灾一次的村,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驻片村干部300元。
7、对发生火灾两次的村,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扣该驻村干部500元,另外由镇纪委找其谈话。
8、对发生火灾三次的村,由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作检讨,并取消该村当年项目申请。驻村干部及所有村干部报镇纪委处理。如形成国家级、省级热点的,该驻片村干部一律停职停薪。
9、派出所连续两次火灾未侦破的报市纪委或镇纪委处理,并评其为当年“人民最不满意单位”上报。
10、对失火者是精准扶贫对象的,其结对帮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处理。
11、重点防火期间所有驻村干部必须留在辖区内,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12、防火期间,镇、村所有干部手机24小时必须开通。
13、镇机关单位为挂钩扶贫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8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消防机制。有效遏制和杜绝森林火险隐患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
火灾常发地带、公路沿线、陵园附近、水源林、风景林、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是全乡护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上述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抓住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四是村级责任细化追究。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三)管住重点人群
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是护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制能力人员由监护人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郭镇乡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下:乡长徐向亮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艳辉兼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应急办及各村书记为成员,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2.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分管农业和分管应急工作的支部委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并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乡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乡党政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4.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及农户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按照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开通全天候24小时森林火警电话: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属各相关单位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各村委会召开村组干部防火工作会,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防火人员(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配合小组干部发放防火宣传单并签字到户,尤其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要切实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按照省防火指挥部“两监管三检查”的总体要求,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认真开展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全乡10名护林员和防火临时人员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野外火源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实施设卡、蹲守、跟踪巡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杜绝火源进山,各村委会卡点设置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乡党政办。在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草地、烧地埂、野炊,林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炮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乡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各村两委要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查的好做法,充分有效地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村组界防火,设置生物防火林带,为保障造林成果,各营林单位(村组、农业合作社、营造林大户)务必在村组界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具体标准为:村界生物防火林宽度不小于8米,组界生物防火林带宽度不小于5米。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各营林单位造林必须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并自行配备防火器材,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管单位验收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林业主管单位有权不安排苗木及相关配套项目。
(四)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1.乡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36人)的建设,购买相应的扑火装备并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如遇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
2.增加森林防火应急队临时人员50人,和乡政府工作人员20人一起编为6个小组。组员由组长自己挑选,组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领导小组负责。各组所有人员除卡点留守两名外,其余人员必须划片责任进行巡逻,乡、村防火办要做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第一线堡垒作用。
3.结合我乡用火习惯及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我乡的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特护期内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驱兽;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不准智障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活动。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实施野外用火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林区和林缘吸烟、烤火、玩火、野炊、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烧荒、烧田埂,在林区墓地、坟头随意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责任当事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批准在林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和用火狩猎等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山禁游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法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监管不力,进入林区及林缘违规用火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损失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凡违上述情形,随意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全乡在各村及麻布山森林公园、武广高铁沿线、白鹤、福寿山庄等重点防火单位设置10个护林防火观察点,每个卡点由所在村安排两名人员看守,严防火种入林,并确保发现火情及时赶到现场扑救。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乡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五个百分之百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七)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火灾扑救查处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及组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扑救基本知识、技能,并对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以及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确保扑救队伍人身的安全。
(九)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乡机关干部年度内在蹲点村每发生一起火灾,或森林防火人员引起责任事故,如启动问责程序,将由纪委进行追责。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9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村、各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林区防火工作,建立护林小组,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带班防火巡查制度、护林员包片巡山制度、防火值班制度。各村要做好“疯、痴、呆”人员的监护工作,做好防火值班、巡逻检查等森林防火有关工作,对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措施不力而引起森林火灾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成立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附件1),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郭韬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毛丽沙、副乡长伍从凯同志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治保主任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帅树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及防火警戒期内,乡政府及各村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三、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各村、各部门要采取会议、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扑救常识等,春节、清明等节日倡导鲜花祭祀,做到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义和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专题课,向学生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每位学生都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中。
2.开展巡回宣传。开设森林防火广播,乡、村均要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乡、村、组开展巡回宣传,特别是在防火紧要期,做到每日宣传。
3.张贴防火宣传标语,竖立防火碑牌。防火期内,各村交通要道、重点林区、墓地集中区设防火标语,重点地段要有森林防火提示碑牌。
4.开设手机森林防火宣传平台。防火期内,乡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利用手机发送森林防火提示信息,经常性发送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防火提示等。
5.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宣传点。防火紧要期,各村在重点林区和主要路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防止火源进山。
6.建立森林防火宣传队伍。以乡护林员为主,以村为单位成立防火宣传队伍,队员佩戴防火袖章,配备宣传工具,进村入户不间断地开展防火宣传。
四、加强监管,落实制度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能,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必须申请“用火许可证”,防火重点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重点林区和天然林区,必须申请“入山许可证”,发现未经许可擅自用火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对高火险时段和火灾多发区域,要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要建立健全火源管理等火灾预防制度,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建立队伍,全力保障
一是成立乡、村森林防火巡查及抢险队伍(附件2),开展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工作,主要由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和民兵组成,主要承担本区域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林区巡查、火源监管及灭火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电话:37659009),接到险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听从指挥科学扑救。为全力保障森林防火工作,乡、村分别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有风力灭火机和必要的其它灭火器材,落实专人保管,防火器材要经常加强保养和维护,确保战时使用,乡财政所提供财力保障,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村、各部门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森林防火预案、火灾预防措施、队伍组建等,做到防火人员明确、防火责任明确、防火区域明确。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0
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指导意见》以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完善火灾预防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划分,严格执行五项制度。
按照《柳林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县干部包乡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民个户和护林员包地块包坟头等的“四级包保”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以下五项制度:
严格执行网格化巡查制度
进入防火期,按照分工,县林业局党员干部实行包联乡镇制度,指导、配合并督促乡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明确每一个护林员的巡护范围,四至界线,建立管护台账,登记其管护范围内的面积及坟头数量,并对其巡护情况实行日报监督考核制度。
严格落实定点看护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前,要按照“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严格实行定点看护制度。一是乡村护林员要定点巡查管护区域,并做巡查记录,巡护要步行巡护,要做到详细、全面、不留死角,切实管住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等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二是各乡镇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在高火险区域进出山路口设立专门的防火检查站卡,对经过的行人和车辆要详细检查,坚决杜绝人员带火源进入,对随身携带的火柴、打火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当场扣留,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扣留物品者要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严格执行护林员考核管理制度
对护林员的考核采取以乡镇考核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专门负责巡回检查乡村护林员的履职情况。发现问题要做详细记录,上报县林业局。林业局按百分制考核办法酌情扣分,并与护林员工资补助挂钩酌情核减其工资补助。分值扣除至50%以下者,停发工资补助,并解除护林员合同。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森林防火责任人员,包括包乡干部、包乡技术员、乡村护林员,凡违反安全法规、疏于管理,工作失职,致使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要依法严格追究其责任,涉嫌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执行全天候值班制度
进入防火期后,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发现火情,要严格执行归口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都必须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不得有脱岗、漏岗现象发生。防火期内,防火责任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名单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报县林业局办公室备案、备查。
强化宣传教育,严明惩处办法,加大两个力度。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预防的宣传教育力度。
3月份为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最后一周为宣传周。各乡镇按照《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强化火源管控,严查野外违章用火,加大巡查和惩处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野外火源管控工作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严格网格化巡查制度的落实,强化护林员管理,明确责任,按照各自划分管护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并有专人跟踪督促检查是否巡查到位,要做到巡査管护全覆盖无死角,坚决做到隐患排查到位,及时整改到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火就打,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拖延迟报;二要对进出山林的出入口等重点林区路口设卡检査,绝不允许任何人带火源、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三要对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拒绝检查或违章用火引发火情甚至形成火灾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和主管部门及时予以严惩,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立足林业建设长远规划,不断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在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抓系统体系建设,即实施“三个ー”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结合柳林林区地形、地貌、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和各类风险隐患因素,实施森林防火“三个ー”工程。
一是在已建成森林管护站和高山瞭望塔的基础上,建设一套技术成熟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即实施“天眼”工程,建立“天眼”系统),增设红外报警系统和定位功能。通过实施“天眼”工程,既能确定明火方位,又能确定明火点至监控点的距离,确保重点林区无死角。在“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开展无人机巡护,进一步提高火情监测水平和扑救能力。
二是建立一套森林消防供水系统。在县域内重点林区,高火险林区包括梁家山林场、王老婆山系、孟门罗家坡山、金家庄红崖山、陈家湾龙门垣、柳林镇南北山公园等重点林区的适当部位修建适当蓄水量的消防水池,配套建设消火栓以及远程高压喷水灭火设施。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内,要确保蓄水池有充足的水量,在发生火灾后,先驱队员可以在消火栓处接远程高压消防水枪,一方面可以实施以水灭火作战,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火场死灰复燃发生二次火灾。
三是规划建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应急通道。从林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做好林草资源保护,在规划造林、营林、抚育时,就要把建设林火阻隔系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重点是要建立或形成一个带和一个通道。一个带就是建立或形成生物防火林带(生物阻隔带),主要采取针阔混交模式造林,增强森林自身防火能力;一个通道就是要建立或形成林区消防通道,主要采取林区防火应急通道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结合。各乡镇要根据地形地貌科学规划设计,以重点林区或高火险区为主早规划、早设计、早实施,为防大火、防大灾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积极推广信息技术运用。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手段,开展“互联网十”模式,引进“防火码”登记,推行“一张图”管理。研究探索以5G为支撑的森林草原防火智能化监测预警的方法手段,为各地健全完善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积累经验。
四、扎实开展“六清”活动。
林下可燃物的清理是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全体护林员开展“六清”工作,主要任务就是清除辖区内所有林边、地边、矿边、路边、坟边、隔离带边等边缘地带的可燃物。护林员以各自的管护区为单元进行。清除的标准是:边缘地带根据地形清理3-5米的条带,隔离带由乡镇统一规划10-15米。“六清”活动期间,全体护林员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检查,要将每个护林员的清除坟头数量做到底清数明,不能有遗漏,要将清除的隔离带做好面积登记,对完不成任务的护林员要扣除工资直至解聘为止,对完成任务好的护林员要与工资补助挂钩表彰奖励。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总林长令要求,扎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重点开展以“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全面做好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令)、《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樊晋刚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22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各村、各林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坚持“常态化+节点化”模式,日常普遍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重要节点针对性开展。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一3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它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内容
(一)增强传统宣传力度。一是发布一份封山禁火令;二是设立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卡口、主要道路两侧布设防火宣传旗阵、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宣传车或大喇叭分时段在林区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形成浓厚的防火工作氛围。
(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工具开展线上防火宣传,将防火短消息和短视频推送至村干部和村民的手机,使广大村民防火意识入心,防火知识入脑,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加强防火督导检查。镇护林防火巡逻车及警车分片、分组、分区域巡查监督,对责任区划内居民点、田间地头实行常态化安全巡查,做到巡查不间断、无死角。对村主干和护林员在岗在位、防火措施落实和防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实行进村入户宣传。一是镇、村干部携带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讲解,积极向村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二是逐家逐户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护林防火公开信》、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及海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林区群众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如何举报,动员林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护工作。三是各村要签订《南岭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承诺书》,各村和农户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五)夯实防火应急队伍。加强各级防火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提升扑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林场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支持和帮助,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各村、各林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重点宣传,以点带面,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形式,确保效果。各村、各林场要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并认真总结提炼,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四)集中活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所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同时针对性开展“节点化”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2
为切实加强今年我局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确保国庆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局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特成立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森林防火宣教中心,张冠芳兼办公室主任,吴永江、王评、李倩倩同志具体办公。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部署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对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成森林防火小组,明确负责人,划分责任区,对责任区内的重点火险区域,重点部位和路段加强宣传指引,尽量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风险。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护林员及精干力量,成立防火应急小分队,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坚决杜绝林区内烧荒,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明火祭祀、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切实将森林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林区消防工作。各乡镇(街道)加强多种形式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森林火灾防范、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体系,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加大森林火灾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的工作力度。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突出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广播、专刊、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切实提高村民的森林消防安全意识,增加开展森林火灾安全相关的演练活动,增强村民面对森林火灾时的自我防范及应变能力。
(四)提前做足各项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可根据下发的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结合往年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自行制定实际可行的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国庆期间,所有的森林消防队员要全员在岗待命,要提前对所有扑火装备器材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储备足够的油料和应急装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组织出动扑救。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反映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上的问题。
(二)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深刻吸取以往各地森林火灾事故教训,组成相关人员深入重点区域,从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制度、人员调遣、扑火准备、安全措施、后勤保障、责任追究、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对进入林区的群众,要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严禁点燃明火烧祭物,严防火灾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三)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动态,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应及时启动消防应急预案,根据火情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或调集专业消防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同时,事故发生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紧急疏散群众到安全地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3
根据全市春季草原和森防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决定将2018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定为春季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春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今春防火形势,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区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要求,我们将全面落实省、市森防工作会议精神及《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防火重点期(4月20日—5月20日)死看死守不发生森林火灾,实现春防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各有林单位要准确分析春防形势,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做好春防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林业工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及监管力度,增强全民森防意识。
1、各有林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载体。加强防火宣传和对“12119”林火报警电话的宣传工作,突出抓好风景区、旅游景点的宣传教育。青山森林公园等主要景区要认真履行森林经营主体职责,在林区重要出入口和人口密集处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警示牌、制作防火宣传栏、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加强对导游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向游客宣传森林防火常识,提高游客防火意识,减少人为火灾隐患。
2、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加强依法管火。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划定高火险区,必要时进行封山管制,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依法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对烧地边地堰、野外吸烟、野炊等违法用火要依法惩处,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使森林防火安全常识人人皆知。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地段的火源管理。进入高森林火险期,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山,严禁林区增添新坟,增设森林防火检查站,对火灾高发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对林区内道路两侧及坟头墓地的杂草进行集中清理,严格管护。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理。重点加强高危人群的看护与监管,对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抓好各防区的责任落实。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属地行政领导负责制原则,长胜乡及六个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职责,各林场的防火设备、人员等要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各有林单位瞭望塔上要昼夜有人瞭望,做到小火不过时,大火不过夜,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有林单位要做到在火情面前不分属地,目标一致,统一听从调动,稳妥处理森林火情。三是抓好春防的值班、值宿工作落实。辖区内各级防火组织要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宿,要求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参加;重要岗位要有专人看守;各级防火组织要与区“防总”办公室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四)加大信息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火情上报制度。长胜乡、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林场在春防期间,要严格执行火情上报制度,对迟报、误报、瞒报者要严肃处理,对处置不力致使小火酿成大灾的,要一查到底,同时严肃追究该单位领导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双东组通[2017]6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岭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4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春节前后和清明节前后,第二段为国庆节前后,其中森林防火戒严期以上级规定为准,另行通知。
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完善预案、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目标任务:全年度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依法有效控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提倡文明祭祖,防止因燃放爆竹、烧纸钱、上香等行为引发火灾事故。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
1.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组长,武装部长、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挂村工作组长、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等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充实。
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3.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春节前、清明节前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各村、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加强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村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上级的要求为止。
(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宣传栏、森林防火宣传牌、手机微信、QQ、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和区政府发布的“禁火令”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烧荒、烧田埂草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内宣传车坚持每天深入各村进行宣传广播,以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明确护林防火责任。
(三)依法治火,严格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
1.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业站、村支两委和护林员要组成森林防火巡逻队,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野外用火,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决不姑息迁就,从源头上清除各类火灾隐患。
2.镇林业站要充分发挥护林联防队伍作用,合理安排调度专业护林员对所管辖的责任区实行全天候巡查,要保证每个自然村,重点地段有专人巡查,不留死角,并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时应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镇林业站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并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加强责任路段巡查,确保防火安全。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干部业绩挂钩,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
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
重点区域指:田边、公益林、林场、天台山景区等。
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
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完善预案,不断增强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
镇、村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要求预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五)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联防队伍建设。建立护林联防队伍,以护林员为主,各村及镇林业站实行联防联动,一旦发生火警,联防队迅速出动。
2.扑火队伍建设。成立由干部职工组成的扑火队和预备队,各村应成立10-20人的扑火预备队。镇机关干部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在森林防火期内成立由护林员、村干部组成的森林防火巡逻队保证全天候对辖区内进行巡查。
4.做好扑火物资准备。镇村两级需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林业站森林防火器材库要有专人保管各种灭火器材,定期维修保养,并备足各类机械用油。
(六)加强信息沟通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村、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信息,为领导提供有效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并安排好值班,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村支两委负责人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七)后勤保障
扑火所需的车辆、对讲机、砍刀、灭火拖耙、饮用水、食品、手电筒等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配备提供,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
(八)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按照森林防火值班表按时值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九)实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必须及时报告本辖区火情火灾情况。报告内容为:火情起数、起火时间、过火面积、损失及伤亡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迟报、瞒报、漏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扑救,并视情况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乡镇或林区的,要快速通报其他乡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其他乡镇涉及我镇的火灾也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扑火队伍的各村。各村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并立即向镇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视火情迅速调动镇级扑火队,预备队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临时指挥所和指挥部要随时保持联络畅通。
4.安全保障。镇、村扑火队及预备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
(十一)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的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留守,经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2.各村火烧迹地,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由林业站负责检查验收。如果不按时完成,待完成后再拨付公益林补助资金。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5
为全面做好我场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文明成果。现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火源管理,确保全场不发生森林火灾,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
二、工作重点
1、看住重点时段。今年重点防火期从2022年9月12日至2023年4月30日。国庆、冬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节日期间是森林防灭火的重点、关键时段,要重点防范,加大检查巡护力度,确保巡查监控到位。
2、抓住重点环节。防灭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队伍体系的建设健全,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3、管住重点。对疯、傻、痴、呆、中小学生,林中坟主、外来人员和在林内进行农事活动的人员是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管住的人群,对以上这些人要落实责任,加强教育管理,确保监管监控到位。
三、工作措施
1、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加强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才能杜绝野外用火,控制森林火灾,才能确保我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各村(分场)、各单位防火期内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断广泛深入的进行宣传教育,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板报、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在林区边缘、交叉路口和人口集中处要刷写宣传标语、建立宣传牌、“防火码”,确实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强化和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各村(分场)、各部门单位要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入手,逐步形成规范的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机制。森林防灭火重点期内,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做到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禁火区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任何单位何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3、落实值班和巡逻制度。在乡镇场结合部和边远易发事故地段,村组干部、森林消防队员、护林员要佩戴袖章,加强巡逻,做好检查登记。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时,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场指挥部成员及值班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重点防火区和森林消防队员、护林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4、充分做好预防扑救工作。专业队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中坚力量,村(分场)根据林区面积大小建立20-30人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森林消防队伍、护林员要增强扑火实战能力,要实行签到、巡逻、请假制度,24小时严阵以待。接到火警,所在村(分场)组织力量迅速投入战斗,并立即报告场指挥部,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通知其他扑火队参战,必要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责任区负责人是本辖区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引起火警火灾的,将追究责任区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
6、确保后勤保障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做好扑火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落实,确保扑火的需要。在机具装备方面,必须保证工具齐全配套,达到状态最好。在通信联络方面,要达到处处通,随叫随到,在后勤保障方面,要将油料、刀和其他扑火所需物资准备充足,保证扑火供应。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6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现代林业发展,经镇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以专为主,专群结合,以现代化手段为主,现代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为绿色太平、平安太平、和谐太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工作小组
(名单见附件)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工作站,联系电话:7602226),由余家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值班人员:黄自创、覃文萍、陈宗梅、陈晓梅。
(二)宣传工作组
由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成立宣传工作组,实行包片负责制:
三、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扑救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宣传车、扩音器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地段,特别是偏远林区,零散住户,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同时,印发标语,挂历等宣传资料,利用赶场天发放到群众手中,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村、组森林防火宣传率达100%。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革陈规陋习,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做到遵章用火。要增加防火警示标语和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突出抓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九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四、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计划烧除和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展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按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五一节和双休日等高火险时段,对人员出入频繁的公路沿线几个行政村,要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紧紧围绕野外火源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五、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扑火预案准备。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森林防火任务单位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悉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二)扑火队伍准备。镇成立10-1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木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各村干部和生态护林员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降低损失。
(三)物资保障准备。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全镇的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90%。
六、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落实工作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行政责任人。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和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二)加强防火办建设。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指导,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有序处理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统计报告,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高质量地完成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采取专项安排部署的方法,大造声势,形成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格局。
(二)责任要落实到人,对指挥调动中,不服从指挥调度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扑救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肇事者查处力度,对肇事者予以严惩。
(四)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内容之中。同时也将各村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各村要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17
为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好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河源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青州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鹏飞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宋兴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0762-5100372。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伍交由农林水服务中心管理,主要负责队伍的日常培训和及时调整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各村(居)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森林特别防护期到来前,镇、村(居)召开全体护林员动员大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森林防火预警及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护林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林政知识、森林保险宣传、护林员管理办法、消防相关知识及实战演练等。
(二)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
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三)实行野外火源“人防”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实行野外火源“人防”制度,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护林员包片区内发生野外违规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1起的给予口头警告,发生2起的作书面检讨,发生3起的给予扣绩效300元,超过3起及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给予解聘。
村干部实行包村小组、包户,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包村(户)区内发生野外违规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1起的给予口头警告,发生2起的作书面检讨,发生3起的给予扣绩效500元,超过3起及因有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给予追责;镇(街道)干部包村片区因有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按有关问责制追责。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设置有奖举报制度。为加大对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行为的打击力度,每年10月至次年4月30日,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镇设立野外违规用火举报电话(0762-5100372)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举报有效的人员,由镇政府对举报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五)加强特殊区域群体管理。各村(居)要加强对辖区内痴、聋、呆、哑、精神病及智力缺陷者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加强对指定监护人的提醒和监督,明确专人监督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校长、园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火承诺书》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们做出承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杜绝野外用火。
(六)加强值班接警和火灾扑救。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0762-5100372),并迅速组织村级应急分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场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同时镇政府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镇主要领导及森防指挥部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并视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镇扑火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之内集结完毕,20分钟之内赶到火点,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带队领导或在现场的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分组,并强调扑火安全事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在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过程中,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出工不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七)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镇挂村领导包村、村支两委包片包组,组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和重要路口”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村(居)、组三级联防机制。根据现有网格化管理有效划分,切实做到挂图包片,把山头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抓包保,人人有责任,谁包保谁负责谁担责;做到责任写在文件上,压实到个人肩上,奖优罚劣,追责问责。
(八)严格责任追究。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野外违令用火行为查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极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地对行政村及村级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由镇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或驻村干部无故脱岗的,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条例执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3.我镇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根据发生火灾面积大小和情节轻重,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