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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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基础知识   音乐的曲式按照传统可以分为两类,小型曲式和大型曲式。小型的包括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复二部曲式,复三部曲式。大型的包括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我国音乐理论家杨儒怀教授则以曲式的共性特征,将它们归纳为"并列曲式"、"再现曲式"、"复……

曲式基础知识

  音乐的曲式按照传统可以分为两类,小型曲式和大型曲式。小型的包括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复二部曲式,复三部曲式。大型的包括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我国音乐理论家杨儒怀教授则以曲式的共性特征,将它们归纳为"并列曲式"、"再现曲式"、"复合曲式"、"循环曲式"、"变奏曲式"和"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复调音乐曲式"、"套曲曲式"和"边缘曲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曲式基础知识,欢迎阅读。


  什么是曲式

  简单地说,音乐作品的合于一定逻辑的结构便称为曲式。曲式由每首作品的内容决定。曲式是由许多大小段落组成的整体,一首音乐作品,特别是主调音乐作品中有着清楚的段落划分。

  曲式结构中的个组成部分,由于所处于的不同地位而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主要段落及从属段落。主要段落包括主题的陈述及其展开段落,例如主题的初次陈述段落、乐曲的中段、主题的再现段落等等。从属段落包括引子、连接、补充(结尾)等段落,这些段落在某些作品中,特别是小型作品中可能不必要,在大型作品中则一般都不可少,但它们大多是依附于主要段落而存在的。

  一、一段体

  乐曲的基本形式之一。全曲往往从头到尾一气呵成。一般较短小、精练、完整。能完整集中地表达音乐形象。一般由4---8个乐句组成,其中4句形式出现的较为常见。此四个乐句从音乐的情绪和音乐形象上来说,按照乐句顺序分别有“起”、“承”、“转”、“合”的起伏规律。

  二、单二部曲式

  曲式中比乐段规模稍大的结构是简单的单二部曲式。一般由A+B构成。A部分具有乐思陈述的意义,其结构便是完整的乐段,B部分则往往是A部的进一步发展。一般来说,第二部分多运用与第一部分对比不大的新材料。在B部分结尾的时候如果出现A部分的因素称为有再现的单二部曲式,如果没有则称为无再现的单二部曲式。

  三、单三部曲式

  单三部曲式也叫三段式,它由三个规模相近、相对独立的乐段组成。单三部曲式有两种结构类型:有再现的单三部曲式(标记为“ABA”)和没有再现的单三部曲式(标记为“ABC”)。

  有再现的单三部曲式

  这是歌曲创作中比较常见的三段式结构,它的第一部分—A段与单二部曲式A段的结构原则相似,采用呈示性的乐段写法,但是更具独立性和相对的完整性;第二部分 —B段又称“中部”,同A段形成明显的对比(经常出现新的对比性的音乐材料,音乐形象也常有较强的对比);第三部分—A段,是第一部分的再现。当然,这种再现可以是原封不动地完全再现,标记为:║:A║B:║;也可以是变化、发展的再现,寻孓是第三部分的音乐材料来自第一部分,其中大部分可以重复,但也可以根据旋律发展与歌词内容的需要作适当的变化和展开,这时第三部分的A,可标记为A,以别于完全重复的A。

  四、复三部曲式

  复三部曲式(复合再现三部曲式)是复杂化的三部曲式,包含三部分,两端部分对称地位于中间部分的两侧。典型复三部曲式的两端与中间部分存在着对比。复三部曲式与单三部曲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它至少有一个部分是大于乐段的结构(单二部或单三部)。

  复三部曲式的第一部分(A)的典型结构是单二部或单三部曲式,它们通常比在独立小曲中有较大发展。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单主题的形式,因为复三部曲式强调的是中间部分与两端部分的对比,第一部分即便是对比主题的三部曲式,两主题的对比程度也小于第一部分与中间部分的对比。

  复三部曲式的第二部分即中部的结构是多种多样的:

  1、中部为三声中部或插部(B)

  2、中部为展开部(R)

  3、中部为连接部(T)

  4、中部为第一部分材料的发展(A’)

  5、合成性中部(浪漫派作曲家)(BC,BCD)

  复三部曲式的三声中部(Trio)

  原意为三重奏。后演化为复三部曲式中部的代名词,但不一定包含三个声部。

  复三部曲式中具有规范结构(二部、三部曲式等)的中间部分称为三声中部。三声中部是呈示性的部分,有完整的结构,通常是二部或三部曲式,有时也可以是乐段或复乐段。三声中部的特点是主题比较平静、稳重,结构较方整,没有不稳定的展开,常与第一部分形成调式、调性的对比。

  复三部曲式的插部不具有明朗清晰的曲式结构。而表现为自由松散的不稳定结构。插部是展开性的部分,特点是和声和调性不稳定,和声变化频繁;结构不稳定、不完整,主题材料常分裂为乐句、乐节或动机展开;主题材料有时比较复杂,有时比较统一。

  以三声中部为中段的复三部曲式中,两端与中部的对比多是动与静的对比。以插部为中段的复三部曲式中,两端与中部的对比多是静与动的对比。

  复三部曲式的第三部分往往重复(A)或变化重复(A’)第一部分,因而第三部分被称为再现部。中部为三声中部的复三部曲式,典型的再现部是静止的再现。中部为插部的复三部曲式,典型的再现部是变化的再现。

  变化的再现部的几种类型:

  1 紧缩的再现部

  2 装饰变奏的再现部

  3 变形的再现部

  4 展开的再现部

  5 综合性的再现部

  复三部曲式各类型的图示

  A + B + A(A’)

  A + A1+ A(A’)

  A + R + A(A’)

  A+ T + A(A’)

  复三部曲式各部分的结构模式

  复三部曲式中的对比

  典型复三部曲式的两端与中间部分往往存在着对比。对比的性质和手段非常多样。可以在主题、速度、力度、织体、调式、调性、音区和音色等多方面进行对比。用复三部曲式写成的乐曲,往往是世态风俗性的作品,虽然对比的程度有时十分强烈,但对比的性质通常不是矛盾对立的。

  复三部曲式的应用范围

  a、独立的声乐曲或乐曲,特别是舞曲、进行曲和各种特性曲。

  b、奏鸣曲套曲的中间乐章,第一乐章和末乐章少见。通常慢乐章多用包含插部的复三部曲式,小步舞曲或谐谑曲乐章多用包含三声中部的复三部曲式。

  奏鸣曲式的乐理知识

  以下以柴可夫斯基的《悲怆》第一乐章为例,进一步阐释“奏鸣曲式”的三个组成部分:

  呈示部

  把本乐章的主题提了出来,通常这里的主题有两个,以达到对比的效果。所谓主题其实就是一段音乐。这两个主题被叫做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或者简称主题和副题。主题使用主调,往往写得快速,有力,沉重,粗暴……较为震撼。副题则往往写得温婉如歌,令人爱怜。两个主题相对比,增加了音乐的复杂性。一般如果主调是大调,那么副部用属调;如果主调是小调,副部用平行调(大调)。在呈示部的开始有时有“引子”,在主题副题之间再写上一段音乐,往往被称为“连接部”或“插部”。 在副题结束后再加上个尾巴叫做“结束部”——这里的“结束部”是呈示部的结束,而不是整个奏鸣曲式的结束。在《悲怆》的第一乐章里,一开始大管低沉阴霾的音乐就是引子,接下来的快速不安的旋律就是主题,它被不断重复和变奏之后出现了一个温暖柔和的旋律: 3 2 1|6 5 3 5 1. 6|5 - .... 这就是副题。副题再被不断重复,变奏,由温柔转为热烈,最后由平静的结束部结束了呈示部的音乐。

  展开部

  通俗地讲,就是在呈示部两个主题的基础上添写许多新的旋律,是呈示部的发展。 在《悲怆》中,展开部显得急促而冲动,几经起伏后结束。

  再现部

  顾名思义就是把主题副题(实际上是呈示部)重复出来,但通常会经过一点变化——例如:主调是大调,再现部的两个主题都用主调;如果主调是小调,主部用主调,副部用同主调(大调)。有时再现部被写得很精简,引子、插部之类都可能被省掉了。最后常常加上一个尾奏。《悲怆》的再现部很完整,先是强烈地重现了主题的旋律,然后变奏一次,然后再现了主副题间的连接部分,接着重现了副题。可以注意到它的音色已经同在呈示部时不同了,顺带把"结束部"也再现了。最后加上了一个柔和的尾奏。至此,一个完整的奏鸣曲式的例子就结束了。

  “奏鸣曲式”三大段落循环出现的模式让音乐起承转合的节奏感,就想在写文章一样,带给听众充实又富有变化的听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