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区幼升小条件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丰泽区 泉州

管理员

摘要:

泉州丰泽区幼升小条件  幼升小是幼儿园或学龄前儿童升小学的简称。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变得最为重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泉州丰泽区幼升小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丰泽区小学招……

泉州丰泽区幼升小条件

  幼升小是幼儿园或学龄前儿童升小学的简称。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变得最为重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泉州丰泽区幼升小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丰泽区小学招生条件:

  户籍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

  非户籍适龄儿童

  各区小学要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招收随迁子女,坚持以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超出本校的招生计划,应报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1、随迁人员在当地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其适龄子女报名就读丰泽区公办小学的,在父母居住地及务工辖区内申请。

  申请入读的条件是:

  申请就读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居住地及务工地“两证”须达到1年及1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文件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丰泽区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需注意的是,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应增加“社保证明”。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招生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县(市、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市公办小学招生仍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就学。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

  泉州丰泽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

  1.丰泽户籍符合“三一致”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本区常住户口符合“三一致”的招生对象,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自2022年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三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就读满三年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就读满三年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

  (5)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师院第二附属小学、丰泽区实验小学(东涂校区)、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淮云校区)、丰泽区丰盛实验小学、丰泽区泉秀实验小学、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学和丰泽区第五实验小学等9所预警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2022年秋季开始实施六年一个学位的限制。“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属于单身公寓性质的商品房原则上六年提供一个学位。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划片分流等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附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2.本区户籍但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分2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我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2017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4.随迁适龄子女

  (1)非本区户籍的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简称“两证”)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从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社保缴交时间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四区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适龄子女到丰泽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在租赁期内);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适龄随迁子女向居住地的相应片区有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申请登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