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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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供大……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

  塔式起重机(也称塔吊),因具有起重臂与塔身互成垂直的外形,故可把它安装在靠近在建工程的周围,其有效的工作幅度优于其它类型的起重机。塔吊的工作高度可达到100~160m,特别适用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施工。加上其操作方便,变幅简单,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多使用中型塔吊,其起重量为3~15吨,适用于工业建筑综合吊装和高层建筑施工。

  一、有关注意事项

  1.目前本行业较多使用固定式塔吊,即塔身不移动,靠塔臂的转动和小车变幅来完成臂杆所能达到的范围内的。作业。

  2.固定式塔吊生产厂家较多,所以在使用、安装、提升、拆降必须按其技术规定进行运行。

  3.上旋式塔吊是本行业常用的一种塔吊,即塔身不旋转,在塔顶上安装可旋转的起重臂,塔臂旋转时塔身不受限制。其特点是塔身不动,架体联结结构简单,但因平衡重在塔机上部,重心较高不利于稳定,另外,当建筑物高度超过平衡臂时,塔臂的旋转角度受到限制。

  4.安装使用前必须到主管部门办理检验手续,合格后才可安装使用。装拆前必须设警示区域。

  5.机组人员必须分别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6.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物料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7.塔机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必须有效,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上鲜明的'色彩标志。夜间作业照明必须良好。

  8.遇有4级风不得升降,6级风停止作业。要掌握该区域的天气情况。

  9.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起重机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和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必须确保其安全使用度。

  10.凡预埋的铁件必须在安装前进行检验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装、拆、升降安全措施

  1.机组人员上岗前必须履行独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结合施工环境、塔机性能、各限制器保险装置功能。按施工方案进行使用、装、拆、升降。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塔机每次顶升或下降时,对液压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油液是否变质,液压缸的工作情况等。油管接头、油封胶圈要定期更换。

  3.日常检查内容:

  ①检查配电柜、操作室内各电器工作情况,有无异味、异响和振动情况。灭火设备是否有效。

  ②检查紧急开关是否起作用,各安全保护装置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状况是否良好。

  ③各部电缆及主电缆有无破损及扭转情况,塔机接地情况是否良好,结构上有无漏电情况,避雷设施是否有效。

  4.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应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方向及受影响的范围。有序地指挥抢险和员工的疏散。

  5.当事故发生后,如电器部分起火必须关闭电源开关,用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决不能使用泡沫式的灭火器具扑救。

  6.如某一个限制器、保险装置失效时,应马上停止作业,进行抢修。更换零部件必须采用型号材质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

  7.升、降、拆卸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液压系统的功能必须正常,一旦出现某位置有泄漏的现象,要马上停止操作,作业人员应马上离开危险区域。

  8.在事故发生后,不要盲目抢险,应采取有效措施,才可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抢救集体财产。

  9.立刻设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控制事故扩大发生,保护事故现场。

  10.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

  在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需要需利用起重机械进行危险作业,根据工程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作业文件的判定方法(d=l×e×c,d为风险值、e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l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c为事故发生后的后果及严重程度)确定起重机械施工为4级危险作业,属于危险控制对象,特制定此专项安全措施。

  起重机械为我局开挖和机械、材料运输的主要施工机械,为保证安全生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如不能排除则不准操作。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技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3)起重一般安全要求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3、起重机械的管理

  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规程、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

  (1)购置

  购置起重机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必须在指定的,并有劳动部门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

  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善。并有产品合格证。

  (2) 设备档案

  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设备档案。 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

  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保证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

  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

  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3)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标牌应有下述内容:

  起重机名称、型号;

  额定起重能力;

  制造厂名、出厂日期;

  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

  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

  (4)驾驶员应熟悉下述知识:

  所操纵的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起重机操作规程,本规程及有关法令;

  安全运行要求;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原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指挥信号;

  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5) 检验维修

  起重机械在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性能检验:正常工作;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经常性日常检查工作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包括: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它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

  定期检查工作不得少于每年一次,一般应包括: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指标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在起重机械进行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内容:

  更换材料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维修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作到以上要求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

  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4、应急救援措施

  在起重机械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损坏和伤人等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如发生机械损坏事故,机械操作手应立即停止作业,使机械保持相对安全状态。现场指挥员应立即撤离施工危险区域的人员。等人员撤离后未明确机械事故原因时机械操作手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对机械进行临时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如机械操作手已明确机械事故原因时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如无法解决需撤离现场的,在撤离现场过程中应保证机械的相对安全状态,指挥员应在撤离过程中提前疏散施工人员,避免造成另外的人身伤害。在机械无法撤离的现场的情况下,应立即设置警戒区域和设置安全警示牌,并派专人进行安全警戒,阻止闲杂人员进行现场,同时通知机械维修人员进入现场进行维修。

  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封闭警戒现场,进行人员的疏散。现场指挥员应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进行紧急救援。如人员伤事严重应立即送往附进的医院进行抢救。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

  为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特制定本制度。

  一、塔吊进入施工现场后,任何非塔吊操作人员不得上落塔吊。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二、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带病或酒后操作或指挥。司机必须正确执行指挥员的.信号指示,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

  三、司机上机前应当检查电源是否在220~380v之间。送电前各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确认各金属结构不带电后方可上机。

  四、司机在操作前应检查确认各限位(制)器灵敏可靠,传动机构运转正常,螺栓无松动,电缆无破损。

  五、塔吊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塔吊十不吊”原则,作业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严禁未停稳反向操作和急开急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六、吊钩提长接近臂杆或小车行驰接近臂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提升平移重物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多机作业时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悬挂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七、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指挥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八、作业完毕后,将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门窗,下机切断总电源。塔顶高于30米时,应打开红色防撞指示灯。

  九、司机必须做好塔吊使用、保养、维修和交接班记录。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报警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匪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