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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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查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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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本   税务自查是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进行自己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建议检查方式,程度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于税务稽查。下面是yjbys小编为您推荐的税务自查报告,供您参考。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一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本

  税务自查是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进行自己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建议检查方式,程度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于税务稽查。下面是yjbys小编为您推荐的税务自查报告,供您参考。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一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

  房地产税务自查报告二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我局根据《****税务局稽查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12年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地税稽发〔2012〕*号)要求,对全市地税系统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现将自查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周密安排

  按照市稽查局的检查工作安排, 月 日下午,由我局稽查局牵头召开了2012年**市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宣传与培训会议,全市**户房地产企业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稽查局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贯彻了省、市局《关于开展2012年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详细讲解了房地产企业应缴的`各项税金、计算缴纳方法以及涉税违法责任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对这次检查的内容、方式、自查申报时限、自查表的填写等认真进行了辅导,并现场解答了纳税人的问题和疑问。

  会议上要求各自查企业,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搞好这次专项自查和检查工作。二是要认真自查,于2012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为本次专项检查自

  查阶段,要求企业遵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客观真实地开展好自查申报工作。

  二、查前辅导,积极组织自查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我稽查局立即确定自查范围为辖区***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并组织安排专人指导、督促所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进行自查,填写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表。除一户失踪企业外,开展自查的企业**户,企业自查有问题的为**户,自查出税款****万元,截止报告日自查入库税款***万元。具体情况参考自查汇总表和分户表(附后)。

  三、 依法行政,以查促管

  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首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合法,数据采集全面准确,对所查的问题要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对查处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要积极督促组织入库,限定于今年年底前入库完毕。

  总之,我局积极按照市局稽查局的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自查,顺利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

  ******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 二〇一二年*月*日

  房地产税务自查报告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4日成立以来, 公司将立足房地产业,迅速构筑一个规范化企业框架,使公司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用*到*年的时间形成多元化、集团化经营,为股东获取最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公司按照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开发,开发项目有“***”、“***”两个项目。于*年*月*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年* 月*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于**年*月**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于**年*月*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于**年*月**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年*月*日、*日取得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于**年*月*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批复。

  并于**年*月*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于**年*月**日取得“***”沿街商业用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于*** 年**月**日取得****”的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并真实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相关内容,且于**年**月***日通过了省建设厅的验核。

  本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情况。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按照建设部门规定公开销售,并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了有关信息,销售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因本公司“***”、“***”尚未竣工验收,所以无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自觉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开发,为**的建设作出贡献。公司将秉承“****, ****”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 构建人性化团队,以达成企业目标。

  房地产税务自查报告四

  xx市建设局:

  我公司为了积极配合xx市建设局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为xx市房地产企业预售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主体诚信、监管有力、行为规范、交易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作出积极地贡献。 我公司按照重点检查内容的要求,对照检查以下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制度执行情况

  1、小区办理预售前已制定详细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取得预售许可后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实施,竣工交付日期、前期物业管理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

  2、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小区项目严格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我公司严格通过网上售房系统销售所有商品房屋;

  3、 我公司交付预售的商品房时为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 xx市建设局严格审核了小区项目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本小区商品住宅按栋办理预售许可。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1、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时我公司向建设局提供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及银行开户证明;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预售资金将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资金支付和使用要求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3、本公司不存在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三)商品房预售行为

  1、本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非法销(预)售商品房,超出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范围销(预)售商品房,以认购、认定、选号、收取会费等变相预售或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方式销(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2、不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3、本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和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备案销(预)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本公司不存在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氛围、哄抬房价以及用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预售以及一房多售的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投机性炒房”、“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

  7、我公司不存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不足问题;

  8、我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我公司不存在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

  10、我公司保证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存在不按保证书承诺条款承担保修责任行为。

  (四)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

  1、我公司在售楼部现场按照统一样式将《关于商品房销(预)售有关规定的公告》、《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公告》、《晋城市商品房销(预)售“五证”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成本、利润和税金公示牌》及《晋城市商品房产权交易相关税费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

  2、 我公司在售楼部醒目位置放置统一式样的《晋城市商品房“一套一标价”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分户公摊面积公示牌》。

  (五)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情况

  1、 所有在售楼盘中,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具备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2、 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为购房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而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行为;

  3、 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泄露或者不当使用购房人(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