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废封建》原文及翻译 导语:苏轼是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秦废封建》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秦初并天下,丞相绾等言:“燕、齐、荆地远,不置王无以镇之,请立诸子。” 始……
《秦废封建》原文及翻译
导语:苏轼是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秦废封建》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秦初并天下,丞相绾等言:“燕、齐、荆地远,不置王无以镇之,请立诸子。” 始皇下其议,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天子不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苏子曰:圣人不能为时,亦不失时。时非圣人之所能为也,能不失时而已。三代之兴,诸侯无罪不可夺削,因而君之虽欲罢侯置守,可得乎?此所谓不能为时者也。周衰,诸侯相并,齐、晋、秦、楚皆千馀里,其势足以建侯树屏。至于七国皆称王,行天子之事,然终不封诸侯。久矣,世之畏诸侯之祸也,非独李斯、始皇知之。
始皇既并天下,分郡邑,置守宰,理固当然,如冬裘夏葛,时之所宜,非人之私智独见也,所谓不失时者,而学士大夫多非之。汉高帝欲立六国后,张子房以为不可,李斯之论与子房无异。高帝闻子房之言,知诸侯之不可复,明矣。然卒王韩信、彭越、英布、卢绾,岂独高帝所为,子房亦与焉。故柳宗元曰:“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昔之论封建者甚众,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故吾取其说而附益之,曰:凡有血气必争,争必以利,利莫大于封建。封建者,争之端而乱之始也。自书契【1】以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父子兄弟相贼杀,有不出于袭封而争位者乎?自三代圣人以礼乐教化天下,至刑措不用,然终不能已篡弑之祸。至汉以来,君臣父子相贼虐者,皆诸侯王子孙,其馀卿大夫不世袭者,盖未尝有也。近世无复封建,则此祸几绝。仁人君子,忍复开之欤?故吾以为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
(取材于宋·苏轼《东坡志林》)
注释:【1】书契:指有文字记载。
译文:
秦王刚刚吞并天下的时候,丞相王绾等说:“燕国、齐国、楚国之地偏远,如果不设置藩王就无法镇守这些地方,请立各位皇子为诸侯王。”秦始皇把这条建议交给大臣们讨论,群臣都以为(分封藩王)有利。廷尉李斯说:“周文王、周武王所分封的同姓子弟很多,然而后来的亲属日益疏远,(他们)像仇人一样互相攻击,各诸侯国更是互相征战,最终达到天子也不能禁止的地步。现在天下依靠陛下的神力,全部统一成为秦朝的郡县,诸位皇子和功臣朝廷可以用公家的赋税分别重重地赏赐他们,很容易控制他们。能够使天下人没有异心,这就是使天下安宁的正确办法,(所以说)设置诸侯不利。”秦始皇说:“天下一直都苦于战斗不止,正因为有诸侯王。现在依靠大秦宗庙的福佑天下刚刚安定,又再设立诸侯国,这是建立(分立的)部队,要想天下安定,岂不是太难了吗!廷尉的意见是对的。”于是就划分天下为三十六个郡,每个郡分别设置守、尉、监。
苏子(苏轼)说:圣人不能创造时代,也不能违背时代。时势不是圣人所能造就的,圣人能把握时势,不违背时势罢了。三代兴盛的时候,诸侯如果无罪就不可剥夺(他们的封国),因而君主即使想要废除分封制度设置郡守,能行得通吗?这就是所说的不能创造时代。周朝衰落了,诸侯互相吞并,齐国、晋国、秦国、楚国都达到方圆一千余里的国土,他们的势力足够来分封诸侯树立屏障。到了七国都称了王,做(以前)天子(才能做的)事,然而终究不能分封诸侯。(这是已经被验证)很久了的事情,世人害怕诸侯造成的灾祸,不是只有李斯和秦始皇知道这一点。
秦始皇吞并天下以后,划分郡县,设置郡县的守吏,道理本来就应当这样,(这就)像冬天穿皮袄夏天穿葛衣,是时令所应当的事情,并不是某些人的个人智慧或独到见解,(一般)所说的不违背时代的情况,求学者和士大夫大多认为它不对。汉高帝想封六国的后人,张良认为不行,李斯的意见与张良的意见没有什么不同。汉高帝听了张良的话,知道分封诸侯不可恢复,这是非常明显的了。然而最终还是分封韩信、彭越、英布、卢绾,(这件事)难道只是汉高帝做的事情吗,张良也参与了。所以柳宗元说:“分封诸侯的制度并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时势使然。”
过去议论分封诸侯的人,柳宗元的议论一出,而其他诸人的议论都被废弃了,即使是圣人再复活,也不能改变了。所以我采用他的说法,又增补了一些,说:凡是有血气的人一定会争夺,争夺一定会因为利益,而利益没有比分封诸侯再大的.了。分封诸侯,是争战的开端、战乱的开始。从有书面文字记载以来,臣下弑杀他的国君,儿子弑杀他的父亲,父子兄弟互相残杀,有不是因为袭取封国和争夺王位的情况吗?自夏商周起圣人用礼乐教化天下,曾经达到了刑罚可以搁置不用的程度,但是最终不能终止篡位弑君的祸患。到汉代以来,君臣父子互相残杀的情况,都是诸侯王的子孙,其余的不能世袭的卿和大夫,从未有过。近世不再分封诸侯,所以这种祸事差不多绝迹了。仁人君子,难道忍心再开始这种祸事吗?所以我认为李斯、秦始皇的意见和柳宗元的意见,应当成为万世万代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