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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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1:  为了促进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日常行为习惯,激励他们树立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逐步形成校风好、班风正、学风浓的校园文化氛围。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一、优秀……

评选方案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1:

  为了促进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日常行为习惯,激励他们树立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逐步形成校风好、班风正、学风浓的校园文化氛围。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试行)如下: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关注实事政治,了解国情,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成绩属于班级中等水平以上。

  3、践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学生榜样,即必须掌握两项体育锻炼方法,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并达到良好以上的水平。

  4、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当面,至少有三项属于特别优秀的档次。

  5、特别优秀档次的认定,原则上如学习、体育、艺术、科技等可考量的项目应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级(包括校三好学生和校园之星),如思想、劳动、学生工作等不可考量的项目应属于广大师生所公认的。

  6、学生在上述某方面近五年之内如曾受到省级、国家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和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组织表彰或嘉奖,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评选条件(试行)如下:

  1、班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班级有远期、中期、近期目标,班级依据政教处、年级学期工作计划,结合

  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定期举行班会或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或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全班同学为实现先进班集体目标而努力。

  2、有较得力的干部队伍

  班委干部定期开会,分工明确,独立工作互相配合,自治能力较强,能坚持原则,在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在班委带领下,共同进步。

  4、 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上课、自习、集会、活动均能自觉遵守纪律,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5、有健康的班集体舆论

  定期出好班级黑板报,发扬正气、批评缺点,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良好的班风。

  6、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学生能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言行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哄闹,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级能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和要求。

  7、有优良的学习成绩

  全班学生勤学好问、刻苦钻研,思想活跃,竞争意识强,成绩优良(或有显著进步)。

  8、有勤俭的良好生活习惯

  坚持天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教室、公共场地清洁整体规范,做到“四无”(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无浪费粮食水电现象),学生衣着朴素大方,行为规范。

  “十大孝子”评选方案2: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发挥道德楷模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引领全县人民争做文明大荔人,从而促进全民思想道德建设。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大孝子(包括孝女、孝婿、孝媳、孝孙)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准则,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孝亲敬老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充分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凡符合标准的公民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孝敬父母、长辈,为老年人做好事,事迹感人;

  2、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被传为佳话;

  3、为老人服务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受到一致好评;

  4、热心捐赠老人公益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四、评审组委会:

  五、承办单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分公司

  六、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从20**年9月1日开始到9月25日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7日)

  各党委在接到《关于在全县开展“十大孝子”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向所属单位、村(社区)传达文件精神,宣传活动的意义;要利用文化墙、宣传栏、公示栏,公示评选标准、范围、时间、步骤等活动内容,并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活动宣传标语,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周密组织,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孝子推荐阶段(9月8日-9月17日)

  1、以党委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党委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各党委在考核、公示的基础上,向县文明办推荐。

  2、9月15前,各党委务必须将评选出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及推荐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上报县文明办。

  (三)实地考察阶段(9月18日-25日)

  县文明办将组织人员对上报候选人的事迹进行认真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对孝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新华大荔新闻网和大荔电视台进行公示。

  (四)表彰阶段(9月25日前后)

  由评审组委会确定“十大孝子”人员名单,并在国庆节大荔县“十大孝子”颁奖晚会上予以隆重表彰。

  七、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培树表彰孝子孝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各党委一定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层层发动,重在教育。孝子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充分体现群众性。发动群众参与,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从群众身边发现先进人物,使推选出的孝子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从而建立自我教育机制,推动公民道德实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3、宣传造势,务求实效。各党委要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评选标准,力求扩大覆盖面;评选活动要严格遵守评选标准、步骤和要求,确保评选活动的群众性、公正性、严肃性和先进性,不搞平衡,不搞照顾。要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教育和引导全乡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对评选出的孝子,要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