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落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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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细则落地-细则  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这意味着,缺监管、缺规则、缺门槛的网贷行业终于迎来了首份行业监管细则。  监管规则的迟到,已……

P2P监管细则落地-细则

  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这意味着,缺监管、缺规则、缺门槛的网贷行业终于迎来了首份行业监管细则。

  监管规则的迟到,已经让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关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份,全国P2P公司仍在正常运转的有2767家,而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陆续垮掉的P2P公司数量达到了2236家。包括e租宝等“知名”平台在内,这些倒台的P2P公司吸纳、挥霍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从财富分配的角度看,其负面影响如去年的股市震荡,所造成的无疑是一次恶性的财富再分配。

  监管细则在当下出台,将会加速P2P行业的洗牌。实际上,即使没有监管规则的出台,未来还是会有大量的P2P公司陆续倒下,一方面,行业竞争还会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像e租宝这种以P2P之名行违法之实的平台也有自己的生命周期,自生自灭是其宿命。监管细则存在的意义,在于将那些游离在灰色地带的P2P公司尽快从市场中清理出去,净化混乱、污浊的市场环境。

  此次公布的监管细则,主要在P2P监管面临的基本问题上进行了理清和界定,通过奠定制度框架,扎牢监管根基,如此,细化的、更为具体而富有实效的监管规定才有可能在未来出台。去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被业内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顶层制度设计,而此次的监管细则有重申《指导意见》的内容,比如对P2P信息中介性质的基本定位;也有重要的补充和延伸,比如进一步明确了银监会和地方政府的金融办、金融局在监管中的具体职责。

  在P2P平台具体行为的监管上,监管细则在禁止行为、刚性要求方面的严苛程度可能超过了业内预期,正因为此,P2P行业内的洗牌进程将会大大加速。这方面,对目前P2P行业格局可能造成较大冲击的主要有两点。首先是在资金存管方面的刚性要求。《办法》要求平台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其他形式的第三方存款均不合要求,而目前,银行在P2P资金存管方面的门槛较高,很多P2P平台都可能被拒之门外。比如,民生银行的资金存管要求平台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等。由银行这个单一主体进行资金存款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度,毕竟银行对于网贷的谨慎本身就会起到与监管类似的作用,但毫无疑问,这对一些小平台不利,是以牺牲一定的行业活力为代价的。

  受关注程度仅次于资金存款要求、争议也较大的,是对借款上限的设置。监管细则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法人也有相应的限制。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落实网贷的小额化,利于风控,但从整体上制约了市场规模,对个别平台的影响可能更为严重。受此影响,在P2P监管细则18个月的整改期限过后,一部分经营状况不佳、竞争力不强的平台将会被淘汰出局。

  P2P行业亟须回归本质。实际上,大量所谓的P2P公司游离于本质之外,在灰色地带寻找生存空间,是目前P2P行业仍没有走出阵痛期的重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管细则的落地,一轮大洗牌的加速到来,会使一些P2P公司知难而退,这对于P2P回归本质、走出阵痛期是有帮助的,当然,美中不足之处在于,这可能是以牺牲一定的市场活力甚至公平为代价的。而着眼于更为长远的未来,无论是P2P行业还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其根本的出路不仅在于监管细则的不断完善,更在于征信体系的完善和社会信用文化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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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监管层坚持的是穿透式监管,不管是什么样的公司,只要是面向社会大众的金融服务,必然会有一个监管部门,如果不是P2P网贷平台,那么肯定也应该有相应的主管机构,肯定会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

  监管“不存在真空地带”

  多位业内人士此前预计,严格按照监管政策执行的话,将会有大量的P2P平台被淘汰。不过,面对严格的监管政策,有平台表示“我们不是P2P”,或者称“P2P只是我们很小的一块业务”。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就不断有P2P网贷平台开始转型,或者剥离理财端,或者向综合金融转型,还有的则表示自己是金融科技公司。那么,各种非P2P网贷平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就不在监管范围里面了吗?

  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记者表示,监管层之前就已经强调了要进行穿透式管理,要透过业务表面,去看业务实质是什么。比如,如果说自己是P2P网贷,那就是点对点,就需要受到网贷监管细则的监管;而如果是其他业务形态,则可能是对接其他监管部门。

  早在今年3月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就明确提出,对于互联网金融应该实施穿透式监管,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

  “只要从社会上拿钱,一定是要划到某一类的,有一个主管部门,不可能存在真空地带。”方颂认为,事实上,现在除了P2P强调备案管理以外,其他的金融业务形态都是要拿牌照的,如果没有牌照,又说(自己)不是P2P,那可能就会涉嫌非法集资。

  事实上,监管机构此前就对比较热的金融科技有过表态。一位央行相关人士7月2日在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高管系列培训(第二期)”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方面,应划清金融和Fintech(金融科技)的界限。Fintech不直接从事金融业务,主要与持牌机构合作。

  “如果说自己不是P2P网贷,又要去对接公众的资金,就只能去拿牌照了。”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认为。

  牌照价格水涨船高

  虽然监管细则近期才出台,但一些平台对互联网金融的布局早已有所准备。

  比如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人士就表示,公司的平台已经提前实现集团化运作,旗下有公司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且获得综合类牌照,已经成功备案多只产品,而且还即将获取公募基金销售牌照。

  事实上,随着行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这方面的意识已经越来越强,此前已经有平台获得相关的资质,比如金斧子此前获得第三方公募基金销售资格。

  不过,随着进入的机构越来越多,相应的牌照取得也没有以往那么容易。

  罗浩杰对记者表示,“之前的公募和私募基金销售牌照都还比较容易取得,但是去年监管趋严,现在这些牌照市场上叫价还挺高。”

  除了基金销售等牌照以外,在业内人士看来,金融资产交易所或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后或许会成为很多互联网金融追捧的对象。

  P2P网贷监管细则规定,P2P网贷平台不能做一些类资产证券化的债权转让。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要做这方面的业务,可以选择转战各地的资产交易中心,也会带动资产交易所的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