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报告编写要求 内部审计报告编写原则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即审计报告应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事项。……
内部审计报告编写要求
内部审计报告编写原则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即审计报告应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事项。审计依据、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以及由各种原因导致模棱两可,事实不清的问题都不应该在审计报告中评价。
重要性原则
审计报告应突出重点,以点采面,充分考虑审计风险水平,不遗漏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评价要围绕预定的审计目标开展,不可扩大审计范围。
简洁易懂原则
审计报告文字措辞要“明确、简练”。从内部审计报告的利用来看,“明确”是指写出的报告要让大多数人能看懂,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被审计单位一看就知道怎么做,“简练”是指内部审计报告一定要主次分明,繁简得体,能短则短,把主要方面讲清楚则可。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包含内容
1.审计概况
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2.审计依据
说明在审计过程中遵守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单位制定的制度等外部依据。
3.审计结论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结论要正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该肯定就肯定,该否定就否定,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掺杂任何个人意志。
4.审计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审计建议要确保可行性,不仅要体现一定的政策性和指导性,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同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否则被审计单位难以达到整改要求。
内部审计报告特点
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报告的作用,一份好的内审报告应具备一些基本的质量特征。即应当正确、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1.正确性。是指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都必须是正确的。
2.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报告应该是实事求是的,无偏见的,不失真的报告。审计报告所述内容,都应该经过取证,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特别是审查中的重大问题,都已根据具体的审计环境,进行了必要的测试;审计报告所作出的审计意见,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没有出于审计人员个人好恶而存在偏见的现象;审计报告应对审计中所发现的认可满意的业绩,如实地加以揭示,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揭示其真相,分析其原因。
3.完整性。是指审计报告是全面的报告,包括受托工作的目标,得到的结论、建议和行动计划。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编制,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不遗漏审计中的重大事项。
4.清晰性。是指审计报告易于理解和富有逻辑性。内部审计报告所表述的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意见,应力求语言清晰、观点清楚,尽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技术术语;报告中的各段内容,要层次分明,有逻辑联系。报告既要简明扼要、文字简练,又要完整地表达审计者的观点;防止空泛的议论和对琐事进行阐述,力避行文冗长费解。
5.及时性。是指审计报告要按审计计划及时编制发出,以及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6.建设性。是指报告能以其内容和论点帮助被审计单位,并能够引导其进行需要的改进。报告要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以发挥其对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建议是建立在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常称“审计发现”)和所作审计意见的基础之上,要求提出现有条件或改善现存的经营状况的措施和办法。建议可以是一般性的,也可以是具体的。例如,对于审计中所发现的有关资金、人才、物力资源利用中存在浪费或未予充分利用的潜力,应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而对一般性的问题,可只作进一步调查或研究的建议。
7.重要性。审计报告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