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留屯新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安置方案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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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留屯新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安置方案策划  南留屯新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安置方案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进行着城市化下的农村土地变革,面对现实的村民住房压力和新村建设的需要,大羊镇南留屯村在认真调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决定利用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启动社区建……

南留屯新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安置方案策划

  南留屯新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安置方案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进行着城市化下的农村土地变革,面对现实的村民住房压力和新村建设的需要,大羊镇南留屯村在认真调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决定利用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启动社区建设,探索偏远山区建设新农村社区的试点,这既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又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新社区的建设,村两委本着长远久治、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展开的原则,在新社区整体规划框架内自行进行农村小康楼的开发建设,划方进行,拆迁建设安置,改造一方完善一方,争取两年内全部完成拆迁安置。

  一期工程拆迁改造建设定于在现小学南部,西至西大路,**东排房边,共计拆迁32户,可新建小康楼50户。为确保拆迁补偿安置和新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则

  1、坚持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合法有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群众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益性的原则。高标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好居住、交通、就医、子女入学、购物消费、生态环境、饮水安全等问题。

  3、坚持社区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对被拆迁人集中进行住房安置,统一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房屋的拆迁补偿

  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办法。房屋的拆迁补偿由**县房管局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县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房屋的不同朝向、结构、成新进行评估确定。

  1、房屋产权调换: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拆除房屋的货币安置补偿款与回迁房屋的房款结算差价。

  2、按照山东省、**市关于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居民的实际情况,确定以现居住房屋均为一户一宅合法建设。

  3、对在一户一宅内使用面积内的地上附属物分主房、配房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分类高额补偿;对在一户一宅外多余宅基地上的附属物,确认为合法的旧房进行低价补偿。

  4、只对地上附属物进行补偿,土地仍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5、凡在强占的路边及村委会集体管理的'土地上栽植的树木等均不予补偿。

  6、旧房拆迁时,自签订合同始5天时间内,由各户自行清理地上附属物品,檩条、门窗、楼板等拆除物归个人所有;5日内不拆除的,由村委会集中拆除,拆除物归集体所有。

  7、对房屋产权有争议的,由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未果的,可依据法院判决书进行处理。拆迁期内未结论的,由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进行。

  三、拆迁期间补偿事项

  1、回迁安置的被拆迁人,在其拆迁的旧房补偿款拆迁时暂不支付,待新楼竣工验收并交付钥匙时,拆迁人与村两委据实结算差价。

  2、搬家费及拆迁期间租赁费。经村两委商议,拆迁户每户搬家费为1000元,拆迁建设期间每户在外租赁住房,每月补偿500元,租赁费的发放到交付新房日期为止,原则为3个月内。但拆迁片区内房屋现无人居住,在外已居住新房的户,按一户一宅规定,不发放租赁费。(有特殊情况的,由村两委商议讨论后再决定)。搬家费及拆迁期间租赁费在各户自行拆除旧房,由指挥部验收后,签订合同时付清。(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导致交房延期的,对超过3个月的部分延期租赁费,每月按500元实际过渡期据实补偿。)

  四、回迁安置办法

  根据规划,一期工程建设的拆迁户回迁安置在本方建设的社区楼内。新建楼房实现“水、电、路”三通,室内外粉刷及外墙面,厨房、卫生间部分墙面、水池、灶台、台板贴瓷砖,室内外水泥粉刷及台阶、下水道等全部工程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由南留屯村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回迁安置。

  (一)、回迁房的标准

  1、住宅楼:回迁安置的住宅楼户型设计约为140.01平方米、159.89平方米和173.65平方米(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三个标准,包括院墙大门。

  2、经营房:沿街经营房户型设计约为244.05平方米和258.68平方米(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两个标准,包括院墙大门。

  (二)回迁房的安置原则

  (1)住宅房的安置:拆迁户在回迁房一期户型内优先选择,选择140.01平方米的需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先期缴纳购置款2万元,159.89平方米和173.65平方米需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先期缴纳购置款3万元。购置款在支付房款中扣除,交房时据实结算。

  (2)经营房的安置:沿街楼房主要设计为底店上宅。选择244.05平方米和258.68平方米的住户需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先期缴纳购置款6万元。购置款在支付房款中扣除,交房时据实结算。选择临街经营房的住户,按住宅房购置每平方米价格的基础上以建设的新片区东西路路北每平方米增加400元,路南每平方米增加300元,小学对过第一户每平方米增加400元计算房屋购置款,南北路学校以西、校南路东最北户每平方米增加400元,其他临街经营房每平方米增加300元。

  (3)凡需安置的户,每户须到村委会预交购置款,并按交款先后排列顺序号。

  (4)由于建设的楼房较多,属本次拆迁外的本村居民也可参与本次购房,购房价格同上,但应优先有本次拆迁的居民户挑选楼房,不享受搬家费及拆迁期间租赁费。

  (三)挑选回迁房顺序号的确定

  1、挑选回迁房顺序号采取积分的形式,按积分由少到多的顺序依次选房。积分由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得分和缴纳先期购置款先后顺序得分两部分组成。

  2、积分的记分办法

  (1)签订拆迁协议的记分办法为:以签订拆迁协议顺序号为各户所得分,签订拆迁协议书的同时,向被拆迁人公布序号。

  (2)缴纳先期购置款的记分办法为:以到村委办公地点缴纳挑选户型的购置金的顺序号为该户的所得分。向交款人公布序号。

  3、回迁楼顺序号的确定:

  (1)以被拆迁人两部分得分之和,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2)挑选新楼房的顺序号,由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得分和缴纳先期购置款先后顺序得分两部分相加组成的顺序号,按号从少到多依次挑选。

  (3)得分相同时,抓阄确定。

  4、选择房号的时间,一律确定为安置楼竣工验收后。

  5、在取得新楼房序号后,必须在3日内缴纳剩余购房款(原房屋补偿款总价超出新房总价的,当场结清),然后交付该户新房钥匙。如在3日内不能交付的,村两委有权将此新房对外进行销售,所缴纳先期购置款不予退还。

  五、组织实施

  南留屯生态社区一期建设工程整个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大羊镇南留屯社区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大羊镇政府相关部门大力协助,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未涉及到的,由社区建设指挥部视具体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七、二期、三期建设工程执行以上方案。

  八、本方案由南留屯村两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