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指南 南京邮电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简称“南邮”(NJUPT),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京邮电……
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指南
南京邮电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简称“南邮”(NJUPT),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高考分数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制线,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2个B,必测科目成绩达到3A1B。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4、在科技创新、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并经所在中学推荐获得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
5、南京邮电大学中学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综合素质优秀、表现突出者。考生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邮寄书面材料:
①申请表;
②中学推荐信;
③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
于当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科(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条件,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学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3、初审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文化课考核及面试,具体考试要求、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4、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作为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本科一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省本科一批的省控线,我校即予录取。
1、符合报名条件第1、2、3条,我校在录取时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2、符合报名条件第4、5条,我校在录取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
四、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五、报名时间,网址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表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原件)。
③符合学科专长类、思想品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将获奖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符合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无需上传附加材料,高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思想品行类荣誉称号等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图片务必齐全、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审核。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兼传真)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210023)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5.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1:320693764;QQ群2:956108719
七、其他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调整。
2.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