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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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15篇【精华】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

门诊工作制度15篇【精华】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门诊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门诊工作制度1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传染病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置加标记。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防保科。

  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门诊工作制度2

  一、熟练掌握儿童常见心理行为疾病,充分了解正常认知和心理社会发展知识,以足以识别儿童正常或偏差行为。

  二、鉴别心理社会因素如何导致躯体症状以及如何初步治疗这些症状,同时了解如何以及何时转诊给其他更加专业的服务部门。当需要转诊时,给予协调服务。

  三、详细询问病史,重视儿童行为观察,保证足够的'就诊咨询时间。如需复诊,做好预约登记工作,并告知复诊时间。

  四、正确合理运用心理测验和量表加强主观问题的客观化,对心理测量结果的解释必须遵循相关的原则。

  五、采用多学科协作,家庭、学校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治疗手段,使儿童获得最全面和最合理的治疗。

  六、正确合理地运用精神药物对发育行为障碍儿童进行治疗。

门诊工作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门诊工作制度4

  为体现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对来院就诊的病人,实行接诊科室和接诊医师的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对门诊病人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场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收病员并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白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分流病人,组织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门诊工作制度5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工作制度6

  一、在门诊部的统一管理下,严格遵守门诊部工作制度和儿科门诊工作制度。

  二、按照儿科门诊常见病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根据患儿特点开展工作。履行与所聘职称相对应的岗位职责。不得推诿扯皮,贻误病人诊疗,引发医疗纠纷。

  三、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防止交叉感染。诊疗病人前后要按照手卫生规范,认真进行洗手和手卫生消毒。

  四、按照门诊部工作制度,参与门诊部各管理小组的.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经常与组长进行交流沟通和汇报工作进程。

  五、积极参加门诊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注重医患沟通与交流,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健康教育,保护患者隐私。按照医德规范为患者服务。

  七、积极完成门诊日志及各项记录统计工作。

  八、认真完成领导及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门诊工作制度7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控烟工作,巩固控烟成果,全方位促进无烟医院活动,保障“创建无烟医院”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人群

  1、重点干预对象:临床医生、重点考虑外科、公共卫生科、行政办公区等。

  2、一般干预对象:全院职工

  3、宣传覆盖对象:病人及病人家属

  二、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措施及方法

  1、医院戒烟门诊设在住院部内儿科,内儿科主任任戒烟门诊总负责人,其他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本科室控烟工作第一负责人,协助总负责人做好全院戒烟工作。

  2、控烟措施及方法

  (1)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发现他人吸烟要主动劝阻。

  (2)院内所有的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对吸烟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3)对医院吸烟的职工、病人及家属进行管理,做好吸烟危害与戒烟益处宣传,指导患者戒烟并正确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4)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5)落实科室无烟环境,看到烟头主动拾捡

  (6)向医务人员发放戒烟宣传材料;

  (7)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8)戒烟门诊有专门的医生24小时值守、服务,保持咨询电话24小时畅通。向患者、家属或来访者做好吸烟危害与戒烟益处宣传。

门诊工作制度8

  一、初次来门诊的医师,应到门诊办公室签名留样。

  二、应按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三、诊病时,要求病人持有病历,并在病历上作好记录。诊断后,将病历交给病人保存。

  四、开处方及填写各种检查单时,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

  五、出具病假证明时必须按下列要求:

  1、按病情需要开病假,病假最长不能超过一月。

  2、病假证明上要写明诊断,应是医师本人亲自诊治的病人,不能开人情假。

  3、病假证明日期应写证明当日的日期,不能填写已过期或未来日期。

  4、对于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要持有单位或有关部门介绍信,经过会诊,由主治医师出具证明。

  5、当天在门诊上班的医师才有权出具病假证明。

  六、如果医师因病、事假或休假不能上门诊,应提前一天通知所在科室有关人员,提前通知挂号室。

  七、实习医师所开处方及病假证明必须经过带教医师检查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八、不开外购处方。如确属病情需要,向病人说明由其单位解决。外购处方门诊办公室一律不予盖章。

门诊工作制度9

  1、熟练掌握儿童常见心理行为疾病,充分了解正常认知和心理社会发展知识,以足以识别儿童正常或偏差行为。

  2、鉴别心理社会因素如何导致躯体症状以及如何初步治疗这些症状,同时了解如何以及何时转诊给其他更加专业的服务部门。当需要转诊时,给予协调服务。

  3、详细询问病史,重视儿童行为观察,保证足够的就诊咨询时间。如需复诊,做好预约登记工作,并告知复诊时间。

  4、正确合理运用心理测验和量表加强主观问题的客观化,对心理测量结果的解释必须遵循相关的`原则。

  5、采用多学科协作,家庭、学校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治疗手段,使儿童获得最全面和最合理的治疗。

  6、正确合理地运用精神药物对发育行为障碍儿童进行治疗。

门诊工作制度10

  为了优化门诊就诊流程,缓解病人多处排长队等候的现象,我院采取以下措施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一、门诊及急诊大厅公示:告知病人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实行分开挂号、收费,以分流病人。

  二、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让患者选择预约就诊,缩短等候时间。

  三、门急诊诊、挂号收费窗口,检验科、西药房、影像科24小时值班。

  四、各医技科室高峰时段实行弹性排班,分流病人,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五、服务台设立导医服务,门诊各楼层标示醒目,减少患者因寻找而浪费时间。

  六、门诊部各诊室实行无节假日门诊,普通门诊正常开放,为患者提供方便。

  七、通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门诊服务。努力争取添置自动挂号机等设备,逐步创造条件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门诊工作制度11

  1. 树立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的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2. 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他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登记。

  3.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在该诊室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期间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漏报一个病人,不错报一个病人,不感染一个医务人员”。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注意留观。

  4. 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5. 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对诊室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保持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

  6. 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制度,按防护要求着装,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隔离服、工作帽、12层口罩、防护眼镜、鞋套。离开发热门诊时应按相关隔离要求办理。 避免感染。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7. 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8. 全面系统的检查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如符合卫生发布的“发热类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和疑似、病人诊断标准的要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逐级准时上报。及时果断处理。

门诊工作制度12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门诊工作制度13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 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

  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四、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2人以上签名。

  五、健康查体者,由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六、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七、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八、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九、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门诊病历制度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

  二、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三、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四、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五、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六、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七、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门诊工作制度14

  1.门急诊抢救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立即组织和指挥值班护士进行抢救。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遇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和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2.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3.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配血、止血等。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治。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护理人员执行口头遗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6.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7.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负责人讲明病情,以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8.抢救结束,医护人员要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门诊工作制度15

  1、制定孕前、孕产期、哺乳期膳食指南和饮食原则。

  2、制定营养门诊宣教制度、利用宣传展板、知识讲座、现场指导多种形式在人群中开展围产期营养保健知识宣传和咨询指导。

  3、建立孕妇营养信息档,利用营养软件开展围产期营养,估和咨询指导。

  4、为围产期妇女提供体格评价、膳食调查、膳食评价制定个体化膳食计划和食谱。

  5、为妊娠合并症及体质指数异常妇女提供营养评估管理、开展临床营养治疗并进行定期随访追踪评价。

  6、做好围产期营养信息管理资料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7、有计划开展人群营养状况或膳食结构调查、建立各类人群营养数据库、开展科研和其他人群的临床营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