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送王大校书》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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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浩然《送王大校书》鉴赏  《送王大校书》作品介绍  《送王大校书》的作者是孟浩然,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0卷第54首。  《送王大校书》原文  送王大校书  作者:唐孟浩然  导漾自嶓冢,东流为汉川。  维桑君有意,解缆我开筵。  云雨从兹别,林端意渺然。……

孟浩然《送王大校书》鉴赏

  《送王大校书》作品介绍

  《送王大校书》的作者是孟浩然,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0卷第54首。

  《送王大校书》原文

  送王大校书

  作者:唐·孟浩然

  导漾自嶓冢,东流为汉川。

  维桑君有意,解缆我开筵。

  云雨从兹别,林端意渺然。

  尺书能不吝,时望鲤鱼传。

  《送王大校书》注释

  ①王大校书:即王昌龄。据诗中“维桑”二句,可知昌龄此行乃还乡,浩然在家乡襄阳设筵送行。

  ②嶓冢:山名,在今陕西宁强县北,汉水(东汉水)发源于此。《书·禹贡》:“嶓冢导漾,东流为han。”

  ③维桑:指故乡。

  ④解缆:可见昌龄此行系走水路。昌龄家在灞陵西、蓝田下(见其有关诗作及《唐才子传校笺·王昌龄》),故逆汉水上行,即可到家。

  ⑤鲤鱼:指书信。

  《送王大校书》作者介绍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孟子第33代。本名不详(一说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

  孟浩然是唐代第一个倾大力写作山水诗的诗人。他主要写山水诗,是山水田园诗派代表之一,他前期主要写政治诗与边塞游侠诗,后期主要写山水诗。其诗今存二百余首,大部分是他在漫游途中写下的山水行旅诗,也有他在登临游览家乡一带的万山、岘山和鹿门山时所写的遣兴之作。还有少数诗篇是写田园村居生活的。诗中取材的地域范围相当广大。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

  《送王大校书》繁体对照

  全唐詩卷160_54送王大校書孟浩然

  導漾自嶓冢,東流爲漢川。

  維桑君有意,解纜我開筵。

  雲雨從茲別,林端意渺然。

  尺書能不吝,時望鯉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