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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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欢迎大家分享。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1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县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业务管理和指导中心,依托县、乡、村综合性医疗机构为服务实体,有效开展麻风病监测、病人管理、社会宣传、提供就近医疗救助和康复等服务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进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进程,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服务均等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指标

  1.乡镇卫生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常住人口的三万分之一、县第一人民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2例、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1例;

  2.执行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100%;

  3.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存活者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4.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覆盖率90%以上;

  5.村医培训覆盖率90%以上;

  6.麻风残疾者乡村医生康复训练指导率90%以上;

  7.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90%以上;

  8.年内县疾控中心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麻风防治信息一篇,完成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

  县疾控中心提供历史病人登记信息,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现症病人及治愈存活者进行走访调查,建立《麻风病患者及其治愈存活者健康档案》(附件1)。对已经建档的患者,要通过随访,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反映并满足病人的实际健康需求。

  (二)麻风病监测

  落实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风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二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综合性医疗机构督导和对其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三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麻风疑似病例在一周内核实诊断制度;四是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病的医务人员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各医疗机构通过日常门诊和对麻风治愈者及现症病人密切接触者随访,以及云、贵、川等高流行省份外来人口的门诊体检,主动发现麻风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登记《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登记表》(附件2),填写《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转诊单》(附件3)转诊至县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三)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管理

  1.现症麻风病人管理工作。有现症病人的乡镇、街道的村医对现症麻风病人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访视,特别是病人服用抗麻风药物的1-3个月内,协助县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做好病人的用药管理,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毒副反应等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现和报告工作。

  2.麻风治愈者随访管理工作。村医对本村现存活无残疾麻风治愈者进行每半年1次随访检查,填写《麻风病治愈者随访记录表》(附件4),了解其生活及医疗需求。

  (四)畸残及医疗康复服务

  乡村医生对有康复需求的麻风残疾者,有针对性地给予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专业机构发放溃疡换药包、防护鞋等物品;对有较重其他疾病及较特殊困难者,通过争取乡镇及村支持,给予适当关怀和照顾。对身患其他疾病的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村医根据病人的病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或转诊建议,使患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21日):县卫计委组织召开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启动工作会议,签定责任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以及防治知识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要求成立本单位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9月底):各乡(镇)卫生院于5月31日前对所辖乡(镇)村医进行培训,并开展麻风病知识宣传,《麻风病早知道》张贴到相关科室和每个村卫生室。6月至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

  (三)评估阶段(7月中旬、10月中旬):县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并抽查一定比例调查对象进行复查。年度考核结束后,县疾控中心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汇总上报,召开项目总结会,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消除群众疑虑。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利用《麻风病早知道》等宣传材料向群众开展麻风病症状以及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等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报病能力。村医针对麻风患者存在的畸残、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等健康问题给予相应的咨询和转诊建议。

  (二)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成项目进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上报任务。

  (三)政策支持,保障患者权益。

  一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将特困麻风病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户对象,确保其基本生活;二是将麻风残疾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其医疗得到基本保障;三是不得排斥、拒诊拒治、推诿麻风病患者,充分保障麻风病人的其他医疗就医权益,形成医防结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2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3

  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张邦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按年度组织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发改部门: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划和要求支持有关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麻风病患者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麻风病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工作。

  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助工作;为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和村外孤、残、老麻风康复者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将居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纳入城镇低保,散居在麻风村(院)外的麻风病畸残康复者和麻风病现症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门:要将麻风村(院)的运转经费、住麻风病村(院)康复者的生活和医疗等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将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让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病有所医。

  宣传部门:每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等公众媒体开展30次以上的麻风防治知识公益宣传。

  卫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层层签订市、乡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继续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防治经费。稳定防治队伍,保障县级防治专业机构人员数量,加强麻风病防治科人员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负责1个乡(镇)的标准配置麻风病防治科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麻风病治愈者随访,家属健康检查,在10年内麻风病疫村组织开展皮肤健康体检,做好麻风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麻风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康复率。

  残疾人联合会:为所有麻风病II级以上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安装假肢、矫形器,发放轮椅、拐杖,及时维护和更换。

  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款物,开展对麻风病患者慰问等人道救助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将辖区内麻风病贫困人群纳入低保,解决因疾病、孤寡、残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养老问题。组织乡、村广播站(室)开展麻风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文山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风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xx年6月向州级申报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20xx年10月前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纳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居住条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假肢安装、肢具维护、子女入学和畸残康复等社会民生问题,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生存、生活质量,消除社会歧视。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达标验收及终期评估。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方案》(云卫疾控发〔20xx〕5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向州卫生计生委申请达标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国家、省级安排开展终期评估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级组织的终期评估。

  3.责任追究。对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市消除麻风危害进程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问责。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4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监测和促进疫情处置能力。特制定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xx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

  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

  进程报告:

  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

  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

  ③资源使用情况。

  结案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

  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

  ③评价措施效果;

  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

  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xx〕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4.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分析。于20xx年3月前完成20xx年辖区内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5

  20xx年1月30日是第x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xx届“中国麻风节”。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危害成果,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关爱麻风患者,消除社会歧视,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联合开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主题为

  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进一步降低局部地区麻风病流行水平。关心关爱麻风病患者,消除社会歧视,提高广大群众对麻风病的认知和关注度。

  二、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推动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携手做好麻风病防控、患者关怀等工作。落实密切接触者检查、皮肤科筛查、治愈者复查等措施,及早发现患者,为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提供规范诊疗服务。开展畸残预防与康复服务,对麻风畸残者按规定落实有关保障政策。做好麻风病患者群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患者要做好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发生疫情时要关心关爱麻风病患者,确保提供有效诊疗服务。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麻风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制定适合本地的麻风病健康教育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影响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认知,营造关爱、尊重麻风病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级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有关机构、团体,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细化措施,为麻风病孤老者、畸残者、流动人口麻风病患者等,进行精准关爱和帮助。关心慰问一线麻风病防治工作者,进一步激发其从事麻风病防治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相关要求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红十字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麻风病日系列活动。麻风病日主题海报由中国疾控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统一设计印发。请各地及时总结与评估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与效果,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于20xx年2月26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6

  20xx年1月27日是第x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xx届“中国麻风节”。为进一步消除麻风病危害,倡导全社会关注,提升全民防治麻风病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公众正确认识麻风病及其危害,掌握基本防治知识,树立“早诊早治预防畸残”的防治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麻风病人群、关爱麻风病致残者,消除误区、消除歧视,帮助康复。

  二、活动内容

  (一)形成各方共同防治麻风病的良好氛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中国麻风节”期间,围绕宣传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活动影响力。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了解麻风病防治知识、关爱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要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为目标,加强对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升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及传播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的能力,及早发现患者,消除传染源,减少畸残的发生。

  (二)积极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制订宣传方案,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认知程度,消除歧视和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积极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优势,通过播放宣传片、刊发专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鼓励麻风病治愈者参与宣传,以真实事例消除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误区。坚持正面报道,大力宣传各地麻风病防治成就、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精准帮扶麻风病受累者。认真履行职责,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深入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家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走访活动,了解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在医疗、康复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助力精准帮扶。对于少数无家可归、生活难以自理的重症残疾麻风受累者,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汇总上报到区卫计局疾控科,局里联系费县麻风村安排入住事宜。

  三、其他事项

  (一)围绕今年主题和社会关切,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麻风节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结束后,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整理有关活动情况,形成总结,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照片(包括电子版)报送至区疾控中心皮肤性病防制科。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7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为确保20xx年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弥勒市20xx年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山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争取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两级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覆盖率达100%。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7%以上。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在有麻风病现症患者和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6.由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所属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普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9.加大可疑麻风病线索的搜索与上报,以镇为单位不低于40条,其中重点疫村乡村医生线索转诊上报每年不低于4条。

  三、实施时间

  20xx年4月至6月。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东山卫生院、东山中学、东山中心校、东山派出所、东山镇财政所、东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宣传办和各村委会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运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东山卫生院,由杨永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除麻风运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对我镇消除麻风运动的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与支持、人员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事务的处理。

  五、实施与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市级安排,20xx年4月2日前,东山镇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会,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完成镇村干部、各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20xx年4月6日前,各村委会、各单位采取宣传单(册)、标语、墙报、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运动”家喻户晓,并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三)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20xx年6月10日前,对重点疫村开展村民普查工作、历史疫村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接触者检查、非疫村调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1.相关调查

  (1)接触者检查: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

  (2)历史疫村普查:通过召开村委会、村小组长及乡村医生会议、培训,开展以户为单位的乡村医生入户普查登记等方式,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调查工作结束后,由乡村医生收集调查表。

  (3)重点疫村普查: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所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卫生院,由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线索信息上报、患者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4.相关表册上报

  弥政办发﹝20xx﹞31号文件附件1-9由卫生院负责按相关要求填报。

  (四)其他工作(6月11日至年底)

  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8

  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xxxx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xxxx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xxxx〕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xxxx年1月26日至31日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卫健局、县发改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xxxx年)终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那卫健发[xxxx]109号)要求,及时完成部门自评工作,及时将《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xxxx—xxxx年)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指标统计表》纸质盖章后交到县疾控中心备查。继续加强多部门合作,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麻风病患者发现工作,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补齐短板。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识和关注度。

  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单位于xxxx年1月26日上午九时在县武装部旧址门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注重活动实效,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知和关注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县卫健局安排城厢镇卫生院做好宣传场地的准备工作,负责通知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参加宣传活动,做好相关单位的台签

  2.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在麻风病宣传活动期间,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麻风病防治宣传标语(内容:①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②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3.县疾控中心做好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准备。一是宣传主题的横幅(内容: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二是咨询台横幅(内容:xx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三是准备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四是麻风病防治成就展板、麻风病防治宣传栏。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县卫健局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深入有麻风病现症病例和愈后存活者的百都、百省、坡荷、德隆等乡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7名麻风病受累者进行走访慰问,实地解决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实际困难问题,落实麻风病畸残者保障和救助政策。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策划慰问活动,制作“xx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活动”横幅,要求在1月25日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并协助县卫健局于1月27-29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四)宣传报道。

  县卫健局负责联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关注度,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弘扬正能量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于2月4日前将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的材料发到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完成活动情况总结,并于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图片资料一并报送县卫健局审核后于8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皮防院。

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9篇)9

  根据《“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xx〕33号)、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赣市卫计疾控字〔20xx〕61号)精神,结合我县麻风病流行现状和防治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防治现状

  建国60多年来,经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麻风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麻风病发现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麻风病在我县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xx年底,全县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493例,未愈死亡、外迁、失访124例,复发病例18例,共治愈患者387例。现有治愈存活者60人,治愈存活者中有20%存在不同程度的可见畸残。现有现症病人3例,其中20xx年新发1例、20xx年发现2例,我县被列为全市麻风病次重点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依然严峻。

  全县麻风病流行乡镇分为二类:一是重点乡镇,为庄埠、永隆、右水等3个乡镇;二是其它乡镇,为发病率较低的其他乡镇。

  二、指导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危害,共创一个没有麻风病的世界。

  三、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麻风病患病率继续控制在0.1/10万以下,新发麻风病患者中Ⅱ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二)工作指标

  20xx—20xx年期间,全县必须保持以下指标:

  ——麻风病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

  ——麻风病患者开展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率达到95%以上。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到20xx年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长期在2年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80%。

  ——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

  ——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四、防治措施

  (一)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

  1、对新发病例应开展疫点调查。县皮肤病防治所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一次随防检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开展皮肤病症状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2、建立症状监测体系。保障麻风病防治的可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监测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见附件1),及时填写上报可疑症状病例转诊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患者到县皮肤病防治所做进一步检查,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季度及年度汇总表(季报表见附件3,年度汇报表见附件4);县皮肤病防治所负责对麻风病可疑病例的确诊和排除,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3、建立和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的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根据报病奖励办法和规定,予以奖励。

  (二)强化麻风病治疗与管理

  1、对在治疗期间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要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和疗效观察,就用药和症状改善情况进行再核实,及时发现、处理严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按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2、对完成规定疗程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随访,对达到临床判愈条件者应及时判愈。

  3、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患者,及时报告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由市皮肤病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价和处理,县皮肤病防治所安排人员跟踪随访。

  4、对有手术适应症的麻风病畸残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及时上报,联系赣州市皮肤病医院适时对其免费实施畸残矫治手术。

  (三)加强宣传,消除社会歧视

  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了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5)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健康教育促进手段,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社会歧视。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皮肤病防治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方案,于20xx年前完成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机制。由县卫计委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协调工作会议,通报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大防治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将麻风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切实落实右水麻风康复村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为麻风病现症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事业。

  (三)加强防治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师、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的防治技术培训,重点乡镇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四)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县皮肤病防治所应积极主动选送医务人员到省、市皮肤病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加强实验室及“医联体”建设,努力提升皮肤病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参与患者发现,健康教育等工作。

  六、督导与评估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县卫计委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县卫计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