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学指南》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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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学指南》原文  《吏学指南》  吏学指南  元代官吏从政知识入门书。又称《习吏幼学指南》。八卷。占元徐元瑞著。  【作者简介】  徐元瑞(生平不详),吴郡(今江苏苏州)人。成书于大德五年(1301)。  【书籍简介】  《吏学指南》共九十一条。每卷所含条数不……

《吏学指南》原文

  《吏学指南》

  吏学指南

  元代官吏从政知识入门书。又称《习吏幼学指南》。八卷。占元徐元瑞著。

  【作者简介】

  徐元瑞(生平不详),吴郡(今江苏苏州)人。成书于大德五年(1301)。

  【书籍简介】

  《吏学指南》共九十一条。每卷所含条数不等,少则四条,多则十九条。如卷四共五条,讲述五个问题,分别为赃私、首过、法例、条贯、四罪五刑。每条下罗列与之有关的内容,如“法例”条中含有刑法、典刑、刑罚、三尺法、条例、断例、令申、大扎撒、酌古准今、行事举例、舞文弄法、刑统和金科玉条等。此书对这些所涉及的.内容或阐述己见,或证以他书,加以解释。如释“条例”引《字宝》云:“一律相比也。”对“令甲”则引颜师古曰:“令甲令乙,若今之第一第二篇也。”经过这样的解释,明确了各个问题的真正含义,阅者便能一目了然。

  元代人重吏,因为它是人仕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为吏又须习知法令。作者在《习吏幼学指南序》中称:“欲治必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其编纂此书的目的,在于为希望入仕做官的人提供一本有关知识的入门书,故其内容并不深奥。后来有不少人,都把此书作为学习从政和法律的基础读物,认为“吏人以法律为师,非法律则吏无所守。然律之名义,不学则不知也:不知则冥行而索途,奚可哉”!学习此书“可以知厥名义,而进于法律,以为政焉”。(《吏学指南序》)而其中保存的一些材料,对手今天研究元史,特别是元代法制史,也有相当参考价值。

  【原文】

  现存刻本主要有明刊的《居家必用事类全集》本和日本、朝鲜刻本。1951年日本东京东洋史研究会曾以明刊本为底本参校日本、朝鲜刻本,出一油印本,有不少错字。浙江古籍出版社于1988年出版了由杨讷点校的《吏学指南》,可以说是目前能见到的最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