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南方楚国的特殊官制 楚国大约在西周初期正式立国。由于楚国历史悠久,国力强大,文化发达,所以在南方自成一大政治文化的中心,它不但在生活习俗、语言传统与中原各诸侯国有一定差异,而且在政治机构、职官分设上也都自成一系统,与中原各国有所不同。一、特殊……
历史典故:南方楚国的特殊官制
楚国大约在西周初期正式立国。由于楚国历史悠久,国力强大,文化发达,所以在南方自成一大政治文化的中心,它不但在生活习俗、语言传统与中原各诸侯国有一定差异,而且在政治机构、职官分设上也都自成一系统,与中原各国有所不同。一、特殊的爵制
楚国的爵秩制度,没有中原侯国的卿、大夫等名称。在春秋三传中,未见楚国有卿的记载,只是大夫偶有出现。《穀梁传·僖公四年》明确说“楚无大夫”,而《公羊传》则在文公九年(前618年)说“楚始有大夫”。这大概只是模仿中原国家爵秩的名称而已,其实与中原的卿、大夫等级不相同。
楚国自己的爵秩是战国时期出现的,最尊贵的爵位是通侯、执珪。《吕氏春秋·异宝篇》说:楚国通缉伍员时曾宣布奖励办法:“得五(伍)员者,爵执珪、禄万担、金千镒。”《战国策·齐策二》记载:齐王使者陈轸问楚将昭阳:“楚之法,覆军杀将,其官爵何也?”昭阳说:“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珪”《战国策·东周策》记载秦攻宜阳,赵累对周君说:“君谓景翠曰:‘公爵为执珪、官为柱国,战而胜,则无加焉矣;不胜,则死’。”这些记载都说明执珪是楚国最高的爵位。又据《战国策·楚策一》说,楚怀王十六年(前313年),楚与秦战于汉中,楚国的“通侯、执珪死者七十余人。在一次战役中就死了七十多个通侯、执珪,可见楚国的最高爵位的授予没有受人数的限制。楚国的爵秩制不象中原各国那种贵族世袭制,而是一种军功性质的爵制。上述昭阳回答陈轸破军杀将而封官爵之事,就可证明这一点。楚国的官爵为什么与中原各国不同呢?《史记·楚世家》记载熊渠的一句话:“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说明楚国地处江汉以南,生活习惯都有自己的特点。楚国官爵名称虽然不同于中原,但在职官的分设上又与中原各国大致相同,也是分成中央和地方两级政权机构。二、中央官
楚国中央政权的职官,在春秋早期只有莫敖这一官称,《淮南子·修务训》有“莫嚣大心”。莫嚣就是莫敖。这时期的莫敖,大概相当于大司马的职称。楚武王四十二年,莫敖屈瑕带兵伐罗,因骄纵轻敌,打了败仗、畏罪自杀,自此以后,莫敖的地位开始下降。楚国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莫敖的地位降至左司马以下。《左传·庄公四年》载,楚武王领兵攻打随国,病死路上,“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这时的莫敖地位已在令尹之下了,《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楚康王任命职官时,以“公子午为令尹,公子罢戎为右君,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橐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屈到为莫敖。”莫敖已降到第六位了。《战国策·楚策一》载楚威王问莫敖子华:“有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爱社稷者乎?”子华历举楚国不谋私利,竭诚为国的优秀执政官。可见子华对楚国历史是非常熟悉的。这是战国中期的事。这时的莫敖似乎已不掌实权,只备王顾问的闲职而已。代替莫敖执政的是令尹。
“令尹”这一官称首见于庄公四年(前690年),为楚武王五十一年设置。《史记·楚世家》载,陈轸对昭阳说:“令君已为令尹矣,此国冠之上。”可见令尹这个官是楚国最高级的官称。此后,令尹以次相授,至战国时还保存这个官名。《淮南子·道应篇》、《说苑·指武篇》都记载了吴起官至令尹,而《史记·吴起列传》则称吴起“相楚”。此外《史记·楚世家》说:“考烈王以左徒为尹令,封以吴,号春申君”。《春申君列传《说:“考烈王元年,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这是以楚官制比拟中原官制,说明了楚令尹相当于中原官制的相。《韩非子·存韩篇》载李斯上韩王书说:“杜仓相秦,起兵发将,以报天下之怨而先攻荆,荆令尹患之。”这件事已在战国末年,此时楚国的执政官还是令尹。令尹入治民政,出为将帅,掌握了全国的军政大权。楚国令尹可以考查到出身的人,除了楚文王时的彭仲爽是申国人,楚悼王时的吴起是魏国人之外,其他都是王族子孙。令尹虽是高官贵臣,权倾内外,但一旦犯罪,也一体诛戮,不在法外,不可宽宥。如子玉因兵败城濮而被杀,子上因回避与晋军交战而被杀,子辛因贪财好利而被杀,子南因权势过大而被杀,子重因轻吴而失败,虽未被杀,但自知有罪,忧虑而死。
令尹的辅助是左、右尹。这官名在随县曾侯乙墓中出土的战国初年竹简有了记载。令尹之下是司马,《左传·襄公三十年》说:“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也。”可见司马在楚国权位也是很重的。司马这一官称在楚国出现较晚,楚成王三十三年(前634年)司马子西领兵伐宋,这是第一次在楚国出现这个官称,可能受到中原国家影响才设置的,司马主管军事,战时带兵打仗,平时掌管军赋和军队装备。楚庄王时,令尹屈建曾使司马掩整顿全国军赋,清点仓库武器数量,掩便对国土重新进行丈量,按土质地形不同分为九等,依其收入情况,定出全国可出战车、战马及各种兵器数量,然后上报给令尹屈建。丈量土地、制定赋税,这在中原诸国是司空的职责,而楚归于司马。所以楚国没有司空这一官称。
左徒是战国中期以后才出现的,其地位相当重要,伟大爱国诗人屈原,在楚怀王时官居左徒。他“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受到怀王的信任,权重一时。考烈王时,黄歇由左徒升为令尹,封于吴,号为春申君。左徒这个官称的来源可能与司徒这一官称有关。春秋时楚国本有司徒,掌管民工徒役。楚国设官时常在一官之下设左右两个助手。“左徒”或许就是司徒的助手。楚人有尚左的习掼,所以到战国时左徒地位上升而成为要职。司徒在中原各国都是高官要职,如鲁国季孙氏为司徒,长期控制鲁国大权。楚国左徒屈原、黄歇的地位,与中原各国司徒大致相当,这反映了战国时期楚国的官制有逐渐靠近中原各国的趋势。
司败,掌管刑罚狱讼的官称。《左传·文公十年》,城濮之战后,子西曰:“臣免于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于司败也。”《论语·述而》云:“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左传·定公三年》云:“子常归唐侯,自拘于司败。”可见,楚、陈、唐三国都有司败这一官称。“臣归死于司败”与襄公三年晋魏绛曰:“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文意相同,可见司败即中原各国的司寇。以上所述是中央的政务官,还有一些是属于事务性质的职官,主要是指在国君周围为楚王服役的官吏。这类官吏的设置大致与中原各国相同。
师、太师,是负责对王子管教的职官。楚穆王为太子时,他的师傅是潘崇。穆王即位后,就尊潘崇为太师。太师本无实权,潘崇因帮穆王出谋献策,对穆王上台起了重要作用。穆王为了感谢他,就让他掌管王宫的警卫。官为“环列之尹”。屈原曾担任过的“三闾大夫”,这是中原各国所没有的,是楚国特有的职官名称,掌管王族昭、景、屈三姓子弟的教育。这与晋国的公族大夫专掌对卿族子弟管教的职能相同。
史官称左史,《左传·昭公十二年》载:“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这个官称与中原御史的职能相似。
专司占卜吉凶的官称卜尹,也称卜师,是大夫一级的官称。《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楚平王对帮他夺得王位有功的人进行封赏时说:“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楚国官称以“尹”为名的极多,除政务官令尹,左右尹外,还有乐尹、宫厩尹、芋尹、陵尹、清尹、连尹,等等,这些“尹”前一、二字,当是指掌管的事务或地点。如观从受命的卜尹,就是掌管占卜的事务官。又如楚昭王时钟建为乐尹,就是掌管殿廷乐律的官员。宫厩尹就是为楚王掌管养马之事。楚国中央事务官中还有一种管理后宫的官,称为司宫,由阉人充任。《左传·昭公五年》记载:公元前537年,晋韩起、叔向到楚国送女,楚灵王想侮辱晋国,“朝其大夫,曰:‘晋、吾仇敌也,苟得志焉,无恤其他。今其来者,上卿上大夫也。若吾以韩起为阍,以羊舌肸(叔向)为司宫,足以辱晋,吾亦得志矣,可乎?”灵王想对叔向加以宫刑,让他作司官之官。灵王的荒谬主张遭到群臣竭力反对才作罢。三、郡县制的建立和地方政权的职官
楚国是最早设县的国家之一,在春秋初期就把兼并得到的地方建立县,春秋中期以后,新建的县就逐渐多起来。春秋末年,中原的晋国在推行县制后又设立郡。战国时楚效法三晋,也建立郡。《战国策·楚策》云:新城公大说,乃为具驷马乘车五百金之楚。城浑得之,遂南交于楚,楚王果以新城为主郡。《史记·樗里子甘茂传》记载,楚怀王想以甘茂为相而问于范蜎,范蜎回答怀王的话有一句说:“故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史记·楚世家》记载,公元前276年楚曾经“复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拒秦”。《史记·春申君列传》记载,前248年,黄歇以“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可见楚在战国中期以后,为应付封建兼并战争而在强国交界处设立了不少郡。
县的长官称县公,《左传·宣公十一年》载,楚庄王责备申叔时说:“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可见春秋时期楚初建县,就以县公为一县之长官,后来也有称县尹或县大夫的,其下设县司马,掌一县之武装力量,有如后世的县尉。《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楚平王想杀太子建,就派城父司马奋扬去执行刺杀任务,就是因为司马是执掌兵权的武职官。
楚国县的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免,一县的军事力量和财政收入由中央统一控制,遇有对外作战,县军队由中央统一调动。
到战国时,楚国模仿中原的地方建制,在县上设郡一级,郡的长官由中央派遣武官镇守。如《战国策·楚策二》载,楚大司马昭常防守楚的东地边郡时,曾对齐使者说:“我典守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之六十,三十余万。”县的长官称令,这是秦在商鞅变法时所设置的官称。县的长官由中央任免。《史记·春申君列传》说:春申君为令尹时,曾任命当时著名的学者荀子为兰陵县令。
在县的下面,还有更低一级的乡里组织。战国后期,楚国有个隐士名叫鹖冠子,他曾设计了一套五家为伍,十伍为里,四里为扁,十扁为乡,五乡为县,十县为郡的地方组织系统。但这套系统不见于楚国的文献记载,未能说明其实施情况,或许只是个人的设想而已。
总之,东周时期官制的变化,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由王宫大臣及臣仆式的官吏,向司民、司军、司政的官吏的转变,最突出的是司徒、司马、司空“三司”官逐渐受到重视。春秋时期,王宫中首领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如僖公九年(前651年),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朝把祭肉赐给齐桓公;隐公十一年(前712年)鲁国“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鲁国本无太宰官,而羽父求“太宰”的意思是想得到最高的执政官。这都可以看出春秋初期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春秋中期,太宰(冢宰)有如后世的“三公”,仅仅是一种尊称,无实际权力,地位已经下降了。如成公十年(前581年)楚太宰子商,仅是一般使者,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宋向带为太宰,位在六卿之外,襄公十一年(前562年)郑太宰石,仅充副使出使楚国。但是吴国较后进,所以太宰之职尚居国政之重要地位。至战国,中原各国先后置相为执政官,太宰之称渐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