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雅舍谈吃》散文集:《圆桌与筷子》 引导语:读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大家学习到哪些知识呢?下面是小编整理其中的《圆桌与筷子》原文,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我听人说起一个笑话。一个中国人向外国人夸说中国的伟大,圆餐桌的直径可以大到几乎一丈开外。外国人说:……
梁实秋《雅舍谈吃》散文集:《圆桌与筷子》
引导语:读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大家学习到哪些知识呢?下面是小编整理其中的《圆桌与筷子》原文,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我听人说起一个笑话。一个中国人向外国人夸说中国的伟大,圆餐桌的直径可以大到几乎一丈开外。外国人说:“那么你们的筷子有多长呢?”“六、七尺长。”“那样长的筷子,如何能夹起菜来送到自己嘴里呢?”“我们最重礼让,是用筷子夹菜给坐在对面的人吃。”
大圆桌我是看见过的,不是加盖上去的圆桌面,是订制的大型圆餐桌,周遭至少可以坐二十四个人,宽宽绰绰的一点也不挤,绝无“菜碗常需头上过,酒壶频向耳旁洒”的现象。桌面上有个大转盘(英语名为懒苏珊),转盘有自动旋转的装置,主人按钮就会不急不徐的转。转盘上每菜两大盘,客人不需等待旋转一周即可伸手取食。这样大的圆桌有一个缺点,除了左右邻座之外,彼此相隔甚远,不便攀谈,但是这缺点也许正是优点,不必没话找话,大可埋头猛吃。作食不语状。
我们的传统餐桌本是方的,所谓八仙桌,往日喜庆宴会都是用方桌,通常一席六个座位,有时下手添个长凳打横,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加上一个圆桌面。园上餐桌也是方的。方桌折角打开变成圆桌,(英语所谓信封桌),好像是比较晚近的事了。
许多人团聚在一起吃饭,尤其是讲究吃的东西要烫嘴热,当然以圆桌为宜,把食物放在桌中央,由中央到圆周的半经是一样长,各人伸箸取食,有如辐辏于毂。因为圆桌可能嫌大,现在几乎凡是圆桌必有转盘,可恼的是直眉瞪眼的餐厅侍者多半是把菜盘往转盘中央一丢,并不放在转盘的边缘上,然后掉头而去,转盘等于虚设。
西方也不是没有圆桌。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是赫赫有名的,那圆桌据说当初可以容一百五十名骑士就座,真不懂那样大的圆桌能放在什么地方,也许是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着吧?近代外交坛坫上常有所谓圆桌会议,也许是微带椭圆之形,其用意在于宾主座位不分上下。这都不能和我们中国的圆桌相提并论,我们的圆桌是普遍应用的,家庭聚餐时,祖孙三代团团坐,有说有笑,融融泄泄;友朋宴饮时,敬酒、豁拳、打通关都方便。吃火锅,更非圆桌不可。
筷子是我们的一大发明。原始人吃东西用手抓,比不会用手抓的禽兽已经进步很多,而两根筷子则等于是手指的伸展,比猿猴使用树枝弄东西又进一步。筷子运用起来可以灵活无比,能夹、能戳、能撮、能挑、能扒、能掰、能剥,凡是手指能做的动作,筷子都能。没人却道筷子是何时何人发明的。如果史记所载不虚,“纣为象箸而箕子唏”,纣王使用象牙筷子而箕子忍泣吞声的叹气,象牙筷子的历史可说是很久远了。箸原是筴,竹子做的筷子;又作梜,木头做的筷子。象牙筷子并没有什么好,怕烫,容易变色。假象牙筷子颜色不对,没有纹理,更容易变色,而且在吃香酥鸭的时候,拉扯用力稍猛就会咔嚓一声断为两截。倒是竹筷子最好,湘妃竹固然好,普通竹也不错,髹油漆固然好,本色尤佳。作祖父母的往往喜欢使用银箸,通常是短短细细的,怕分量过重,这只为了表示其地位之尊崇。金箸我尚未见过,恐怕未必中用。箸之长短不等,湖南的筷子特长,盘子也特大,但是没有长到烤肉的筷子那样。
西方人学习用筷子那副笨相可笑,可是我们幼时开始用筷子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像狗熊耍扁担?稍长,我们使筷子的伎俩都精了——都太精了。相传少林绝技之一是举箸能夹住迎面飞来的弹丸,据说是先从用筷子捕捉苍蝇练成的一种功夫。一般人当然没有这种本领,可是在餐桌之上我们也常有机会看到某些人使用筷子的一些招数。一般菜上桌,有人挥动筷子如舞长矛,如野火烧天横扫全境,有人胆大心细彻底翻腾如拨草寻蛇,更有人在汤菜碗里捡起一块肉,掂掂之后又放下了,再捡一块再掂掂再放下,最后才选得比较中意的一块,夹起来送进血盆大口之后,还要把筷子横在嘴里吮一下,于是有人在心里嘀咕:这样做岂不是把你的口水都污染了食物,岂不是让大家都于无意中吃了你的口水?
其实口水未必脏。我们自己吃东西都是拌着口水吃下去的,不吃东西的时候也常咽口水的。不过那是自己的口水,不嫌脏。别人的口水也未必脏。我不相信谁在热恋中没有大口大口咽过难分彼此的一些口水。怕的是口水中带有病菌,传染给别人和被人传染给自己都不大好。毛病不是出在筷子上,是出在我们的吃的方式上。
六十多年前,我的学校里来了一位教英语的老师,我只记得他姓钟,外号人称“钟善人”,他在学校及附近乡村里狂热的提倡两件事,一是植树,一是进餐时每人用两副筷子,一副用于取食,一副用于夹食入口,植树容易,一年只有一度,两副筷子则窒碍难行。谁有那样的耐心,每餐两副筷子此起彼落的交换使用?此今许多人家,以及若干餐馆,筷子仍是人各一双,但是菜盘汤碗各附一个公用的大匙,这个办法比较简便,解决了互吃口水的问题。东洋御料理老早就使用木质的短小的筷子,用毕即丢弃。人家能,为什么我们不能?我愿象牙筷子、乌木筷子以及种种珍奇贵重的筷子都保存起来,将来作为古董赏玩。
《雅舍谈吃》-----梁实秋
读《雅舍谈吃》,愈发觉得梁实秋真是小资。
这种小资不是当下年轻人蛋炒饭里加一点朗姆酒就意乱情迷的假小资,他的小资是老派的,甚至还有一点保守、俭省,但最是真材实料,好似一张明代茶案,看似朴素,实则韵味隽永。
写吃的最好状态是“馋”,梁实秋馋得文雅,不是饥肠辘辘时一碗饱腹的面条,而是餐后意犹未尽的小块甜点,永远带着八分饱的期盼,于是衍生了书中一段段关于吃喝的味觉记忆。
吃食经过一番记忆提炼融注笔端的过程很微妙,笔下的吃不如现实中的吃来得直接,却充满想象,越读越馋,越馋越读,是旁人看来的自虐,自己的乐在其中。
他说:“馋,则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位。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梁实秋的品味不似唐鲁孙的大家气派,酱菜、汤包、烧饼、油条,连麦当劳都能写上一写,却有着文人食客的渊博与风雅,一道庸常吃食纵横南北、开合古今,柴米油盐中亦有大典故,读罢《雅舍谈吃》还真是长了不少见识。
梁实秋在《炸丸子》一篇想起幼时倚在母亲身边与兄妹分食小丸子的情景,读来动人心肠,他说:“事隔七十多年,不能忘记那一年吃小炸丸子的滋味……”这种馋是带着乡愁的,思乡产生的最直接的欲望不外乎是家乡美味,1926年他从美国留学归来,下车直奔煤市街致美斋海吃一通爆肚才施施然回家团聚,让人哭笑不得,与其说想家,莫不如说想吃更真切些吧。
老派人的小资,往往不需要刻意标榜,是跑遍半个北京城只为买两斤月盛斋酱牛肉的宁缺毋滥,是骨子里的奢侈与贵族气,只可存留于那个湮灭的旧时代中,今人怎可模仿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