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简报 简报一: 10月9日上午,由市司法局主办、北关区文明委协办的“携手法律援助 相伴维权之路”系列宣传活动在市政广场举行。 法律援助是我国设立的维护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此次活动采取文艺演出、图版展示……
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简报
简报一:
10月9日上午,由市司法局主办、北关区文明委协办的“携手法律援助 相伴维权之路”系列宣传活动在市政广场举行。
法律援助是我国设立的维护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此次活动采取文艺演出、图版展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现场为老人们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受赡养权、社会保障权、婚姻自由权、居住权、自由处理遗产权等相关法律知识,对老年人身边经常发生的涉法问题进行了剖析,引导他们自觉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安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刘文英:“我们今天搞这个宣传,让老百姓特别是这些弱势群体,包括我们的老年人,他们知道,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要维权时,他们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帮助。由国家推出的这项政策,惠及到我们所有的弱势群体和老年人。”
安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刘文英:“今年还有一项重大的事件就是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又第三次把我们的法律援助受理的经济困难标准又降低了,也就是说门槛低了,范围扩大了,更多的人都能享受到国家推出的这项福利。”
简报二:
近年来,莱城区司法局不断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目前,全区7个镇(街)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行政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区总工会、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宣传联络站,在山东鲁中宏正律师事务所、莱芜凤城公证处建立了老年人维权工作站,做到对老年人维权求助信息优先处置,维权法律咨询优先解答,维权矛盾纠纷优先调处,维权案件优先办理。对因行动不便,无法到维权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设立“12348”法律咨询电话,指定2名工作人员及时接听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实现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帮助。
近日,家住莱城区高庄街道坡草洼村的亓大爷拿到莱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吴某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并赔偿给亓大爷各项损失31915元的判决书后,禁不住热泪盈眶,激动得逢人就说,“还是法律援助好,帮我快速解决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法律援助工作者真是咱老年人的贴心人啊。”莱城区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以完善“爱老敬老助老”措施为着力点,努力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了关爱老年人、奉献老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近3年以来,全区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57件,发放办案补贴21万余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接待老年人来访和12348电话咨询16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真正实现了一个电话就能申请法律援助,搭起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法律宣传精准到位,老年人法律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区司法局充分利用普法宣传优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六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九九老人节”等节日,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情暖夕阳红”法律援助宣传等活动,围绕老年人最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解答交流,并向群众详细介绍法律援助政策及流程,为有维权需求的老年人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帮助协调联系有关涉法涉诉事宜,发放《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5000份,设计制作《法律援助绿卡》5万余张,同时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受援案件的宣传,让老年人切身感受法律的正义,增强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观念。
确保办案经费到位,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物质保障。莱城区一直把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办案补贴实现逐年递增,连续5年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办理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这五类人群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大幅提高,既有效地解决了我区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又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积极性,项目实施5年来,全区共上报老年人彩票公益金项目案件37件,为承办人员发放办案补贴近10万元。如今,为老年人维权已经成为全体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
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让每个老人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保证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区司法局加强对承办人员的监督,对老年人的案件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热爱老年人事业的律师办理,并对办案情况实行“全程跟踪”,采取电话或上门回访的方式,征询受援人对办理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设,并将回访结果纳入案卷等级评定和办案补贴发放的依据,保证让老年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