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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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精选9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矿山……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精选9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1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2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4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5

  为深入贯彻落实《百色市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方案》(百新冠防指〔2022〕1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安全、有序、科学服务百色市复工复产复学,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确保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和百色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快准实全”确保复工复产取得最大实效的要求,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了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指导和帮扶工作,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复工复产复学服务工作,现成立百色市市场监管局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复工复产复学工作日常事务;负责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专班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重要文件起草;收集、整理、上报复工复产复学工作信息及工作动态;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餐饮企业服务。

  1.指导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消毒、两测温、一佩戴”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2.帮助解决餐饮企业在复工复产经营方面的.实际困难。

  3.鼓励餐饮企业入网订餐平台,推行“无接触”式配送和“无接触点取餐”服务。

  4.指导各学校做好开学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食品餐饮科,配合单位:食品经营科、网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对申请新设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和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以及生产防疫用品或涉及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的复产转产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实行优先办理、快捷办理。

  2.对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或保供民生生产经营企业,具备生产条件但材料暂时不齐的实行“承诺制”审批,企业承诺后先行审批换发。

  3.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推广电子证书发放。

  4.对申请办理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时,需现场核查的,实施“先证后审”。

  5.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工业产品生产、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1个月内办理。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配合单位: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质量监管科、药品科、医械科、认证审评中心、百东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服务。

  1.对百色市封控区、管控区恢复生产企业的到期检验特种设备予以优先快速检验。

  2.针对临开工、开学的企业和学校,实行即报即检工作程序,组织安全监管及检验力量上门服务。

  3.疫情期间对个体工商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减免50%。

  4.广西支柱产业、重大建设大型企业等大型检验项目的检验费用,按价格的80%-90%收取。

  (牵头单位:特设科,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百色分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众包一站式”质量服务。

  1.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依请求予以优先受理。

  2.对申请香港优质正印认证、深圳圳品认定免收认证费用。

  3.优先支持创建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基地。

  4.对红外体温计进行免费检定,对医疗机构及企业报(送)检的计量器具安排加急检定校准。

  (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科、商标科、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异常名录管理。

  1.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

  2.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牵头单位: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监管模式。

  1.推行“柔性执法”,对不涉及四大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优先适用审慎包容制度,综合裁量时优先考虑减轻、从轻情节,对不具备免予、减轻、从重情节的,予以底线处罚,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在疫情期间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防疫产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转供电主体乱加价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价检科,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服务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细案,积极帮助监管对象解决具体困难,分批、分类、分区域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市局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接服务对象,收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复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检查指导。市局领导实行包片负责制,带领工作组下沉一线对联系县(市、区)企业的复工复产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掌握各县(市、区)企业复工复产复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复学,重点宣传普及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帮助从业人员科学理性认识疫情,增强防护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复工复产复学。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每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牵头科室负责汇总本县(市、区)和本科室牵头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日下午15:30前报送市局统计组邮箱:xxxxx。联系人:罗琼xxxxxxxxx,廖株xxxxxxxxxx。统计组汇总信息后报专班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要求上报。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15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 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7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服务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安全、有序、平稳运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中旬。

  三、主要措施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审批服务。一是为各类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服务。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增资申请,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鼓励有条件地区实现当场办结;二是对在食品生产有效期限届满前依程序提出延续申请且在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许可的'企业,予以保留许可证号;三是提速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效率,对新办证、换证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必备条件及时介入指导,帮扶企业尽快取证投产。

  (二)服务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一是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新一年度新到岗与变更人员)加强培训考核,提升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管理技术水平;二是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自查自纠,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原辅料与生产环境消毒消杀、专库(柜)专人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召开去年全市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问题产品质量分析会议,及早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前全面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整改落实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建立节后药品零售企业人员变更报备制度,对节后药学技术人员暂时无法正常到岗等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可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备情况下临时变更药学技术人员。

  (三)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一是组织省特检院泉州分院培训中心点对点为企业开展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现场培训,提高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作业水平;二是组织省特检院泉州分院、石化中心成立以13个县(市、区)为单位的13个检验指导小分队,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报检程序、集中优势加快检验等方式,及时为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特种设备检验;三是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切实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四)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帮扶节后开工工业企业开展内部人员质量基础和管理体系培训,积极培育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工业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二是组织专业人员以专家巡诊、政策上门等多种方式,针对开工工业企业生产设备设施运行监测、计量仪器检定校准以及质检实验室能力建设等方面及时进行技术帮扶,推动重点工业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三是以危险化学品与包装容器、食品相关产品、化肥、水泥、电线电缆为重点产品,集中开展节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公共服务。一是为复工复产企业开通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积极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推行一对一帮扶的专利预审服务模式;二是会同法院、公安、版权、行业协会及商会等部门,加大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维权力度,推动中国晋江(鞋服和食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扎实做好预审专网连接测试、新到岗人员业务培训等验收准备,尽快向复工复产及创新主体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三是适当延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时间,简化申报材料,将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纳入惠企资金专项直达机制,提高兑现拨付效率。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深入一线靠前指导。为更好服务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雄同志为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各分组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市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13个县(市、区)做好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市局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分工亲自带队挂钩走访联系片区和单位,深入企业现场一线,督促指导相关县局复工复产市场领域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实地帮扶企业有效解决问题困难,每个督导组实地走访企业不少于2家,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上下联动,全面梳理帮扶需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上下联动,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和职责,协同对辖区规上企业开展全面摸排,精准掌握辖区规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摸清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梳理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帮扶指导和问题解决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目标,推进信息共享,加强跟踪协调服务,提供精准帮扶指导。

  (三)健全机制,及时销号解决问题。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全面摸排梳理的基础上,明确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对象,建立企业问题反映清单机制。针对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责任分解,责任到人,建立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对于需要市局协调解决的问题,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提请市局对口业务科室(单位),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要挂号办理、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方案,及时销号解决和反馈,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8

  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积极推动全县民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政务服务,开通绿色通道

  全面推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等登记制度,对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取消无规定之外的前置审批,支持尽快开门营业,对生产经营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个体工商户、店面,采取先证后核等方式,准予先行生产经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营业。

  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模式

  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实现线上办理、“零见面”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更加简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企业、个体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压缩到个5工作日,食品小经营(小餐饮)等实施承诺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分区分类指导,有序复商复市

  积极指导帮助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确保正常生产运行。各市场监管分局鼓励指导辖区餐饮店、药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关键场所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尽早开门营业,保障群众需求。

  四、把握重点环节,做好人物同防

  对冷库、海鲜市场、餐饮经营场所开展好环境监测;对冷链食品、海鲜、水产、肉类产品,以及在阴冷的、潮湿的、通风不良环境下存放的物品,做好物品监测;对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做好筛查监测。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依法严肃查处无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矿山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