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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考试通知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4篇,欢迎大家分享。考试通知 篇1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

【精选】考试通知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4篇,欢迎大家分享。

考试通知 篇1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第一报名点: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亲贤北街125号依景湾商业广场五层,乘坐13、56、65、807、813、851、838、825路公交车到平阳路亲贤街口下车,往西200米路北招商银行后院山西旅游,电话:7226197)

  第二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水西关营业部(水西关街20号<肯德基旁>,乘坐 6、808、809、851路公交车到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口<十五中>下车,电话:5287567)

  第三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旗舰店营业部(平阳路南中环街口向西200米,乘坐 13、55、56、807、877、72路公交车到平阳路南中环街口下车,电话:2590000)

  第四报名点:汉庭酒店太原下元新店(和平南路45号<煤气化公司南侧或下元商贸城斜对面>,乘坐 38、39、868路公交车到小井峪街口下车,电话:6361188转0)

  (二)临时报名点:晋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二楼215房间(大学城高校新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乘坐 903 到省高校新区下车换乘13 路假日南线到晋中学院下车,电话:3985850)

  报名时间6月29日到7月3日(上午 09:50—12:00,下午 13:00—17:00),榆次大学城周边晋中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大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煤炭学院等各大中院校学生均可就近报名。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 间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 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应试。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考试教材为:山西省旅游局组织编写并由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均为20xx年版)。参加英语导游资格考试口试的参考书籍为《山西英语导游》。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30192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

  周末班:9月11日下午报到,9月12、13、19、20、26、27日、10月1、2、3、4、5、6、7、11、17、18、24日全天培训,共17天。

  上课地点:太原市(培训前电话通知或从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微信获取详情)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为考试教材的编撰者及我中心的资深教师,均参与过往年命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内容权威,效果突出,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考试重点,掌握答题技巧,有效提高考试通过率,多年来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三)培训方式

  (1)面授

  笔试培训紧密结合考试教材,突出重点、难点,对相关联、易混淆知识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记忆,并结合历年真题、模拟题,强化学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培训针对不同精品线路进行专题讲解、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专家点评和对受训者个人模拟讲解相结合。按线路对学员进行分组,反复训练,针对不足重点纠正,使每位学员熟练掌握口试流程,充满信心应对考试。

  (2)随堂测试

  根据授课情况,授课教师不定期进行随机测试,了解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调整授课内容或进度。

  (3)答疑解惑

  学员针对所学内容的疑惑问题以纸条形式提交班主任,班主任归类汇总登记在册,每次培训结束前由授课老师统一解答。

  (4)模拟考试

  全部课程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笔试与口试模拟考试,使学员克服惧考心理,增强临场应变能力。

  (5)题海策略

  笔试采取大量练习真题、模拟题等,对重点、难点以及高出现率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扫除盲区死角,加强印象,提升记忆。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82号)文件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50元,加试费70元,另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现场模拟考试费、笔试模拟考试费等)。

  20xx年参加我中心培训人员,凭培训相关证明享受五折优惠。

  备注: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同时备注现场模拟考试所选线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亓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26197

  电子邮箱:344358502@qq.com

  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考试通知 篇2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考试通知 篇3

  一、考试语种和级别

  我省组织英语、日语2个语种的笔译考试,其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下半年不设一级和日语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分别定于上半年5月21日和下半年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时 间



级别



科 目



5月21日英、日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11月5日英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英语和日语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题题本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答题前务必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按提示涂写基本信息,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除报考一级和二级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外),分别于3月6日至15日或8月11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携带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于3月3日前到省人事考试办(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上半年的相应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直接交费。

  对于报考二级并申请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215所高校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原件(见附件2),用特快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邮编310009)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上半年的需在3月12日前、报考下半年的需在8月17日前寄出)。同时,在上述相应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在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交费,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相应考试。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71-88395087。

  所有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 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考试时间分别于5月16日至20日、11月1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对于报名后无需条件审查的在交费后、需要条件审查的`在提交审查材料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另外,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语种、选错报名点、交费未成功、提交审查材料不真实、手续不全或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xx〕6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xx〕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0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6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xx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可以参加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 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对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并通过考后资格复核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证书。

  二、网络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一) 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7月18日09:00—7月24日17: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26日24:0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xx〕38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68.00元/每人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5日举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务。参考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xx年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并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三)成绩管理

  考试为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一)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审核点查询:考生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