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及培训的通知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及培训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各省辖市中小企业……
关于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及培训的通知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及培训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服务局、民营企业局、工业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关于"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要求,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联合推广职业经理资质评价项目。20xx年3月,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授权,河南省人事厅批准,由河南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全省范围内的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和培训工作。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管理人员适应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的需要,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经与省人事厅协商,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服务局、民营企业局、工业经济发展局负责本市辖区内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及培训的组织工作,请各省辖市局积极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特点:
依据《决定》中提出"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的精神,课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将人才标准中的"品德"要素结合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情况,设定为职业道德;二是将人才标准中"知识"要素具体确定为专业理论知识课程;三是将人才标准中的"能力"要素细化为八个核心能力训练课程。培训内容紧紧与新的人才标准相衔接,课程在涵盖与企业管理密切相关学科的最新理论和理念的同时,尤其突出了职业经理实战所需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二、综合评价构成:
由六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测评、结业设计、培训考核与业绩评价。在前六项考核的基础上,由考试评价专家做出总体评价,使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体系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
三、颁发证书
通过考试和评价的学员,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与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联合颁发职业经理资质证书。考试评价未合格者,提供一次免费培训、考核机会。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高级职业经理培训工作拟于6月下旬开始,学制三个月,共计100学时,全部采取业余时间上课。其中能力培训8天、核心课程4天,考前辅导1天。
五、教学方式:
1、集中面授。特点是注重理论知识,突出能力训练。包括介绍人才政策、培训与评价体系;讨论、讲解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重点讲授和训练八大能力。
2、自我学习与工作实践感悟。培训期间采取留作业等形式,由学员结合工作实际,感悟八大能力提升方法与路径。
3、知识管理与结业方案设计。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进行知识管理和积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企业实施方案。
六、课程设置
理论知识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本运营、企业竞争力。核心能力训练包括:战略管理能力、经营决策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协作与沟通能力、公共关系协调能力、应变危机处理能力。选修课程包括职业道德与素养和实战导师。核心能力训练课程全部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委派专家师资来郑州授课。
七、报名条件:
高级职业经理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高层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
3、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位,业绩显著,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
4、获得"中级职业经理资质证书"2年(含)以上。
中级职业经理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中层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
3、担任企业中级管理职位,业绩显著,获得认可的相关人员。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之一,经审查通过者。
企业规模和管理业绩作为重要的审核参照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经审查通过者。
八、费用标准
严格按照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规定的收费标准,各组织单位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高级职业经理:93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评价费),按规定提前报名者优惠至8900元;中级职业经理:65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评价费),按规定提前报名者优惠至6000元。
九、报名办法:
1、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中国国家人才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
3、交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证书)、1寸照片4张(用于申请表、学员证、准考证、档案管理)。
4、学历、学位、有关资质证书、x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点校验。
5、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任职和业绩证明。
联 系 人:刘爱华
联系电话:0371-657445xx,657435xx,665834xx
xx
20xx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