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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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手抄报  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下面是拒绝校园欺凌手抄报,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吧。  近期,校园欺凌成为热议话题。孩子是非观念并不清晰,重视规则教育十分必要。  遏制校园欺凌,法治思维不可或缺,但过于依赖惩治,可能让复杂问……

拒绝校园欺凌手抄报

  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下面是拒绝校园欺凌手抄报,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吧。

  近期,校园欺凌成为热议话题。孩子是非观念并不清晰,重视规则教育十分必要。

  遏制校园欺凌,法治思维不可或缺,但过于依赖惩治,可能让复杂问题简单化、线条化。依法惩戒是对行为的末端治理,并不能告诉学生应该遵循何种行为规范。让所有孩子建立起清醒的底线意识和规则意识,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防范校园欺凌,需要良好且成体系的规则教育。有专家指出,根据国外一些经验,从幼儿园到中小学,根据不同年龄和年级,设立详细的行为规范和干预措施,如发生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吐唾沫等行为,会视情节做出勒令停止、给予告诫、逐出课堂等惩罚。行为规范越是细致,指导意义和操作意义越明显。只要在特定“烈度”范围内边解决边引导,就能尽早规束行为,有效避免欺凌升级。

  校园欺凌的存在,说明教育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抵达光明需要在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共同树立规则意识。一旦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校园欺凌就不至于成为一个需要到校外解决的问题。

  感受教育不可或缺

  每谈及校园欺凌,都会勾起我埋藏多年的痛苦,引发对教育的深思。欺凌多发,其中一个原因是孩子们缺少感同身受的教育。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共情”。欺凌行为令人痛心,一些孩子对受害者没有共情体验,对一些冲动行为也不以为然,更值得担忧。

  教育专家认为,物质短缺时心理感受不是最重要的,那么在物质丰裕时代,孩子们对尊重心理的需求极为强烈。此时,如果不重视培养共情能力,只看重竞争结果,很容易结出恶果。

  在青少年时代,感同身受的意识与能力,应该成为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行为得体,不能只靠违纪、违法的后果去“吓唬”,而要引导他们体验因过失导致的痛苦,特别是那些弱者的伤痛。如讲《孔乙己》时提示学生,那些短衣帮们明知孔乙己的痛苦却当面羞辱他的不堪;讲《风筝》时,也可说明,兄长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傲然走出”的举动,让弟弟内心多么绝望。

  教师和家长作为教育者,也要接受感受教育。除了对孩子的境遇感同身受,也要明确告诉他们,失当行为会给家长和老师带来痛苦。用换位感受驱散欺凌阴霾,这堂课要跟上。

  锤炼教育要会引导

  教会孩子们对欺凌说“不”,尤其是鼓励男孩保护自己和同学,是让其真正成长、适应社会的必修课。

  当前确实存在着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即家庭的“过度保护”让孩子容易养成“柔软心理”,孩子们也需要一定的锤炼。在一些发达国家,仍用童子军制度来培养孩子的生存技能;在日本,幼儿园孩子要在冰天雪地里光着小身子满操场跑,进行“耐寒训练”;上海某小学日前推出全国首本男生性别教材……适当探索性别教育,就是为了找回正在流失掉的坚强、阳光、力量等性格品质。

  当然,锤炼孩子的性格,教会孩子对欺凌说“不”,并非教唆孩子“以暴制暴”。锤炼教育要有引导,不是让孩子适应“弱肉强食”,而是让孩子们更有担当,更愿意呵护弱者,更能够见义勇为。

  学校是一个微缩的社会系统,校方当然要承担一个建设“文明环境”的主要责任,而让终要离开父母怀抱的孩子们成长起来,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校园欺凌现象调查:不容忽视的隐痛

  最近,中关村二小学生涉嫌“欺凌”事件引爆网络。一位学生家长称,孩子被同班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造成重度抑郁。昨天(13日),中关村二小披露事情基本经过及调查情况,认为涉事的三名学生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该“偶发事件”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虽然校方予以了否认,但事件的持续发酵无疑让“校园欺凌”一词再次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校园欺凌因何愈演愈烈?如何遏制恶劣行为、还校园一方净土?

  “打一下头,然后掐脖子,跟你要东西。要吃的,要钱。”说话的王鲁青(化名)今年17岁,由于腼腆、老实,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经常成为其他同学欺负的对象。升入初中后,同学的欺辱和打骂不仅没有结束,反而变本加厉,“一个星期打两三次,情况好的话,碰上他们不挨打,但下个星期肯定得挨上一次。”

  尽管王鲁青曾向家长、学校和老师反映自己的遭遇,但并没有得到重视。由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他因此开始厌学,成绩也下降得厉害。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陆士帧认为,校园欺凌已经影响到未成年人形成健全的人格。受害者往往会消极自我认知,缺乏自信,自我评价比同龄人逐渐偏低。这种自信心、自尊心的影响有时会伴随一生,严重的会产生自杀和报复社会的倾向。而施暴者有盲目的优越感,缺乏理智,脾气越来越暴躁易怒,严重的会造成心理扭曲、变态,形成成年后的不良心理状态,有的会诱发犯罪。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公布的针对十省市五千多名中小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32.5%的中小学生表示“偶尔会被欺负”,而6.1%的中小学生表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遗憾的是,很多家长往往会按照惯常思维,认为这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玩笑”而不以为然。

  那么,到底什么是校园欺凌?它与嬉笑打闹、恶作剧之间有没有明显界限?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褚宸舸认为,同学纠纷、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三者是渐进的过程。校园欺凌也叫霸凌,它强调自觉的、故意的、重复的攻击行为、操纵行为或排斥行为;偶发的同学之间的恶作剧、开玩笑不是重复的、故意的、自觉的,一般不认为是校园欺凌行为,就是一般同学间的纠纷、矛盾;校园暴力通常比欺凌造成的伤害程度深,一般来说违反行政法,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或者行为主体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实际上已经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者财产比较重大的损失。

  今年4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看来,通知没有强调行为的重复性,所以涵盖范围更为宽泛。

  佟丽华说:“我赞成这种提法。因为有些即便是单次的严重欺凌行为,也会对受害学生造成严重伤害,所以没有必要过于强调它的重复性。只要发生了故意欺负其他同学的行为,给其他同学造成了伤害,根据《通知》的定义,都应该列入校园欺凌的关注范畴。”

  由于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足够认知,不少校园欺凌事件会升级为校园暴力,甚至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最高法的统计,2013年到2015年,我国审结的100件校园暴力案件中,针对人身伤害的暴力占到88%之上,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高达67%。

  今年4月23日凌晨,山西绛县一名15岁的少年张超凡,在网吧被多名同学殴打长达4小时,最终被活活打死。据目击者称,张超凡被殴打的起因,是因为同学让他买东西。“看小孩不顺眼,让他买东西,他没带钱,不给人买。买不成,就被打。”目击者告诉记者。

  据张超凡的母亲说,事发前,孩子休学在家。家人一直以为他不愿意去学校,只是因为调皮捣蛋。事发后才知道,原来张超凡在学校里就一直被欺负。

  而就在同一个月,山西稷山县曾发生高一学生在宿舍内被11名同学殴打致死的悲剧。短短20天时间,两个未成年人死在同学的拳脚之下,让人震惊而惋惜。最高法关于校园暴力刑事案件的统计报告显示,从涉案阶段看,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

  最高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代秋影认为,这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密切相关。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发育等客观原因,攻击性较强,冲突事件的引发多少基于情绪而非基于利益。加之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没有发展出足够的同情心和控制力,因此校园欺凌事件和冲突的后果,特别是对受害人的心理伤害巨大。

  曾有学者对在媒体上搜集到的51个校园暴力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现有多人参与的多达37例,且均为多个孩子殴打一个孩子,说明校园暴力有规模化的趋向。令人意外的是,女生的施暴行为竟然占到一半。同时,校园暴力的形式也更加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打骂、勒索之外,还有利用QQ,微博等传播手段进行的言语暴力,上传受害者视频、照片等网络暴力。

  代秋影分析指出,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监管执行不到位等原因,网吧、暴力色情网络游戏等容易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管理不善,认同、模仿和示范也是部分冲突事件和校园欺凌产生的重要原因。

  相比较而言,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等群体更容易成为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对象。代秋影这指出,这些缺乏爱的孩子,在成长过积压了太多愤怒、仇恨和不满,情绪会逐渐向弱势转移,在一些微小事情的激发下变得“攻击性”特别强,由本来的受害者变为加害者。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陆士帧认为,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发生,还与惩罚机制缺位和学校教育缺失相关。他建议,首先,要尽快完善校园暴力立法和执法,明确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追究赔偿责任;其次,要把生命教育和反暴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教育体系;第三,对构成校园暴力行为的人员采取矫正、感化、医疗等方式,改善其行为,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