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事前 绩效

管理员

摘要: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绩效事前评估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绩效事前评估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xx]1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接受委托,会同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对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其中: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00.00万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40.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00万元、两供两治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4,600.00万元,包括:农林水利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资金22,00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7,600.00万元。

  东安县20xx-20xx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元,由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将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到东安县8个单位的13个项目,其中:自然资源局的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1,000.00万元、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1,300.00万元、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5,500.00万元、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1,500.00万元、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4,500.00万元,经开区的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600.00万元,住保中心的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项目11,440.00万元,水利局的芦江水库建设项目15,000.00万元,城管局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800.00万元,住建局的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3,500.00万元、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3,500.00万元,人民医院的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7,600.00万元,自来水公司的湘江引水工程2,200.00万元。详情如下:

  略

  (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个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27200平方米,东至规划路,南至宝田路,西至鑫龙小镇二期,北至规划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88335平方米,东至官田路,南至湘钢铁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广源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118829平方米,东至天成路,南至沿江东路,西至官田路,北至东安大道。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17525.00平方米,东至步程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娥皇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81801.00平方米,东至官田北路,南至青土坪路,西至学院路,北至鹿鸣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经济开发区东环路以东,广源路以南,湘桂铁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期间为20xx年。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棚改项目位于东安县白牙市镇紫水河两岸湖塘村、东城村、白牙市村、林角村、铁炉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8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2332.64平方米,其中:棚改安置房80000平方米(700套),配套用房6150.64平方米,地下车库26182平方米,安置项目户数为700户,全部为实物安置;建设期限为4年,自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8、芦江水库建设: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新圩江镇芦江村,库容221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5.4万亩,装机1600千瓦,日供水1.25万吨;建设期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紫江村东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的位置。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00m/d,占地总面积15096.40平方米,合22.64亩。建设主要内容为粗格栅及污水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沙池、一体化AAO氧化沟、一体化分段式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改造原有的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污泥脱水间、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及臭气处理设施等,满足污水处理的工艺要求。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芦洪市镇南郊赵家井村,芦江和芦江路交汇处的东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375.20平方米,合26.06亩。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5000m/d,采用分流制,配套新建污水主管网长度14.4KM。建设期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大庙口镇、水岭乡、横塘镇、井头圩镇、川岩乡、石期市镇、端桥铺镇、大盛镇、鹿马桥镇、花桥镇、南桥镇、新圩江镇,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建设内容为东安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集镇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设期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7月。

  12、湘江引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881.49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主要建设内容:取水设施土建规模为7.8万m/d,(根据规划预留远期处理能力,并为远景预留用地),一期设备规模为5.0万m/d,原水输水管建设长度为13988米。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3、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安县人民医院原感染科病区域及金鸡路以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6562.55平方米,约24.8亩,其中原有院内用地面积3240.90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积13321.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方舱病房楼3186平方米,负压病房综合楼4455平方米,隔离病房楼3654平方米,发热门诊532.08平方米,架空层2302.10平方米,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用房3600平方米,地埋式污水处理池8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停车场、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垃圾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期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方向,重点用于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领域的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由东安县财政局按计划拨入各项目执行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遵照《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督查方案》和《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由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东安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及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决定对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2,440.0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于20xx年10月与本事务所签订的《东安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要求,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东安县进行现场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各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基础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资金执行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40,200.66万元,资金到位率55.5%;已支付项目进度款32,402.41万元,资金支付率80.60%.

  截止到20xx年11月,资金沉淀40,037.59万元,其中:沉淀在财政32,239.34万元、沉淀在项目单位7,798.25万元。具体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如下: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000.00万元,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沉淀在财政1,000.00万元,项目未启动。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77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77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3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5,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903.3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903.3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596.66万元,项目未完工。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5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5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未完工。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3,84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3,84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6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6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6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5,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592.17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640.00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3,207.83万元,项目未完工。

  8、芦江水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2,672.7万元,已使用到项目8,546.65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327.3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126.05万元,项目未完工。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8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8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债券资金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97.1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97.1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202.86万元,项目已完工。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729.46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729.4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1,770.54万元,项目未完工。

  12、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7,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088.03万元,已使用到项目623.6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511.97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64.37万元,项目未完工。

  13、湘江引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2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详情如下。

  略

  (二)评价结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按照中央、省、市既定的各项政策部署,严格用于指定用途,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等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严格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由县财政局按实际费用下达预算指标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执行过程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由东安县财政局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生态环保、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资金需求,全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芦江水库工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农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有了保障,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有效保障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程度得到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区域内的各种资源配置也起到了一定的优化作用。

  2、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改善了环境,使东安县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大大改善城区水体的环境,减少城区对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3、湘江引水工程:湘江引水工程建设竣工通水后,彻底解决了东安县取水断面锑浓度不达标问题,为县域18万群众带来了水质更优、水量更充沛的湘江上游水,充分保障了用水安全,同时推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4、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0xx年12月份完工,目前试运营前准备工作。

  5、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实施运营后可有效缓解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居民生活质量也将有一定的提高,解决芦洪市镇污水集中处置问题,有效防止地表水环境及污染引发的疾病传播与流行病暴发的可能性,当地不同利益群体均为受益人群,项目建设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环境卫生水平。

  6、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实施了大庙口、端桥铺、横塘、井头圩四个乡镇,其余八个乡镇还未开工,该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当地乡镇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解决东安县污水集中处理问题,提高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高各乡镇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乡镇的建设。

  7、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进行土石方开挖、临建项目施工阶段,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有效增加东安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医资力量,建成功能完备、流线合理、有效布局的现代传染病院区,有效增加隔离住院病床310床,满足东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需求,为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石,打造成专科特色突出、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水平的二甲标杆医院。

  8、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与发展,商业部分销售和出租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还将不断增加劳动就业的需求和就业岗位,与此相适应的服务性项目和岗位也会随着城区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增多,这将为当地社会就业与再就业做出重大贡献。项目建成后,可以让棚改范围内的家庭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安置拆迁居住家庭。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将进一步改善拆迁区域内的面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东安县的城市载体功能和品味。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后,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9、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期土地储备项目效益将逐步在后续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中产生,将伴随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改善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期土地储备项目的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有适度的关联,社会适应性强,对所涉及的各项主要社会因素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本期项目实施后,将通过异地安置改善基地内现状居民的居住条件,并优化城市布局,美化城市环境,有助于推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部分指标执行待进一步完善:

  ①绩效指标明确性扣1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③资金到位率扣1分,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④问题整改扣2分,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未按计划进行土地征收工作,省财政厅已于20xx年9月下达整改函,但还未整改到位;

  ⑤项目实际完成率扣2.5分,项目完成及时性扣2分,计划于20xx年11月完工的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6个,实际完工3个;

  ⑥预算执行率扣1分,实际到位资金40,200.66万元,实际支出32,402.41万元,预算执行率80.6%;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整体符合政策要求,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综合得分89.5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指标,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2、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3、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开工;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均未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导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问题整改不到位。省财政厅20xx年9月27日下达的《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审议事项整改情况的函》对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的整改要求及标准:立行立改,加快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实现土地收储计划,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整改期限是20xx年10月9日,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整改完成。

  八、建议

  1、设置完整细化的绩效指标、完善相应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便于项目日常管理、考核和事后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

  2、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加强对专项债务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管控,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分解项目各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及早发挥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补短板方面的积极作用。专项债券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程序和市场规则及时调整债券资金使用用途。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2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为“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城市促消费活动工作。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2.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包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3.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等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

  餐饮、零售等行业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结合我市消费特点,活动围绕扩大新型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通过“统一名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模式,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3.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本项目无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有利于持续挖掘消费热点,助力餐饮、零售等企业发展。

  4.可替代性。

  促消费活动申创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项目属于非竞争领域,具有公益性属性,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投入经济性。

  1.餐饮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30元6000张、50元2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预计10万元。

  2.家电销售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元900张、150元1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家电下乡活动,现场发放50元、100元和15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各200张,每场活动发放600张,四场合计2400张,共计24万元。

  3.生活用品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商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发放5万张,合计50万元。线下开展消费品下乡活动,社区每场活动发放1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4000张,共计4万元;乡镇每场活动发放2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8000张,共计8万元。

  4.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20万元,补贴总数量为600辆,补贴2000元/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详见附件1)

  1.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拉动消费需求。

  2.产出指标:1.质量指标:通过促消费活动的开展,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2.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促销活动活动。

  3.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商贸企业营业额,促进地方财税增收。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3.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项目是有具体的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活动的可行性。

  2.如果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助力商贸企业发展。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能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财税增收,请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xxx

  七、附件材料

  1.“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框架方案(建议稿)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8号)

  3.“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

  4.“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3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单位: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智慧服务便捷化、智慧管理立体化、智慧交易高效化、党建宣传形式多样化场地调度管理智能化、安全运维标准保障规范化。全面实现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化,实现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基本形成跨区域、多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集中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移动端应用,使用中心服务向移动端渠道延伸,为用户提供便携的服务,同时以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助力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成领先全国资源信息化水平、与国家级示范平台建设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项目资金总额:1634.006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采取政银合作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文件精神,按照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设"一张网、一盘棋"统筹考虑,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按"省建下发、统分结合、分级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交易数据,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软件运行支撑环境搭建、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与基础配建内容。

  (三)项目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规模涉及张家界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自然资源、社会类无范本五大业务,同时包含业务开展所需的场地智能调度及管理。可支持两区(永定区、武陵源区)、两县(慈利县、桑植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完成以下建设内容:

  1、"一张网":实现国家-省-市数据互联互通,同时链接张家界市各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的"一张网",交易数据全贯通。

  2、"全智慧":通过建设智慧服务、智慧交易、智慧管理、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推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智慧化,着力推进交易系统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高监督平台的行政监督效能。

  3、"优保障":全面贯彻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出台的5项信息化建设标准,以贯标落地为抓手全面提升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和标准应用水平,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等级保护规定,需要参照三级等保标准建设。形成完备统一的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运行保障体系。

  (四)项目进展

  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20xx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了总体要求。

  20xx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湘资[20xx]37号)、20xx年11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资[20xx]63号)等文件,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解决方案。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xx-430802-64-01-044489,估算总投资139000万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

  20xx年3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xx年6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问题请示的答复》(湘资函[20xx]8号),明确支持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

  20xx年1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张府阅[20xx]13号),研究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关问题,原则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项目在争取到资金来源和保障的情况下,于20xx年启动建设。

  20xx年2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核资金控制在1656.55万元以内。

  20xx年4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进行了审查,并出具《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评估准备阶段:抽取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确定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依据和评估内容,拟定评估计划,下发《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张财绩[20xx]7号),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评估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与审核,现场采取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听取有关汇报或介绍后,对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3、评估报告阶段: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三种,报告内容包括介绍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

  (二)评估目的及作用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部门单位结合预算编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可以促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开展,促进项目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投资管理的加强和投资效益的提高,是项目投资效果最好,用最少的投资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建设方案,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

  2、实事求是的校核投资,落实资金筹措办法和渠道;

  3、促进项目决策科学化,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

  4、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落实科学发展规划;

  5、有助于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总分15分,计15分)

  1、立项依据(12分)

  信息化建设是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是交易行业的生命线,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利器。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等文件精神,需要达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与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有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整改和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需不断完善平台体系,实现平台优化升级;推进顶层设计,健全统一的制度规则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推进监管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建设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与部门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xx开始自建信息系统,由于缺乏顶层规划,也没有统一数据标准,按照"边运行、边完善"原则,虽然通过租赁和省级交易平台下发方式,实现了部分交易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在线评标等系统上线,现有平台出现硬件设施设备部分出现老化、软件开发建设相对滞后、场地管理手段落后、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交易数据的利用和分析能力不足等问题,现有平台无法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需要。开展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具有现实的迫切需要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服务对象明确。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财政投入(3分)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作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实施,具有公共性,属于财政支持范围。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二)投入经济性(总分20分,计16分)

  1、投入合理性(11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编制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预算总投资16,565,471.10元,项目预算较为完整,预算投入资源及成本与项目预期产出效益相匹配,投资测算合理,充分考虑银行等其他渠道筹资。为控制投入成本,项目预算经张家界市财政局评审并出局《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审减225,402.80元。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预算成本控制有效性(9分)

  通过平台的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提升交易过程透明度,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通过系统实现网上互动、网上递交备案事项、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投标等操作以及无纸化运行,可减少交易各方的通讯、交通、印刷、人力、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大大降低各类资源的消耗,节约社会资源,以实现绿色交易。将行政效能监督、被动式监督转变为进行式、主动式全过程监督,可以提高交易中心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制定完善明确的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成本控制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4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20分,计20分)

  1、目标明确性(8分)

  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以节约投标人成本、规范专家评审费支出、增加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降低财政支出成本、提高财政收益等为目标",制定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受益服务对象定位准确,与建设单位工作职责与长期规划密切相关。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目标合理性(8分)

  项目建设目标设定为解决部门工作的实际问题,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相关,与年度目标一致,与项目设计解决的问题相匹配,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制定有"财政资金节约率"、"各交易主体资金节约率"、"全流程电子化率"、"交易周期"等具体明确的绩效指标,可考核性较强,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四)实施方案有效性(总分30分,计27分)

  1、实施方案可行性(15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述、现状分析、总体目标、方案内容、实施路径、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项目实施内容明确具体。提出"升级改造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运维保障建设"等23项重点任务,与"一张网(数据全贯通)、全智慧(交易活动全智慧)、链湖南(交易链上全信任)",实现交易活动智慧化、公共服务精准化、行政监督立体化、交易活动智慧化、保障措施规范化,打造全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湘交模式",助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相匹配;提出分阶段建设的实施路径,组织进度安排清晰,相关基础设施等条件能有效保障。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并出具了《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指出《方案》按照"交易电子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建设一体化平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符合智慧张家界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方案》提出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四大应用模块、三大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合理;《方案》提出的立体、多元、便捷的智慧管理和交易模式,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技术路线基本可行。

  评估发现,专家审查意见指出项目实施方案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够全面。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2、过程控制有效性(9分)

  为保障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的实施,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项目管理。有相应的监督、奖惩等管控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健全,与项目切实相关,可操作性强。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项目可持续性(6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成后,组织机构能够持续运转,在正常维护管理的前提下,能持续发挥效益。

  但是,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未明确项目建设运行的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此项扣1分。

  (五)筹资可行性(总分15分,计12分)

  1、筹资合规性(5分)

  20xx年12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报经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同意,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计划资金来源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相关论证,资金筹措程序科学规范。但是,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1分。

  2、财政投入(5分)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及政银合作方案的报告》(张公交易[20xx]8号),汇报政银合作方案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存放合作银行公开招标方案》。项目投资考虑财政预算及配套能力,合乎实际,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统筹规划,目前没有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筹资风险可控性(5分)

  项目筹资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筹资方式和程序经过相关单位论证,所有方案经过专业技术单位审查,由市智慧办和智慧城市中心严格把关,防止重复建设,整体筹资风险可控。

  但是评估发现,项目未进行筹资风险评估,对筹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未制定相应可行、有效的应对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六)总体结论

  根据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体系,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得分为90分。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评估的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立项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建议在完善相关成本控制措施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下予以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设计方案考虑不周

  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中指出,设计方案中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全面,与现有党政OA系统、智慧党建等对接、业务系统统筹以及机房设计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未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明确制定成本控制方案,未采取措施有效成本控制。

  (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完善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模式实施,但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未明确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建设运行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够完善。

  (四)未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入资金较多,财政投资压力较大,未开展相应的项目筹资风险评估。

  五、相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要求:做好与现有党政OA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中心等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房设计,做好柴油发电机房位置布置,设置安全区域并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施;考虑国产化替代问题;完善网络安全建设等。

  (二)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根据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需制定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补充切实可行的市场化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明确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社会化运作(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需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及筹资方案,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维模式及运维费用来源等。

  (四)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筹资风险评估工作,对项目筹资环节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全面分析偿债能力等筹资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防范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资金短缺或偿债危机等。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4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xx年园林绿化养护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全县范围内绿植新建及管养,按照“世界春城花都”品牌打造的总体要求,结合党史教育、“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及公园绿地的建设,提升富民县人居环境。

  2.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用于推进建成区15条市政道路和4个主题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筑牢城市硬件基础,20xx年新增绿地建设面积2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公顷,其他绿地1公顷。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该项目由园林绿化中心负责。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园林绿化养护经费项目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上年结余26.42万元,20xx年收入183.4万元,支出197.2万元,本年结余12.7万元。

  (1)20xx年绿化节点打造工程经费收入27.32万元,支出27.32万元,结余0万元。

  (2)20xx年富民县绿化管养经费收入41.7万元,支出41.7万元,结余0万元。

  (3)20xx年玉屏公园水体保洁经费收入14.38万元,支出14.38万元,结余0万元。

  (4)园林绿化以奖代补经费上年结余19.92万元,支出13.8万元,结余6.12万元。

  (5)第一批园林绿化以奖代补经费上年结余6.5万元,支出0万元,结余6.5万元。

  (6)公共绿地养护经费收入100.00万元,支出100.00万元,结余0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按照每半年支付一次的方式,按照工程进度支付。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部门绩效目标一:养护全县范围内绿地,覆盖率90%以上。

  部门绩效目标二:公园及水体保洁管养维护率90%以上。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该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范围内绿植及公园水体维护管养,进一步加强美丽县城的建设。

  (2)效果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年度目标已全部完成,并且效果明显,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付款,付款凭证材料完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做好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处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处填报,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截止目前,建成区绿地面积223.14公顷,公园绿地面积69.73公顷,公园15个(含在建1个),建成区绿地率达36.4%,绿化覆盖率达40.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61平方米/人,完成园林县城复查台账前期工作,节点项目建设正持续推进。

  四、成本效益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采用实报实销,有效的节约资金,并保障资金落实到实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要建立部门长期、中期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项依据要充分。

  (2)设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相关性、完整性、与预算匹配性。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来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6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樟财〔20xx〕209号)文件要求,对永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系常年发展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xx〕6号)文件要求,对省市试点镇村进行补助,侧重培育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乡村同步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创新机制体制,强化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乡村。在全县实施19个省级试点村、7个市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镇建设。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县级配套资金计划2665.55万元。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665.55万元、当年财政核拨266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65.55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考核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以项目绩效产出及效益为侧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规范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反映,并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优罚劣,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主要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采用的标准形式为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4大类25项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及《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产出时效指标中个别项目进度偏慢、产出质量指标中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经过审慎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方面共设置15分,得15分,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和《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违反1项扣1分。经核实,该项目设立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酌情得分。经核实,20xx年该项目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目标针对性强,内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是否通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目标任务数是否与任务数相对应。经核实,该项目根据试点村项目工作任务,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了明确性的指标值。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5.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和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相匹配。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试点村均对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6.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文件要求对试点村进行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并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方面共设置15分,得14分,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总体保障程度。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95%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65.5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经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符合规定,资金拨付均有完备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4.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评价长期规划和年度评价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经核实:已制定《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制定了相应绩效评价方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务和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健全。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5.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绩效评价小组是否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有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应用整改。经核实,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补助省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省级试点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19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19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数量-补助市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产出数量-补助乡镇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镇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补助乡镇数为1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数量1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每月是否及时完成试点村项目平台录入上报工作。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根据市振兴办要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的省级试点村相关乡镇12个,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质量达标率达97.5%,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5.产出质量-资金下拨及时性:该指标主要考核永泰县是否及时下达试点村项目资金。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该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75号)文件要求,当年度要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核实,因个别项目进度偏慢,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7.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经核实,根据《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和《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级配套资金在20xx年全部下达到相关试点村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效益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土地规划修编覆盖率的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土地规划修编,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自来水饮用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条件明显改善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通畅,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5.项目效益-经济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试点村占比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项目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试点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经调查,受益村群众的满意度为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上述详细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及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1.产出时效指标中存在个别项目进度偏慢;

  2.产出质量指标中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六、有关建议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管理人员预算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尽可能的将编制更加精细化,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2.项目单位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反馈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解决,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7

  根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6.2万元,全部用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为57.64万元,执行率为19.4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草局。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八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指标。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新增管护面积≥19.1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19.11万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065亩,实际完成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777亩;

  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实际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人数≥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5人,实际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人。

  ②质量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实际选聘方案制定率100%。

  ③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全年实际完成19.46%;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实际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全年完成1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96.2万元,实际全年完成57.64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数量≥15人,实际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5人;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64人,实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67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5%,全年实际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20xx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8.56万元资金尚未到位,未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待资金拨付至县林草局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县、乡、村各级将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纳入林业建设发展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为了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县级制定了《施甸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和《施甸县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试行)》等相关的项目实施操作办法。乡镇管护人员实行村委会和林业站共同管理,林场管护人员由林场直接管理,林业站、林场定期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合同,督促管护责任落实。要求管护人员认真填写“管护人员巡山记录表”,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管护劳务费与管护实绩进行挂钩,通过严格考核管理,充分调动管护人员积极性,增强管护人员责任感。

  3.深入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使全社会认识了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和理解。一是举办公益林政策培训班。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全县公益林区交通沿线设立永久性公益林标志碑61座进行宣传。

  4.科学规划,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管护质量和管护能力为立足点,着力加快公益林管护站点和公益林区道路建设。

  5.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问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稳定公益林面积压力较大。一方面建设项目征占用公益林与稳定公益林面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林补偿的标准仍然偏低,经营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之间经济收益的差距较大,部分群众对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已失去积极性,增加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难度。

  二是管护人员的`聘用困难。我县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大约人均14000元/年,由于管护费标准偏低和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严重等原因,好的护林员难找,这给我们管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意见及建议

  1.为应对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对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给予适当进行调整。

  2.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公益林抚育采伐操作细则,包括审核程序和要求。

  3.适当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积极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8

  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20xx第一批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中的三个项目。按照贵局的部署,本周工作进展与下周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评估项目

  事务所项目总负责人:xx(电话135XXXX3032)

  序号12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评估工作组构成

  张XX

  (138XXX4967)张XX

  (135XXXX7027)吴XX

  (136XXXX2591)传染病防治项目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项目社会保障卡系统改造项目

  二、本周完成工作进展汇报

  1.组建评估工作组。三个项目事务所评估工作组成员情况如上表所示。对评估工作组成员进行内部培训沟通,了解工作要求及重点工作内容。沟通探讨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2.初步拟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按照XX局对工作的时间要求,我们初步拟定了项目工作方案,对工作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确保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方案报XXX局绩效考评中心备案。

  3.组建专家组。按照委托项目特点,初步联系相关专家,初步拟定专家评估会的时间。对XXX项目、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项目业务方面还不能做出明确判断,具体的.业务专家待初步了解后确定。

  4.拟定初次入户调研工作提纲。与项目联系人员联系,确定初次入户时间,明确初步入户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项目工作方案、时间计划安排等。

  5.完成初次入户调研。经过沟通,三个项目确定在20xx年11月18日上午进行初次入户调研。入户调研完成的工作事项包括:

  向项目单位下达《事前绩效评估入户通知单》。评估工作组成员与项目单位对接,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具体配合人员,建立联系沟通渠道。

  工作组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由工作组组长向项目单位介绍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明确评估依据、评估任务、评估工作时间计划。

  由工作组现场负责人讲解:项目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各项资料内容构成。

  工作组成员向项目单位参会人员发放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资料,记录项目单位配合成员职责与联络方式。

  取得项目部分资料。经过沟通,工作组与项目单位初步约定以下事项:明确项目单位准备资料清单内容;明确项目单位在20xx年11月25日前准备齐全资料;初步商定于20xx年11月28-30日(具体时间待商定)召开预评估会议;商定于20xx年12月5日召开专家评估会。

  三、下周工作计划安排

  1.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初次调研获得的项目资料情况进行梳理,了解评估项目情况和预算组成。

  2.调整工作方案。

  按照初次调研工作了解到的项目初步情况,与初步拟定的调研提纲核对,对需要调整的地方进行调整。

  3.专家组成员的确定。

  通过初步了解的项目情况,确定业务专家。联系各位专家确认参加评估会的时间。对首次参与绩效事前评估的专家尤其是业务方面的专家,沟通绩效评价工作注意事项。

  4.资料的搜集及审核。

  了解项目资料的基础上,辅助项目单位完善绩效目标,提出补充资料建议。实地了解项目内容,收集项目资料。将现场情况与上报资料进行对比,对项目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且记录项目单位对有关疑问的解释和答复。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审核及整理,形成专家工作手册。

  5.联系专家及代表进行项目现场调研。

  下周联系专家组成员及人大、政协代表,确定是否有时间进行项目现场调研并实施。

  6.准备召开专家预评会事项。

  联系专家时间,确定专家预评会的具体时间。形成专家工作手册,项目资料提前送达专家。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9

  根据《关于印发XX市人社系统五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X人社发〔20xx〕98号),我区人社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就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投入

  (一)项目立项

  1、我区在年初即设立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目标任务为2万人,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2.目标任务与考核细则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与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相一致,考核细则内容细化、具体、清晰,可操作性强;

  (二)资金落实

  20xx年区级财政缴费补贴金额1573555元。

  在资金拨付上,资金到位及时,安排规范,区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保障。

  二、项目过程

  (一)项目管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我区转发了《关于印发X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秘〔20xx〕131号)和《关于统筹做好抗击新冠疫情和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X人社明电〔20xx〕57号),按照市局要求落实有关政策。

  2、宣传培训。区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年初组织召开城乡居保工作调度会,帮助经办人员全面了解政策规定;6月召开了全区信息员业务培训会,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理论水平及业务经办效率。全年共培训100余人次,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时常利用节假日及农民工返乡时节,在X区人民广场、X一号街、X工业园区、农业银行门口等人员密集、流动频繁地带开展“城乡居保进社区”“社保扶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城乡居保舆论氛围。另外乡镇经办人员还走村入户为村民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为后期超额完成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服务规范。按照统一的'经办规程开展城乡居保业务,健全了内控管理制度。

  4、动态管理。按照城乡居保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办理参保和待遇领取手续。

  5、待遇核查比对。每季度按照市局下发的民政、公安数据核查死亡冒领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停发待遇并通知所在村(社区)上报材料办理减员。

  6、资格认证工作。创新服务手段,通过数据比对、村干部核实,“寓认证于无形”,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已认证20586人。

  7、系统操作管理。业务系统操作规范,坚持业务系统和外网隔离,及时回收调离人员系统操作账号。

  8、“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建成XX镇大郢村“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实现了“参保、缴费、领取待遇、查询”不出村,真正做到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惠民工程落实到实处。

  9、资料报送情况。每月按时合规报送各类报表,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10、档案管理。我区三乡镇业务档案验收全部合格。

  (二)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自20xx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全部划转税务部门管理。

  2、资金使用规范。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不存在将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非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情况。

  3、资金审批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审批拨付资金;申请拨付报告、银行支票存根规范齐全。

  三、项目产出

  1.当年任务完成情况。已超额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任务2万,完成2.22万,完成进度为111.39%。

  2.上报参保缴费人数误差率。无误差率。

  3.按时发放养老金。由市局发放,每月实际发放人数占符合发放比例的100%。

  4.社保扶贫情况。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与民政、扶贫、计生部门数据比对,对当年建档立卡未脱贫、低保、特困、重残、节育术后并发症(49周岁以上)及独生子女伤亡五类特殊人群实现应保尽保,代缴保费,目前我区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正常参保1703人和领取待遇1205人共2908人已全部参保,未脱贫人员代缴率100%,当年区财政共代缴3007人次,代缴金额共361800元,到龄贫困人口1205人全部享受待遇,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会效益及满意度

  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实施,我们随机抽取100多名参保人员进行电话回访,群众对政策及城居保工作满意度达到96%以上。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0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xx]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针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末,仁义镇人民政府在职62人(其中行政37人,事业25人),临聘人员3人,离退休17人。拥有公务用车3辆,办公室电话为0735-4883305。

  (二)单位情况简介

  1、机构设置:桂阳县仁义镇人民政府内设政府、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纪检监察、财政所、文化站、食药监督站、计生站、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水利站、劳保站等15个机构。

  2、主要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信访)、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等日常工作。

  (2)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移民、食品安全、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统计、扶贫、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统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为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与咨询。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6)仁义镇财政所。承担编制我镇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的综合监管;负责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的专户核拨资金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我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完成我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工作任务及年度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县委县政府紧扣经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1357”发展思路,强力推进“三大战略”,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要求,抢抓历史机遇,进一步拉高标杆,细化措施,靶向发力,全面推动仁义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总量和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预计GDP增长9%,财政总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2‰以内。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收入实际完成2,873万元,比上年增加448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村级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231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0.9%,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行动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367万元,比上年234万元,增长20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完成274万元,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长27.97%,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村级项目资金增加。

  20xx年,本部门支出2,873万元,比上年增加357万元,增长14.2%;变化的主要原因:村级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完成7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0万元,增长26.2%,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行动增加。项目支出2,10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万元,增长10.35%;变化的主要原因:村级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完成624万元,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27.97%,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完成148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9.21%,变化的主要原因:行动增加、项目增加。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照上级《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财政所经费管理制度》、《“村账乡代理”业务流程》、《村组项目资金申请支付用款审核流程》、《村账日常报账程序》、《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业务规程》、《惠农补贴信息采集及补贴大户监管制度》、《桂阳县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资金拨付流程、财务报账制度、财政内部管理制度等,规范各项资金的拨付。

  三、单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我镇获评省级文明镇,省级卫生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亿元,同比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767元,同比增长7.3%;财政收入实现2800余万元;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6亿元。全镇种植烤烟31400亩,完成烟叶收购担数71309担,完成烟叶税收共2389万元。全镇粮油生产总面积4.4万亩(其中,晚稻27735.38亩、花生3500亩,红薯4000亩、大豆3000亩、春秋玉米4500亩,油菜20xx亩),粮油总产量达到2.45万吨,同比去年增产5%。年出栏生猪2.1万头,肉牛167头,山羊2200余只,家禽9.5万羽,为全县的物价稳定做出了贡献。全年,我镇财政共发放涉农补贴2303.51万元,其中:耕地力保护补贴486.22万元,农村大病医疗补助资金11.2万元,民政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43.8万元,农村五保补助资金67.19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植基金312.81万元,移民其他补偿191.6万元,危房改造补助89.4万元,农机补贴36.44万元,扶贫产业补贴75.11万元。财政对农民实施补贴以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群众十分满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减收增支矛盾依然突出,平衡财力缺口迫在眉睫;二是化债转型矛盾突显,示范镇建设债务及历年老欠账基数大,债务风险防控有待加强;

  (二)工作思路

  1、坚定不移的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一是着力做好烤烟支柱产业的发展,千方百计做优做强烤烟支柱财源,二是组建专门工作班子,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狠抓乡镇耕地占用税征管。

  2、狠抓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要切实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坚持勤俭办事,节约办事的原则,坚持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要严格落实县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民生福祉安康建设基金和政府正常运转需要。要继续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力推行“村账乡代理”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镇村债权债务管理,多渠道多角度化解债务。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1

  根据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牵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会面振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舒城县住建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舒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建秘〔20xx〕68号)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初,省住建厅下达我县160户危改目标,我县实际完成179户,完成率112%。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3.6万元。其中县财政追加补助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五种特困家庭14户17.4万元,20xx年县政府对179户提高补助标准132.4万元。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⑴项目立项规范性方面。危房改造项目运行规范,我县179户农村危房改造需由农户本人自愿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且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可靠,按照省市要求,所有危改对象在镇村两级比对“三证一手册”(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基础上,再经县扶贫局、民政局、残联比对盖章确认,方可最终确认,符合项目规范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坚持“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具有可行性。

  ⑵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及《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文件要求。项目绩效符合中长期规划的要求,且绩效考核已纳入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⑶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清晰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步骤,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量化匹配,有明确的时度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其中重建类77户,修缮加固类102户)。

  2、资金落实

  ⑴资金到位率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63.6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到位资金363.6万元(其中县级专项资金17.4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应到位专项资金)×100%=363.6/363.6*100%=100%。

  ⑵资金到位及时性方面。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在房屋改造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上网的前提下,各乡镇向县住建局出具资金申请报告,由舒城县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三、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⑴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在住建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专人进行办公。制定下发了《舒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舒建秘〔20xx〕68号),明确了危改对象、范围、程序及要求等工作内容。

  ⑵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相继成立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的程序来确定危改对象,通过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单位查验来精准认定对象,通过网站和镇村公示来公开补助对象,确保了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到位,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无虚报假报现象。

  ⑶项目建设规范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对申请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采取逐一入户核查的方式,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予以鉴定C、D等级,填写入户核查表。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安全可靠,并根据当地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为此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对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工匠进行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能业务培训。同时危房改因地制宜,满足农村风貌综合管理。

  ⑷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规范计划指标和对象调整变更手续,严格做到调整变更有文件、有批准。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力度,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到现场对危改建筑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督促整改到位。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采取“质量优先、政策透明、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工作模式,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常年累月逐户上门验收。对于达不到入住条件、修缮不到位、新建房屋选址不安全、原危房未拆除、装修豪华住宅等违反危房改造政策的,一律不予通过县级验收。截止绩效评价日危房改造项目179户均已通过验收,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⑸资料报送情况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报送齐全、真实且准确。

  2、财务管理

  ⑴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

  ⑵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在年度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经县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一卡通”,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杜绝了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的发生。

  ⑶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县住建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xx〕87号)文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方面。截至绩效评价日,179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改造数/计划完成改造数)×100%=179/160*100%=112%

  2、投资完成率方面。投资完成率=(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00%=363.6/363.6*100%=100%

  3、完成时效性方面。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成任务/申报任务数)×100%=160/160*100%=100%

  4、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资料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并按乡镇进行整理,统一送交县城建档案馆归档保存。及时在危改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及改造前、中、后照片,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月报送制度。

  5、质量达标情况方面。各乡镇(开发区)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xx〕104号)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房屋的地基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给水、供电及通风设施符合要求。

  五、项目效果情况

  1、政策宣传方面。及时印发危房改造宣传海报,张贴在镇、村醒目位置。积极参加县民生办组织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发放“20xx年度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1000余份,让民众熟悉并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同时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可持续影响方面。改造后的.农房质量符合安全入住标准,农户均已入住,不存在低效运转或闲置浪费的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一律拆除。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房屋出现零星隐患的,由乡镇安排施工队为其消除隐患,相关费用由乡镇支付。

  3、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了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这“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了其生命安全,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和全县人民共同奔小康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帮扶救扶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4、经济效益方面。有效的降低了受益对象的建房支出成本,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加快了他们脱贫致富的进程。同时,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5、生态效益方面。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6、社会公从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受益179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满意度达100%。

  六、综合自评情况

  危房改造项目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级别为优。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xx]1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指导股,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制订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考核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发布县政府政务信息,负责县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工作。对政务服务分中心、联络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具有对外审批、收费职能的政府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项目、窗口授权、在线办理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制订和监督执行窗口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管理规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及各进驻窗口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管理和年度考核,受理、交办、督办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和举报。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xx年收到财政资金46.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元,合计4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9万元,项目支出0元;20xx年全年实际支出46.39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基本支出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余0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3人/编制10人*1%=30%,得 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二)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分。

  2、预算管理得3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三)产出及效率分40分。

  1、职责履行内容:根据部门制定的计划工作任务及内容考核实际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情况完成度高,质量较好的10分

  2、履职效益30分

  (1)产出指标方面

  指标1:受理办理业务≥3000人次,得2.5分

  指标2:发布政府信息≥200条,得2.5分

  指标3:审批时间缩短至1-7天,得2.5分

  指标4:窗口进驻单位≥26个,得2.5分

  (2)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受理办理业务完成率≥99%,得2.5分

  指标2:政务公开完成率≥99%,得2.5分

  指标3:优化办事效率≥99%,得2.5分

  指标4:政务服务持续优化≥99%,得2.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考核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一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第一批100件“一件事一次办”已编制办事指南,实现落地89项,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实现落地110项。二是提供帮代办服务。组建了一支400多人的县、乡、村三级帮代办服务队伍,快速全程代办、协办等,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全程提供代办服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现场发证(照),实现了企业“不见面审批、足不出园办成事”,重点项目只要“拎包入驻”。三是优化服务方式。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基本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数据联通,梳理出依申请类6类行政权力事项968项,开展电子证照、办件数据汇聚和“三张清单”梳理,加快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融通,提高网上办结率和全程网办率,办事“上一张网”“进一扇门”,“办事不求人”的渠道越来越畅通。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截至目前,全县“一件事一次办”办件总量超过9万件,申报材料平均减少60%以上、办理环节平均压缩70%以上、办理时间平均缩减80%以上,企业群众基本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2.社会效益指标:我县共完成帮办代办服务184件,其中服务建设项目22个,商事类65件,民事类97件。

  3.可持续影响指标:打造了“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行政效能分析

  1.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股室负责人学习我县财政局出台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的学习。

  2.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人员严重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二)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我中心对学生精准资助实施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抓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申报,经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局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文件,财政局业务股室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我中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助学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3、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良好基础。

  5、提高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8.28万元,20xx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全年满收满支,全部用于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贫困救助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高中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xx年秋季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一档3000元/人/年(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二档20xx元/人/年和三档1000元/人/年(非四类贫困生),分学期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7、县3的比例分担。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信息准确。2.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摸清本地户籍学生外地就读情况。3.精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xx发放各类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78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604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167.6万元1901人次;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192.82万元2105人次;中职学生免学费626.16万元5218人次;普通高中免书费25.8586万元1259人次。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动吉首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各类教育质量步入前列,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精准助学率100%,帮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高中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取得良好效果,经逐项自查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极大的巩固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惠民功效。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局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分为100分,详见《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部分。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费管理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各股室责任意识,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局教职工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人员的评价知识和能力,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4

  为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文件和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22号)文件精神,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受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对20xx年度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通知(临产业指【20xx】1号)的相关精神,为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从20xx年起,临澧县财政开始设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20xx年项目财政预算为75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发改局。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建设前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等一系列衔接工作。20xx年发改局共完成43个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支付重点项目前期经费75万元。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年度预算为75万元,20xx年可用资金为75万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为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成功引进,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2、20xx年绩效目标

  ⑴数量目标

  ①推动新增工业企业个数达13个;

  ②推动新增农业企业个数达3个;

  ③推动新增服务业企业个数达6个;

  ④推动新增基础设施类企业个数达9个;

  ⑤推动新增生态环保类企业个数达4个;

  ⑥推动新增社会民生类企业个数达8个。

  ⑵质量目标

  ①项目库数据详实,项目库数据完整性90%以上,项目信息详实,清晰完整;

  ②项目引进完成率90%以上。

  ⑶及时性目标

  20xx年完成推动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

  ⑷成本目标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⑸效益目标

  ①社会效益目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带动本地产业发展,促进社会效益稳步提升;

  ②经济效益目标:保证43个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当地经济稳固发展;

  ③项目可持续性目标:加速临澧县可持续发展,提升临澧县整体实力;

  ④满意度绩效目标:服务对象对发改局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把“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列为20xx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是为了深入了解该项目立项、投入、产出情况,考察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从而为来年资金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合规合法、分级分类的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最新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本次评价未对共性指标进行调整,但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了产出、效益个性指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文件精神,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评分表的共性指标的分值定为40分,产出效益个性指标分值定为60分。(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方法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用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研究、座谈会、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

  为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评价标准采用了计划标准(任务定量指标)、历史标准(增量标准)。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并制定了《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进驻发改局,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评价小组采取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等方式初步了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鉴于项目实际情况,评价小组采取现场实地考察的方式,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0份。8月3日至8月10日绩效评价小组汇总项目资料,对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参考发改局的自评报告,撰写成绩效评价初稿,在与县发改局就初稿交换意见后,最终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分,评价结果为“良”(详见附件3)。评分情况如下:

  (一)决策总分19分,实得19分。

  (二)过程总分21分,实得13分,扣分明细:

  1、专项资金财务核算未设置专门账户,扣1分;

  2、存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扣3分;

  3、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扣3分;

  4、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签字均为同一人,扣1分。

  (三)产出总分32分,实得22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指标中有四项指标未完成(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类),扣4分;

  2、项目引进完成率未达到90%,仅为74.42%,扣2分;

  3、20xx年中43个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没有全部完成,仅完成32个,扣4分。

  (四)效益总分28分,实得26分,扣分明细:

  1、经济效益有待提升,扣1分;

  2、可持续性影响有待提升,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产业指【20xx】1号)精神,为确保临澧县20xx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完成,经临澧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并报县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从20xx年起临澧县财政下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预算75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与实施,项目立项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

  ⑴资金到位率

  专项资金预算75万元,实际到位7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⑵预算执行率

  实际下拨预算为7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⑶资金使用合规性

  不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存在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

  ⑷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

  ⑸制度执行有效性

  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签字均为同一人。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绩效目标

  ⑴推动新增工业企业项目个数达13个,实际完成8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⑵推动新增农业企业项目个数达3个,实际完成1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⑶推动新增服务业企业项目个数达6个,实际完成3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⑷推动新增基础设施类企业项目个数达9个,实际完成8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⑸推动新增生态环保类企业项目个数达4个,实际完成4个,完成绩效目标;

  ⑹推动新增社会民生类企业项目个数达8个,实际完成8个,完成绩效目标。

  2、质量绩效目标

  ⑴项目库数据完整性:项目库数据详实,项目信息详实,清晰完整,项目库数据完整性达100%,完成绩效目标;

  ⑵项目引进完成率:项目引进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仅为74.42%,未完成绩效目标。

  3、时效绩效目标

  20xx年需要完成推动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实际完成推动32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未完成绩效目标。

  4、成本绩效目标

  该专项预算成本75万元,实际支出75万元,成本预算控制率达100%,完成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20xx年县发改局积极推广应用项目库数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实施,推动了临澧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程,加快了项目引进的速度。重点项目的投产带动了本地产业发展,提升了当地整体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2、经济效益

  全县共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6.5亿元,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但由于11个前期项目工作准备未完成,完成率仅达到74.42%,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未达最佳。

  3、项目可持续性。

  项目的实施,加速了临澧县可持续发展,提升了临澧县整体实力。43个项目中两个项目已终止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项目由于国家电价等政策调整原因,影响项目投资效益,投资方终止项目建设;同时,整体卫浴生产线项目因用地手续等原因项目已停,项目可持续性未达最佳。

  4、满意度

  通过推动项目企业对县发改局工作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1.67%,完成了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重视项目的前期工作,延展深度,降低项目的运作风险,提高项目建设成功率。同时,考虑到前期工作时效问题,避免出现决策时间过长、手续办理时间过长、错失最佳经济效益期等问题。

  2、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项目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前期管理工作决定了项目的可持续性,也基本预测了项目实施后的投资效果。同时还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3、对于编制计划、设计、采购、施工及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的具体工作展开,前期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项目提供了一个条件、资源、协作关系的初步设想,多角度论证项目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相关方面的可行性,并在实现项目目标的众多备选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从而为今后项目的设计、计划、组织、控制、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建立一个优化整体框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使用不规范

  ⑴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核算,不利于专项资金的归集与核算,也不便于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

  ⑵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经核查:以下项目均与本专项无关,不属于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这些项目属于行政支出(差旅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但是在该专项中予以列示:差旅费中(20xx.8,3#: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差旅费-产业办)有19334元费用(用途:赴国家发改委对接革命老区规划编制工作)等六笔差旅费项目;公务接待费中(20xx.11,50#: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公务接待费-产业办)中有1363元费用(用途:洞庭湖生态整治工作检查)等六笔公务接待费项目;印刷费中(20xx.1,30#: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中有(用途:临澧县开泰山汽车露营公园项目)等十一笔印刷费项目;以上三类费用(23笔)共计挤占该专项资金11.04万元(包括印刷费6.58万元、差旅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

  2、管理制度不健全

  未制定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3、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所有记账凭证中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均为徐欣一人。

  4、未按时完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仅完成32个。例如: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由于机构改革后项目划转问题,未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

  5、效益有待提升

  经济效益和项目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⑴经济效益方面:尚未完成43个前期工作准备,存在11个前期项目工作准备由于各种原因未得以落实,完成率未达100%,造成经济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未达最佳;

  ⑵项目可持续性方面:①合口镇新明发梅菜产业基地及深加工建设由于梅菜合作社的销售市场波动和当季产量减产,导致筹资困难,因此推迟基地施工设计及场地三通一平;②普康愿保健品生产线:仍在与哈康源公司商谈;③青山副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航道建设延后问题未解决;④果特色小镇创建示范工程:已完成规划选址,但资金问题未解决;⑤中节能风力发电:国家政策有变,正在与县委、政府沟通;⑥樱花谷开发:用地指标和手续问题;⑦樱花谷开发:用地指标和手续问题;⑧湘北美食文化商贸中心:投资者拟优化方案,正在重新组织设计,因此推迟签约及场地三通一平。项目可持续性未达最佳。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严格监管,精准核算专项资金收、支、余情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用途,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对于挤占的11.04万专项资金,根据(中发[20xx]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建议县财政收回,用于下一年度的本项目支出。

  (二)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

  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单位工作流程,加强各部门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财务监控制度

  加大财务监控力度,严格复核、审核制度,提升财务公正性。

  (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当地政府应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缓解企业筹资困难,避免项目中断问题,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成功签约的可能性,确保项目顺利落成。

  (五)建立效益管理制度

  建议县发改局建立一套合理、完整、高效的管理制度。

  在经济效益方面,鼓励当地政府对困难项目给予支持,以融资性质的形式扶持前期项目提高项目签约成功率,有利于拉动经济的增长,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在项目可持续性方面,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实时掌握项目最新动态,保障项目可持续性的长久运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重点项目开工前的必要工作环节。建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把关重点项目前期发展经费规范使用资金、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监控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以及建立效益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如期发挥效益,对提高临澧县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5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炎陵县财政局组织对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等7个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

  2018-2020年度,湖南省财政厅分批次下达炎陵县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额度共计33600万元,其中:2018年下达5200万元、2019年下达4400万元、2020年下达24000万元。收到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后,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财政局将专项债券资金安排到7个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项目情况

  我县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共计7个,其中2018年2个、2019年2个、2020年3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炎陵县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2018年)

  该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下属部门县土地储备中心和县征收安置所具体实施,一是县征收安置所实施的征地、安置等事宜经县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征地概算后,请示县人民政府再转县财政局请款。款项拨付至霞阳镇人民政府,由其与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完成征地工作。征地、安置包括张家垄储备土地项目征收坎坪村樟树下组水田6亩,林地21.56亩。康乐大道旁黄泥坪组储备土地项目征收中团村灵官坳组林地4.17亩、石子坝村黄泥坪组林地28.58亩。炎陵东路安置区尹金艳、钟付辉、倪小刚、杨建平的超深桩基工程,分安置对象签订了4个超深桩基工程合同,合计完成了680桩,按照炎陵县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94元/米,按工程结算单据实结算。二是县土地储备中心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再转县财政局请款,用于支付土地报批的各项费用,项目主要包括炎陵县通信基站建设项目(二期),选址于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石玉村等10个乡镇、29个村,总用地面积2800㎡,包含35个通信基站。该地块已经出让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出让面积2800㎡,出让金61万元。炎陵大道(二期)续建项目选址于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狮子坝村,总用地面积6.2638公顷。该土地已经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1293号),土地处于收储未出让状态。炎陵大道(二期)续建、第二至第六批次收储项目,土地面积约711亩,缴纳耕地占用税1,020.79万元。炎陵大道二期续建项目,第二至第五批次地块已经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1293号、2020政国土字第211号、2020政国土字第514号、2020政国土字第959号、2020政国土字第956号),第六批用地尚未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单,获得审批单的土地除了第三批次用地中22263.91 ㎡已经出让(出让金515.00万元,已经支付到位)外,其他地块处于收储未出让状态。

  2.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2018年)

  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18〕03号)中为缓解县城小学就学压力,同意县教育局在县文体中心东北侧地块建设,项目业主为县教育局,项目建设新增建设用地6万㎡,新建一所可容纳36个班、1368名学生的芙蓉小学,后经《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调整可研的批复》(炎发改发〔2018〕101号),同意新增学位252个,调增建筑面积6979.54㎡,调减图书馆、学生宿舍等面积1869.95㎡,调整其他附属设施。总投资额由9848万元调整为1.4亿元。2018年7月11日,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通过报批程序取得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8政国土字第962号),面积6万㎡。2018年4月,霞阳镇人民政府与村组签订了征地协议,项目已完成了征收工作。2018年11月,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地块面积6万㎡的土地划拨给了县教育局用于芙蓉学校建设,土地性质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2020年12月31日,该地块由县教育局划拨到炎陵县芙蓉学校,面积为6万㎡。

  3.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2019-01、02号地块(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2019年)

  根据县发改局批准立项炎发改〔2013〕76号、炎发改〔2013〕74号,国土厅批准〔2015〕政国土字第2331号、〔2016〕政国土字45号,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3400万元主要用于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的前期资金。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始启动,建设规模分为小城镇建设、市政道路、农贸市场三大板块,土地总面积为8.32公顷。目前已完成122.02亩土地征收工作,预计于2022年土地进行挂牌出让。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鹿原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82号)中为完善鹿原镇城镇基础设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意新修一条城市支路和六条小区道路,以及道路照明、绿化及排水等配套设施,目前市政道路正在施工中。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鹿原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81号)为完善鹿原镇城镇基础设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意新建一个农贸市场,采用钢构结构,共两层,农贸市场建设需在市政道路建设完成一定工程量的基础上才可动工,所以目前尚未开工。

  4.炎陵县北门垅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两供两治)(2019年)

  本项目由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单位,根据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8月24日下发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炎陵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发〔2015〕120号),同意本项目立项建设。2017年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了《关于下达炎陵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投资计划的通知》(炎发改发〔2017〕49号),根据文件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水厂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修建拦水坝长44m;新建输水隧洞2270m;增容改造北门垅水厂,设计供水能力1万m3/d。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份。

  5.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2020年)

  该项目由炎陵县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酃公司”)具体实施,龙酃公司编制了《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43号)的立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根据炎发改审〔2020〕43号文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是新建框架式厂房、钢构厂房、配套综合楼、仓储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包括8栋框架式厂房、4栋钢结厂房、2栋配套综合楼、3栋仓储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9,017.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1,517.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5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至2023年。项目占地面积127,810.41㎡(约合191.72亩),建筑总面积103,413.31㎡,分四期进行开发,其中:一期为智能家电标厂及配套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8栋框架式厂房及其消防、环保等一系列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56,639.00㎡,建筑面积40,671.65㎡。二期为智能家电A区钢结构厂房及附属项目,建设内容为4栋钢构厂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34,668.51㎡,建筑面积20,636.67㎡。三期为智能家电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为3栋仓储用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31,071.90㎡,建筑面积32,925.45㎡。四期为智能家电配套综合楼项目,建设内容为2栋配套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5,431.00㎡,建筑面积9,179.54㎡。项目建筑密度60.5%,绿化率11%,容积率1.3。目前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一期、二期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三期)中标单位为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已完成工程进度90%;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四期)配套综合楼项目中标单位为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四期完成工程进度50%。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总体质量合格,工程有序推进建设中。

  6.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

  该项目由湖南炎帝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帝盛世公司”)具体实施,炎帝盛世公司编制了《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19〕39号)的立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根据炎发改审〔2019〕39号文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新建洣水栈道、消防通道、五谷桥及古乐桥、杨钱洲防洪堤、生态停车场、环境卫生(新建3A级公厕8座,改造3A级和A级公厕各1座,新建垃圾填埋场2个,污水处理间1个,布置果皮箱300个)、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包括柳山至华夏广场游步道,游客中心至鹿原桥连接线拓宽,神农大殿至井水坳连接线改造,陵殿游客服务中心至天使馆连接线改造,五谷桥至古乐桥连接线改造,五谷桥至神农桥间连接线排水、通行及绿化,新建观光站总站1个、摆渡车总站1个,纪念广场改造,景区太阳能路灯安装等)及智慧景区(新建景区调度管理中心,数字景区管理平台,游客资源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及网络营销平台和景区WIFI系统)共八大块的建设内容。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八大块建设内容均已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7.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2020年)

  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项目由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实施,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1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炎陵县霞阳镇北门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水厂工程。项目建设期为两年。一是取水工程:在晏公潭山溪上修建埋石重力坝一座,坝长44m,高16.7m;二是输水工程:新建输水隧洞2270m,引晏公潭溪流水至北门垅水库;三是水厂工程:对现有北门垅水厂絮凝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净水构筑物及加药、消毒等净水设施进行改扩建或增容改造,设计供水能力1万m3/d,项目立项总投资4050.39万元,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积极部署绩效评价工作,组织项目单位自评。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印发了《炎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炎财发〔2021〕44号),及时部署炎陵县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各项目单位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指标自评表、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

  (二)组织开展现场评价。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取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共计11100万元)委托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评价。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县财政局安排,主要通过四种方式组织开展绩效现场评价: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详细了解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申报程序、项目设立依据、绩效目标设置及政策实施环境等基本情况,检查专项债券资金整体支出情况,重点抽查部分大额支出情况。二是前往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对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进行现场的实地查看,了解各项基础设施的实际建设及投入使用情况。三是组织问卷调查。为充分了解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的绩效情况,绩效评价小组对炎帝陵项目的工作人员、游客和县芙蓉学校的工作人员、家长进行了随机微信问卷调查,分别收回了72份和76份问卷。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形成综合资料。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县财政局结合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表格等相关资料,填报相关汇总表并且形成综合报告。

  三、资金主要绩效

  (一)项目主要产出

  1.炎陵县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

  通过2018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的土地收储,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合计有7个,涉及面积有27.76公顷。划拨1块土地,面积合计2公顷;出让2块土地,面积合计2.50公顷,出让金合计为576万元。

  2.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

  为建设炎陵县芙蓉学校征收了位于县文体中心东北侧地块,面积6万㎡,土地性质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该地块已经划拨到炎陵县芙蓉学校。

  3.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2019-01、02号地块(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

  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已征收土地122.02亩,土地报批手续及图纸已完成,预计2022年能挂牌出让。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已完成,建设农贸市场1个及市政道路新修一条城市支路和六条小区道路,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已完成,市政道路目前正在建设中。

  4.炎陵县北门垅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两供两治)

  炎陵县北门垅水厂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县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

  5.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127810.41㎡(约合191.72亩),建筑总面积103413.31㎡,分四期进行开发,其中:本项目先期投入的一期、二期和三期的两栋厂房均已投入使用,四期工程主体已建成四层,预计年底可完成主体。全康公司和国声公司也已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根据全康的招商协议,待全康上市前将所租厂房与宿舍全部一次性回购,全康科技已进入上市前的培育阶段。本项目的预期产出将超过可研预期。

  项目按计划形成了相应数量国有资产,已完工厂房实际完成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实际完成时间小于计划完成时间,建设成本节约率100%,运营成本节约率100%。

  6.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含的8大块建设内容均已全部完工,新建了洣水栈道1条、皇山消防通道1条、古乐桥及五谷桥2座、杨钱洲防洪堤1个、生态停车场1个、新建3A级公厕8座、新建华夏广场验收面积达48580.36㎡、建立了景区无线运营管理平台1个,形成了景区一体化网络管理系统。

  7.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根据《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的主要成本包括电力费、药剂费、人员工资及福利、年维护费用、其它费用,项目预计总成本为2,507.18万元。运营期第1年按设计生产能力的85%计算成本,第2年按设计生产能力的95%计算成本,从运营期第3年起均按达到100%生产能力计算计算成本。

  (二)项目主要效益

  1.炎陵县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

  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土地储备项目,提升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带动了周边土地开发和升值,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

  目前芙蓉学校主体工程已建成,实际竣工验收面积为30109.59㎡,2020年秋季已经投入使用,2021年秋季学生有1402人,缓解了县城小学就学压力,全面完成化解大班额任务目标。

  3.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2019-01、02号地块(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

  通过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能带动当地旅游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完善、投资环境改善、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等,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发展。预计到2022年,鹿原镇可实现旅游接待150万人次,吸纳就业9000人,文化旅游总收入12亿元,增加税收3600万元。该项目建成可大幅度增加旅游接待人次、带动创业就业人数、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优化当地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游客满意度、提高村民幸福感与获得感、提升地域影响力。

  4.炎陵县北门垅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两供两治)

  炎陵县北门垅水厂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县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

  5.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

  炎陵县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项目一共四期,从2020年6月起开始建设,分别出租给国声、全康两家企业。按照炎陵县政府招商引资的要求,为了让企业做大做强有更好的发展,政府与国声及全康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实行三免两减半优惠政策,两家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均是属于“三免”优惠期。根据我公司与两家公司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按25元/平方米价格计算,我公司应收免租的收入为2019万元/年。

  (1)项目一期:A1、A2、A8、A9厂房已出租给湖南全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全康公司),A3、A4、A5、A7厂房已出租给湖南国声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声公司),面积为40671平方米。

  (2)项目二期:A区钢构厂房四栋已出租给全康公司。面积为20636平方米。

  (3)项目三期:永久性仓库目前尚未完工,但已和全康公司达成租用意向,已完工的两栋厂房已租给全康公司,面积为5040平方米。

  (4)项目四期:综合楼项目现在正在建设中。已做好预售准备工作,正处于预租售过程中。

  公司不断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台账,加大资产维修维护工作力度,力保资产效益最大化。

  6.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通过建设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景区基础设施,实现景区的合理化布局,组织安全通畅的旅游线路,提升了景区的综合竞争力,提高景区知名度;二是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消费,增加了就业岗位;三是有利于带动周边旅游资源的开发,提升湘中旅游的品位和档次,完善湖南全省旅游网络,促进全省旅游产业的发展等。2020年1月7日,湖南省株洲市炎帝陵景区被文化和旅游部正式确定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7.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实施后有利于推进我县城区建设“扩容提质”的进程和实现建设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的目标,对城区优质安全可靠供水的改善起到关键作用和提高我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和提高水量水质水平,优化城市供水的服务质量和档次起到重要作用。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虽然给炎陵县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但其更多的是表现为无法量化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其指标简要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着重于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项目绩效、偿债能力等重要指标入手,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结合单位自评情况及现场评价情况,根据《2018-2020年度株洲市炎陵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详见附表),我县综合得分为91.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指标:该项分值15分,计14.5分。

  1.项目决策过程7分,实得6.5分;

  2.绩效目标4分,实得4分;

  3.资金投入4分,实得4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该项分值25分,计22分。

  1.资金管理11分,实得9分;

  2.项目实施8.5分,实得7.5分;

  3.风险控制5.5分,实得5.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该项分值35分,计30分。

  1.产出数量15分,实得15分;

  2.产出质量10分,实得10分;

  3.产出时效5分,实得0分;

  4.产出成本5分,实得5分。

  (四)项目效益指标:该项分值25分,计25分。

  1.经济效益5分,实得5分;

  2.社会效益5分,实得5分;

  3.可持续影响5分,实得5分;

  4.项目满意度10分,实得10分。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发行方面

  少数项目未编制“一案两书”。经现场评价,由于2018年对于“一案两书”未作具体要求,2018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未编制“一案两书”。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1.个别项目未进行专账核算。炎帝盛世公司对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收支、成本未进行专账核算,无法准确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情况。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偏低。经现场评价,由于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经查看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自评表,发现存在几个问题:一是绩效指标不明确,难以衡量,部分单位三级指标未按项目情况填列,县财政局均已要求项目单位补充修改再重新报送。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清晰。经现场评价,县自然资源局的《炎陵县2018年新增储备土地专项债券安排方案》中资金用于炎陵大道两旁土地收储,炎陵大道两旁土地收储的具体范围不够明确、清晰。

  2.项目产出时间滞后。经现场评价,《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示了该项目的实施期为13个月,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8月,项目产出时间出现滞后的情况。

  (四)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

  采购管理有待加强。对于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工程的采购,个别项目单位未在制度上进行程序性的明确;个别项目对个人施工方的选择虽然提供了项目单位的内部会议记录,但是会议记录内容较为简单,仅有结论性的说明,无法反映择优选取施工方的过程全貌,绩效评价无法判断施工方的选择是否为最优选择。

  六、有关建议措施

  (一)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方面

  项目申请发行时认真制定“一案两书”,对项目的还款来源有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计划,降低债务的偿债风险。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规范项目核算管理。项目单位应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项目形成的收入和成本进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尽量避免与其他项目支出混淆在一起,以便准确核算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准确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情况。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1.要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项目单位应综合考量项目整体情况,编制与预算相匹配的绩效目标以及符合实际的绩效指标,以便更好的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过程、产出效益等内容,确保绩效管理发挥实效;项目单位要以专项资金使用的目的、范围、预期效果为基础,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述,使所有的绩效目标可以衡量,一、二、三级指标能清晰对应,真正做到专项资金绩效可以评价、可以考核。

  2.注重项目绩效的产出和效益。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批复

  的建设周期要求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加快项目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加强项目产出和效益管理,对于暂未产生效益的项目,加快效益的产出,建立长效机制、跟踪反馈制度、定期工作通报机制,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各项目效益。

  (四)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

  1.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规范订立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各项关键要素齐全,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二是严格按照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合理控制项目预算限额。

  2.强化项目制度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料归档整理及日常施工巡查监督记录工作,确保已实施项目资料齐全,备查无患。二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于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的程序进行制度上的明确,避免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