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统计年报工作通知范文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乡镇要严格对照2013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评分细则,认真查漏补缺,逐项落实,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计生办主任和统计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做好2013年度人口计生各项统计年报工作。特别是省、市监测点,要……
计生局统计年报工作通知范文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乡镇要严格对照2013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评分细则,认真查漏补缺,逐项落实,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计生办主任和统计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做好2013年度人口计生各项统计年报工作。特别是省、市监测点,要严格对照省上的监测点信息质量评估体系指标和国家个案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再次对pip信息进行核对,按照省、市监测点各项指标要求达标,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年报数据不真实或有明显逻辑错误的,必须退回并限期重报。
二、注重清理,精确统计
各乡镇要认真清理核实人口统计各种数据,做到不漏、不瞒、不错报。一是充分利用pip平台信息,将出生、死亡、初婚、现孕、流动人口等情况反馈到村,以村为单位进行逐户核实。同时通过村级互动工作提示信息,分村认真清理核实进入育龄而未婚的男性和女性名单、初婚六月以上未怀孕的妇女名单、怀孕十月以上未出生妇女名单、婴儿无姓名名单等所有信息;二是根据平台提供信息加大进村入户的清理力度,对出生、死亡、新婚、现孕的统计,切实做到不重报、不漏报、不错报。对三年内出生人口漏统的必须进入当年报表,要将漏报信息及时补报到九月份的村级报告单上,要按时录入到pip系统中。婴儿实际出生时间不变,填报时间报在9月30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部门协作,强化核对
实行人口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各乡镇要切实做好重复人口信息核对清理工作,全面核对全员人口基础数据,重点对跨县(市、区)的重复人口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全面清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质量和时间进度。此项工作质量将纳入本年度数据质量年度考核范围。各乡镇计生办要协同民政、公安、卫生认真搞好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女性初婚人口、避孕措施落实情况的数据信息共享,各乡镇计生办必须在做年报前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医院妇产科、防保站、核实近三年的婴儿上户、出生信息,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村,入户走访,并记录在册,做到与pip录入信息吻合。
四、熟悉业务,完善信息
各乡镇统计员尽快熟悉新pip系统操作环境,确保今年的年报工作不受系统升级的影响。要在继续巩固和完善pip信息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所有内容,清理核实,及时录入。严格按照pip平台国家个案数据质量评估和综合查询中数据质量评估查询的各项指标进行查询修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关系正确性达标,全面提高pip数据质量。
五、严格要求,准时上报
今年统计年报上报在10月15日前(原则上在上报正式报表之前,须电话上报主体指标情况),提交完全由pip系统生成的统计年报表m001—m005(大乘镇、龙溪乡须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并将数据导入报表系统。上报的.纸质报表数据应与pip系统信息一致。
六、今年年报需上报的资料
(一)m001—m005一套。完全由pip系统产生的报表。
(二)2014年人口计划意见。
(三)2013年计统工作总结及2014年计统工作打算。
(四)2013年目标考核自查打分表。
(五)省监测点大乘镇和市监测点龙溪乡各类报表均交一式两份给计统股。
七、有关事项
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年报工作,凡是独生子女领证人数、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身份证、户籍地、现住地代码、与户主关系等“监测点质量评估体系查询”里的信息尚未录完的和需修改的必须在9月25日前全部补录修改完毕。县人口计生局将对各乡镇统计年报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对影响我县省、市年度目标考核的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要求所有年报资料均要加盖政府公章,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均要签字。此次年报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业务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