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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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景观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景观施工合同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景观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景观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景观施工合同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xx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xx、xx、xx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x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x%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x%,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x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xx年x月x日。

  3、竣工日期xx年x月x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xx年x月x日

景观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作为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中建筑及环境配套部分水电安装承包人,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商丘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

  2、工程地点: 宋城路 睢阳大道--星林路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

  (1)景观给排水安装商丘市宋城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第二合同段、绿化给水环网、排水施工图纸设计内容。

  给水系统以市政总进水表点起,安装景观给水从水表安装至景观各给水点,与室内给水管以窨井进水表为界;排水系统从景观排水点至市政第一个检查井;

  (2)景观电气照明、动力配电

  范围: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道路照明电气、室外埋地电缆套管施工图纸设计内容

  单体建筑室内配电电气线路、动力、设备配电安装,防雷接地、等电位系统。

  (3)本项所有各种井的砌体及安装所有用工。

  2、承包内容 商丘市宋城路景观绿化带工程景观及室内外水电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文件)中的水电安装全部施工内容。

  第三条 质量技术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图纸、图表、说明书、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甲方: 鄢陵新绿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知关于本合同施工质量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2、乙方安装完毕并经自检确认合格后,应通知甲方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若第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则处罚1000元。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验收要求为止。造成该节点工期逾期的,按上述工期约定责任处罚。

  3、各管线安装应严格设置控制点,确保横平竖直,位置正确,若出现平整度和垂直度达不到优良验收标准,每处处以200元罚款。未按设计图纸或变更施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4、预埋管线和冷热给水管在砼板内必须与其他工种配合的,应配备足够人员跟班配合。如预埋管线在砼内,浇砼现场必须有一个带班的班长负责,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若发生质量问题凿打浇好的混凝土,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每次罚款500元。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资料,景观部分土方开挖、回填由乙方负责,需要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各种沟槽的开挖和回填、均有乙方负责。管网下要求素土夯实,土方回填时,须进行夯实,雨后表面不能出现沉陷,否则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从20xx年03月16日至20xx年 05 月06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50 天。03月15日人员设备进场,

  2、经甲方确认,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之责任。

  (2)设计方案改变令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达24小时以上造成停工。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第六条 单价及合同总价款

  1、合同综合单价

  包含各种费用、风险,不含税;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款为一次性包干价,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期间市场价格变动不作调整,风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2、合同总价

  本承包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贰 万元整,¥:(小写) 42万元。

  第七条 乙方责任人

  合同履约金伍万元。完成工程的30%退还履约金50%,工程如出现原材料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施工中如图纸有变,甲方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程完成80%履约金退清。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在开工前,向班组提供必需的施工图纸。

  2、制定项目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班组的技术质安工作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各班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将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架设到各配电总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4、保证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运输机械。

  5、负责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如乙方未能按设计图纸所示内容进行施工,或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止施工。

  6、负责代办班组生产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乙方承包工费的0.6%在乙方的结算工款中扣缴。

  7、施工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间予以验收及办理结算。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有关安全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

  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如发现承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及时通知甲方。

  4、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7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和物资需用量计划表,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及素质良好的熟练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固定的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衔接和管理。

  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8、负责办理和提供进场人员的有关手续和个人档案资料,并承担其费用。主要有办理手续过程中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9、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0、按时发放工资,如未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引起的纠纷,甲方有权代发工人工资,并将给予乙方壹万元 (10000.00元)的罚款, 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造成造成甲方损失,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罚款,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本乙方人员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杜绝违章生产、违章作业。

  2、乙方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为,负责计划安排、人员调配、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质量检查与报验,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随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发现违章作业,每次罚款贰佰元(200.00元),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严禁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施工时遇障碍时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拆除,否则每次罚款伍佰元(5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乙方自己负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工人月轻伤事故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4、工伤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伤亡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

  5、为统一管理,甲方为全部工人代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按本合同总金额%

景观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投标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外郎营新村东西两侧古建城门楼改造工程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外郎营新村东西两侧古建城门楼改造工程

  第二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于20年4月20日前完成外郎营新村施工图纸设计。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已经甲方认可,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设计款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正)人民币。

  第三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外郎营一侧城门楼建设工程款是人民币1297946.36元(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玖佰肆拾陆元叁角陆分),东西两侧总造价为人民币2595892.72元(大写:贰佰伍拾玖万伍仟捌佰玖拾贰元柒角贰分

  )。合同签订后甲方立即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作为定金。后期款项按照工程进程付款。

  第四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五条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

  5、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第六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xx年x月x日:

景观施工合同4

  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武汉××绿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20xx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20xx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景观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约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期(二标段)景观工程。

  2、建设依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和甲方要求。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客土更换、苗木移植、园林土建、配套电气、给排水、施工范围内其他园区配套工程井盖调平、水系、道路铺装(除园区主路外)工程、与其他已完工程的衔接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其他全部内容。

  项目范围:详见《园林工程界限图》

  5、设计单位:

  6、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开工报告为准。总日历日期80天,大型乔木可以采取冬植(不予进行价格调整)。

  7、质量等级:合格。

  8、合同价款:三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含税包死价。 其中绿化工程139万元,其他土建工程等211万元。以上价格所依据的招标图纸为

  第二条 依据

  1、依据《20xx辽宁省建设工程取费标准》《20xx辽宁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定额》2册。

  2、中央景观工程设计图纸,《招(投)标说明书》,甲方要求。

  3、投标方编制,招标方核准的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合同签订2日内交付乙方。

  2、图纸提供套数:蓝图二套。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保证三通一平。负责与乙方协调安排现场材料、设备堆放;临时施工用房场地划分(甲方不提供暂设及库房)。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源接入点,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计量表具。质保期设备运行及苗木养护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乙方制定并经过甲方确认的施工计划;

  2、严格按设计图纸、工艺要求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组织、协调工作,尊重监理;

  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及人员的管理、验收准备工作;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负责办理乙方应该办理的批件、证件;

  8、负责施工技术档案及内业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竣工档案一式三份,工程竣工后结算前交于甲方);

  9、乙方进入现场施工,不得损坏现场已完的各项成品工程,如有损坏,负修复及赔偿责任。

  10、乙方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

  11、图纸中各个部位的雕塑、成品构件均为乙方自行采购产品,但采购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该产品的样品或样式,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审批,甲方应在3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得甲方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滞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落实。

  3、乙方必须保证投入一定的资金、人力、设备,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按合同计划完成。项目经理等主要领导和施工队伍,要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造价1‰,以此类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果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第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工程报验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参加报验,即按工序报验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整理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存在的问题,整改后应该进行复检,报验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乙方未报验前,甲方允许他方使用视为其甲方已验收合格。

  第八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相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完工后20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3套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在7天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甲方如果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3、特别说明:图纸中苗木的设计规格为苗木修剪后的最低标准:地被、花卉植物栽植在竣工验收时要求覆盖地表;模纹栽植要求见棱见线。

  第九条 保 修

  1、保修内容、范围:

  凡因乙方施工缺陷所引发的一切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于乙方承诺的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各部位、部件、构件或单件的损坏。

  2、保修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绿化部分保修期限为2年,其余土建、水电气、铺装等为一年。

  3、保修期间乙方负责维修工作,以保证正常使用。如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期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维修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其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4、对于绿化工程中的树木、花草等乙方派员负责日常维修与养护、确保成活,如发生苗木枯萎死亡现象,无偿按约定一周内更换(即保证100%成活)。

  5、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和超过保修期的维修,乙方只收取成本费用。

  第十条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一、结算办法:

  1、本工程采用一次性包死价。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二次倒运不予考虑费用。绿施蓝图中设计的植物的综合单价包含如下内容:植物的主材价格、运输、装卸、栽植及一级养护两年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植物种植的全部措施、材料、种植土更换、养护及工程取费的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费用,一次性包死,不予调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不再调整合同价款。如果出现合同外增量,凭据现场签证单,以“合同所附综合单价×(本合同包死价格/乙方总报价356万元)做为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再依据变更工程量计算增减金额,计入工程结算。

  2、预算未例项目结算办法:

  ①、执行《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辽宁省材料价格信息》及市场价、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率标准执行。

  ②、费率标准:依据20xx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各专项按照相应的工程类别二类费率标准执行,仅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除上述3项费用外其它所有费用包括规费均不再计取。其中:土方工程的开挖、回填、运输项目取费,除税金外按照以上规定费率的35%计取,税金按3.381计取。 ③、结算时主要材料调差办法:执行当期《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刊价,钢材执行《我的钢铁》当期网刊价。所有材料价差均不参加取费。

  3、如施工中所采用的图纸与该报价图纸不符,整体变动部分依据合同所附该项目的综合价格进行增减。局部变动部分以“合同所附综合单价×(本合同包死价格/乙方总报价356万元)做为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再依据变更工程量计算增减金额,计入工程结算。

  4、乙方自购主材。主材的规格、材质及厂家(包括各种苗木、石材、广场砖、各种灯具、防腐木、水电设备)经甲方封样后方可施工。

  5、乙方所采购的乔木、石材如不能达到设计所要求的规格、品质时,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减少工程量或更改图纸设计内容,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结算时根据预算价格的1.5—2倍进行扣款,调整结算价格。如果经过甲方确认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采用,但结算价格不能高于本合同所附预算单价。

  6、乔木部分的胸径、分枝点、树冠如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勒令退场或按市场实际调整结算价格。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开工后每月25日向甲方递交进度工程量清单,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核准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

  2、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绿化工程按周期进度实际发生工程量的50%拨付,其余土建铺装等工程按周期进度工程量的70%拨付。

  三、结算依据。

  1、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依据合同、补充协议,双方洽谈文件、变更签证、技术联系单、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结算。其中:绿化工程结算至其合同造价80%。其余土建铺装等工程结算至其合同造价97%。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申报甲方审核,以签证的方式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竣工结算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以上应赔付乙方违约金,支付合同造价的1%。以此类推。结算时乙方的税款由甲方代扣代缴(税率暂定5.27)。

  2、质保期。绿化工程部分,质保期为二年,质保金为其合同(绿化部分)造价的20%。第一年质保期尚无质量问题,甲方返还给乙方10%,第二年无质量问题,甲方返还给乙方10%。其余土建铺装等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为其合同造价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返还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无利息。

  三、若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进度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盘锦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乙方应按时保质完工,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延期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3、质保金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本工程所涉及的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单,经过双方确认的综合清单报价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范围内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小区大门的施工(含大门处的硬化铺装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的购买、种植、18个月成活期中的养护及补种;

  3、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等的购置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施工;

  4、绿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补充、余土外运;

  5、景观灯、路灯及其电缆埋设不在合同范围之内,但景观灯、路灯砼基础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6、喷泉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程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7、景观小品、园路(含步石)、制作及铺装;

  8、灯塔和风车不在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单价、包工期,合同价加施工签证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及顺延工期规定

  一、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对以下两条造成工期的延误,乙方必须在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书面报告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内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条原因或发生第2条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顺延手续,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天。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

  总合同价款: 元,大写:

  1、其中土建及安装部分 元,大写:

  2、其中绿化部分合同价 元,大写: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 )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装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40%;

  b.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合同价 元)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绿化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绿化部分合同价的35%;

  b.绿化部分全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绿化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绿化成活养护期为18个月,从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时,支付剩余结算价款。

  d.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内若绿化成活率达不到100%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当成活率≥95%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须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当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②当成活率<95%时,剩余结算价款在乙方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备注:

  1、合同价为暂定价,只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因绿化部分有18个月的养护期,为保证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采取分段验收、分段结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装部分完工后即开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即可按付款条件支付结算价款。绿化部分在绿化工程完成18个月的养护期满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按照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二、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检验,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乙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乙方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五、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六、绿化部分工程竣工后,经甲方认定签字后进入管理养护期,18个月管理养护期满,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五日内组织验收。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配合乙方放线),做好督查和验收工作。

  2、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景观绿化效果,甲方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种植密度有予以增加、减少的权利,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予以调整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不能胜任该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要求,乙方保证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拒不执行甲方更换要求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对此工程有分期开工的权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无效。

  6、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甲方代表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分包。

  2、必须按图纸、技术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完工,进场的所有植物达到工程设计要求规格,无病虫害生长健壮,不得随意更改材料、树种及其它苗木,清单的苗木规格与实际图纸不符时,以甲方具体要求和清单为准。

  3、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经甲方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5、铺装(饰面)材料、景观工程所用材料(如喷头、配电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乙方不得用于该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须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1)电(缆)线:要求使用河南金水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 “金水”牌;

  (2)PPR管材采用青岛澳柯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柯玛”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亿丰”牌。

  (3)断路器、接触器、时控开关、继电器等使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泰”牌。

  (4)潜水泵要求使用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中航泵业(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或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5)阀门要求使用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塑”牌。

  7、乙方对所供的苗木进行包栽包活,养护期内养护内容包括浇水、封土、抹芽、修剪、施肥、松土耕作、防除杂草及病虫害、灌溉等,养护期内乙方每周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期内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8、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施工完成情况。

  9、在交工前乙方必须负责成品保护,并清理场地卫生。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1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担。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中绿化部分成活率要求100%;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补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 、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14、乙方保证投标时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部组成人员以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乙方保证派至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联系方式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乙方保证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 每周有效工作日不得少于5日,在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二、至甲方通知乙方开工起,乙方超过5天不能开工建设,双方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苗木如果死亡,必须限期进行补栽(以每次检查、验收通知10天内为准),补栽苗木的结算,按照新栽苗木延期进行,如不补栽,将扣除该苗木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五、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它材料未经甲方验收而擅自使用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六、若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包括规格、厚度、品种、质量、胸径等),一经发现,所有材料全部退场,已施工完毕的全部返工,甲方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派专人坚守工地(到指定地点签到),负责补栽、管护、浇水、修剪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八、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换材料,一经甲方发现,扣除乙方壹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材料未使用时,所有材料全部退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材料使用时,乙方必须全部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顺延。

  九、乙方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经理,扣除乙方壹拾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更换其他项目部人员,扣除乙方壹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上述情况如二次发生,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竣工结算方式

  一、景观绿化工程(含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

  二、依据竣工图纸,采取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按照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确定工程总价(规费据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已含在各相关综合单价中)。

  三、结算时的单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报单价执行,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单价(除变更灌木种植密度,相应的灌木综合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种植密度等比调整,变更灌木种植密度,必须有相关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甲方提供的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采保费不计取(二次转运费亦不计取)。

  五、因塑造地形发生挖填及运输土方,距离在50米以内(含50米)的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办理签证。

  若出现50米以外的挖填及运输土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可办理现场签证。具体办法如下:

  (a)如在小区内进行挖填及运输土方,运距实测,按普通土,套相应土建定额子目。

  (b)如需土方运出小区外(小区外指红线范围以外),一律按普通土,外运距离为3km,套《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年版)土建定额子目。

  六、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结算办法

  1、 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中类似的清单单价执行。

  “类似”解释:仅适用施工过程中,因漏项或变更原因发生的而清单未列有完全相同的材质、规格的清单项目,但施工工艺类似,如铺装(饰面)、苗木的种类或规格调整,可按相近材质、种类、规格的投标综合单价,仅考虑主材(指替换材料部分)价差执行。

  2、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无类似的,按工程预算价乘以下浮比率进行计算。

  (1)工程预算价定额执行依据(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的)

  a)预算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年版)

  b)工程量按照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

  c)措施项目费仅计取技术措施费中的钢筋混凝土模板费及支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其余措施费用(如大型机械进出场等费用)均不计取。

  d)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①钢筋、水泥材料价按照施工使用期间的《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算术平均值调整。

  ②其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主材)执行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

  ③原投标报价没有的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植物及甲乙双方需协商确定价格的材料,材料价格通过签证形式办理。

  ④上述①、②、③项未涉及到的材料按定额价不予调整。

  e)“其他费用”(指总承包服务费、优质优价奖励费、检测费)不计。

  f)规费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票据计取。

  g)税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h)人工费(含零星人工)按43元/工日执行。

  i)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如需使用铲车或挖掘机零星施工,经甲方认可后可采用计时方式办理签证, zl50铲车按180元/小时,220挖掘机按280元/小时计入税前造价,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2)下浮比率的确定如下:

  下浮比率(ф1)=(3187480.29元-3051673.59元)/3187480.29元×100%=4.3%。

  (3)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价:

  最终结算价=工程预算价×95.7%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交付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免费赠送甲方叁万元人民币的园林景观小品,乙方免费赠送的园林景观小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双方咨询的认可价为准。

  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之处,以合同为准。

  四、若植物处于无生机状态或明显低于清单要求标准影响周围景观的即认定为植物死亡。

  五、水、电源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方采购的景观小品,乙方应免费协助指导安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景观施工合同7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

  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

  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所有绿化工程。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20xx 年月日至年月 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景观施工合同8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施工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组团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景观施工图纸。

  1·4工程内容

  1·4·1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场地修复、整平、整形,种植土细整、施肥,苗木花卉运输、种植、支撑、整形及养护年(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场地清理。甲方应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种植土。

  1·5施工工期

  1·5·1开工日期:。

  1·5·2竣工日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干价总为元整(含税),小写:元。暂按现有施工图计价,如有设计变更,结算方式见第三条规定。

  2·2园林绿化工程造价采用由苗木价和综合费率组成的固定综合总价包干方式,以施工图苗木清单及单价为计算基础。综合总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苗木采购价、运输费、苗木成活费、种植施工费、水电费、苗木支撑费和完成该项目所需发生的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包干系数、税金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苗木价格及其综合费率见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0%。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该项目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4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币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内,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等额合法发票;

  2·5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资料供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工作。

  第三条工程结算

  3·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设计要求需要变更的部分按设计变更处理。苗木价格采用苗木清单价格及甲方审定的签证价格,综合费率按38%计取。

  3·2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构成:

  3·2·1施工图内容合同包干价;

  3·2·2因变更设计而发生的甲方签证费用。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4·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图纸、预定方案及工程量计价清单保质保量进行施工,按时完成并交付甲方验收。

  4·2苗木需树形美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外地苗木须出示苗木检疫合格证,验收时苗木成活率需为1OO%,景观效果达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证期为12个月,期间发生苗木倾斜或死亡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进行扶植、补植,扶植、补植的苗木成活保证期为补种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发生的所有补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3苗木的规格、形态必须经甲方景观工程师审核确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及景观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苗木种植。对于特殊位臵(主要景观节点)的主景树以及比较重要的高大乔木,施工单位必须在到场前做好拍照、编号、记录等工作交甲方确认,以便甲方选择和备案。

  4·4种植苗木的土质需为营养丰富适合相应苗木生长的土壤。乔木进场时土球规格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如种植乔木的土壤条件不好则需进行换土;灌木种植时需保证40CM厚土质良好的种植土。

  第五条验收标准

  5·1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进行验收(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通知乙方)。

  5·2验收标准:乔木及中下层灌木规格按照设计图纸规定尺寸验收,乔木须为熟货,小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以实际规格为准;大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必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认可后以实际验收规格为准,否则均视同图纸规格验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项达不到图纸规格,按就低原则结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种、规格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更换,乙方须支付规定苗木单价壹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3胸径:(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2米处的直径。冠幅: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树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采购种植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苗木采购验收单及详细资料一份,以供甲方进行结算审核。

  5·5乙方进场苗木规格未在清单列表范围内的,如清单中约定了12~l3CM、14—16CM的苗木价格,现场验收为13~14CM之间,按l3CM结算。

  5·6隐蔽工程覆盖前应提前24小时报请甲方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如甲方代表未按时验收,乙方有权覆盖。对己覆盖的隐蔽工程,甲方有权重新敞开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其检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检验合格,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6·2在施工期间严禁乙方人员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伍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过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产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场地的清洁,对工程垃圾及时处理,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与义务

  7·1·1甲方指定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甲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甲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认可。

  7·1·2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点,提供施工图套,总平面图套。

  7·1·3甲方提供现场的水、电接口到双方商定的地点。

  7·1·4甲方景观工程师对苗木种植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1·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乙方工程进度,与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质量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重新分配。

  7·1·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7·2乙方权利与义务

  7·2·1在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驻工地人员名单及相关证照,且人证相符。乙方指定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乙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认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现场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变更前的一切行为仍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均认可。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保证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出勤率在90%以上;

  7·2·2甲方可能会向乙方陆续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资料,乙方应根据最新资料及现场情况调整施工方案。

  7·2·3与工程相关的城管、环卫、计生、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2·4乙方在施工期间及养护期间所用的水电装表计量(总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单位分摊),甲方按水电费的实际市场价收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7·2·5乙方在其承包项目范围内施工时应及时清理垃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改善的,乙方将承担双倍清理费用的违约金。

  7·2·6在甲方验收完毕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2·7工程施工作业时要采用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不得损坏各种地下管线,道路,架空供电、通信线路及其它建筑物和植物等,损坏有关物件产生的纠纷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8在施工过程中确因甲方使用或销售需要,对局部单位工程进行的工期调整及进场各标段交接处施工,无论是否发生交叉施工影响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计算施工配合及赶工费用。如影响工期,双方商定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7·2·9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从工地的临时配电房接出用电线路,保证夜间施工照明。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与民工之间产生纠纷(如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甲方认为有损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决,并就由此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合同款项中全额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项后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2未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每延误一天(甲方批准顺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天的违约金;延误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他专业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如乙方项目经理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一周内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书面警告一次无效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5·1乙方在其施工范围内的地形处理达不到要求。

  8·5·2乙方在承包标段施工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未清理运出或未运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表完工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仍无改观。

  8·6本工程禁止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7甲方根据本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在结算时甲方有权只按经甲方审核签认合格工程量的90%办理结算,剩余金额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工程款5‰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等情况,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①提交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书面通知”条款的通讯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页所填地址为准,若地址变更,乙方须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10·2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以及双方另行签订的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工程量计价清单、图纸及备忘录等均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0·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的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

  年月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日

景观施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xxx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0x年x月x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x万元(大写:x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x万元(大写:x万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x元(大写:x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x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取费原则

  1、本工程执行xx,收费级别按xx。

  2、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x%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x%,其中x%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x%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乙方每月x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x%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x%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x%,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景观施工合同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李庄古镇景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李庄古镇景区

  3、工程内容:绿化植被恢复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结算:总价包干。

  二、工程造价

  1、根据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报价清单,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的工程价以工程验收时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依据按合同附件中的报价清单为准)。

  2、应甲方要求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本合同中的《报价清单》所列单价进行结算。

  3、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项目,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以双方协商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书面材料确定。

  三、 工程期限

  (一) 2012年7月20日前完工 。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甲方未能一次性交出所有施工场地,部分施工场地交出滞后;

  3、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 一周内连续雨天超过48小时;

  8、 不可抗力;

  (三)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日起3天内予以审核、确认、签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即可视为乙方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代表应在收到通知12小时内到现场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代表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检验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应在验收报告上签认,如有异议,甲方代表或驻地工程师有权复查,若复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复查不合格,乙方应马上返修,承担检查费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按经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报价清单内之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标准及有关工程变更的书面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若工程质量及内容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书上盖章签字。如有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返修后,再组织验收。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开始使用,视为工程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局部工程未能完成,甲方应在预计完工日期按已完工程予以分段竣工验收结算。

  五 、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25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支付至进度工程总价85%予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三天内,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工程总价的95%予乙方;

  5、余下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6、乙方在甲方付出90%工程款前需提供工程总价数额的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省市有关规定标准验收,相关依据为工程清单内的项目明细。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出了按质量要求提供相关竣工材料外还需出具保修承诺书交甲方,同时甲方出具工程验收合格证交乙方。

  2、本工程的养护、保修(保质)期为一年,质保期以甲乙双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证之日起计。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三通”,接通水、电和开通施工运输车辆可通行的道路;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若有)。

  2、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施工图、效果图电子版一套,并对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若存在需调整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4、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费用,但相关安装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5、负责工程现场的协调管理,避免乙方的施工不受第三方影响。

  6、配合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等工作。

  7、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8、按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承担施工期间及保养(保修)期间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项目的重修费用。

  10、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并按报价清单中的各种材料规格、型号、种类、质量等标准进行采购、施工,保质保期完成工程。

  2、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以及变相转包或者分包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3、遵守甲方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服从工程整体进度。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杂物。

  5、做好未交付甲方单位使用的成品及半成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对甲方同意分包部分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因施工质量及其它乙方因素造成的返工重修等费用。

  7、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其它竣工资料。

  8、采购主要建材时应向甲方提供样品,甲方认可样品的质量、规格等后乙方方可组织采购、施工。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验收时甲方根据标准样品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9、自行办理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0、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增加1000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十天,乙方有权停工(但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围蔽保护处理),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不按期完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扣除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养护或者保修期内不能及时履行养护或者保修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应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养护或保修义务,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分歧,应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和报价清单及有关书面变更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并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施工合同12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

  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

  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20xx 年月日至年月 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xxx xxxxxx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景观施工合同13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施工合同14

  工程名称:七台河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七台河市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七台河污水处理厂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回填种植土、树木栽植_、景观制作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形象进度款,整个工程分三次支付完毕。

  3、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五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20xx年_8月_20_日。

  3、竣工日期__20xx__年__9月15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景观施工合同1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施工内容:

按“xx公司”设计的《xx酒店项目景观设计》工程施工图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主要工作面如下:

  1、现场土质改造:为保证树木成活和后期生长,凡绿化区内建筑垃圾必须进行挖除外运处理,然后购置种植土回填;

  2、水电施工:依照水电定位图纸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和相关技术规范,合理进行布管、开沟、放线等采购、安装、施工;

  3、道路、车位施工:依照景观开线平面图方案,结合现场实际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道路、停车位等基础施工;

  4、景观构筑物施工:按L714、L715、L650、L651等图纸内容要求,完成门卫室、大堂门前景观墙、水池、花坛等地面景观构筑物结构施工;

  5、地面铺贴和视面装饰:按L301、L701等图纸要求完成地面和其它硬质景观视面材质采购、安装;

  6、苗木种植:依照各区绿化植物配置图L502、L503所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种植苗木等,其品种、数量见L501植物表(竣工后若现场树木品种、规格及株数与表内规定有出入时,再据实结算。

  7、后期绿化维护:苗木种植后,适时浇水、施肥、修剪、护理等,直到保修期结束,其中应特别加强返季节护理(护理期一年)。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所有工程项目包工包料,绿化工程包采购、包种植,包成活、包护理。(绿化竣工验收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2%,以上,次年四月份成活率达到98%以上,工程养护期满移交成活率达到100%)

  第四条工期:

本工程有效施工日为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竣工20xx年月日,遇甲方原因,经乙方向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

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及绿化配置图,结合现场情况,遵照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第六条合同价款:

元(下文所称“合同价款”均指本约定价款)。

  第七条工程竣工结算及付款:

  1、工程结算方法:(据实结算)

  ①土建、装饰部分:依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记录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武汉市20xx年第三期材料信息价及甲乙方书面认可的部分主材市场价计算工程总造价。

  ②绿化部分:依照双方实测并书面确认的苗木数量及绿化规范要求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及甲乙双方书面签字认可的苗木价格计算工程总造价。

  ③路基及路面部分:依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记录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武汉市20xx年第三期材料信息价及甲乙方书面认可的部分主材市场价计算工程总造价。

  ④安装部分:依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记录计算工程量,套用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配套的取费标准,武汉市20xx年第三期材料信息价及甲乙方书面认可的主材市场价计算工程总造价。

  ⑤人工费调整:按110元/工日调差

  2、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五日内向甲方递交竣工图及工程决算书,甲方及时安排相关技术人员与乙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3、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10日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2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材料备料款。每月按形象进度的85%支付给乙方作工程进度款(相应扣减预付款),供乙方继续施工,当付至合同价款的90%时,不再支付进度款。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到按上条最终决算价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甲方按貭保规定再付给乙方所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款。

  第八条工程维修、养护时限:

该工程维修、养护期为一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土建、装饰工程:在维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维修处理完毕。

  2、绿化工程: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和植物枯死现象,乙方应在24小时内矫正和补栽;对所有植物应合理浇水、施肥,适时修剪达到美观、成活、成型的要求。养护期间,甲方提供养护临时用房一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承担护理期间所用的水电费用。

  3、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完成维修养护责任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所有费用可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中进行扣减。

  第九条其它:

  1、乙方必须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和预算项目之内的工作内容,若无故延期,每日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进行违约处罚,若遇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2、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司法程序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