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精选24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接触到简报的地方越来越多,简报不是一种刊物。因为有些简报可装订成一本,像一般“刊物”,更多的是只有一两张纸,几个版面,像一份报纸。我们该怎么拟定简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精选24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接触到简报的地方越来越多,简报不是一种刊物。因为有些简报可装订成一本,像一般“刊物”,更多的是只有一两张纸,几个版面,像一份报纸。我们该怎么拟定简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
20xx年元宵节前夕,为巩固达川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已有成果,进一步有效管控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
达川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三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达川区禁放区域每条街(巷)、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民警)119人,车辆35台次,排查商店(门市)3280余个,共发放宣传单13500余份,扣押烟花爆竹(玩具类)362盒。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
2022年12月6日,我局接群众举报:“阜南县方集镇一居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接报后,阜南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方集镇政府等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属实。
现场共查扣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57件,目前已全部转移至阜南县宇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相关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非法销售、存储的现象有所增加,阜南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居民区经营储存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防事故的良好气氛。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3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 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4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十八里镇动员各个行政村人员力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排查工作,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各村村干部组成排查小队每天不定时在村内代销点、小超市进行走访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进货销售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售规定,提醒经营者和居民群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镇政府,由派出所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然村宣传栏、主干道及沿街门面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和致居民的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保、安全意识,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成效。另外,各村夜间巡逻队在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排查和制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避免群众私自燃放,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十八里镇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群众共同营造和谐低碳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5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守护好我们的绿水蓝天,日前,河南开封尉氏县张市镇应急所联合派出所和消防服务中心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售安全检查及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认真细致地对辖区内的.商超量贩、副食店、小卖部等可能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业场所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无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存在,随后向各商户发放《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订《烟花爆竹禁售承诺书》。
在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彩页、悬挂禁燃禁放宣传条幅,向经营者和周边群众耐心普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和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受到的法律处罚,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绿色家园。
此次专项检查有效消除了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显著增强了辖区居民的禁燃禁放意识。下一步,张市镇将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管控,扎实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镇和谐平安稳定。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6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12月26日,杏花营街道应急管理所联合专职消防队开展禁燃烟花爆竹排查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对可能存在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场所、沿街门店仔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和存储烟花爆竹等情况,并一一告知商家要严格按照要求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同时,街道通过微信群、LED屏、社区大喇叭、车载喇叭、发放《致群众的一封信》、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禁燃禁放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大家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要主动举报。
接下来,杏花营街道将继续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自觉禁燃禁放良好氛围。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7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8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9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0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进一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近日,涡阳县新兴镇妇联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组织巾帼志愿者们在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发放宣传单页,向群众宣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进村入户,宣传环保知识,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坚决做到不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1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太康县各乡镇组织党员和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月1日,记者在太康县毛庄镇看到,网格员们正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
据了解,截至目前,毛庄镇共向沿街商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张贴标语2700余张,集中出动宣传车辆30辆,入村宣传2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点燃之后通过化学反应瞬间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烟尘颗粒、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浮于空中,随着空气流通不断侵害人体,为了减少危害,希望毛庄镇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毛庄镇副主任科员常启峰说。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2
为积极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杨岔路小学举行了“禁鞭,我们一起行动”校园广播知识宣讲活动。
政教处主任丁艳梅宣读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告诉同学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成为噪声公害。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丁主任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告自己的亲友、邻居不放烟花爆竹,众人合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打造健康的家园。
据悉,早在元旦放假前,杨岔路小学就已启动了“禁鞭”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除广播宣讲活动外,学校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家长共同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3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4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5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
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
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
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6
为保障春节期间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全力保障辖区内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1月24日,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龙河路社区提前谋划,工作做在前面,除加强节日前后战备值班、外出巡逻外,社区还组织辖区志愿者组成禁燃义务宣传队在辖区内各小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向辖区居民讲解合肥市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及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处罚法规政策、有奖举报办法等相关内容,倡导广大市民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从我做起,减少燃放污染空气净化城市环境人人有责,并鼓励广大市积极举报在禁放区域内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在辖区各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横幅,发放禁燃倡议书,在辖区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让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烟花爆竹的危害,自禁燃放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居民纷纷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带头禁燃禁放,不给社区添堵,共建和谐安全社区。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7
年关将至,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环境污染。12月14日,内江市市中区城西街道大洲广场社区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市政府最近发了通告,五年禁燃烟花爆竹……”活动中,社区网格员、民警、楼栋长、志愿者到辖区居民小区、商铺等场所,与群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压实禁燃禁放责任,引导辖区商户和居民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小喇叭、横幅等方式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禁燃禁放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大家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举报。
“通过社区宣传,我们了解了最新的禁燃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和人居环境,还存在扰民后果,且容易引发火灾。”居民曾女士说。
大洲广场社区党委书记、便民服务站站长何英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自觉禁燃禁放良好氛围。”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8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水韵社区积极落实市区会议精神在辖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据了解,社区开展此次“禁烟”和消防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社区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旺火的危害,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共同创造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社区组织社区安监员、网格员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走进辖区各小区张贴通告,向居民发放告知书,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居民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9
2月10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平率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到大佛街道督查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办事处主任卢勇猛陪同。李书记一行对辖区内“禁燃令”的张贴情况以及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了辖区内各集贸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李书记指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严格把关安全条件,坚决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积极劝导群众在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2月10日,为了贯彻落实禁燃禁放工作,保障春节期间辖区内的安全祥和,大佛街道开展高香集中整治工作。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乌尤寺附近买卖高香的零售点进行集中整治,共计清理高香10车,有效地整顿了辖区内的香烛市场,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禁燃禁放工作落地落实。
2月10日,大佛街道政法委员组织安办到新场社区及青衣坝三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节前安全检查。高委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查看了各零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存放点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督促各零售点做好安全措施及销售台账。高委员要求各零售点负责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零事故”。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0
春节期间,万家团圆。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雾霾,共建共享绿水蓝天的'生活环境,20xx年2月10日9:00城东社区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居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在宣传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张贴禁放禁燃宣传广告、广播喇叭、志愿者巡逻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居民小区、沿街店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常识等安全防范措施,让辖区居民树立了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旨在引导社区居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居民们纷纷表示支持,要从我做起,并且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中来,共建和谐安全的社区,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1
为推动全镇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维护全镇群众的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改善射桥镇的空气质量,连日来,平舆县射桥镇抓住重点场所,通过宣传引导、排查整治,加强监管,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前录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录音,全镇14个村(居)委通过村务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循环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明白纸,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镇的安全意识,确保全镇群众家喻户晓,共同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出租屋和沿街经营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个院落、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每处经营门头、不放过每间废弃厂房。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物的.重点管控,对集贸市场等聚集区域以及往年烟花爆竹零售点逐一进行排查。
大力度打击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安全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2
岁末年终,正是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旺季。新湖街道近期全面落实有关烟花爆竹摸排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将安全隐患发现在早、遏止在先。
新湖街道网格员深入辖区三边地带及城中村,紧盯辖区废旧房屋、山林、废弃厂房等,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设施;地毯式摸排辖区各类零售店等,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上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执法部门。截至1月4日,网格员累计摸排“三小”场所600余家,仓库工棚、废弃厂房等40余处。
同时,网格员坚持巡检和宣传相结合,向各“三小”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普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条规,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同时向店铺管理主体发放居家安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对安全用电用气、防火防爆等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3
记者从沙坪坝区燃管办获悉,沙坪坝区今年将继续按照2019年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施行禁放烟花爆竹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在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沙坪坝区燃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禁放宣传广泛教育引导、隐患排查整改、源头管控、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时段管控,让广大市民知晓禁放区域范围。
同时,加大对违反规定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尤其是在除夕夜、大年初一、元宵节等关键节点,将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逐级“一对一”派驻力量,严格现场监管防控,确保禁放区域安全监管措施不留死角。
禁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4
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辖区内商户存放、销售烟花爆竹排查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近日,孚玉镇大河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个体商户、超市等场所是否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路口醒目位置处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发动社区平安志愿者在社区进行巡查和值守,并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同时还向商户与辖区居民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消除安全知识。经过广泛宣传,居民和零售店主对禁放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一城居民张大爷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噪音,还有火灾隐患,大家会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工作,有效减少了零售店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辖区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本辖区内的危害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了烟花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